——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结束
在介绍完答辩组成员后,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黄强起身走向答辩席,亲自在电脑上操作演示PPT,开始了15分钟热情洋溢又条理清晰的演讲,有力生动的解说加上形象直观的图表和图片,一下子就吸引了全场的注意力。他表示,创建示范区不是为拿牌子,而是为市民提供更多的文化实惠;不是自娱自乐,而是动员各方参与;不是短期行为,而是要在实现自身完善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提升。在谈到下一步的工作时,他说,厦门市结合“美丽厦门”建设提出的十大行动计划中有一项就是文化提升行动。
9月10日至1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组织了第一批第二阶段创建工作集中评议。河北秦皇岛市市长商黎光、广西来宾市市长杨和荣、甘肃金昌市市长张应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市长廉素、海南澄迈县委书记杨思涛等17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领导带队赴京现场答辩。此前,已有14个创建城市在今年7月完成了集中评议。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是文化部、财政部在“十二五”期间推动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的创新举措。2011年5月,第一批31个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名单公布。两年多来,各地将示范区创建工作在资金投入、设施建设、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优先考虑、重点推进,推动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据初步估算,首批中央财政3.05亿元示范区创建补助资金撬动了31个创建城市财政资金投入超过100亿元。许多示范区创建将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列入“十二五”规划并加快施工建设,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至少提速5年,长期以来制约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得到集中解决。
今年5月,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进入验收阶段。按照《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办法》,验收工作主要按制度设计课题成果评审验收、委托社会第三方调查机构——零点公司独立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过程管理考核、组织检查组开展实地验收以及示范区政府领导进京汇报集中评审5个环节进行,分别按百分制计分,最后根据各部分权重累计算出总得分,产生最后验收结果。其中,群众满意度测评是零点公司在不通知当地政府和文化部门前提下,通过暗访监测、社区拦访、场馆拦访等方式,在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联络员和有关专家监督下进行,平均每个示范区创建城市获取样本500个以上,结果基本反映了各创建城市群众满意度等真实情况。今年6月至9月,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多个检查组,采取“听、查、看、问、访”等方式,前往31个创建示范区进行实地验收。
参加此次集中评议的15名评委由文化部监察局抽签产生,在评议过程中,评委们普遍感受到各创建示范区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深刻认识和高度重视,尤其在提问环节,许多城市的政府主要领导充分展现出了对文化工作的全面了解和深入思考,“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
陕西省宝鸡市副市长刘桂芳表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公共文化服务已成体系,老百姓的文化需求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满足,但仍未达到他们理想的状态,因此以后的工作还很繁重。杨思涛提出,为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深入,要将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廉素谈到,地区发展经济是基础,文化是灵魂,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如果人民素质没有得到提高,就不能充分享受改革发展成果,更谈不上科学发展和实现真正的小康。他明确提出了该市今后的建设目标,即到2015年,公共文化基础设施面积达到170万平方米,人均达到0.8平方米;文化建设支出要占财政支出的5%,同时形成社会参与机制等。
据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发出关于加强第一批示范区(项目)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和推进示范区(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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