朵日纳文学奖是为加强中华多民族文学交流,繁荣少数民族文学,推进蒙古族文学发展,促进蒙古文文学创作及翻译,由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与内蒙古 文联、内蒙古作协共同主办,在内蒙古鄂尔多斯东方控股集团鼎力支持下设立的奖项。现已成功举办两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并赢得蒙古族作家、翻译家、读者的 信赖和好评。第三届朵日纳文学奖评奖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征集参评作品事宜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朵日纳文学奖大奖,1名,奖金12万元。
2.朵日纳文学奖,7名,包括蒙古文原创作品和蒙古族作家用汉文创作的作品,奖金5万元。
3.朵日纳文学奖翻译奖,2名,包括蒙古文译汉文作品和汉文译蒙古文作品,奖金5万元。
4.朵日纳文学奖新锐奖,2名,40岁以下,未曾获过省级以上文学奖项者,奖金3万元。
二、推荐范围
本届参评的作品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凡在中国大陆公开出版发行的作品皆可参评。短篇小说、散文、诗歌、评论作 品,以结集出版的方式参评;中篇小说单篇或结集均可参评;长篇小说单部参评;报告文学长篇或结集均可参评。不接受多人作品合集、选集、个人文集参评。每人 限报一部(篇)作品。单篇作品以首次发表的时间为准,书籍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中篇小说指篇幅在2.5万字以上、10万字以下的小说,推荐 材料中须注明字数。已获国家级文学奖项的作品不在评奖范围。
三、推荐办法及时间
由地方作协、出版单位或者两名以上专家推荐。各推荐单位请以公函方式列出推荐作品名单,并填写“第三届朵日纳文学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内容包括 500字以内作品简介和100字以内作者简介,蒙古文汉文均可,并加盖公章,推荐表可从《民族文学》网站下载,网 址:http://www.mzwxzz.com),连同作品寄送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评奖办公室。参评作品每部(篇)请寄送5本样书(刊)。参评文学翻 译的作品,需附上原文复印件3份。请在邮件上标明参评作品的类别,如“中篇小说”、“短篇小说集”等。作品简介、作者简介须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发送至评奖 办公室的电子邮箱,并视为同意授权将这些内容在网上公布,供公众阅读。
本届参评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5日,以邮件寄出地邮戳为准。
四、评奖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南沿大翔凤胡同3号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评奖办公室
邮编:100009
联系人:杨冬铭 彭力勤 永花
电话:(010)83281266
邮箱:duorina2013@163.com
朵日纳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2013年12月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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