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总是有相当的作家都在孜孜不倦地表述着自己眼中的乡村,使乡土小说成为了中国现代文学中举足轻重的部分。乡土小说主要是乡村社会中的故事,根植于农业社会这一沃壤。当前,随着城镇化的拓展,我国的乡村,即使是最偏僻的乡村,从内到外也都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这种不可逆转的社会转型,使得乡村人们的生活和彼此之间的关系,都较过去日渐复杂而微妙,传统醇厚封闭的乡土、乡情、乡俗已然开始松动。
农村现实生活的这种新动向,敏感的乡土小说家们当然会有所感知。但如今许多很早就已经从农村走出来的作家,童年映像中的“乡村”、“农民”、“地域”等乡土文学元素,依然是他们赖以进行乡土叙事的既定审美体验。因此,尽管不少当代作家总爱称自己是“乡下人”,但由于这些创作主体对当下乡土体验的疏离,他们笔下的乡土情景和人物,大多是在对遥远记忆的想象中完型,作品往往带有明显诗意朦胧的“距离美”。
常年生活在贵州赤水河畔的何开纯先生,新近创作的乡土小说《三个“二百五”》,显然与那些自称为“乡下人”的作家们的乡土小说有诸多根本性的不同。何开纯虽然居住在赤水县城,但其从事的计生工作性质,却使他长期奔波于黔北山村,出入偏僻山寨普通的农民家庭,有缘直面他们艰辛的生存现状。他通过亲身经历和耳濡目染,对黔北农村乡民原生态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有着精细的观察和切身的体验。他或许并没有乡土小说的创作理念,或许也并没有想到刻意去追求寓庄于谐、通俗幽默的文学效果,但他对黔北民风民俗、方言俚语的稔熟,却使作品在叙述语言和人物对话上,天然地流露出强烈而地道的乡土气息,能让人们真切的感受到当下黔北乡村的生存状态和精神面貌。没有丰富的农村生活经历体验,没有对家乡故土和农民百姓至真至纯的爱,是写不出这样具有乡土气息的语言文字来的。如果说,那些自称“乡下人”的作家们是在小说创作中去追寻自己远逝的乡土记忆,那么,可以说,何开纯则是于现实真切的乡土体验中来摸索小说创作。前者因文学而表现乡土体验,后者因再现乡土体验而文学。我以为,《三个“二百五”》的特色与亮点,正是在于何开纯毕生流连于那个“生于斯,游于斯,嬉于斯”的家乡,始终与乡土有着零距离接触的生活和对以文学形式表达这种生活的强烈愿望。
《三个“二百五”》讲述了黔北一个贫穷山村里,哥俩两个光棍收养一个弃婴,弃婴长大后,不弃不离,突破所谓“八难”的乡俗,倾力尽孝道的故事。这或许就是一个当下农村的真人真事。说它是一个故事,并非是因其情节有多么曲折离奇,有多么波澜起伏,而是在于它的叙述方式,的确有貌似明清拟话本讲故事的传统特点。作品开张一段介绍“二百五”的来历,并以童谣作结,然后才进入(正话)故事。这几乎就是一个标准明清拟话本的“入话”。我无法判定,是何开纯刻意模拟了明清拟话本的叙事形式,还是明清话本这种叙事形式正好符合了他故事的叙述要求。当今乡土小说虽有变异,但毕竟仍然是传统文化扎根最深的地方。话本小说这种“真奇出于庸常”、“至奇训人以至常”追求,似乎也正好暗合于其故事的审美命题:即以养女葬养父这一“庸常”、“至常”事件,塑造了赵靓这一“真奇”孝女,教诲了“知恩图报”的“至奇”做人伦理。
与传统话本小说叙事和题旨诉求的一致性,不仅使何开纯的《三个“二百五”》在形式和立意上与之有所契合,在语言运用上也不无相通之处。小说创作的难点之一,是要求叙述言语要尽量符合作品描述的氛围,要求作品中人物的言语要符合其身份特征,这样读来才有真实感和可信度。写乡土小说,如今许多作家都在为摆脱书面语,寻求口语化、地域化、民俗化而苦恼,常常纠结于如何把握符合笔下乡野人物特征的俚语方言。而何开纯在这方面得天独厚,用起这些言语来,则如鱼得水。例如什么“打米量家底,吃饭量肚皮”,“养牛耕田,喂猪过年”这一类的俗语村言,作者信手拈来,作品通篇比比皆是,屡见不鲜。真是嬉笑怒骂,口吐莲花;诙谐调侃,妙语成珠。
当然,也毋庸讳言,就这个作品本身来说,目前还尚嫌粗糙,文体仍有待进一步推敲锤炼,主题也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开掘。但我们也看到,作者现阶段完全还是本色写作。在我看来,一篇作品在赋、比、兴方面毫无雕琢之迹,便已初具文学雏形,堪称野田粟黍,弥贵其珍也。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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