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爸爸看我急出满头大汗:“怎么回事呀,简思豪为什么要出去逃命?你慢点说。”
我缓了一口气,接着说:“我听我爸爸说,清溪大队在八月十四日要开斗争大会,他们决定要杀死思豪哥。没有时间说清楚了,要他赶快逃命去吧,赶紧走!永远不要回来!永远不要回来!……”说完后,我一屁股摊坐在地上。
刹那间,你爸爸就把你叫醒,匆匆忙忙要你妈妈拿了点钱,立即推着你走。并且反复叮嘱:“儿子,你逃到没有人烟的地方去吧,远远地逃到深山老林里去,永远不要再回清溪街来!记住啊!一定要活下去!”
思豪哥,不知你是否还记得,我们在依依不舍分别时,你什么话都没说,嘴巴紧紧地闭着,眼框虽然满含泪水但却很坚定。你看着我的眼睛,我牵了一下你的手。我本来有千言万语想要跟你说,可无论我怎么努力都说不出话。后来在你出门时,我在你家门口扶着门框,才对你拼命喊了一句话:“思豪哥,海枯石烂!我会永远等你回来!”
看着你远去的背影,我的眼角湿了,泪水不住地流下来,感觉心快要碎了。……
从此,我们再没有见面。
据说,你走后的八月十四日,恰如罗金奇所言,清溪大队全大队贫下中农社员参加,真的召开了“阶级斗争”大会,你爸爸等几个地主富农成份的人,都被五花大绑在清溪大队范围内游行,然后在群众斗争大会上,你爸爸由于交代不出儿子去向,经过多轮严刑拷打,最后,被“贫下中农最高人民法院”处决,投入河中淹死了。
八月十四日的“阶级斗争”大会,现场的具体情况我不清楚,我妈妈不准我出门,罗金奇也没说要我去,故此我没参加。后来,我曾听一位亲眼见证屠杀地主富农的中年男子叙述。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是接到了上面的命令,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死的。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如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烧红,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落。许多尸体经过严刑拷打后,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不少女人死前受到各种凌辱。这位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余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像疯了一样,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我想让你知道的其他事,将在后面的信中告诉你。”
简思豪读到这里,方知家破人亡是怎么回事,早已经泪如泉涌,悲痛得泣不成声了。……继而回想起自己十五年来的生活历程……
那天,天空黑漆漆的,仿佛刚刚被墨汁染过了一般,偶有的几颗星子似是圆润的明月划过天际时洒落的几点光辉。黎明前的黑暗,外面伸手不见五指,大地上的一切都笼罩在凄清的黑暗中。
简思豪急匆匆出门后,本来心里是异常害怕的,他想缩回头;但他从刚才爸爸妈妈和罗雁翎那急迫的眼神里知道,自己必须走,必须赶紧出去逃命,否则必死无疑。可往哪里逃呢?他茫然不知所措。
慌不择路。简思豪似乎不是脚步服从脑袋,而是脑袋服从脚步在走。简思豪最习惯的路,是天子山那条弯弯曲曲的小道,只见他不假思索直接就往天子山上奔。简思豪不断向前跑着,汗一点一滴从脸颊上落下,打在干涸的、有点苍白的嘴唇上;路上不知道摔了多少跟头,他唯一蔽体的一件白色衬衣,被树枝和荆棘已钩划得破破烂烂了。但简思豪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向前跑,向前跑,他的潜意识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赶快离开清溪街,一定要赶快离开清溪街这个鬼地方!
当简思豪跑到栖崖洞时,由于速度太快,用力过猛,好像有些体力不支了,渐渐地,渐渐地,他的两条腿有些沉重,想坐下来休息。他的脸色极其苍白,他撇了一眼栖崖洞,改为慢步走着。这时,简思豪仿佛觉得爸爸妈妈和罗雁翎在厉声催促:快走!快走!不然就来不及了!……简思豪猛然鼓足劲头,改为他时跳时跑,往天子山东方下坡方向狂奔,耳边的风声好像传来一群追杀他的人的声音,意识渐渐模糊,似乎,他要走很远很远呢……
简思豪从天子山东方下了坡就到了资江河岸边,天边已经开始泛出淡淡的亮色,那是他外婆的家。外婆家他来过许多次,路径比较熟。因此,他自然而然知道,从哪条小路可以避开村庄,避开有人群的地方。简思豪不敢去找外婆和舅舅,心里明白自己是在逃命,现在不是串亲戚的时候。他沿着曾经跟表兄表弟一起躲猫猫的,那条布满茅草和茂密灌木的,曲曲折折的小径,弯起腰弓着背,慢慢潜行。过了外婆家那村庄很远,直到自己的眼睛看不见任何房屋时,简思豪又开始飞跑起来,坚持!坚持!……一直跑到他的嘴唇已经干涸得不得了,实在忍不下去时,他才停住脚步,先观察前后左右是不是有人,然后再从茅草蓬中探出一双手,没人时迅速从资江河中用手捧几口水喝,喝完后接着又拼命跑,跑,跑……
就这样,简思豪一直跑到傍晚,体力已经严重透支,脚下开始不听使唤,仿佛是在机械化的运动,呼吸也是越来越沉重,跑步的速度严重下降。他已经气喘如牛了,慢慢变成拖着两条没有知觉的腿在坚持跑着,最后实在跑不动,他完全摊倒在资江河边的双江口渡口码头边的一堆茅草中。
简思豪累极了,摊倒下来不久,他的眼皮就支撑不住,慢慢地,慢慢的他竟然在茅草堆中睡着了。……梦里,他仿佛听见妈妈在呼唤:“孩子!你怎么还在这里玩耍,还不赶快走,追杀你的鬼要来啦!赶快逃命去吧!……”
简思豪睁开眼睛,坐起来,然后揉揉眼框。这时他觉得肚子在咕咕叫,除了在资江河喝了几口水,就是一路狂奔。已经一天没有吃任何东西,他饿极了。
饥不择食。凄清的月光下,万籁俱寂。简思豪左右环顾,发现前面不远处,有一块不大的红薯地,俗话说“肚内饥饿起盗心”,他顾不了那么多了,慢慢地往那块红薯地爬去。还好,资江河双江口渡口没有任何人,他匍匐在地上,用手挖土,想从地里挖点红薯充饥。
简思豪无论怎么用力,手指甲都快抠出血,也不能挖进那坚如石头的土地,也无法抠出地中的红薯。简思豪感觉手指头疼极了,眼泪都流出来了。他转思一想,急中生智,于是双手做成瓢状,从资江河里盛水,再浇到一兜红薯根下,反复来回数次,侵润后的红薯土终于松软,用手轻轻一刨,藤下那细细的红薯马上显露出来。于是,他继续采取这个办法,不知道反复多少次,才挖出拇指大小的红薯十余根。然后,他将挖出的红薯,放到资江河水中随便洗了一下,红薯上沾的泥土根本没有洗干净,就迫不及待放进口中嚼着,囫囵吞枣,狼吞虎咽起来。吃到口中的红薯和着泥沙,牙齿缝里塞满泥浆。虽然吃的是生红薯,但塞进肚子以后,简思豪感觉舒服多了。
吃完生红薯,已到凌晨。简思豪在淡淡的月光下,发现资江河上现出一个分叉,上游有两条河。他猛然记起以前地理书上学过的知识,资江河有左右两个源头。左源赧水发源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北青山,右源夫夷水发源于广西资源越城岭。他没有多加思索,决定走右源夫夷水,当时资江河水位不高,河面不是很宽,他估计自己完全有把握游泳过去。
简思豪像鱼一样泅入资江河中,一个汨子就到了河的中央,然后他用脚踩水,几乎没有什么水花,半个小时不到,就游到了对岸。对岸是一坐山,他爬到半山腰一看,天已经蒙蒙亮,他分析了一下方向,大致判断沿夫夷河西岸的路线,然后选择往荒无人烟之处跑。
简思豪日夜兼程,连续不断跑了十余天,不知道翻过多少崇山峻岭。一路上,渴了,他就到夫夷河边无人处,用手瓢点水喝;饿了,他就深夜去偷挖点红薯吃,根本不敢停留。偶而遇见人,别人看他的样子是:面黄肌瘦的,几乎骨瘦如柴。穿着一件又脏又破几乎成为烂布条的衬衣,又黑又脏的脸,头发乱糟糟的,额上还挂下几缕黄色丝发,如同一条条黄色的小蛇。一只脚打着赤脚,一只脚虽然托拉着鞋子,但破旧得不成样子,连鞋口也裂开了。他完全成为一个典型的叫花子模样,就是站在父母面前,估计也不会马上认出他就是自己的儿子简思豪。
一天,早晨的太阳很厉害,温度非常高。简思豪估计自己已经跑了好几百公里了,认为清溪街的死神再也找不到他了。于是,他在夫夷河上游的一条溪边坐下。溪边有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他看见有二个生产队的农民,用肩膀扛着打稻机走来。根据以前他在农村生产队的经验,现在应该是开始收获早稻的季节了。二个五十岁左右的农民,挑着箩筐从他身边走过,听他们说的当地话,简思豪根本就听不懂在说什么。那二个农民从简思豪身边路过时,简思豪赶紧站起来让路,他们随便瞟了一眼简思豪就过去了。此时,简思豪才真正觉得,自己在这个地方,根本不会引起别人注意,开始放下心来,准备不再跑,想好好休息一下,然后再考虑怎么生存下去的问题。
简思豪沿溪边找了一颗大树,是什么树他不认识,树叶非常茂密,把树下面遮得没有一丝阳光。然后,他扯了一些干草,垫在溪边的一块石头上,长舒一口气后坐下来。他把双脚放进溪水,溪水背靠着那颗大树的树干,迷着眼睛想睡觉。……
简思豪坐的这个地方,是位于广西桂北越城岭下,属于天源北崖岭林场管辖,该场是一九五五年建场的,总面积有十二万余亩,全场有职工近三百人,其中大部分是苗族人。
突然,前面有个女人的声音在高叫:“我的衣服……我的衣服……快来人,帮帮我……”
简思豪刚眯起眼睛,其实还没睡着的。听见女人的声音,他马上睁开眼睛一看,前面差不多五十多米的拐弯处,只见一件深蓝色的衣服顺流而下,由于溪水流速非常湍急,几秒钟就流到简思豪面前。简思豪想都没想,刹那间像支箭一样射进溪中。简思豪进入溪水的速度虽然非常快,但是溪水的流速更快,所以,千钧一发之际,他就差那么一丁点儿距离,没有抓住衣服;相反,倒被湍急的溪水一下冲了十几米远。好在简思豪自幼深谙水性,立即顺势而为,他不慌不忙顺流划水而下,一直冲到前面五百多米的平缓潭水处,他才把那件衣服抓住。……
天气虽然很热,但深山老林流下的溪水却冰寒刺骨。潭水很深,清澈见底。简思豪抓住衣服后,马上感觉到全身冷冰冰的,一会儿手就不怎么听使唤了,他立即改为用脚踩水,然后战战兢兢地爬上岸来。
不多久,从溪水的上游跑来一个将近五十岁的女人。只见她上身穿着窄袖、大领、对襟短衣,下身穿百褶裙。她一脸慈爱沧桑,和蔼可亲,对人十分热情;脸上条条皱文,好像一波三折的往事。根根银发,半遮半掩,若隐若现,年轻时乌黑的头发已有如严冬初雪落地,像秋日的第一道霜。她个子长的不高不矮,圆圆的脸,脸的左下角有颗痣;大眼睛,双眼皮,眉毛不粗不淡,鼻子和嘴巴长得十分协调。她单薄的身子,因为身体不太好,动作迟滞,但是脾气有点急,说话声音有点大。她急匆匆来到简思豪面前,见他手里拿着她的衣服,高声说道:“小伙子,这衣服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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