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获悉:为维护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进一步规范新闻传播秩序,纯洁新闻队伍,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从2014年3月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重点:加大对问题突出的媒体的查处力度,对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频发、社会影响恶劣的媒体和从业人员依法严肃处理,并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媒体领导班子、主管主办单位作出调整,直至停业整顿、撤销刊号。加大对媒体驻地方机构、人员新闻敲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摸排中央新闻媒体和全国性行业媒体驻地方机构、人员情况,对违规设立的机构予以撤销,对违规聘用人员予以清退,对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追究责任。加大对网站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排查国内从事新闻信息业务的网站情况,对违规设立、开展新闻信息业务的网站予以关停,对非法采访行为坚决制止。加大对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的清理力度,对不法分子借媒体之名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坚决查处、依法惩治。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已启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851-5846728(传真)、5827253、5826728。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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