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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天龙小故事(七则)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匡天龙    阅读次数:7307    发布时间:2013-11-25

当官拒绝收礼的尊严和价值

 

我的叔父官居局长几十年。我记得小时候有一年春节,我去叔父家走亲戚。到了晚上,叔父家的敲门声总是响个不停。叔父让我负责从猫眼里往外看,凡是拎东西者一律不准开门,空手来的,倒是开门欢迎。问缘故,叔父说,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你开门收了人家的礼,咋好意思不给人家办事?而送礼让办的事,大多是违规违纪的事。办吧,肯定要犯错误;不给办吧,收了人家的东西不给人家办事,咋还有脸再见人家?当官的人,得要有尊严……

当时我对叔父的话不甚理解,等我长成大人后,有天在官员犯罪的纪实报道中,提到这样一件事:一群开发商打赌,说谁能一个电话把本市的市长叫来,算谁最有能耐。有一开发商立马拨通了电话,没几分钟,市长即刻驾到。这位开发商赢了,他炫耀说:市长算个球呀!那是我平时喂熟的狗!敢不随叫随到吗?

我想,所有看到这则报道的人都会唏嘘:堂堂一市长,因收了人家的贿赂,竟被开发商称作是自己“所养的狗”,当官的尊严何在?做人的尊严又何在?

也就是在那一刻,我理解了当官拒绝收礼的叔父,他用自己的言传身教让我明白了尊严的价值。

 

由爱因斯坦想到的

 

著名科学家爱因斯坦初到纽约时,常穿一件旧大衣,一位朋友劝他换件新的。他说:“这又何必呢,在纽约,反正没有一个人认识我。”过了几年,那位朋友又一次见到爱因斯坦,发现他依然穿着那件旧大衣,于是,又劝说一番。爱因斯坦却说:“这又何必呢,反正大家都认识我。”

作为一名经常登上大学讲坛,或时常出入上流社会的科学家,其勤俭之风早已养成根深蒂固的习惯。

近日参加廉政学习班,由于时间较短,同学间不够熟悉而叫不准姓名,却大都记住了其所属单位,且伴有核心或边缘部门的戏称。想想,原来每个人自始至终都沐浴在单位的光环里呀。

在单位,你或许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办事员,但也必须时刻清醒,因为位轻权重。个人因职业或职务而掌握的权力并不属于个人,它始终是群体权力或国家权力的一部分,只有相对的使用权或履行权,而无占有、处置或放弃的权利。或许你不处在掌管财权、人权、物权的岗位,但也在行使着受理权、建议权或自由裁量权,稍有不慎就可能给自己埋下“雷”。

当个人影响力到了一定程度时,须时刻警惕前方有“坑”。即使爱因斯坦以自己的学识,让“大家都认识了他”,但他呈现给众人的依然是勤劳、勤勉、勤奋和俭约、俭朴、俭省的优秀作风。这才是真正的风范。

 

李文博:在隋炀帝时期乱世之中一清官

 

即便在隋炀帝治下,也有李文博这样的清官。

今年4月,江苏扬州市邗江区西湖镇司徒村曹庄发现疑似隋炀帝陵寝的古墓。该古墓出土墓志写有“隋故炀帝墓誌”。经过半年多反复论证,11月16日上午,国家文物局和中国考古学会权威专家一致确认,扬州曹庄隋唐墓葬为隋炀帝墓,是隋炀帝杨广与萧后最后的埋葬之地。专家称,墓内发现的两颗牙齿鉴定为50岁左右的男性个体,结合文献记载,隋炀帝杨广生于公元569年,卒于公元618年,确认一号墓主人是隋炀帝杨广。隋炀帝作为一代亡国之君,毕竟还留下了两颗牙齿。

在隋炀帝时期,天下大乱,英雄辈出。然而在那样一个乱世,有没有清官呢?当然有,下面这位就是。

李文博是博陵(今蠡县)人,他是隋朝初的名士,从小就性情忠贞耿直,聪慧好学。他每次读书读到国家治乱、政治得失这些地方,都会反复诵读体会。对于忠臣的操守,他十分推崇。在家乡,他的口碑颇佳。

隋文帝开皇年间,李文博投入隋军帐下,作了羽骑尉。他的才德被当时的吏部侍郎薛道衡所知晓,薛道衡就调李文博在自己幕府中任检书史,并负责监察侍郎的治政优劣。薛道衡常常让他在厅堂帷幕中翻阅经史一类书籍,并让他观察自己做事。如果侍郎们有善举义行即抄撰记录,对侍郎选用的上陈文辞,薛道衡也委托文博进行评论。

李文博严守道义,甘居贫穷,虽然衣食不富裕,但始终保持着高尚的情操,从不随便交往其他的幕僚,恪尽职守,同辈人没有不敬重的。薛道衡深知其家贫困,曾经常给以资费,进行周济。

李文博才华横溢,通晓古今,对历代的兴衰和治政的方略都了如指掌,然而没有当官吏的才干。李文博在薛侍郎处,由检书史升为校书郎。后又聘任县丞,做了一个辅助的官吏,但经历了数年都没被调整过职务。

数年后,薛道衡已是司隶大夫,在洛阳东都尚书省遇到李文博,对李文博的境遇非常怜悯,遂奏请朝廷批准录李文博为从事。

在洛阳时,李文博曾到房玄龄那里去,房玄龄在大道上送别他。房玄龄对他说:“您生平有高尚的志向,只做正直之事,现在您已经当上了尚书省从事,所以应该合乎平素的心愿了。近来贬斥邪恶褒奖良善,你做这样的事有多少呢?”李文博于是举起手臂高声说:“要使水流清就一定使源头洁净,要使树梢直必须使根部端正。现在政治源头混乱,即使每天免除十个贪赃郡守之官,又能起什么作用!”他为人耿直憎恨邪恶,不知避忌某些言语举动。在这时朝政渐渐败坏,官员们有很多贪赃受贿,只有李文博不改变他的操守。

隋末战乱四起,李文博流迁他处,不知所终。对于一个乱世的清官来说,能被历史记忆已经是一件难得的事情了。

 

清官苏琼:哪有机会谈俗事

 

苏琼是北齐时期的一名官员,他为人正直、做官清慎,赢得了百姓的赞誉,被载入清官史册。

其为官之“慎”。苏琼任南清河郡太守时慎交朋友,凡找他办事的私人信件他一概不拆,对慕名前来交往的人更是慎重。本地有个叫道研的富豪,以放高利贷为营生,常与郡府官吏来往密切,以帮助其催讨债务。苏琼来此地任职后,道研也像以往那样,想与苏琼套近乎拉关系,几次前来拜访苏琼。苏琼明白其来意,故意避开催债话题,而是与其谈佛论经(道研也曾是一位僧人),言辞极其诚恳恭敬,道研无法开口谈起催债之事,只得打道回府。道研回去后,他的弟子问:“催债的事怎么样了?”道研晦气地说:“我每次见到苏府君,他就直接把我带到青云间,哪有机会谈论地上的俗事。”

其为官之“清”。苏琼为官期间不接受任何贿赂,连瓜果之类的礼品也一概拒之。郡民赵颍曾任乐陵太守,八十岁退休还乡。五月初,赵颍自种的瓜果成熟,他亲自送给苏琼两个,苏琼坚决不收。赵颍倚仗年纪大,又苦苦相请留下,表示只是让苏琼品尝新鲜水果而已并无他意。苏琼无奈才将瓜留下,竟放在自己厅堂的大梁上,却不打开吃。家人不解其意遂问,苏琼道:“安有初乐为而复禁者?”其他人听说苏琼收下了赵颍的瓜,于是争相进献新果,但到郡府大门处看到赵颍的瓜还在,就知趣地离开了。

“慎”与“清”正是苏琼做官的固有本色。因“慎”把好了为官的第一步;因“清”守住了廉洁的第一道防线,而我们一些落马贪官在忏悔中道:“碍于人情往来,第一次宴请不得不去,第一次送礼不得不收……”这些只不过是满足自己私欲的托辞罢了。正因“初乐为”有了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复难禁”了。吃了人家的嘴软,拿了人家的手短,不得不被他人牵着鼻子走,以致贪腐堕落身陷囹圄。

“心正身自清”,为官者一定要保持内心的清净,筑牢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在收礼受贿上绝不能有“第一次”,权钱交易上绝不能有“下不为例”,滑向贪腐的道路上绝不能有“第一步”。即使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在独立行使职权的时候,也要时刻保持清醒慎重,切勿认为自己官小权轻,吃顿饭或收点土特产是无伤大雅的小事。事实上,贪欲的膨胀,私利的滋长,正始于这些不起眼的“小事”。“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领导干部若能像苏琼那样,为官之慎,为官之清,就不会迈上歧途,更不会扛上枷锁。

 

喜欢喝酒容易误事甚至送命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这似乎是古代英雄豪杰的最爱。然而,在《三国志》中,因为喝酒而耽误工作甚至丢掉性命的英雄却不乏其人。仔细研读,很耐人寻味。

先说曹操。曹操可以说是三国中为数不多的大英雄之一。他性格豪放,爱喝几盅。有一个雨天,没有事儿的曹操邀刘备喝酒。几杯酒下肚,曹操便开始指点江山。曹操对刘备说:“当今天下的英雄,除了你,就是我曹操了”!一句话让寄人篱下的刘备如坐针毡。事后,刘备便带着关羽、张飞,偷偷地跑了。曹操原本是想控制住刘备,或为其所用,或杀掉以除后患。可是,因为酒后吐了“真言”,让刘备偷偷溜走,日后成为自己的两大对手之一。

因喝酒而送命的当属张飞了。张飞是三国最有名的战将之一,所向披靡,英勇无比。但是,张飞有一个缺点,那就是爱喝酒。并且,每次酒醉后,都会无缘无故地鞭打部下。刘备、诸葛亮都曾多次劝说,可是,效果不大。刘备攻打吴国,张飞从阆中带兵增援刘备。临行前,张飞再次大醉,再次鞭打部下。部下张达、范强忍无可忍,竟然把张飞杀了。

曹植因为文采飞扬,聪明过人,深得曹操疼爱。曹操曾经一度打算把曹植立为太子。可是,曹植爱喝酒,并且不醉不休。一次,酒后的曹植竟然驾车闯了金门。金门是军事重地,只有国家有了紧急军情,大臣们才可以从此门直接面见曹操。曹操得知后,非常痛心,于是,就立曹丕做了太子。可是,曹植仍然不知悔改,嗜酒如命。一次,曹操任命曹植为兵马大元帅,带兵前去解救被关羽围困的曹仁。可是,在临行前,曹植竟然因为喝醉了酒,起不了床。曹操大怒,免去了曹植兵马大元帅职务,改任太子曹丕带兵前往。

酒是个好东西,少饮可以养生。但是,喝多了就会乱性,耽误工作,耽误前程,甚至误了卿卿性命。如今禁止工作日饮酒,看来是不无道理的。好酒的人不妨想想曹操、张飞和曹植。

 

可怜可恨的母爱

 

北宋宣和年间,在芒山附近,衙门捕获了一名大盗,姑且称他为芒山盗吧。芒山盗为祸已久,一朝落网,人人拍手称快。只有一人例外,那就是芒山盗的母亲。

这位不幸的母亲得知消息后,日夜兼程,赶着去见儿子最后一面。母子相见,芒山盗对母亲说,儿子很想像小时那样,再吮一吮母亲您的奶,那样我虽死无憾了啊!母亲听得心酸,于是解衣。哪知,这芒山盗果真十恶不赦,居然把自己母亲的乳头生生咬了下来,以致母亲流血不止,一命呜呼。你说芒山盗凶残吗?可是他说,自己小时跑到邻居家,拿人家案板上的菜、灶下的柴,母亲见了,每每夸奖,“以致不检,遂有今日,故恨而杀之”。

这是明人陈继儒所著《读书镜》里的一则笔记。看到一半,我不禁为这位母亲叫屈。想来她也是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罪总不至死吧。看完全文,却又如寒夜饮冰,清冷透骨。在芒山盗母亲眼中,她的孩子是样样都好,于是爱到纵容,便成了溺爱。

想起这则故事,是因为最近在小区里发生的一件小事。在我们小区,游荡着几只流浪犬,其中有一只黄白相间的,大伙习惯喊它“小花”。小花的脖颈上有一个铁丝环,应该是原先主人为它戴上的。可见,小花是有过主人的,却不知怎么,或是被遗弃,或是走失,成了流浪一族。

随着小花长大,套在脖子上的铁圈越来越紧。有一天傍晚,我散步时看到小花,它在草地上伏着,前爪拼命地挠自己的脖子,那一处被挠得污黑一片。在暮色中,我匆匆而过。那是我最后一次看到它。过了很久,一位邻居在浅沟里发现了死去多日的小花。小区里的人们都说,小花是被脖上那只铁环生生勒死的。

原来,并非所有的爱都能润物细无声。有时,爱更像一场不甚均匀的雨。我们在意时,便让它满溢,无谓时又任它干涸。所以,才会有了芒山盗和流浪犬,有了以爱的名义酿造的不幸与哀愁。爱的珍贵之处也许在于,爱不仅仅是一个行动,它还是一份智慧、责任与担当。

 

白套袖的故事

 

单位新招进两个大学毕业生,小于和小王。小于做事情比较“毛糙”,常出些小纰漏。当然大家会原谅他,因为毕竟他还是新人。小王则显得老到多了,每一件事情他都谨慎认真地对待,做得干净漂亮。有一天,小于向小王取经。没想到,小王却出人意料地讲了个白套袖的故事。

出生在偏远乡村的小王,小时候家境很贫苦,一件棉衣穿一个冬天都没有换洗的。为了防止把棉衣弄脏,妈妈给他的衣袖上缝了一层套袖,与同学们不同的是,小王的套袖是块白布做的,一不小心就弄脏。小王央求妈妈:“把我的套袖也换成青色的吧,白的脏得太快。”母亲笑了:“自己爱惜,就不会比青的脏得快。”为了让白套袖始终干净漂亮,小王十分小心,不敢像其他孩子那样用衣袖擦鼻涕、抹桌子,在做事情之前,便想着如何不让自己的白套袖沾灰尘。后来,在一群孩子中,他的白套袖始终是最干净的。小王说:“也许就是这白套袖,使我懂得了珍惜。渐渐地,白套袖已经缝在了心里,后来竟然成了工作中的一个标准……”

“行为养成习惯,习惯形成品质,品质决定命运。”既然行为习惯对一个人各方面的素质会起着决定性的作用,那么,请记得在生活中多“缝”一些“白套袖”。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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