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所有人不一样,我的“恋人”不是人。
人,生于世,必经坎坷。因而此时喜而彼时悲,或此时悲而彼时喜。于是,悲而生愤。愤气总得发泄出来,(就算一时不会)而往往发泄到自己身边人的身上。如果是属于已有对象状态下时,遭罪最多的无非是自己的恋人罢了。如此依旧,久而难耐,最后——曲终人散。
婚恋阶段的人,常常会为一个问题苦恼:对象不开心,怎办?这个问题答案无数,但离不开一个根本的词:知根知底。
在我看来,可能没有任何人对自己“知根知底”,其中或许也包括自己。但,我幸然有个“恋人”对我知根知底。那便是自己写的东西。或许有人要说了:某某难道对你不是知根知底?其实,你仔细想一下,不是这样的!逝者如斯,谁敢说自己记得平生经历的每一件事?显然不可!
多年以来,我已然习惯将自己的喜悲赋予文字,只有它最了解我本身。现在的我时常自嘲:你大概老了罢,瞧!头发已然花白不少,去年的事儿,都已在脑子里逐渐模糊……事实上,确乎如此。当路上遇见某个曾经相识的人,只觉着面目熟悉,其他的,费力也想不全了。再则,当别人谈起童年时,我心中暗暗蔑视他们:天,这么多年还记得清,看来又是“吹拉弹唱”的高手呵!如今翻阅以往记下的文字,再仔细思忖一番,仿佛真是自己脑子犯糊涂了。多年以来,一直陪着我的无非是这些不断增多的文字罢了。高兴,便将之捧起大声朗诵;失落便将之捧起轻声低吟。
现在这世界做人难,你安分点罢,人家说你虚伪和懦怯;你大胆点罢,人家说你无理……因此,当你为防止两种说法落到你的身上时,便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但时间久了,瑕疵纰漏,人们便不再信任你。因为谁都想听些“动听的话”。还好我有个“恋人”——文字作品。它相信我,它能证明我的一切所言、所行、所思,甚至一切!
我不能否定将来我的恋人是否能像如今我的这个“恋人”一般懂我,但至少目前,我最最深爱的“恋人”,无非是我的一切文字作品。因为它能原谅我的一切大胆的言语以及它了解、见过我最狼狈、最辉煌的样子!
文字——我的“恋人”,而今,我恋你深到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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