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贵州省都匀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将法治文化与中华传统文化、都匀特色文化和群众文化有机融合,扩大法治文化的辐射效应,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中共贵州省都匀市委宣传部、都匀市司法局、都匀市普法办、都匀市作家协会决定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主题全国征文大赛”活动。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创建“法治都匀”的实施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鼓励、引导群众参与法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推进全市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举办单位
指导:中共贵州省都匀市委宣传部
主办: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贵州省都匀市普法办
承办:贵州省都匀市作家协会
三、活动主题
“弘扬传统文化,传播法治理念”
四、征稿范围
全国
五、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从2015年9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
(二)评审时间:2016年1月。
(三)作品提交:参赛作品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前交到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法宣科。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所有投稿作品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围绕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文学艺术的形式,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优秀法制人物。作品要富有时代特色,具有艺术魅力、感染力。
2、重点围绕“法治都匀”建设,突出宣传各类法律法规,突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倡导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作品要内容深刻、风格自然;表达上要严谨清晰,感染力强,效果突出。
(二)形式要求
1、作品体裁为诗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
2、字数要求:诗歌不超过200行,散文、小说、报告文学在5000字以内。
七、其他要求
1、参加本次活动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抄袭、剽窃,应确认拥有著作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并保证不侵犯任何人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己承担。已在各类报刊公开发表过的作品,以及在其他征文活动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再参加本次征文。
2、获奖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3、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对参赛作品享有使用、展出、修改、拍摄和刊播的权利,无需支付费用。
4、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视为接受大赛规定的各项条款。
5、参赛作品投稿电子邮箱:1216625728@qq.com 作品请以附件发送(电子邮件“文件名”上请注明“法治文化”主题全国征文大赛稿件字样),并注明作者详细通信地址、真实姓名、作者简介、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为节约资源,请尽量使用电子邮箱。纸质来稿邮寄地址:558000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七楼法宣科“法治文化”主题全国征文大赛办公室。
八、奖项设置及评审
(一)评审工作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届时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二)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奖金各1000元。优秀奖颁发获奖证书。
由组委会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所有参赛作品均先隐去作者真实姓名,编号进入评选,由评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评奖。
所有获奖者均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结集公开出版。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贵州省都匀市司法局七楼法宣科
联系人:万化化
垂询电话:(0854)7107750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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