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记忆之初
说来奇怪,当我拥有一生中最为珍贵的感情和友谊时。我却不能像现在这般拥有能够将之存储的记忆,更不会想着这是漫长生命里的短暂一瞬,往后都将在孤独的怀念中度过。确实没有想过这些,一点也没有,整个过程就像一只作息规律的蚂蚁那般顺应着日落日出而已,不曾看清自己,也不曾留意阳光下的身影是何种形状,是不是自己,一切的一切都只是漫无目的地爬着,日复一日地在时间线上无法回头地爬着。然后为忽然的停下错愕、懊恼、自责,以至于无法清晰地记起重要的人和事,似乎她们的存在与远去都只是一个短暂的因果,仿佛只是这一页与下一页的短暂间隔。但不可否定,当我在七零八碎的记忆边疆里找寻到她们留下的痕迹时,就会陷入某个狭窄而黑暗的深渊之中,当窒息的感觉突袭而至,就伴随着眼泪为自己的行为痛苦起来。
因此,直到现在,我还无法将什么也没有去思考、只是日复一日地度过的日子称为无忧无虑的生活。反而更为深刻地意识到:所谓懊悔就是身边不知不觉流逝掉了无比珍贵的事物,而后又经时间加工再在脑海浮现的痛苦过程。
那是距今整整十年以前的事了,当时我也就十六岁而已。不过,只要我愿意去想,抗拒掉追忆的痛苦,那么不管是给刘慧那为何多年以后我才选择爱她的答案也好,还是我想弄清楚自己是怎样一个人也罢,那份滞留在空间裂缝里的苦涩记忆都将一秒不遗地在眼前浮现,亦或是我本就停留在那偏远的小镇上,徘徊在那迷宫般的山丘和草地上,从此以后的自己也只不过是一幅不同于内心深处的躯壳而已。
当时,我曾在一个高海拔、沿着山脉而建的落魄小镇上居住了三年。自然,在这里说是居住并不恰当,毕竟只是待在宿舍里过了过毫无个人思想可言的集体生活。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即便进入了青春期,我还是花了整一年时间才完全适应下来。排除掉适应能力,这完全是件奇怪的事,连我自己都感到不可思议。试想一下,一个进入叛逆期的人本质上该以远离父母的唠叨为幸才对。但就当时而言,我确实到了第二学年才勉强与同龄人融合在一起。
原则上讲,住宿并没有明确的分配制度,只是上一届的学员离开,新生们就涌进来你挣我抢地抢占铺位,甚至于大打出手。所以整栋楼就像一个以年为周期、不断有人远离和涌入的角斗场。它急速地运转、年复一年,以至于随处可见磨损的痕迹,再加上从父辈时期起它就已经屹立在贫瘠的山岗上了。完全破旧不堪,说是一栋废弃的大楼也不为过。因为几乎每一个密闭的房间里都可以见着随时要散架的木床、满是脚印的墙面,走廊上不是沾满了唾液就是小便被阳光晒干后的痕迹。完全乱的不像样子,连空气都充满了腐烂的气息,令人作呕的气息。
似是为了迫使学生们能够早起,整栋南北走向的宿舍楼没有一个房间挂有窗帘。如此一来,每天早晨宿管还未用喇叭像赶猪那般叫人起床时,我就被阳光晒得完全睡不着了。只是通常情况下,我不会第一时间起床洗漱。一来不想过早扰醒仍在酣眠的舍友,二来也根本找不到早起的理由,也远远没到学习如痴的地步,更多的就只是坐在床头上看着日出发发呆而已,亦或者观察一下从窗外探来的爬山虎。它确实比之前更有力地拽住了整个建筑物,从废弃的楼道口一端像黑色的巨口慢慢朝这头吞噬而来,仿佛要用超自然的能力将其拖入地下。反正从强制住进这里的第一天起,我就在主观色彩上渴望着能发生这样的事。无论怎样,只要这个类似囚笼的地方轰然倒塌,就能像呼出一口气那样感到自由,甚至于能排解怨念。可事实上,我确实完完整整地在这里待了三年,一天不少地待了三年。
如此一来,即便我是不怎么善思善感的人,也会慢慢被换汤不换药的现实往脑海里塞进某些记忆,某些由疑点凝聚而成、带着问号、不合常理却初具成型的记忆。它就像立竿见影那样,基于实物或事实的投影,否则用脑去想完全是煞费苦心。至少对于我而言是这样的,所有能够称之为荒诞的事,才能在我不怎么思考的大脑里留下蛛丝马迹。
所以,三年里最令人感到有趣的当属四位宿管所带来的作息规定和截然不同的体罚制度。他们的粉墨登场就像由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一样,时而呼吁要用严格的制度像对待犯人那般管制学生,才不至于总是发生学生与学生、学生与老师之间的暴力冲突,时而又提倡与“棍棒底下出人才”相去甚远的素质教育。效果怎样且不言语,光是为了贯彻这样那样的思想,“宿管”这条流水线就开始三天一个样地运转起来,有四五十岁的妇女,有刚退伍的军人,也有从公安厅调来的民警。不过后者在我刚进入学校的第一学年就在舆论下逃离了学校。出于机缘巧合倒是见过几次面,总是穿得西装革履,理着小平头,一副神采奕奕的模样,除了总是骑着摩托车在街道上闲逛叫人感到无所事事外,完全看不出是个贪财好色之徒,但他确确实实是因为和某初三的学生发生了不正当关系才被迫离开学校的,而且借着职务之便经常往女生宿舍里钻的事迹也传遍了大街小巷。
正是因此,女宿管的到来才有了正当理由。我的记忆里也才有了另一幅相较而言颇为有趣的画面——那就是每天早上七点刚过,就会准时响起喇叭的滋滋声和竹竿打在床沿上赶人起床的声响,更严重些你还可以看到整个宿舍还未吃上早餐就被叫到宿舍楼后边打扫卫生的场景。至于有多少人愿意打扫这样一片区域,住过男宿舍的人稍微想想就很明了了,毕竟冬天里不愿下楼上厕所的大有人在。这些只要看看倒霉的人们扭扭捏捏、嘴里不断嘟囔的样子就能够完全明白。所以,我决定把女宿管时期称为空气清新的五月。
对于退伍军人,我就没有多大印象了。倒是经常躲在宿舍里抽烟、翘课的家伙没少被罚跑或是东倒西歪地在操场上扎马步。但这些跟我毫无关系,由于从小就体质较差,我并非那种人高马大、很容易就成为刺头的人,而且从长相上也完全不像。然而,那段时间里我确实无比苦恼起来了,一想到路过楼道的角落又要从新捂住鼻子,让活着的躯体竭力不要呼吸,就使人对周围的一切厌恶起来。
总之,我就生活在这样一个不断改变,又什么都改变不了的环境里。这里依旧没有供暖设施,没有食堂,没有洗浴室。大家只得在周末回家的时候,才能换洗衣物、洗澡以及储备未来一个星期的食物。冬夏都是如此,所以完全臭得不像样。感染上皮肤病什么的,也完全是司空见怪,最起码疥疮就让一半以上的学生曾在课上坐立不安。
当然,最令人头痛的当属在这里解决一日三餐。就当时而言,校方只提供了一个勉强称着是食堂的地方,位于女生宿舍楼一层,占地大约五十来平方米,没有想像中的餐桌、餐具以及热腾腾的菜肴,仅仅只是提供凌乱一个把生米变成米饭的大蒸箱而已。想想看,一个几百人的学校,提供了住宿,采用的也是半封闭式教学。却一个食堂也没有,就令人感到诡异,仿佛建设者只考虑到这里是用来教学,人们也只需要拼命学习即可,而且该为此废寝忘食,否则就脱离了应试教育之根本。抛开物质来看,这是不是与“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一样可笑?
但从另一方面而言,这又与世间一切不合理却又长期存在的现象没什么两样,细细寻思起来,住宿式学校没有食堂,也不是什么紧要到致命的事。更何况我所生活的地方还是一个相当贫瘠的山区,每个星期五元钱的生活费根本是支付不起伙食费的,总不至于一元一餐吧?这也就等值于两个掺杂着土豆和酱油的饭团而已,才不会有人做此种毫无收益的生意呢!再说了,如果有一半的人吃得起,另一半只能干看着羡慕,是不是反而不公平起来?所以,大家都用从家来带来的油辣椒拌饭吃,反而是最理想的公平状态了。
如此,你也能大致上了解到这里住着怎样一群人以及过这怎样的生活了吧。反正,就现在而言,完全是混乱不堪!到了能够活过三年都要用“奇迹”来形容的地步。当然,如果用善于思考的大脑再往深处想想,这又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甚至连不断轮换宿管都显得合情合理起来。即使拿着不错的薪金,但实质上与被贬到此地毫无差别,久而久之到更宁愿做一个“庶民”而非管理者了。
那么,无论谁到这个“平民窟”里来提出何种自认为可行的治理办法都无所谓了。他们只是外来者的身份,并试图想以此身份掌控这里而已,连他们自己都不想住进来,也根本无法切身体会到“框架”内的人们需要什么,亦或者他们心里比谁都清楚,这里急需解决基本的温饱问题,再怎么也得有个集体澡堂,让在操场上运动得大汗淋漓的学生不至于顶着汗味走进教室,再不济也能为处于生理期的女孩提供便利。但所有这些无论是谁到来,哪怕换了校长都从未出现过,也从未听过有将会出现的苗头。反而没多久他们就颇为头痛地离开了,并从此再也不到这来任职。
生活在此种黑色泥沼里,我不止一次感到过绝望。完全感到厌恶也想着早日逃离之时,无论是谁提出了怎样截然不同的规章制度也好,我都只是怀着无所谓的态度站在人群里左耳进右耳出地听上一篇,自顾自地散场,万事与己无关地回到教室看书,或是躺在宿舍里像死尸那般午睡。总之,就是不让任何声音与自己产生联系,一星半点都不能有。只是自私地想想自己而已,做做自己想做的事或是什么也不做而已。
当时,在这方面与我持同种态度的当属睡在下铺的舍友了。那家伙倒不是对周围的一切都嗤之以鼻,也不是对一切消极抵触。而是令人惊奇地拥有某种类似于“意念”之类的神奇力量将与己无关的事统统隔绝在体外,完全与我不同地避开适合环节,似乎一住进来就像到了自家一样,并很快以主人的身份若无旁人地专注于心中所想,近乎疯狂地锻炼、尝试着刮胡须、然后又是锻炼,所做每一件事都必须与长身体和发育有关。然后,每天早晨都会满怀期待地询问每一个人是不是比起昨天更壮实、更成熟了、更有男人味?场面简直与一只早起、误打误撞飞进宿舍的麻雀无异。不过他胯下搭起的“小帐篷”确实比任何人的都宏观!这是常态,无论冬夏“打工狂”都只穿一条裤衩入睡,并一大早就在两个宿舍之间转悠,堂而皇之地说什么裸睡更有利于发育。还好这是二楼,不然再怎么有科学依据的行为都非得被叫到保安室去不可。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暗自认为是他大脑不正常,而后又猜测这样做另有目的。譬如,变得身强体壮以后就可以免受欺凌,还可以向他人索取保护费,建立帮派,亦或是为了得到同龄女孩钦慕,因为在这里,一个发育超前、显得成熟的人,无论怎样都会获得女孩追捧的。一时间,大家都为这奇怪的举动冷眼旁观起来。不过,后来此种态度就在一夜之间发生了一百八十度大改变,而他也像一把涂着白漆的大刷子那般借此机会在我们“迂腐”的脑袋里诠释了何为理想。那是他为了能搭上火车到外地打工,从镇上徒步到省城之后的事。按照他所说:不是花钱买票,而是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在某条铁路线上直接扒火车到外地去。那家伙一谈起去外地打工的事,就特别来劲,即便是不眠不休地谈上三天三夜也没问题,哪怕是你已经睡着,他也会自顾自地说个没完,时常弄得人在梦里也避免不了他的唠叨。
“真的沿着公路整整走了一个星期唷!就那么一直沿着公路走,因为害怕迷路嘛!”他每每提起脸上都挂着憨实笑容,单纯而执着。
“那你真看到火车了?”我问。
“这个……这个到没有。我也不知道自己走到哪里,连有没有一半路程都不知道。吃的没了,就只好回来。你说……你说下次配上地图会不会好些?”于是,他就开始筹划着如何省钱,买上一份贵州省的地图,甚至于他还想把办公室里的地球仪弄到手。
身边有这样一个癫狂的人,你还能说什么?反正我是哑口无言,这家伙似乎怎么也没想到扒火车的方法根本行不通,那些看上很容易的事只有在影视剧里才会出现。不过,能够安全回到学校真是万幸了。若不是遇到好心司机半道上载了程,搞不好饿死在路上也说不定。要知道从云上镇到省城少说也一百公里哩!
对于能得到帮助,我们难以理解,而他本人更是受宠若惊。从他的描述来看,司机也完全被独自睡在桥下或是在涵洞里过夜的事折服的哑口无言,不仅免费送到学校,还给了他一笔钱。所以这种略带荒唐的事一下子就在学校里传得沸沸扬扬,有人惊讶于他的翘课行为不仅没被班主任打骂,反而还能在课堂上分享。有人则觉得他疯了,导致身边的人也疯了,连老师和那位送他回来的好心司机也被这种常人不能及的事弄疯了。也有人持完全崇拜的态度,一到课间就围着问这问那。但无论是谁,大家从此以后都称呼他为“打工狂”。
“打工狂”其实是个胆大心细、毫不自私的人。
“喂,我说,还是你睡上铺吧,这样可能更安全。我怕——我怕把床压塌了。”我们第一次在宿舍里相遇时他这样对我说。
“可是就摇晃了点啊,你不至于把女朋友叫来吧”
“这……这倒不是。”他忽然义正词严地说,“因为我要健身嘛。”
“健身?”
“对呀,健身。所以我睡上铺的话总有一天会掉下来砸伤你的,那样我会没钱给你看病的.所以干脆你睡上铺好啦,这样才万事大吉嘛。”
“可是万一我掉下来,也会砸到你呀”我难以理解地说,并从此觉得这人似乎从不顾及自身安危似的,没准大脑有病也说不定。
“砸伤我?呜,这……这完全不可能呀,因为我身强体壮嘛。而且我真要被砸伤了,这也只能说明我锻炼得还不够,要更加努力才是,如此一来,你没准还帮助了我也说不定。”
没办法,我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不明所以地占有了令人羡慕的上铺,而他则颇为满意地睡在下铺。向来如此!不会因为谁早到就占据优势,就这方面我们从未闹过矛盾,这一奇怪现象连舍友们都难以理解起来。要知道,每个人都很喜欢睡上铺的,这样人们在宿舍里吃中餐和晚餐的时候铺位才不至于被人乱坐弄的满是灰尘,而且离肮脏的地面也足够远,从某种意义而言,说是集体生活中的唯一净土也不为过。无论你躺着午睡、看书、或是发呆,都能在精神上免受他人打扰。
不过,我也为此事苦恼了好一阵子。因为那个时候我还没有早读的习惯,对于学习也只不过是边玩边学而已,远远没到“书呆子”的地步,更不会每天都第一个赶到教室里去。但我确实有起得够早,倒不是愿意如此,而是根本睡不着。试想一下,从七点起你就感到自己睡在一叶随波飘荡的扁舟上,风浪随时都可能袭来,同时耳边还伴随着地震般的声响,无论你在怎么嗜睡,都必然会醒来的。
每天我从睡梦中恢复意识的时候,“打工狂”就已经开始在健身了。通常情况下,正是健身计划的第二节:仰卧起坐,从他的喘气声来看,大约处于三十来个的样子。因为是后半段,他会很吃力地从“一”数到“二十”,额头与膝盖相碰后,就会“啊”的一声倒下。然后大口地呼吸上四五十秒,才接着做第二个,又是“啊”的一声,响动比之前更为剧烈!
如此,你把这高亢的二十声连在一起,异样的色彩就显而易见了!反正,最后闻声醒来的舍友都会眨巴着双眼问我:那家伙在干嘛?
“手淫,他在对着墙面手淫,白花花的墙面。”本来我想夸张些说“打工狂”每天早上都会手淫二十次,后来想想干脆说成每天一次好啦,反正横竖都只是一个玩笑,怎么说都无所谓。而且,一个月三十次,也相当吓人了!于是大伙儿都研究起为何“打工狂”还能身强体壮的原因来。
对于这方面,他出奇地没有怪我。正如之前所说:“打工狂”只专心于做自己的事,近乎痴狂地做自己规划好的事,对其他一概充耳不闻。即便背地里说他坏话也好,他都一概不理。仿佛这世间的所以善恶都与其无关,他来到这里所要做的只是无论冬夏都坚持只穿一条裤衩睡觉,在地上做完一百个俯卧撑后,又到床上做五十个仰卧起坐。累出汗来,就往脸盆里倒满冷水,先用手蘸一点怕打在胸前,然后就一边哆嗦,一边决心不足似的快速将身子擦一遍。虽然这个环节不到两分钟,但也足够叫人敬佩了,想想看外面可是天地冰封啊!而且从他身子很快布满鸡皮疙瘩、变得像火鸡一样也可以感受得出是有多冷了。
“干脆将第二节也一并在地面上做完好了,这样对你,对我都好。”实在忍受不了时,我这样对他说。
“呜,你是说光着身子躺在冰冷的地上做仰卧起坐?那样的话我会感冒哩。”
“打工狂”也怕冷!这是我记忆能唯一能证明他正常的地方了。除此以外,我真找不到还有什么事能令其心生畏惧。不过,他还真就没有感冒过,哪怕我内心里期待他能尝到苦头也好。无可奈何,我只得呆坐上床上抱起头另想办法。
“喂,贵……贵明。其实你也不希望我躺在又冷又脏的地上,对不对?要不然早就换到别的铺位了,所以说你这个人还是很值得交往的嘛。”我还苦于找不到理由时,他就像认定了一个事实那般笑着对我这样说了。我还能再去想什么歪点子呢?真的无法从空白的脑子里想出任何一个可行的办法来!反而在别人好梦方酣之时与他一起到校外买早餐去了。现在想来,在我所有的学生生涯里,也就那段时间三餐齐全。倒不是我不饿,也远没到不会饿的地步,只是怎样也找不到一种合适心情和动机而已,也可能不是十分有必要的事,我就无法自律地去做吧。
但无论我是个怎样对身边事乃至自己都漠不关心的人,对于“打工狂”如此热衷于健身还是倍感好奇起来,因为在当时此种行为还不过是字典里的一个词而已,偌大的城镇也至今未见一家健身馆,甚至连他所用的健身器材都相当怪异,比如,将砖块用布带绑在一起就组成一个用于锻炼肱二头肌的哑铃,还珍而重之地藏进上锁的木箱里。我想再怎么不济,“砖块”加“布带”的组合应该也算是一种健身器材了吧,不然,真叫人难以找到合适的词。
于是,如你所见。“打工狂”就用这些奇怪的“道具”和方式起劲地健身了!关于成效?至今我仍旧觉得是他饭量大的原故。足足是常人的两倍!哪怕哽住了只能喝未经处理的自来水也好,他还是一面打嗝一面吃得津津有味。是连口汤都没有的辣椒拌饭好吃,还是这也属于他计划里的一部分,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无论你是出于怎样的目的也好,都决不能对一个正投身于未来的人说:所做一切毫无意义。如若不然,可真是害人害己了。我想,对于“打工狂”的所做所为我正是怀着此种态度吧。
“因为毕业以后我要到外地打工,所以就健身喽。”我问他时,他就斩钉截铁地回答。
“所以,你早就想好将来要做怎样的事了?”我躺在床上问。
“对呀,工厂老板向来只喜欢身强体壮的人,如果我从现在就锻炼起的话,才能更具优势。而且,出门在外,让自己看上去更成熟总不会有错。”
“可是还有三年呢”
“早做准备,早好嘛。”他说,“我可不想到时候一点计划也没有,比如说,明天不用读书了,你是不是得花很长时间去想,才能知道该怎么办?”
“你怎么知道明天就不用读书了?”
“你看,这就是有准备和没准备的具别。”
我顿时哑然,在心里感叹“打工狂”对生存之道真是太了然于心了。不过也是,他黑油粗犷的脸,在配上长了胡须的下巴,谈起这方面来就像耳提面命的说教一样,相当正经,严肃。特别是后来又有几个总穿着故意剪破的牛仔裤、留有长头发、特别爱抽烟喝酒的同学加入以后。他们就总谈论着到广东、福建、浙江等沿海城市打工的事了。为此还专门组成了一个“打工小分队”,成天不是扎堆在教室角落里秘密谋划,就是在宿舍里高谈阔论,场面激动热情得很。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比谈论女孩胸部变化还要起劲。当然,说是异性已经从他们眼里完全消失殆尽更为贴切,至少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真没听到任何人提及。连我都感到奇怪起来,仿佛只有我一人还在意这方面的事似的。然而,一想到大家都处在学校里,却谋划着如何越狱,就感到庄严而又富有趣味起来。
“我到这里来读书只是为了得到一个毕业证好到外地打工而已。”即便是老师们对他的行为感到困惑,认为一个不笨的孩子在怎么也该将所有精力专研在书本里而提出质问时,“打工狂”也会像宣誓般如此回答。没办法,谁拿他都没办法,只好放养在一边了。如果再让他当众多发言几次,没准这“妖言惑众”的言论反而在校园里掀起浪潮来。
“到学校里来只是为了得到一个更具有打工资格的证件?哇!“打工狂”这绝对是本世纪最具总结性的话了,极具远见的真理啊!”我在心里对着“打工狂”惊呼起来。虽然不能明面上对任何人讲我也相当认可这样的言论,但从此以后,我就认定了“打工狂”绝对是那种对任何事都看得相当透彻的人,哪怕是复杂到需要“人情世故”来处理的事,他也具有某种能力一眼看穿,简单直接,豪不拖泥带水。特别是再附加上某些仿佛能看透未来的能力时,就相当之吓人。
所以,十几年后的今天我能在脑海里清楚地记住他所说的话绝非偶然,那留在我记忆里的片段也远比我所想的更为深刻,尽管大多时候我自认为已然忘记。然而,比起这些,和他的相处中我还有着另一个更为困惑的点——那就是只要我说也想到外地去打工,并将手伸向“砖块哑铃”时,他就格外严肃地表示拒绝,态度跟我们有着深仇大恨没什么两样,或者说与我把魔爪伸向他的“妻子”没什么两样。
“呜,这千万使不得呀,无论无何你都不该受我影响的,怎样都不该,你自己找些想做的事好啦,但绝不能与我相同。”
“为什么不行呀?我也很想和你们一起出去啊。”我说。
“因为……因为我们根本就不是一路人嘛。如果我不小心影响到你,那可真是这事上唯一没有写进法律里的罪责了,跟谋财害命没什么两样的。”
“可谁也没有规定过什么样的人才能同路啊”我对他惊恐的口吻辩解说,“我只是想这样选而已,而且也不会有人为自己的选择后悔。”
“不行就是不行,谁让咱两是最好的朋友。”,“打工狂”突然这样说。此后他就把“砖块哑铃”锁进专门放食物和衣服的木箱里了,无论再怎么软磨硬泡都不再给我碰一下。如果不是对其有所了解,你还真以为他是个极为吝啬、不值得交往的人。
但即便如此,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还是弄不明白这前后矛盾的话,他到底是以怎样的方式认定我们将来会处于不同阶级,并对此深信不疑?最起码这绝非用尺子衡量距离那般简单,我也就只好认定他是个奇怪的人了,一个长相敦厚却极为奇怪的人。至于这种奇怪是简单还是复杂则完全说不上来。不过也算了,毕竟人活着本身就是件复杂的事,又有谁能将身上所发生的每一件事弄的明明白白?
当时,就这方面与我态度相同的当属生活在另一个极端的宿友。他叫向华,高高的个子,人又长的极为不错,人们都喜欢称呼为“华仔”。如此你也能想象他是何等不错、怎样受异性欢喜的人。特别是这个光环之下还涵盖着学习刻苦、成绩优异,那简直是男人羡慕,女孩倾心的事。确实有不少女孩向他表达了爱慕之意,信纸也完全可以用“堆积如山”来形容,而他好像一封也没看过,全放在木箱里,任由灰尘和蟑螂光顾。
纵观我所有的学生生涯,向华这个人绝对是在学习方面能让我记住的为数不多的一个,说是“书呆子”也毫不过分。当然,这样的说法太过不公,也过于片面。可真要说得具体些,对这种刻苦态度另附定义,用三两个字概述出他是个怎样的人,我就感到为难起来,怎么也无法在脑海里想出个完美的词语,真的想不出来。因为这种单纯的行为在生活里实在太过于复杂了,而且我也从未与他处于相同境地,也就无法设身处地地想明白了。不过,如果你愿意想想的话,就会发现身边并不缺乏这样的存在,那就是你本就错愕于一个难以理解、持续不断的行为所之为何,但只要靠近就会潜移默化,成为忠实的跟随者。
向华正是这样一个只要稍微接触,你就会跟着也看看书的人。无论如何都得端正态度看看,如若不然,仅有的反省意识就会让自己无地自容起来,甚至对不起父母不辞辛劳地将自己送进学校。我想我们虽然算不上什么莫逆之交,却能够在多年后记起他,正是因为这种魔力。
而且,就另一方面而言,向华在我脑海里也还存在着不解的疑点。他基本不主动与任何人交流,也毫无交际能力。可这所学校的人们都对他非常尊敬,连街道上的混混也都对他特别关照,更为难以自信些,小偷都从不碰关于他的任何一件物品,仿佛他们都觉得招惹一个勤奋刻苦的人极为大逆不道似的,与儿子打老子没什么区别。在这个点上,即便是学校老师也没能得到如此厚待。所以,尽管当时的生活环境相当恶劣,在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学生都被语言辱骂或踢打的情况下,他却像自带躲避光环那般从未遭受欺凌。
实在令人费解!我只好认定他并不生活在这个满是臭味的泥沼里,只是不得已的时候才退出洁白的世界与我们共处一室。即便大家吃住在一块,但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曾到过他的世界,更没有一个人真正了解过他是怎样的人?作息规律如何?几点早读?几点入睡?“打工狂”也说不上来,这个被我给予是唯一能探索到答案的怪胎一被问及时,就变得支支吾吾。
“噢,他……他呀,我也说不出是几点,反正很早很早就是啦,我听见他的读书声才起床的。”
“那你没有一天留意过?你可是第二个起得最早的人哪。”
“这个……这个。”他皱起眉抓了好半天头皮,怎么也不能从混沌的思绪里找出个具体答案来,好半天后干脆怪起向华是个疯癫的人。
“对了,贵明,总感觉你应该和他一起学习才好呢,而不是和我待在一块。我只会影响到你,影响到你的现在以及未来而已。要不下次我叫你起床好啦,这样一来,也不会相互打扰,对不对?”
“你真这样觉得?我们不适合长久待在一块?”我问他。
“对呀,你们才是一路的嘛。”他微笑着无比肯定地说,可我想了好半天还是觉得这种归类相当奇怪,不过随它去吧,没准他也是顺便说说而已。
“打工狂”说不出个大概,我也只好推测是六点左右,从我在七点四十洗漱完毕,而他刚好预习完当天的课程来看,也只能更早不能更晚。对于向华这种无论春冬、生病与否都每天准时这个时候起床看书,我不止一次暗自敬佩。特别是宿舍熄灯以后他也要独自到走廊上借助路灯读英语到深夜,这种敬佩之情就尤为深刻了。要知道云上镇的每一年冬天都会上冻,即便躲在被子里也完全冷得睡不着,一般人还真不至于冻坏脑袋站在空旷的走廊上,可能他也疯了吧,反正在我看来,这里住着的全是一群不计后果的疯子而已,各不相同地朝着各个方向发疯的疯子而已。
关于这点,我还是决定私自打听一下。倒不是处于什么目的,只是想看看是否只有我一个人不太正常,但我很快就后悔起来,怎么也没想到同一行为竟然生出五花八门的意见,有的认为学好外语是为了在将来当汉奸做准备,有的则深表恻隐之心,觉得像他这样的人如果不成功,即便你们有着深仇大恨,也会为之感到不公,老天也会六月飞雪。是不是恰如无论你做对的事,还是错的事都会面临不同言论一样?从“打工狂”和向华身上,我无比深刻地意识到了一个极为实用的道理——那就是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执着,活着的时候能够拥有这种执着是无比孤独而又幸福的事,在这种执着里没有对错,有的只是过早或过晚醒来都不算恰到好处。
所以,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决定什么事都不易思考得太深入,也不愿做得太认真,差不多就行了,别人的意见、观点也都差不多了解下就足够了,不然每一件事都要思考做或不做的理由,处心积虑地评论对错,打上勾叉之后就把与自己想法、做法不一的一类扣上消极的帽子,并当作异教徒那般仇视就太过于麻烦。
毕竟,真正的敌人并不是不同于你的人,而是内心深处的自己。我想我能和不同的人成为朋友,也不能和大多数人成为朋友这是因此,倒不是对于朋友圈有什么特殊癖好,只是我不想对任何人太过于纠结和认真罢。
对了,仔细想想,如果你身边也同时存在着两个生活在翘板两端的朋友,是不是就像脑海里共存着截然不同的性格一样?相反、相互矛盾、又相互共存的思想。我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总不至于一直偏向某种单一的情绪吧,而且他们也都相当有意思,也各有存在必要。久而久之我干脆随性自然起来,和谁都好好相处啦。
因此,我决定抽出课余的一部分时间和向华一起看看书,除英语外的所有科目都开始做笔记、复习、预习。倒不是出于多爱学习,也不是意识到如此能给我带来命运上的改变,借此获得另一种略为光鲜身份走出大山之类。只是想把令人厌烦的空余时间用起来而已,稍微合理地用起来而已。当然,如果只是打发时间的话,我更喜欢和“打工狂”待在一块。就如之前所说,他天生就是那种极具看法、并有理有据阐述看法的人,在某些事上向来充当领头羊的作用。这种能力在你迷茫于作何抉择时,就显得至关重要。他总能第一时间里做出一个高瞻远瞩的决定,而你只需要照着做就能烦恼全无。真是这般神奇!仿佛你本就这样想,而他就是你付诸行动的契机一般!我更多的时间都和他待在一块正是这种从基因上就令人信服的能力。
我们每周逃课两次,到“打工狂”叔叔那去。他叔叔当时在镇上开有一家理发店,生意很不理想,与惨淡相差无几,除了星期天赶集的时候能正常营业外,其余时间里都处于关门大吉的状态,连他本人也会回乡下去。如此一来,大部分时间里的掌控权就自然而然地落在“打工狂”手里了。
这里占地不大,顶多也就五十多平米,除去摆放理发用具的地方和另外隔出的洗浴室,可用空间就寥寥无几了,连供客人理发的座椅都只顺着左边摆放了四张而已。不过,再小的地方只要拥有出具,能做上一餐像样饭菜,就当时学校里的饮食条件而言也不再刻意要求的地方了。
于是,零八年早春的那段日子里,我们就经常一起翘掉下午课,到这个不怎么大,却相当自由的空间里来。有时是为了躲掉无聊的政治和历史,有时则买来蔬菜、豆腐做一餐像样饭菜,算是打打牙祭,偶尔也喝喝酒。
那个时候我还无法适应啤酒的味道,总感觉是由发酸的液体和未成熟果肉组成,又酸又涩,令人反胃。可只要我向身边的人说出这种感受,他们就都劝我说多多习惯就好,然后就是一副肯定的样子,认为以后我准会对酒上瘾。
“多喝几次就不这样觉得了!我第一次还以为这东西是马尿。”“打工狂”也这样说,搞得我一度认为他喝过那玩意。这方面,他确实以过来人的身份适应了这种怪异味道,而且酒量还增加了不少。让人总感觉他是在喝水而不是喝酒。我只好不再多说,闭着眼睛往肚子里吞了。
其实想要具体了解“打工狂”具体是个怎样的人相当简单,只要与他喝酒就好了。就今天的我而言,他是那种一出生就被上帝摆放在了离幸福极其遥远的位置的人,天生就被摆到了跑到末尾,在某些事上注定要走常人数倍的路。所以,“打工狂”一点也不幸福,他父亲是出了名的酒鬼,性格相当暴戾,向来专干酒后打骂家人的事。他母亲每个月要因为被打离家两次,他本人则是从小就生活在担惊受怕和仇恨的情绪中,他告诉我从小时候起就想着离家的事了,只是后来初中不用考试也必须上完才到这里来。他每说道这,就会焦急起来,仿佛你处在某个绝望的位置,想做某些能称之为改变现状的举动,却毫无办法、无能为力,只得咬牙切齿、忍气吞声一样。
“其实你并不喜欢喝酒,也不喜欢抽烟,。对不对?”有一次我问他。
“并不全然如此。”他说,“我确实有厌恶过这些东西,甚至也厌恶沾染的人。不过,你想想看,如果我也和他们一样爱抽烟、爱喝酒,却从不借此发泄情绪,亦或者半年,一年不接触一次,也毫无问题。我是不是就更具备了说服的理由?”
“怎样的理由?”我问他。
“人的性格是由人自身来决定的,而不是喝了酒、受到刺激之类的外界因素啊,这是一个长期养成的过程。所以他们只是这样的烂德性,并依赖着这样烂德性而已。然后父传子一代代往下。”
确实,“打工狂”在这方面做得相当出色。他喝醉后还真只有两个状态:要么呕吐不止,要么像个死人那般熟睡。我也就只得保持清醒收拾后面的烂摊子了。倒也奇怪,每次只要我们一喝酒,我就整夜无法入睡,甚至连躺在床上都感到是一种难以忍受的酷刑,可无论我是坐在床沿上,还是深夜里独自到屋外踱步,睁开眼,或是紧闭双眸所能感受到的也只是不断有黑暗拢来,剧烈而严寒地拢来。连喉咙都因为压迫而隐隐作痛时,就深刻的意识到自己根本无法成为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一个人,无论怎样做,都只会愈发迷茫与自责而已。
现在想来,那段时间我真是陷入了一种连自身都感到不可思议的梦游状态里。以至于如果现实中缺少了叶灵的存在,就不会醒来,或者说不愿醒来。所以,无论何时,身边能有一个时刻留心着你的人、能注意到你身上连自己都没发现的变化真是生命里最为幸福的事了!我想叶灵对于我而言正是如此,多年以后她在我记忆里依旧无比清晰也正是如此,哪怕从那一刻起我们的命运就已走向不同的方向。然而不管怎样,能够认识叶灵真是我生命里极幸运的事。
我们是相隔了好一阵子以后才在分向男女宿舍的岔路口处相遇。这是星期二的下午,我正要到镇上去找“打工狂”,我们约定好翘掉下午课,到他叔叔那去喝酒、打牌。我趁着四下里无人正要从宿舍溜出学校的时候,出乎意料地撞见了叶灵,她正站在锯掉了主干的法国梧桐下一动不动,沉寂的身躯几乎与树影融合在了一块,看其模样已经在此停留好一阵子了。
她看见我,便询问我要到哪去,于是我就把和“打工狂”约好的事告诉了她。
“别再去那种地方,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如何?”
“在这个时候?”
“对呀”
“可你从不做违反纪律的事。”我说。
“偶尔一次有什么关系?而且我们也好久没单独相处了,对不对?”
我怎么也想不到叶灵会提出这样的请求,不过看她低垂的眼帘里似乎有很多一直以来想说的话,也就答应下来。再加上我们也确实有许久没在单独相处了,几周?几个月亦或是上一生与这一生的跨越?也已经在模糊的时间里没了具体概念,但无论之前生了怎样的事,也该到活着的人继续现有生活的时候了。想来这对于还要走完漫长一生的人而言也是能得到原谅的事吧!
我们走出校门,又不约而同地沿着湖岸蜿蜒的水泥道踱步,在这之前我们都并没有想好要到哪里去,似乎只是看见一条可行的路便沿着走而已,之所以朝着这个方向于我、于她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
“你们通常都做些什么”走出十来步后她才想起似的问。
“你是说和“打工狂”待在一块的时候?”
“对,对呀。你们最近总是往校外跑,所以——所以特别想知道,倒也不是什么特别的意思,仅仅只是想知道而已。”
叶灵似是突然想起那般随口说,眼神里没有半点就某件事非得纠结清楚的色彩,想来她也不知道该说怎样的话作为开头吧。
如此,我也没什么好要求的地方了,毕竟我们都只是想时隔多日后好好聊聊天而已,既然无论怎样的聊天都是聊天,又何必每时每刻都保持幽默的部分?而且我们也都在熟悉不过了,也那样信任彼此,就这点而言,凡是叶灵提出的问题我都乐于回答,也欣然接受。于是我说只是抽抽烟,喝喝酒,偶尔一面打牌,一面聊天而已。而且“打工狂”本质上不坏,从不带我招惹是非,大可放心。
“就这些?”
“是的,就这些。”
“这会比待在教室里无聊吗?”
“呜,无不无聊得看个人想法吧,待在相同的地方久了说无聊也无聊。如果只是打发时间的话比起上那些枯燥无味的教室倒要好上一些,毕竟,他们全都是相当有趣的人。我总感觉他们才是对未来看得最清楚的,也很明白自己想要什么。”
“那……那下次,可以带我一起么?”
“你也想做这样的事?”我不大明白地问,叶灵是从不逃课的,她很努力地学习就像极其没有天赋的人在某件事上拼命着坚持下去一样,至于这种坚持有何意义,我从不明白,她也从不提及。
“这……这倒不是,不过,想来理由你应该能明白吧”她顺着耳背捋了捋头发,便将头低了下去,聊天也就到此为止了!
本来我还想说这样的状态已然持续不了多久,自从“打工狂”有了女朋友以后,他的自由时间就变得格外稀缺,总要从原有计划里抽出部分时间约会,每个星期都会有一两天夜不归宿。听他说只是在学校背面的山头上看星星。这样的话自然没有人信,于是,大伙儿又干劲十足地追问他夜里有没有做那样的事,每每到这,他就变得急躁起来,仿佛得了口吃似的。
“你们都是群什么家伙啊,我……我们就接了吻,偶尔隔着衣服抚摸了彼此而已,这……这已经是相当过分的事了,恋爱又不都是你们想的那样。”你很难想象说这话时“打工狂”黝黑的脸通红起来具有怎样的喜感,反正大家伙都笑弯了腰。为此,他还和那些常在耳边“出谋划策”的人闹了好几次矛盾。“打工狂”就是这样一个极其爱护另一半的人,他把喜欢的人全当着是圣神不可侵犯的存在,然后深沉地去爱,爱到骨子里,爱到卑微的灵魂里。可能恋爱不一定要做爱最早时候正是受到了他的影响吧,至于他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从哪里得来就无疾而终了。不过,想想这世上本就有许多难以理解的人和事,也就不足为奇吧。更何况他只是这世上一个不起眼的角色。一个不起眼的角色无论做怎样的事都只会被当作不起眼的部分被忽视而已。
好几次我都想将“打工狂”与他女友那些趣事“添油加醋”一番说给叶灵听,让她能再像以往那般微笑一下,毕竟她笑起来是如此甜美,总充满这少女的纯真与烂漫。可细细一想,我无论如何都不该把它当成一个笑话,而且这对于女孩子来说也不是什么津津乐道的事,便作罢了。
我们沿着灰白色的水泥道走,走了近二三十分钟,几乎走完湖岸右半部分。但回头一望也就经过了两三百米而已。这是怎样一种速度?实在无法想象。然而,既然叶灵无意识地保持着这样的步调,并要无意识地持续下去,我也只有紧随其后。而且回想一下,上次与她一起散步已然是相当久远的事了!
我们来到废弃已久的露天健身场。便走下水泥道,沿着蜿蜒的田埂走出十几米,接着莫名地爬上那条通向水塔的石阶。那里,再往上些是两个高耸云霄、在阳光下闪着银光的电塔,它们满是空洞的身躯虽然紧紧地矗立在那,但任谁看去都更像在狂风下千疮百孔的躯壳。
和刚才一样,不沿着宽敞的道路走向闹市,而是选择一条僻静的小道,只是一种不用刻意选择的偶然。然而,沉默地跟出许久后,我渐渐意识到这种偶然更像某个动作持续无数次后一时难以更改的习惯,于我,于她都未尝遗忘的习惯,而且那早已深入骨髓的“轨迹”也愈发让我明白叶灵将走向何处了。只是她仍旧沉寂在自己的思绪既不言语,也不看向远处,我就实在难以出言惊扰了。
而且,我也实在说不出句适合的话,就干脆什么也不再想,好好看看身边的叶灵。今天她穿着一件略微褪色的粉色外套,高高的领口将脖子遮挡在半数以上。往日里常见的那个红色、镶有蝴蝶结的发箍并没有戴上额头,取而代之的是两个冷色调的发夹。它们紧紧地束缚着两鬓,往下露出洁白的小耳朵。
所有这些乍一看并没有什么端倪和不同,一切都再正常不过。然而,细细一看,以往时候叶灵那灵动、活泼的双眼却多出了许些苍白,这种变化与一下子多出的突兀截然不同,仿佛不经意间悄悄地从内心深处爬上眼眶似的,甚至可以说是发生在昨夜、连叶灵本人都不曾发现的事,就像失眠的人眼眶会悄无声息地浮现出淤黑一样。只是,这种自然而然到了叶灵身上像极了被丢弃的布料几经风雨后呈现出的脆弱和苍白,而且她的身形较冬天时候也消瘦了许多,我也就不由得为之一惊了。
“你是不是不希望我跟你们一起?是不是女孩不该和一群异性待在一块才好?”爬到山顶时,叶灵才又说起话来。在这之前她曾停留过几次,但都是理不清要说什么,就又向前走了。
“没有啊,如果你真喜欢的话,我倒也乐意。”我说。
“真的喜欢?”
“嗯嗯,得很喜欢才好哩!那样才不会违背一个人的性格。”
“那么你是真的喜欢才这样的啦?”叶灵扭过头来,望向我的眼睛问。她那双黑亮而认真的眸子看得我一时失神起来。
“也——也不全是”我敷衍着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只是一时间又找不到其他事可做而已。另外,我愈发讨厌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待太久,总会叫人把过去和现在混到一块,傻傻分不清楚。”
“真是如此?”她问。
“嗯”
“没有任何变得别人难以理解的地方?”
“是的,一点也没有。”我双手扣到脑后,迎着风说“谢谢你了,一切都再正常不过。”
“没什么的呀,你就把这当作好朋友之间必不可缺少的部分好啦。不过,贵明,你真的没有改变?一点也没有?还是和一切一样,遵从内心所想?”叶灵再一次问,模样就仿佛失去了前一秒的记忆那般。没办法,我只好把之前的话再重复一遍,并说一切的一切都再好不过。
“瞧,完全跟以前一样对吗?而且熬过了冬天的关系,身体也像柳芽那样长了起来。“打工狂”都说我快赶上他了,要是再过一阵子不见,我们都会觉得彼此只是度过了一场冬眠而已。”
果然,叶灵很快为我这举动微笑起来,在温和的阳光下,她的微笑真是美不胜言了,想来天使的笑不过如此而已!然而,这在我脑海里也仅是稍纵即逝的一刻,瞬间就像云层遮挡住阳光那般消失不见了。
“对了,我……我刚想对你说什么来着?”笑容消失的一刻,她回过神来问,紧皱着眉,仿佛思绪已经到了很远的地方才又回想起来似的问。
“这得问你呀。”我说。“心里想的话,不说出来永远没人知道的,反而会慢慢被掩埋掉。”
“可我就是连自己想的都会忘记,真是太笨啦!明明是上一秒的事,却什么也记不住,连学习也是如此。我这个人真是太笨了。”她再次说。
“可我觉得什么都记不住才好呢。这样就可以每一天都是新的开始,可以认识不同的人,接触新鲜的事,品尝新的快乐。”
“就像鱼的记忆只有七秒那样?”她看向我。
“是啊”
“那你会不会提醒我不要忘记你?”
“会的,我会一直提醒你,也会提醒自己不要忘了你”我说。然后深深地望向她。如果抛除掉那些低沉的内在变化,以第一眼的目光去看,叶灵绝对比以前更加漂亮了,这是一种不加修饰、自然而然的美丽,似出水芙蓉的娇艳,却带着秋海棠的忧伤。你望向她,总会感觉这世间的一切都悄然从脑海里消失。
“不,不是这个!”我静静地望向叶灵,沉浸于那罕见的美丽时,她突然猛地摇起头来,将手捏的发白“我想说不是这个!”她再次说。
叶灵到底想要表达什么?她仍在努力地想,回到上一秒去痛苦地想,那种感觉就好像身体有某个抓不住的东西埋没在血液里一样,不可避免,而又难以言语,甚至找不到在何处。
“唉!算了。”好半响后,她叹了口气,只是发白的手还紧紧扣在一起。
“干脆我们往前走走好啦。”我说,“没准到前面你就能记起来,记忆这种东西有时候就像生活里的日常用品一样,正急着找的时候,它总躲着你,然而过一阵子,就莫名地摆到面前来了。”
“会是这样?”
“嗯,我经常遇到,就像在家里找衣服、找鞋子一样。不会有错的噢。”我说,然后踩着松松软软地草地走向前。
“喂,叶灵,到这儿来吧。”我站在她前面两米的地方喊,“从这走下去,没准你就能记起来了。”
于是,我们牵着手往下走,没一会就走过蜿蜒的小路,上到一条废弃已久、无法行车的马路上来。起先,我走在前面,可慢慢地,叶灵的步子越来越快,好几次险些超出能拉手的范围。而且,她的手也比之前冰凉了许多,“可能是过完冬天就没再往口袋里放的缘故吧”当我问及的时候,她这样简洁地回答。实在不好纠结,我也只得越走越快,尽量靠到她身边。
如此快步而行,实在抽不出时间多说话,几乎只走出一小会,额头上就布满了汗水。叶灵也同样累出汗来。然而,我们几乎走遍了附近的每一个山丘,依旧无处停留。与找不到歇处截然不同,她每到一个熟悉的地方都只是踌躇片刻,便又被驱赶着似的离开了,而我只得一次次紧跟着。
可是十来分钟过后,叶灵那看似杂乱无章的足迹就慢慢在我脑海里变得清晰起来,甚至我也能渐渐预感到她将走向何处。再加上慢慢凝视着叶灵许久,她一直以来想要表达的部分,我似乎也能够了然。这倒不是什么伤脑筋的事,毕竟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也试图与其倾述,告诉她过去在我们的生命里只不过是短暂的一瞬,理应被遗忘的一瞬。但都没能成功,我还是太侥幸了,总是抱着自私的心理认为这于我们而言都不该提及。正如此刻,如果我不小心说出来,而她所想却截然不同,那就是极糟糕的事了!
想到这些,我便不惊扰叶灵这种如坠梦境的状态。更何况,能这样牵着手走在她身边,照看好她,防止其不至于失神跌入某个深渊,想来也已然足够。
如此这般,我们就相互沉默着在学校背面的小山丘之间、纵横交错的茅草路之间转悠起来,而后在一个泉眼处停下。定眼一看,这里已然到了镇子边界,往下是一条返乡的陡峭小路。乱石在阳光下懒懒散散地躺着,唯独刚从枯黄中长出的嫩草和山脚下的松林在低语。另一边,几头吃饱的水牛正懒洋洋地躺在地上反刍,连看管它们的老头子也干脆坐在地上,脱掉黑色毡帽,任由银发在阳光下闪耀了。
山脚下盛满水的梯田如铜镜般倒映着缓缓流动的云层,远处的湖水也变得波光嶙峋起来。岸边,远离松林的一边,工人们正忙着将一根硕大的灰白色电杆立起,他们全穿着单薄的衣裳,外套丢在一边。细细一听,风里还夹杂这他们炙热的号子声。
真是个阳光明媚的日子!一切在春天的微风里都再好不过!
然而,所有这些叶灵都并未注意,她自顾自地来到井边,俯下身喝了水,又用手捧出一部分洗脸,从右边口袋抽出纸巾将嘴角擦拭干净。做好一切才站起身来,四下里打量了下。
“我们怎会到这来?”她仿佛才睁开眼似的惊讶地问。
“可能只是你口渴了吧。”我也蹲下身喝水、洗脸,“甘甜的泉水,还是如以前那般好喝,你可能正是怀念这样的味道才不到别处去的哩。”
“或许吧”她说,“不过我最近总是这样,一晃神就记不清自己在想什么,做什么,甚至不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仿佛我不是我,而是……而是被另一个人控制着。然而,你也明白的啦,我除了是自己以外,还能是谁?根本就成为不了任何人的。如此反复我就连自己都不理解自己了,笨死啦。你说奇怪不?”
“可我觉得这很正常。”我说,“每个人都会有不理解自己,甚至于厌恶自己的时候。不过,这些都只是暂时的。毕竟本质上我们都会想着对自己好,而所有能活着的生物本质上也都是乐观派。”
“谢谢你能说出这样开导人的话。”叶灵附上浅浅一笑, “既然搞不清楚,也已经到这来,我们就休息一下好啦。似乎——似乎我们也好久没再一块到这来。你愿意在这陪我一会?”
“好呀。”我说。于是,我们脱掉身上的外套,坐到柔软的草地上。现在想来,能够什么也不想地坐在高原的山头上,一面沐浴温暖的阳光,一面欣赏辽阔的春景真是美不胜言。你很容易就感到自己不是坐在原地,而是随着不断延伸的绿毯依附着凹凸不平的地面时而缓缓上升、时而徐徐下降,脑海里萦绕着的泥土和青草的芳香以及鸟儿们的低声细语似在眼前,一切的一切已然不经意间积淀在记忆里成为美好的回忆了。
“如果……如果不耽误到你的话,我们可不可以经常到这来?”叶灵从遥远处收回目光,低声地问,长长的睫毛遮挡这半个眼帘,手无意识地拨弄着地上的青草。
“耽误我?为何会是耽误我呢?”我吃惊地说。
“就是会无所事事地缠着你嘛。毕竟每个人都只是独立地活在这个世上,也有很多事要去做,如果全陪着别人,顾及别人的感受,就耽误自己的生活了。”
“呜,你不会和“打工狂”一样,也觉得我们不是同一类人吧?”
“他有这样说过?”
“对呀,而且严肃的很,每一次都要把我从身边撵开才罢休。不过,比起宿舍里的其他家伙,他其实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就是过于平凡了点。对了,你不要成为他那样严肃的人才好呢。”我说。
“你不喜欢吗?”
“这种事任谁都不会喜欢啊。明明大家都生活在一块,却要从心里隔绝出不可逾越的界限来。说什么你活在你的世界里,我活在我的世界里,大家互不相干,就此别过。”
“那你会答应我?下个星期天再到这来?”她再次问。
“有何不可,只要你想的话。”我说道。
“谢谢。”她说,然后就眯缝着眼躺到草地上,我也眯缝着眼躺到草地上。当那团缓缓流动的白云将阳光匿藏之时,我就侧过头去看她。阳光下,退掉外衣的叶灵是如此美丽,那紧贴着上身的衣着恰如花蕾绽放前的最后束缚耐人寻味,我凝望着她,愈发觉得眼前的叶灵已然不像从前,她那与生俱来的、富有感染力的活力似乎早已流逝不见,续而从里到外蒙上了一层灰暗,这使得我明明就在她的身边,却在感觉上被拉得很远很远。
那个午后,叶灵出奇地说了很多话,但都与交流相去甚远,更像是一个个需要回答的疑难。因此,在回答了一阵子后,我越发觉得一切更像是一个个请求,一些明天、后天或是不久以后将会发生的事,而她说着说着也更像另外一个人了。“到底她想诉说什么?”我试图弄个明白,然而左想右想毫无头绪。算了!反正不管是怎样的疑问都答应她好了。毕竟于我而言,叶灵的所有请求也不能算是请求,而是理所当然的要求,由她提出来我就必须答应,除此以外,我也再找不到任何有意义的事!
和叶灵相识是零六年九月里的事了。当时我刚从乡下来到云上镇,而叶灵已经在这生活四年,那是九年义务教育在山区彻底实施的第四个年头,方圆几十里的青少年都被集中到这个设备落后的学校来。当然,也可以说是“监牢”,因为这些学生当中半数以上的父母都在外地,而他们本人也不知道该在这里度过怎样的生活,或者说他们很清楚自己只是被迫到这里来熬过三个年头,包括我也完全是浑浑噩噩。所以,能够在这样混乱的教育场所里认识叶灵真是天大的幸运了,一来,她本不属于这个小镇,二来,我们也不在同一班级。
那个时候我有一个很要好的异性朋友。她叫英子,我们从小相识,一块长大。和所有的青梅竹马一样,我们的感情很好,而她也绝对算得上是我这一生唯一的红颜知己。我想这样说也并不过分吧,虽然我们都出生平凡、不曾谈论什么意义深远的话,但感情除了真假以外,想来也不会有贵贱之别。
叶灵和英子同班、同桌、同寝室,她们是那种很要好的朋友,好到可以分享一切,同床而眠。印象里,她们也总是相互挽着手出入教室、宿舍、或是上街,那种亲密度很容易就你感到不会有第三个人闯入她们的世界。所以,我能成为其中一份子,除了用“极幸运”这样的词以外,实在想不出其他了。
我们三个在一块,很快就组成了不可分割的三维一体。当然,这主要得力于英子出色的个人能力,她在经营感情上正如催化剂一般,总能给话题添加上有趣的色彩。这种作用就好比约会双方正陷入某种尴尬境地,而协助者总能找出恰当方式加以引导一样。虽然当时我和叶灵的关系正如她所说是要好的朋友,一起步入青春并走出迷茫的朋友,但无一例外地,我们都乐于参与到英子营造的氛围当中,一切都围绕着她来旋转、进行。于是,我们三个就经常一块儿出去玩,漫步在高原的草地上,或是躲在树荫下聊天什么的了。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组合也颇为奇特——英子和叶灵同一年生,都比我年长一岁。从这方面而言,我更像是在扮演一个跟随者,她们喜欢做怎样的事,我就跟随着做怎样的事。甚至待在一块的时间久了,她们还为我的安危担忧起来,毕竟在这里经常和异性待在一块是相当惹人眼红的事,而半数以上的男性发生冲突也正是因此。至于这种角色上的变换,我倒并未觉得有任何丢脸的地方,说实在的,别人怎样看待就由他们去想好啦,只要能和叶灵、英子待在一块,我显然也已把一切抛之脑后。
“喂,贵明,傍晚要不要和我们一起到校外玩儿?我打算给你介绍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噢。”开学的第一天英子这样对我说,一想到第一个星期天不用上晚自习,我就答应下来。那一次我们就沿着公路走出热闹的小镇,像避开一切世俗似的一直朝着毫无人烟的田野走去,并在绿草如茵的土丘上待到路灯亮起才回来。而第一眼见到叶灵之时,她的可爱就远超想象,远超于我的水准,甚至于让我感到拘谨起来。不过,到了晚上我们像偷食禁果那般尝了人生里的第一口酒、并畅谈起来后,所有这些就烟消云散了。这巨大的转变曾一度让我质疑自己,然而一想到枯燥无味中已不会再有比和两个女孩待在一块更好的事,也就欣然接受起来。
于是,从零六年那个晴朗的夏天开始。我们三人的约会就愈发频繁起来,在商场打折的时候筹集身上仅有的零花钱购买最便宜的食物,有时到学校背面的山头上复习功课,有时听着音乐什么也不想地并排躺着凝望星罗棋布的夜空,或是爬到悬崖上像窥视死神那般俯瞰深渊,或是躲进伸手不见五指的洞穴里。我们尝试所有新鲜的事,一切在青春里由心而发的事。
冬天一到,我们就换上厚厚的衣服,穿上棉鞋,戴上手套,将耳朵藏在耳罩下,漫步在雪地里。这时,我们开始走得越来越近了。甚至于冷风袭来,两个女孩就自然而然地向我靠拢,挽住我的手臂。而后,我们又自然而然地向前走,谁也不再说话,只是一面看着自己呼出的热气,一面聆听脚下“嘎吱嘎吱”的响动。印象里,每当这个时候,两个女孩就变得腼腆起来。
当然,这种奇妙的三人约会,也曾有人尝试着参与。但无论是她们带来的也好,还是我带去的也罢,无一例外地,只有她们一进入这个紧密的三维一体里,无论他们之前是如何健谈、幽默,都会变的寡言起来,这就完全超乎想象了!哪怕我把英子的暗恋者带入进来,也无法打破,反而只会让场面更僵硬而已。没奈何!久而久之我们就干脆继续着这种三个人的约会好啦。而事实也确是如此,唯有我们三人待在一块的时候,我们的行为和语言才会处于最和谐、最紧密的状态。
而且,除了我们三人以外,我也再找不到还有谁能掺和进来将这种奇妙的关系维持不变。这倒不是说我有多出色,恰恰相反,我再普通不过了,是个连走在她们身边都感到自惭形秽的平凡人。而之所以选择我,不是他人,想来正是命运里某些奇秒的安排吧!无论是叶灵,还是英子,她们都只是这世上极为不幸的存在,束缚在男尊女卑的传统思想里,以至于一出生就被送出家门,寄养在外,而我却又“极幸运”地依仗着此种思想得以降生,我们的相遇正是这样一种巧合。亦或者说如果世间存在因果,存在轮回。那么,这种巧合可能为我为那个已然背负离家之苦的生命做的最后救赎吧!然而,这个我所能握住的、仅有的最后机会也伴随着英子的死而逝去了,而这一生里我对她们所造成的痛苦也远胜快乐。
唉!我还是太容易就忽视掉身边的存在了,也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尽职尽责的人。
我想在英子死后,我和叶灵都从此陷入自责而不愿见着对方,正是因此吧。想来也是,比起一个生命的离去,比起面对死亡,人活着更可怕的就是知道他人离去的原因,却无法扭转离去的结果,那种愧疚和自责早就不由他人原谅与否而改变了。很不幸地,我们侥幸活下来,却不知道为何而活。但事已至此,不管是叶灵有意躲避着我也好,还是我本能地逃避现实也罢,都不必深究了,也理应给活着的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对吗?即便这对于过失于事无补。
印象里那是四月的第二个星期五,已经进入春雨时节的天空低沉沉的,连成块的云层全透着灰暗,风也变得强烈起来。下午那场按律进行的班会刚一结束,英子就只身前来找我,她脸上略带请求地问我能不能花点时间陪她一起上街,想来她也知道我要和“打工狂”一起庆生的事。然而,英子又似乎把一身里的所有请求都放到了此刻,一想到这,我只得让“打工狂”在学校里多等一阵,自己先和英子到街上去。
和以往略有不同,我们几乎是默然地走出校门,而后像闲荡一般在少人的小径上左拐右拐,上到大街后才有目的地走进百货大楼。可令我困惑的是英子几乎只是在里面无神地闲逛,既不挑选,也不搭理导购员的问话,仿佛到这来并不是她的目的似的,或者说她根本就没有想要购买什么。关于这些,我好几次都像出言提醒,但一想到和女孩在一块无论如何都该有耐心才是,便不言语了。
我们又在商场里逛了十来分钟,来来回回走了个遍。英子才感到必须买些什么才好,于是停在服装区挑选了一条粉红色围巾,又为这已然下架的物件自顾自地付了钱,随后便令人难以理解地为占有了我的时间感到抱歉起来。
“没关系的”我说,“反倒是你今天有些奇怪了,真的要在春天里买围巾?如果是一时选错拿回去换掉也没关系。”
“就它好啦,我可是一直想买都没机会的。还挺好看对吗?”她将围巾围在脖子上让我看。
“是的”我点了点头,“可是英子,你看上去还是悒悒不乐呢。”
“可能是因为我们不能一块回家吧。”
“可就这个周末而已啊,以后我们会有多到用不完的时间。”我不以为然地说。
那个周末,英子在送往县医院的途中死在救护车里。她在早上九点昏厥,先是被老实巴交的养父送到私人门诊,毫无效果后才又背进公立医院,几经周折后在一群医生的素手无策之下转往县城,她正是在赶往县城的半道上气绝的。一切都太突然,甚至于她远在外地务工的亲生母亲以及养母都没能看上最后一眼。而我也万想不到,以上对话会成为我们的最后告别,更为那个无法完成的遗憾陷入自责和懊恼里。
当我再回到镇上的时候已接近下午四点,我和“打工狂”还未步入校门,他的女友就一面喊一面向我们跑来,忧心忡忡地告知了此事。“很严重”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并让我赶快到医院看看。
拥挤在人群里目送英子离开后,我恍然间看见了叶灵,她正在没有阳光的午后朝着空荡荡的、冷清的大街走去。不难确定,更早之前已然看见了我,而她之所以不与我会面,想来也是为了躲避掉内心里某些极为恐惧的担忧吧。
死讯传来的那个早晨,叶灵才浑浑噩噩地来到我跟前,在还带着寒意的晨风里完全哭成个泪人,她一面呢喃,一面流泪。毫无办法,我只得搀扶着她走进宿舍,坐到床沿上,然而一切并不能停息,几十分钟里,她都在啜泣地说着自责的话。在哪个早上,我试图止住一个女孩的眼泪,可越来越湿的却是我的内心和胸膛。
葬礼一结束,我就再也没有和叶灵碰过面了。在那个漆黑的晚上,我们收集好一切关于英子的物件:照片、衣物、以及她最喜爱的红色mp3、手掌大的白色歌词本。将所有遗物交与她的父母后,我们就此告别,便再也没有见面。现在想来,那时我们都只是期待着时间能冲淡一切吧,让脑海里的记忆能随着现实事物的消失而溃散吧。在这之前,我们的任何接触都只会功亏一篑地让痛苦的记忆白白拼凑在一块,因为再没有任何人比我和叶灵更清楚英子的死因了。所谓“心肌梗塞”的死亡报告,于我、于她都只不过是草草了事的定论而已,这就好比一个无关紧要的人对你说:身边的人离开了,仅仅是因为在那一刻没法活下去。又有谁能无愧接受?然而,英子太执着于那份抑郁了,这几乎只是在半月不到的时间里,就让她坠入了永恒的黑暗,而不是与我们所说的那般一切都会好起来,再如从前。
“为什么开心不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开心不起来。可能——可能只是有点想家了吧,自从母亲也到了外地,我就总感觉自己只是一个人活在这世上似的。不过,贵明,像我这样大的人不该去想这些对不对?”当我问到英子最近怎么这么低沉时,她微笑着这般说。
“可我还是很担心你呢。”我说,“而且叶灵也很担心,她说你状况很不好,已经几天没再笑过了,吃得也很少。可你什么也不愿说,她才将这些告诉我,她说我们从小一块长大,可能你更愿意告诉我。”
“那我从明天起再变回来好啦,我们再像以前一样。”她便在晚风里笑起来。
果然,那个星期英子就表现得与往常无异了,下雨天撑着伞一块走的时候,还能听到她与叶灵在耳边说笑,那笑声无疑是在十八岁之前的少女才有的。而在这样的声音里我也已然把一切都不再放心上。我想英子死后,叶灵怎么都不愿见到我也正是再为这样的疏忽而自责吧。
然而,奇妙的是关于这些从未有人问及,他们都相信了既定的结果,而不再去探究原因,也不责怪我。哪怕我想对所有人说是我导致了英子的死,我本可以说很多开导的话让她从抑郁中走出来。可即便我张大了嘴,却一个能将之倾诉的人也没有。相反地,所以人都认为一个没活过十八岁的人死去是不吉利的事,包括我的父母也竭力让我遗忘。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到英子,提到她的名字,提到她曾来过这个世界,曾在我们身边活着。这样的状态就好像英子不曾存在任何人的记忆里似的。如此,我也决定不向任何人提及,并将自己与他们之间的距离隔出一个长长的空间来,这个只有自己的空间里蕴含着一个不变的定理:
死亡可分为能接受和不能接受的部分,但人活着是必然要承受的孤独。
于是,在这份难耐的孤独里,我爬了很多山,一座接着一座,汗如雨下地奋力向上。并一次次告诉自己:活着的人无论怎样都不该纠结于死亡。我应该忘掉那辆迟到的救护车,忘掉英子临死前苍白脸庞,忘掉当着全班面扇了她耳光的女教师,忘掉她的悔意和泪水,甚至忘掉所有的假设和如果。
然而,风浪平息以后,我又和既定的事实被苍白地搁浅在一边,阳光如火焰一样灼烧过来,我才发现恨自己远比恨这世间的一切,而我的生活也难如往常了。
在此之前,我不曾有半秒思考过死亡,也不曾在意一个人离去意味着怎样的事,身边也从未失去任何一个至亲之人。可目睹英子冰冷的躯体被装进黑色棺椁埋入地下的那一刻,死亡却窒息般在我周遭萦绕、浮于眼前、渗入躯体,我没能拯救英子,死亡就在我活着的世界里,同样活着,并一直活下去。尽管我不曾停留,一次次奋力向前,摆脱它的阴影。但当一个人在你手里慢慢走向最后一刻时,所有努力都只会成为无意义的哀叹,并稍有踌躇就如坠过往,抑制不住流起悔恨的泪来。
我就在这样的浑浑噩噩中度过十六岁,一面竭力呼吸,一面将身体里那份深入骨髓的死亡遗忘,将对于死亡的愧疚和恐惧遗忘。然后,像另外一个正常人那样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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