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狗是带着什么使命来到人世的,也不知道人类与狗生活多少年了。在我的生活里,我只知道狗很忠诚,狗同时也会咬人。我不喜欢宠物狗,宠物狗很容易使我想到“人不如狗”这四个字;我也怕农村的狗,因为我曾经被咬过几次。我只喜欢我家养的一条狗——一只全黑的狗,因为它曾为我付过半学期的书学费。
那是我读四年级时期的一个夏天,下午放学后赶去倮嗨(大海为hai,由于打不出此字来,用嗨代之)鼓帮爸妈背洋芋。地离家比较远,来回要走一个半小时的山路。由于离家近的地土质肥沃种不出洋芋,所以我们整个村里种洋芋的地都在山高路远的坡上。本来空着身行走都气喘吁吁够费劲了,路上来来往往的人们背上压着百来斤重的洋芋,还要翻山越岭的运回家。那个年头,只为了生活吃饱点,吃好点。苦累已经是骨子里司空见惯的平常事了!
当我汗流浃背的赶到地里时,太阳已经向西偏移,收起了它火辣辣的锋芒。父母亲在炎炎烈日下口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那时年纪小虽然懵懂,但也知道了生活的来之不易和艰苦辛酸!那时候的人们把辛酸扛在肩上,把艰苦背在背上,今天想想都觉得精神可嘉。祖祖辈辈也就是这样走过来的!
我在地里讨猪草,母亲叫我把还未枯萎的洋芋叶和长得茂盛的野草杂物都割了,背回去喂养猪牛。当我割着差不多满半围腰袋时,一条肚子鼓鼓囊囊的小黑狗出现在我身后,两只眼睛水汪汪的看着我,仿佛两颗黑宝石似的;我向它招手,它不但不害怕,甚是摇头摆尾的向我跑来,在我面前转着圈撒娇;我用手抚摸着它稚嫩黑色发亮的皮毛,软绵绵的像棉衣的内里绒一样;前脚不时的跳跃起来扒在我手上,翻来滚去的舔我的手,那条撅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洒脱的摇摆着。我割猪草走到那里它就跟到那里,那呆萌的表情简直可爱极了。
当我割满了口袋,装好洋芋准备背着回家时,这条小狗还跟着我。我知道它是属于我家地旁边的这户人家的。我一下子起了贪心,想把它带回去养了。可又怕抓它时发出尖叫声被别人发现,特别是这条小黑狗的主人家。我背着洋芋猪草朝家的方向走了一会儿,它还依依不舍地跟在我后面,我就下了决心把他带走。于是找了个位置放下背箩,看了看离那户人家有点远了,我把猪草扔掉一部分,用手刨出一个空间来,轻轻的把小狗放在里面,它不仅不叫,竟然还调皮的向我撒娇。我盖上围腰袋,再盖上猪草,每歇一次气看一次,它乖顺的躺在背箩里面享受着如此舒适的待遇,而我一路颠簸畅通的把它背回了我的家——也是它未来的家。
我和这只精灵可爱的小狗,就这样结下了一段平凡深厚的缘。
自从来到我家后,我用破衣服在屋檐下给它搭建了一个临时小窝,让它睡起舒服点;每天吃饭的时候给它盛一点,让它无饱暖之忧。每天无忧无虑的生活在我家,快乐地茁壮成长。它三生有幸得到我父亲赐了它一个名号叫“进宝”。是的,它就是我捡到的一个宝贝,缘分让我遇上了它,又或许是上辈子我们俩本就一对搭档,还没做够今生再续前缘吧!
进宝是一条有担当的狗。
那时候我家里养得有耕地的牛,最值钱的家当也就数牛了。周边的强盗特能偷,村里经常有鸡鸭家禽、牛马牲畜被偷走。没有进宝的时候都是父亲准备好武器,每天晚上睡在圈门边守着。本来白天辛苦的劳作已经够累了,晚上还要分心费神的,睡眠自然少了很多,父亲总是睡不好。进宝来我家长大以后,晚上就把它拴在圈门边替父亲看守着,使得父亲可以睡个好觉,睡眠多了,父亲也就轻松舒缓了很多。进宝尽自己的责任,做好本分工作;偶尔听见点风吹草动,就立马竖起两只敏锐的大耳朵,大声吼吼的狂吠起来报个警,提醒睡着的父母要注意。嗓音清脆有力,浑厚有劲,好似狮吼仰天啸啸,威风凛凛,吼声响彻黑夜,对河两处都清晰的听见。它那雄健的身体,炯炯有神的狮子眼,一身乌黑发亮的毛发,更加彰显出它的霸气来。别人见了都感觉威武慑人。
进宝是一条有品行的狗。
它从来不进我家屋里偷吃食物,即便是给它吃它也不进门。每当过节气的时候,我们吃好吃的丰盛饭菜,也会给它盛一份开门让它进来吃,它总是摇头摆尾高兴的看着我们,就是不进门。每次都这样,最后只好放在门边看着它津津有味的吃得盆底干净无物;别人家办酒宴的时候,村里的狗都去蹭吃蹭喝那掉地上的剩汤剩饭,还时不时的争吵打斗起来。担心怕咬到人出事,管事的都要分出一个人来管狗。进宝是不会去的,尽管它知道那里有山珍美味,它也就在不远处看看,嗅嗅味道,如果被我们看到,向它拜个手它就会回去了的;进宝能分清人的好坏,从来不乱咬人,也没咬到人过。这应当是我最庆幸不过的事了!每当有人来家里做客或者路过,它就会警惕的狂吠几声先报告,看到家里人出去迎接它就渐远地离开不吼了。
进宝从来不和村里的狗拉帮结派,不以大欺小。也不会听众狗狺狺之声而乱吼。村里隔壁有一家养的狗,和进宝差不多大,阴着一副“狗脸”,总是以强凌弱欺负别的狗。父亲和这家狗的主人不合。父亲是个淳厚直性的人,见不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看不惯得了别人的好,还装可怜的人。每次这家狗从我家旁边路过,进宝都要和它干上一架。扭打得天昏地暗,撕咬得死去活来。进宝每次都死死地咬着它的脖子,甩来甩去的不放,最后只能用棍子使劲打嘴巴才分开。进宝只好很不服气的回了家。进宝的耳朵和腿处也受了伤,鲜血淋漓,自己用嘴巴走来走去的舔着。我看着心疼,小心翼翼地轻轻摸了它的伤口,它疼痛的咬了我一下发出吼声警告。我本是好心好意的想为它疗伤,它却以为是对它的伤害,父亲说让它自己慢慢愈合吧!
我每天都给它盛好吃的食物补充营养,渐渐地进宝的伤口就痊愈了。它每天精神抖擞的像个跟屁虫一样的跟着我们。
最让我敬佩的是进宝那不怕冷的精神。每年的秋冬季节,门口喂牛的包谷草秸秆上,总能看到厚厚的一层白白的霜。那是多冷啊,可想而知。而进宝就睡在秸秆上面。它平常都是席天慕地,毛发上覆盖着白白的冰冷的霜,与草地融为一体。早上起来经常看不见它,当我吹起了口哨向召唤它时,只见它倏忽地从草秸秆上爬起来,做了一个虎卧撑抖了抖身上的冰霜,精神焕发的看着我。天呐!我甚是惊讶。那黑黑的毛发全被结上了冰冷的霜。难道进宝不怕冷吗?都说狗能御寒,可这要多么坚韧的意志力啊!进宝就像一个战士守护着我家,更不会因为我家贫穷而离开。
生活总有一天会让人不得不选择取舍的时候。就在我小学升初中的那一年,没有钱交学费,家里的猪仔还小,还不能出栏卖。于是,父亲做了一个很大的决定,父亲对我说把进宝拉去街市上卖了来给我交学费。我听了后很不舍,可不舍又能怎样呢!哪个年头又没有其他出路!难道我就不读书了吗?不,我还是选择了读书,再穷也不能不读书。从古至今,读书就是件奢侈品,能读书是件很幸运的事。哪里向今天孩子这么幸福,九年义务教育费用国家全免,而很多人却不好好努力读书!
我遵从了父亲的思忖决定,只能把进宝牵去卖了来交书学费!
把进宝拉去卖的那天,我给它盛了一大盆饭,它高兴地吃得饱饱的。轻轻地抚摸着它的毛发,我想这是我们最后一次相聚了!从今以后,我们再也见不到彼此了!
老妈对着进宝说了一大堆不舍的话:“你好好吃饱点,把你卖了也是不舍得,你替我家去还账,望你找到个好人家,把你喂好点。”这是老妈每次去卖猪卖牛时都要说的台词,今天同样又给进宝急急如令令,老生常谈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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