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我所在的地方是个县城,在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它就已经是个小城了,可在我打娘胎出来以后它依然是个小城。这种小并不是一般的小,按照老妈的说法它只有一个巴掌那么大——当然并不是如来的巴掌,孙悟空一个筋斗也飞不过去。对此,老妈做了一个还算形象的比喻,她说:“假如长胡子乞丐身上掉下来一个虱子,纵身一跳就可以跳到县城对面的山坡上去。”
虽然这是县城,但是这里的人们都不把它叫作“城”,平常都叫城关镇;偶尔有从外地来贩新鲜玩意儿的人,人们见了便要炫耀一下,那时也会说“县城”。但是无论别人怎么说,我只管这个地方叫做:小城。
在我还在娘胎里的时候,老妈就给我讲这个小城。她说,以前小城静得可怕,晚上只能听见猫头鹰咕咕叫的声音,自从引进了一批批工厂后就变得十分热闹了,从早到晚都可以听见机器呼啦啦的勤奋工作的声音。也是从那时起,猫头鹰就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它们去了哪里。有人说这里的耗子都被工厂排出的废水毒死了,猫头鹰没有吃的就飞到另一个地方去了——可事实是,这里的老鼠依然多的数不胜数;也有人说,自从外面的人进来办了厂子,这里的人都学起了外面人的生活,喜欢吃野生,于是把猫头鹰都给吃了,连蛋也不放过。然而,因为这里的人们都没有闲心去追查猫头鹰消失的缘故,于是种种说法就无从考证了。
在我学会用眼睛观看这个世界的时候,我就常常趴在窗台上看那些冒着浓烟的烟囱。它们像擎天大柱——有时候我也常常把它们比作孙悟空的金箍棒——在一群群的房舍中央高高的耸立着,好不壮观。那些房舍都是本地居民的,因为建厂时没有搬迁就留下来了,他们的屋子上常常堆积了厚厚的一层灰尘。就因为这样,他们还常常闹到县政府大楼里,他们告诉领导,那些灰尘让他们的孩子患上了肺病——有的也说癌症。说着,还顺手把傍边一个胆战心惊的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孩子拉了出来立在领导的面前,活脱脱的像一根瘦削的扫帚。孩子见了领导不敢说话,于是家长偷偷地拍了他屁股几下,他才假装咳嗽了几声。
他们是来骗钱的,没有搬迁也是因为要钱。然而终于没有得逞,忽然进来几个穿制服的把他们拉了出去。他们不服气,还不停的破口大骂,仿佛胸里和口里都烧着一把火。
我居住的地方没有高高的烟囱,也用不着到县政府去骗钱。那时我的老爸在山里挖了一个洞,然后源源不断地把山肚子里的煤炭拉了出来。那些黑漆漆的东西使得我们家就像以前的地主一样富裕。这种职业叫做“煤老板”,到现在为止,它还是一个不惹人厌的东西。
从那些耸立着高高的烟囱的地方到我们家居住的地方有一条笔直的道路,它是这座小城最直也最长的路。它横着从小城中央穿过,把小城平均分作了两半。它两旁的房子又矮又小,拥挤地铺在一起,从我家的窗户眺望过去,几乎很难发现淹没在其间的密密麻麻的小路。
那条路有个响当当的名号,叫作城关大道,这里的人们也一直以这么名字为荣,但是我却不惜牺牲这一光荣的名号,私自为它取了个名字:1999。
我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在1999年的时候,我的一切都在那条路上发生了变化。我接下来要讲的故事也是从那条路,那个时候开始……
岁月的流逝就像不停翻滚的车轮,不知不觉间我已经打娘胎里出来十一载了。这种不知不觉是真正的不知不觉,就像睡了一觉,第二天起来发现自己的下巴上已经冒出了许些胡须一样。
时间没有礼貌地走了,世事也毫不客气地发生着改变,一切都显得滑稽而可笑——简直就是他娘的一堆狗屎。
如你所知,在我打娘胎出来十一载以前并不会说出“他娘的”、“狗屎”之类的脏话,但是在我打娘胎出来十一载以后一切都变了。
“世事的变化就像他娘的一堆狗屎”,这是在我老妈还没有离开我们的时候说出的最后一句话。当她说完这句话以后就走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只是在一年后她寄回来一张照片,照片的背景是大海——或许是雨后形成的一洼池塘也说不定。
至于老妈是如何离开的,这还需得从头说起。
事件发生在我过完十一岁生日后不久。那时老爸的生意十分红火,源源不断的煤炭被送进小城的工厂里,在那里化成了尘埃和烟雾——当然还有人民币。然而灾难就在这忙碌的间歇里发生了。一次,一个老头裹了一只烟卷进去,然后把里面的瓦斯点着了,只听见嘭的一声,里面的人就都被炸飞了,一共死了十几个。为此,老爸成了一个穷光蛋。其实,按照民意的设想原本不是这样的,所有的人都希望老爸蹲监狱,吃枪子,若是可能,还应该把尸体挂在县政府门前的旗杆上暴晒几天。但是后来领导说了“王大贵认罪态度良好,积极为受害人亲属做了赔偿”,才没有被挂在旗杆上暴晒几天。其实鬼才知道,领导是在收了老爸的钱后才这样说的。
然而这并不是老妈离开的缘由。
在我十一岁生日的一个月后的某一天,我们家来了一个人。他长着大胡子,一脸沧桑的模样,瘦小的肌肉十分结实。他说他要和老爸做生意。其实你应该知道所谓的生意就是贩卖药粉——或者说白粉。他说这里还没有吃这玩意的,市场前景广阔,他从云南那边拿货,然后让老爸在这里销售。
老爸爽快地答应了,这种爽快就像被体罚的学生抽了老师一巴掌一样。
几天后老爸就做起了挖煤兼卖药粉的生意。他的首批顾客就是那些挖煤的,他们吃了以后都说效果好,腰不酸了,腿不疼了,干活倍有劲,一次就能背两百斤煤。后来老爸的销售范围扩展到那些街头小混混的身上,他们不用背煤,所以不知道药粉的奇效,后来吃得多了只觉得脑子里像有一朵云彩一样,飘飘然的。
老妈正是因为这事才离开的,因为她不喜欢药粉这种东西(或许老妈并不知道药粉的好处),而且也害怕有一天有人把王大贵挂在旗杆上暴晒几天。
老妈决计离开的时候正是老爸的生意如火如荼的时候,所以老爸对老妈的言辞不甚关注,还以为她是开玩笑的,出去几天就回来了。其实当时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到了以后,以至于很久很久以后她都没有再回来了。
在老妈离开后,老爸也变了,变得沉默而少语,只是像一根僵硬的木头一样地做他的生意。
老爸和我的关系也起了变化,这种变化是令所有同学都羡慕不已的。老爸从不关心我的功课和成绩,从不在老师的批评后责备或者打我,要是开家长会,他也从不迟到,即使有时候买药粉的人踏破门槛,他也会花钱请人去假扮自己。你应该知道那样的人长得就像长胡子乞丐一样,只要花十块钱他们就很乐意这么干。除此以外,他还让我自己做饭,自己洗衣服,只要我要钱,就猛地塞给我一大把,这种“猛地”,也是让所有同学都羡慕不已的。
就因为这样,我便学会了自己处理自己的事情,就像大人一样,于是乎我就成为了真正的大人。
在我的记忆中,我记得自己处理的第一件事就是拍了同学后脑勺一巴掌。你应该能够想象,这一巴掌并不是一般的一巴掌。当时我一巴掌朝他后脑勺拍下去,他就倒在了桌子上,我以为他死了或者是在开玩笑,后来送到医院里,我才知道他并不是跟我开玩笑;医生也说还有救。在他还没有醒过来的时候我就后悔了,当然这种后悔并不是因为老爸付了一千多块钱医药费而后悔,而是因为受害者是个老实人,这种老实并不是一般的老实,他完全老实到即使再拍他一巴掌也不会生气的地步。
当然,如你所知,我原本不是一个爱好拍人的人,而且也常常是受害者。在我的记忆里,我深刻地记得第一次成为受害者的情形。那时我的母亲刚走不是很久,我就像一只孤独的羔羊一样在人世间徘徊着。而周围的人也是这样认为的,他们把我当成了一只羔羊,而且是孤独的羔羊。那一年是1999年,事件发生在1999上,我记得前面说过1999的来历。1999就是那条很直很长从小城中央穿过的道路。自从那一次我成了受害者后,我的人生就改变了,这种改变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改变一直延续到后面的故事里,假如你认真看下去,就会发现,故事从那里便真正的开始了……
第一章
假如小城的天空没有落下冰雹或者雪花的话,那么这里的天空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即使在这里长住的居民也很难看见有什么不同的时候。但是这一切都是从引进“外资”以后才发生改变的。你应该知道那些所谓的工厂就像是被外面遗弃的孤儿一样,当它们跑到这里来后就被这里的人们收留了。它们立了根,发了芽,然后就源源不断地往这里的空气中排出浓浓的雾气。当那些雾气飘到空中遇到雨滴的时候,就又会落下来,于是满地尘埃,车马过处烟尘四起。树木们也难以逃脱这样的噩运,微风过时,灰尘便从叶子上倾倒下来,因此人们都把行道树说成垃圾桶。假如有人细心观察,那么他一定会发现长胡子乞丐的长胡子结成一块块的,也大抵和那些灰尘脱不了关系。
不光这里的工厂像是孤儿,其实小城大抵也像是被这个世界冷落而遗弃的孤儿。倘若有人去外面问起城关镇,那么他们一定会告诉你没有这么个地方,并且大笑说你神经病。
然而自从我睁开眼看见这个小城的时候我就深深的爱上它了,即使是现在我也保持着儿时趴在窗台上观看烟囱的爱好。根据我多年的经验,像今天这样的天气最适合观看了。
此时,太阳已经缓缓地升了起来,但是它依然像个害羞的小姑娘一样躲在山后面,待到终于出来的时候,脸都羞红了。
小城的早晨很少有风路过,所以那些从烟囱里溜出来的尘雾都是笔直的。有时候老师让我们画直线,我们总是画得歪歪斜斜的,老师很生气,这种生气并不是一般的生气,他让我们站在窗前观看那些从烟囱里偷偷跑出来的烟雾,他说:“你看!它是那么直!”这一看就看了半个小时。你应该知道,让一个天真好动的孩子一动不动地站半个小时是多么无趣而残忍的事情。
太阳的红晕都变成刺眼的白光了,而那些笔直的尘雾却在阳光的对比下显得更加的漆黑。你若看过那些地摊上卖的科幻小画册,那么你一定能够想象,它们就像飞碟脚下的光柱——只不过是黑的吧了。有时候语文老师为了让我们明白烟柱是多么的黑,便拿它和煤老板作比喻,他说:“你们看那烟柱,简直比煤老板还黑。”当时讲台下的同学们哄然大笑,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笑,但是我敢断定煤老板不是黑的,因为我老爸的脸蛋白得要命。
自从我学会做饭的时候,我就常常为了观看那些烟柱而耽误了做饭的事情,但是当你发现犯了错误之后就已经来不及了。
今天依然一样,当我闻道一股焦糊味溜进鼻子里来的时候,鸡蛋已经在锅里燃成了一堆灰烬。
我铲了那些灰烬,然后重新把一个新鲜的鸡蛋打烂后放在里面。刹时间鸡蛋就煎好了,我从本子上撕下一页纸后包在里面,背着书包朝学校跑去了。
临去的时候我还顺手把那一包灰烬也带了出去,我不想让老爸认为那是我为他做的早餐。
我所在的那所小学,是小城唯一的小学,因为是唯一,所以当它被创造出来的时候就坐落在县政府的傍边了。按照民间的说话,这样的话干部子弟上学就不用走很多路,而农民的孩子身体好,很能走。
小学的位置是在1999的对面,只要是从我家过去,总要经过很多弯曲的小路。因为傍边房子的关系,小路只有在太阳爬得最高的时候才见得一些阳光。在小路的两侧零星地布置了一些早食店。虽然是“店”,却也不大,就是一间小而破旧的屋子,再在外面搁置一块摊板,就成早食店了。早食店里有卖油条的,也有卖油饼的,但是还是卖包子的居多。从事这些行业的,都是一些无业又不愿意出门的女人。
我穿过了几条弯巷,就来到1999上。因为是早晨,所以1999上面还是静悄悄的,除了远处机器嚎叫的声音外就听不见有其他动静。可是我走出没多远,就忽然听见一些嘈杂而零碎的说话声朝着这边飘来了。我加快了脚步,想在他们的前面走过1999跑进学校里。但是一切都太迟了,你应该知道他们的速度就像追逐兔子的野狗一样地迅速。他们是出名的恶棍,在警察的追逐下练就了所向披靡的跑步本领。
他们望见我了,我从他们的眼神里望到了不祥的预兆。他们总是常常欺凌别人,从别人被压抑的愤怒里得到欢笑和快乐,并用自己的拳头在别人的身上实现着他们的人生理想。
恍然间,我感到了自己的不幸,那些混蛋一般是不走这条路的。但是现在,他们就在我的后面,而且越来越近,几乎就要碰到了自己。
他们在后面窃窃私语,不时传出一些阴险的笑声来。或许你能想到,那些混蛋正在进行着某项预谋。
他们很快就跟上来了,但是似乎并不想走到我的前面去。他们走到我傍边时就不再加快速度,而像一个半圆一样围在我的周围。我不知道他们想干什么,但是他们现在的眼里似乎没有丝毫的恶意,一切都是十分和善而友好的。
“听说你喜欢我们班的郝阿福,是真的吗?”
对我说话的是一个胖子,他的脑袋有一个二十斤重的西瓜那么大,脖子细而长,很难想象这么细的脖子是怎样把那个西瓜大的脑袋支撑起来的。在他周围的都是一些相对干瘪的家伙,他们瘦得就像是被晒干的枯树条。
他叫薛小虎,是他们中间的老大。他只由一个娘养着,没有人知道他老爸是谁,或许连他老妈也不知道。于是有传闻,说他老爸是铁匠阿四,理由是:只有阿四才能生出这么健壮的娃来。也有人说是长胡子乞丐,但是这样的谣言很快就被消灭了,因为长胡子乞丐某一天喝了酒后公开承认,他并不喜欢薛大美(薛小虎他妈)那个婆娘。后来人们一致认为的结果,只能是县长了,因为县长喜欢逛窑子,而且避孕措施常常不到位,留下了后患,而且当人们这么说时薛大美也没有出来辟谣,所以这样的结果大抵是事实了。
“没有这种事,我没有喜欢他。”我说。
我原以为薛小虎喜欢上了同他一样健硕有力的郝阿福,这下是来找麻烦来了,但是薛小虎并没有找我麻烦——开始我是这样认为的。
“哟哟,还装呢你,瞧你脸都红了,我帮你泡她如何?”
“不用。”我边说边加快了速度,然而他们依然像一根尾巴一样地跟着。
“我帮你泡她呢!”
“不用。”我又重复了一遍。
假使你也有过同样的经历,相必你应该知道当时我紧张极了,心脏就像地震一样地跳动。
他们一直不断地鼓动了很多遍,我却只说“不”,他们到后来终于不耐烦了,豺狼的本性终于露了出来。他们抢走了我的书包,脱掉了我的衣服,随后在我的衣服上留了很多字,那些字歪歪斜斜的,我十分厌恶它们,假使学校出了新规矩,可以不用穿校服上学的话我一定把它仍进臭河沟里。
他们随意在我的衣服上乱画一通后就十分满足地离开了,经过我身边时还不望往我后脑勺上拍一巴掌,其中一个人还吃着我刚煎好的鸡蛋。在我的记忆里,我深深地记得这一巴掌,它就像被利刃划破的伤痕一样深深地埋进我的脑海里,也深深地划开我未来的道路。
我从地上拾起了我的衣服,衣服上满是灰尘,还被污水弄湿了,充满了一种工业化学用品的刺激气味。
我拿起后瞧了瞧那些字,当时我就觉得即使被罚在走廊上站几个小时我也不会把衣服穿在身上,甚至不会让老师看见。
当然,假如不是校长执意要我穿上的话,我一定会这样做的。
我把衣服折了起来,然后塞进书包里,然后心惊胆战地朝学校走去。这所唯一的小学,大抵会和其他小学一样,当你进入校门的时候一定会被告知要穿好校服,但是谁也没有想到校长居然亲自到场。他刚望见我就狠狠地批评了我,从我的狼狈相看出我是跟人打架了。他还问我校服的下落——你应该知道能够当上校长的人都是多么聪明,他从我的书包里找到了衣服。我本以为刺激的气味会使他不那么仔细地观看那件衣服。但是我错了,他望见了上面的字:校长,你个混球。当时他的肺气炸了,要不是做了两口深呼吸,想必早就归了西。
校长缓过气来后就拉着我的耳朵朝里面走去,拉耳朵的力度就像每年一次的拔河比赛一样。我径直被拉进了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一块镜子,这块镜子是专门为受体罚的学生准备的,只要犯错的学生往镜子前一站,他们就能看清自己的错误——以前我对此深信不疑,但是从今以后这一切想法都变了,镜子并不能让自己看到自己的错误,而是看见了自己被欺凌的狼狈相。校长让我站在镜子面前,脚尖和鼻子顶在镜面上。这时我看见我的耳朵红红的,但是一点疼的感觉也没有。我一连站了四节课,当时我的腿已经麻得不行了,要不是我把重心移到脑袋上,然后使劲让脑袋向前靠的话,我一定会朝后摔倒在地上。假如果真如此的话,想必医生同样会对我说那三个字:还有救。
站完了之后,校长让我请家长,我说:“我家长忙卖药,没空。”校长也不追究,让我扫一个星期的楼道和办公室。我照办了。
据历史记载,我这次的体罚是这所小学有史以来第二重的。我发挥着想象力,想到:第一重的一定比我多站了两节课,多扫了一周的楼道和办公室。但是事实并不是这样的,据小道消息称,第一重的是被弄死了,至于是怎样死的没有人知道,只知道是死了。我却听时早也吓出了一身冷汗,直直感叹:幸好我才是第二。
我回到家里的时候,两腿已经不行了,我感觉它们就像两根木头一样长在我的脚上,即使我用力敲打它们也没有反应。这样的结果是我始料未及的,我想这样的状况是不因该在一个十一岁的大人身上发生的。
我到了家里就把衣服放在盆里泡起来,我之所以这样做并不是因为怕我老爸望见,我说过我老爸就像一根木头一样,他在家里只是在楼下人的天花板上踱来踱去的,丝毫不会关注王若西的事情。
到了第二天,我被体罚的传闻就被传遍了。若是以前,他们一定会为天天望见王若西在楼道上扫地而感到莫名其妙,或许还以为是雷锋精神在我的身上发生了作用呢。但是当我被体罚的消息传遍“小江南北”的时候,他们心头的疑惑就解开了。
自从那时候起所以人的眼光都变了,之所以变,并不是我成了令他们崇拜的英雄,而是成了他们的闲时的谈资,发泄和实现人生理想的对象。我前面说过,我就是一只羔羊,一只孤独的羔羊。
即使是在一向对我并没有坏映像的吴老师眼里,我的形象也坏到了极点。之所以坏并不是因为我被体罚的事情,而是在我作文本里的一幅图画。你或许知道那天薛小虎他们不单单在我的衣服上画了字,而且还在我的作文本上留下了一只看似乌龟的形象。当我发觉的时候已经是吴老师把我看坏了的时候了。
吴老师之所以不喜欢乌龟,是因为他姓吴,和“乌”字同音,于是常常被人们用乌龟来取笑。这次在作文本上看见“乌龟”,自然是被气坏了,大抵是在深呼吸了一口气(比校长少了一口)后才缓过来的。
同昨天和以往的昨天一样,我的书包里依然包裹着两只煎鸡蛋,一只已经是成为灰烬了的。
当我路过1999上的时候我小心极了,我并不想那些家伙再在我的衣服上写下“校长,混球”的字样。但是幸好,这次并不见他们。其实在以后的许多日子里我都并没有望见他们从这里经过。
其实,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我都不足为奇,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就慢慢习惯所有的变化。
今天,我像往常一样很早就来到了教室里,这种早并不是一般的早,当我进来的时候却只有一个人在教室里。或许你会认为那位比我更早来的是学习委员,但是你猜错了,她叫郝阿福。假如你对以前的文字有所映像的话,那么你一定知道她就是那个体格健壮的胖姑娘。
在往昔的日子里,她曾也是对我冷嘲热讽的,时不时的还拿着语文课本敲我的后背。但今天的她似乎有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她那一双狭窄的眼睛里透露出一丝害臊之气,似乎是一个从不把自己当做女人的人终于认识到自己是女人了。
“若西,听说你被体罚了?”她问我。
“是的。”我说。
我们接下来的谈话就像是查户口和被查户口一样。到了后来也就是第三个人进来的时候她倏然间把一张纸条塞进了我的脖子里。她这突然的举动显然是不想被第三个进来的人望见,但是很显然他已经知道了,他的眼睛似乎比做贼的还要灵敏。
直到上课时我也还是战战兢兢的,纸条紧紧地握在我的手里,却是早已被汗水弄湿了。
有人说好奇心是成为一个科学家的潜质,我是一个很有好奇心的人,但是在老师包括我在内的人都并不认为我有成为科学家的潜质。因为科学家首先都是要拆东西的,但是我只喜欢看东西,比如眼前的这张纸条。
纸条在我的手里捏了好久,但是我一直没有展开来看。从郝阿福畏畏缩缩的眼神里我看见她希望我这么干,却又不愿意我真这样干。
但是我还是把纸条展开了。此时,郝阿福的瞳孔几乎倏然间缩成了一个小点。
皱皱巴巴的纸条上是这样写着的:
我是一直胖蝴蝶,希望借你的肩膀让我停靠。
……
原本下面还有一行字的,但是在我还没有一睹“芳容”的时候,纸条就被薛小虎夺去了。他的动作就像是一只老鹰从鸡窝里把一只小鸡偷走一样的迅速。
我没来得及阻止,或者是我并不敢那么做。
“你愿意给我肩膀吗,若西?”
薛小虎站在教室中间的课桌上,念字的时候头一点一点的。你能够想象,这模样就像是一只正在说话的鹦鹉。
随着薛小虎西瓜般的脑袋的最后一次抬升,教室里刹那间人声鼎沸,哄笑声震撼着空气。
郝阿福受不了这样的刺激(或者说侮辱)离开了教室,当她再次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一周以后了。
大抵是从那时候起,我的心里便有了这样一个想法:作为一个十一岁大的男人,应该保护自己的女人不受伤害,十一岁以后也应该这样。
随着放学的铃声响起,人们也大抵把刚才的那个笑话遗忘了,他们甚至都不会记得郝阿福曾经写过纸条给我。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是无法忘记的,因为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一个笑话。
等到我扫完办公室的时候,学校仅有的学生都离开了,仿佛这个喧嚣的世界突然宁静了下来。这样的宁静让我很舒服,仿佛自己脱离了尘世,遨游在梦中的天际里。
从学校出去后,我就从另外一条小路离开了学校。那是一条更加破烂而偏僻的小路。从那里过去,周围都是一些破败的房屋,只有少许的飞禽爬虫还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走那条小路,但是下意识里,我觉得我喜欢那里。
我记得我上一次走过那里的时候是在一年前的时候,然而时过几年,那里的景象还是像先前一样。我依然在那里发现了很久以前留下的瓦屋以及一些残垣断壁。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座地公庙。庙里端坐着一位地公,但是因为年久失修里面的白色石灰已经露出来了。我之所以对这里印象深刻并不是这位奇形怪状的地公,而是藏在这里的小虫子。我记得以前经常可以在这里抓住一些地牛,还有一些百足虫。地牛钻进沙土里,沙土上面便留下了一个圆锥形的小窝,只要用手指一扣,地牛便被挖出来了。百足虫是可以爬墙的,你可以在它还没有动静的时候,悄悄走过去,然后向着墙上一脚,它便在你的鞋底下毁灭了。除此以外还有一些野猫野狗猫头鹰之类的也会躲在这里。
我走进了地公庙里,把书包扔在一堆杂草上。
许久不见,地公庙里的地公身上的红漆已经剥落殆尽了,露在外面的全是灰白的石灰。
我细细的观看了地公庙里的状况,里面依然藏着一些百足虫,但是却不见地牛。有人说地牛在天气转寒之后就不再出来了,大概确是如此。
我在干草上躺下,用书包垫在脑袋下。此时仿佛这个小小的地公庙里便是一个小小的世界,一个属于而且是完全属于自己的世界。
恍然间,我想到了理想,但是脑袋里却是空空如也——他娘的,四眼睛才有理想。
一想到自己是没有理想的,于是忽然间轻松了不少。
当我起来的时候,已经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只见太阳早也西斜,山头上也只留有一片红霞。
我起身离开了,但是没有一丝留恋,即使我是那样的喜欢这里。
接下来的路依旧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假如不是脑子有问题的人是决不会从这里过的——或许,我应该承认自己是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我原以为这片区域已经是完全处于死寂中的,但是在小路尽头的不远处,我又望见那间古董般的夜总会。它叫“兄弟夜总会”,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什么人创造出来的,但是在我老爸还没有成为煤老板的时候它就已经存在了,那时我的老爸刚满十八岁。在老妈还没有离开的时候,每当提起“兄弟夜总会”,老爸先是兴致勃勃的,然后就是满脸抱怨的表情。他说,以前兄弟夜总会里的酒都是小城里最好的,香烟大概也能算上第一。那时只要他们去兄弟夜总会,总能把里面的东西吃个精光,还害怕把兄弟夜总会给吃穷了。然而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这里卖起了最劣制的香烟和白酒,然而生意还是同样红火。
当我路过兄弟夜总会门前的时候,我见识了它的红火。
兄弟夜总会是在一栋孤零零的三层楼房里,周围的房子大都被领导的拆迁令和挖掘机毁灭了,只有一堆堆的砖头和一辆生了锈的挖掘机停在那里。仿佛拆迁工作正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便倏然之间停了下来,就如同一只蚊子被树脂冻住了,以后就保持着当时的那副模样一样。
因为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所以“兄弟夜总会”的周围就空出了很大一片空地来。在空地上有无数的自行车,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自行车是只有一些低收入的学生才会使用的。
老爸以前说,这里的音响设备也是最好的,我想现在它依然可以保持着这一殊荣。我没进夜总会门里,但是站在外面就已经感受到大楼的震撼了,假使我是一个聋子,那么我一定会被这突如其来的“地震”吓一大跳。
过了兄弟夜总会后,是一条较为宽敞的泥巴马路。
小城的夜晚大都是冷冷清清的,除了许些工厂还在嚷嚷以外,路上都是很少有行人的,现在的1999正是这番景象。
我回到了家里,家里的灯光较往常亮了很多,我知道是有客人到家里来了。
客人是一个长着许多长胡子的人,在前面我有说过他就是那个向我老爸推销药粉的人。
那人见了我也不惊奇,因为在此之前就已经见过几面了。
老爸从没有向我介绍他姓什么名什么,但是我从他们的谈话中知道人们都叫他常叔。之所以叫这个名字也是很有讲究的,这样的话警察就只知道他叫“常叔”,只要是查就只能查到“常叔”,而“常叔”只是一个代号而已,所以终于也逮不到人。
对于他们的生意,我是向来没有兴趣的。
我随便扫了他们一眼就回到房间里去了。进了房间就好像进了一间劣质的隔音房一样,偶尔还能听见他们大叫“好!就这样!”或者“就这样!好!”。
小城已经完全进入到黑夜里,黑夜里的动物永远是疯狂的,人也是这样,黑夜里的人就像是一群豺狼。
我曾想过:有一天我会像豺狼一样在小城的夜色下疯狂地飞驰着,在1999上,我迎着强风,闯进前面无尽的黑暗里。
我把书包扔在地上,然后趴在窗台上继续望外面的风景。我平时很少在晚上观看小城的夜色,因为趴在窗户往外一望,除了零星的一些灯火以外就不见其他景象了。然而今日,似乎一切都不同了,我眺望着小城,以及淹没在杂乱的房屋下的弯曲小道,我想着,现在那些小道上会有多少疯狂的事情正在发生呢?或许明天早上警察同志便会得知某条小道的拐角发现了一具不见了脑袋的尸体,又或许是某位老太婆丢了几只鸡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我现在对疯狂痴迷了起来,但是我发誓在此之前我是一个十足的乖孩子。
黑夜,疯狂——他娘的就是好东西。
第二章
我的日子就像广大人民群众的收入一样总是一成不变,每天早晨起来总得刷两分钟的牙以及煎几个鸡蛋。
自从老妈离开以后,我大概就充当了家里的保姆,我包办了几乎所有的家务。
“常叔”在这里度过了一夜,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警察到家里来把他拉走,要是这样的话我一定高兴极了,我就不用多煎那么多鸡蛋了。
“常叔”是个大胃口的人,他起来的时候看见我正在煎鸡蛋,于是毫无犹豫地向我要了几个。
我问他要多少。
“八个!”他这么回答。
他和老爸的这桩生意已经做完了,他必须像往常一样在小城里消失一段时间,记得他上一次来的时候是两个月前。
如你所知,我对他的来去毫不在意,我只希望他尽快从我的身边滚蛋。但是他一直缠着我,还对我说了好多话。他说:“这个世界就像是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他看了看我,立刻就做出判断,他说:“你很有坏人的潜质。”
“去你娘的,老子本来就有坏人的潜质。”当时我这么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想,我觉得我应该是一个好孩子,至少现在应该是。
他陪同我到1999的时候就离开了,他简直滑得像只老鼠,一转眼就不见了,要是用幽灵来形容也不为过。
我用最快的速度跑进了学校里,但这并不是因为我勤奋好学,或者想在其他同学面前表明“我是最早的”,我只是不想在这个地方呆下去而已。
当然,我并不是最早的,当我站在教室门口的时候里面已经挤满人了。他们的眼光都齐刷刷地望着我——对了,就如同一只长着犬牙的山羊凶狠地走进了教室而吸引住了他们的目光一样。
还没到上课的时间,人们都像策划一场阴谋一样地在讲台周围聚集着,悄无声息,暗藏杀机。
站在讲台上的并不是别人,而是我曾经深爱的语文吴老师,然而他现在的眼光也是充满杀机的,就像“杀鸡儆猴”的“杀鸡”一样。而我也从长着犬牙的凶狠的山羊变成了“儆猴”的“鸡”。
我毫不理会他们,就像我不理会我老爸的生意一样。
然而他们的眼光都盯着我,仿佛我的背上被画了一只乌龟一样。然而吴老师已经被作文本上的乌龟气过一次了,即使再望见一只大抵也不会气成这样。
当我再次被“邀请”进校长办公室的时候我终于知道缘由了。
这次进校长办公室我并没有心惊胆战,校长也没有罚我把鼻子贴在镜子上。相反,他对我大概就像对他的情人一样的具有好感。
他让我坐在办公室的一张椅子上,还在我的面前放了一杯茶水,但是我不敢喝,因为校长并没有告诉我那是给我的。此时吴老师就立在我的一旁,他的眼里放着火光,就像牛老是顶不到斗牛士一样的窝火。
吴老师没有去上课,所以同学们也不用傻傻地呆在教室里,都跟出来瞧热闹来了。只是几秒钟的时间,校长办公室的大门逢里就齐齐地列了一列人头,都好奇地往里看。
校长在他面前的纸上写了半天,半天后结果终于出来了,我略略一望,只见“同意”两个大字。
只写了两个字是让我很失望的,就像自家的老婆怀了二十个月的孕,最后只生下一个孩子似的。
吴老师一望,就如同临危受命,委以大任一般,眼泪花子暗暗流了几秒钟。
你应该知道这个“同意”并不是一般的同意,这是同意退学处理的“同意”。
对于这个“同意”我是毫无异议的,就像我对老爸兼职卖药粉一样地毫无异议。
我重新回到了教室里,没有丝毫的异样。
此时同学们幸灾乐祸的表情已经完全从脸上抹去了,或许在他们幼小的生命里尚且还没有见过受到过如此灾难的孩子。此时,在他们的眼里我果然不是一只羊了,而确凿是一只鸡。
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收拾东西,里面有很多玩具,都是自己上课的时候用纸折出来了。有纸飞机和纸风车,它们都是专门用来扎老师的头发和后背用的。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残留的纸屑,它们是郝阿福还对我有好感的时候写给我的。我讨厌玩弹珠,所以桌箱里一颗玻璃珠也没有。没有弹珠大概是让其他同学不可思议的,或许他们还不知道我已经是个大人,不是玩弹珠的年龄了。
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有些同学就围过来问我:“王若西,你怎么敢拿吴老师的东西呢!你难道不知道那东西是他的情人留下的?就因为东西被发现了,他媳妇还跟他闹离婚呢,而且你还在他的备课本上写‘王若西到此一游’,你这不是……”
虽然他们似乎在同情我,但我依然不理会他们。
我原以为只有县长才能找情人的,就如找薛大美一样,现在听闻语文老师也找起情人来了,直感慨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指数又提高了。
忽然,一群家伙从人群中间挤进来了,人们为他让开了一条小道。他不是别人,正是薛小虎,正是在吴老师备课本上写下“王若西到此一游”的人,我想除了他外没有人会想到如此高明的手法。
我明明知道是薛小虎一伙偷走了吴老师的东西诬陷我,但是我一点平反的念头都没有,因为大抵这个地方早已不是我想停留的地方了。
薛小虎朝我走过来,然后用他那颗宽大的脑袋摆在我的面前。你也许知道,就如同瓜农把一颗西瓜挂在了顾客面前推销一样。
他边讽刺边笑,笑容就像是一个乞丐得到了别人的恩赐一样。
我收拾好东西就离开了,一点挂念也没有。
这个学校是我生活了六年的学校,但此时此刻除了身后薛小虎心满意足的笑声以外,一切我都望得淡然了,就像做了一个比较长的梦而已。
我出了校门,然后便朝那条破败的小路去了。
一想到和学校没有了瓜葛,我的心情愉快极了,走起路来飞快得就像只燕子。
不多时我就到了地公庙里。
这里还是老样子:地上铺了一堆的干草,上面歪歪斜斜的坐了一个地公,一张丑陋的脸望着外面,让人有些心悸。
我在干草上小睡了一会儿就离开了,但是待我走出去之后才发现书包被落在了里面。但是我一想,我以后就再不用它了,索性就让它安安心心里躺在那里——当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书包离我才五米远。
接下来的一段路,我是空着手走的,我的心也是一样。你应该知道自从我与学校“了断”之后,我便不用为学校里的事情而心烦意乱,我就像一只翱翔在蓝天下的燕子,只要我想飞,我就可以飞到任何地方去。
我回到家时老爸还没有回来,他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临近深夜了。
当时我坐在客厅里,望见他从外面回来,就对他说:“我明天不用去上学了,以后也是一样。”
老爸被我的话吓着了,因为我突然之间对他说话,让他很意外。虽然老爸很意外,但是他没有问我为什么不用去上课,只说“不上就不上了”。他说完,便顺手从兜里掏出一把钱来放在我的手心里,他没有细数给了多少钱,我也没有去数,只是把它捏紧后放进了里面的一层衣服兜里。
这个夜晚是个漫长的夜晚,之所以漫长并不是因为退学后失意,而是没有作业后的无聊而已——或许我早该知道,作业本来就是用来打发无聊的。
老爸进了房间后我也进去了。
我呆在之间的小屋子里,趴在窗台上往外望,但是这时我才发现呈现在我眼前的东西都变了。虽然它们依然冒着烟,依然是很直的烟,但是我觉得这一切都是那样的无聊罢了。
其实或许它们还是老样子的,只不过是我发生了变化而已,也许从现在起我便再也不是原先的那个我了。
我终于耐不住望烟囱的无聊,我穿好衣服就跑到外面去——要是老妈还没有离开的话,她是一定不会让我这么做的,因为她不想接到派出所的电话,说在某个小巷子里发现了我的尸体。但是现在她离开了,我说要出去的时候就出去。
我家住的这栋楼的周围都是些小巷子,往外走就到了比较宽阔的道路。
以前我在高处望下来的时候,这些道路都是静悄悄的,就像从远处观看草丛一样,你是无法看见草里的热闹的。
现在我完全置身其中,我可以看见不停滚动的霓虹灯;街道两旁的烧烤炉在冒着滚滚浓烟;有些醉醺醺的汉子正拉着姑娘的手斜斜地撞在墙上;也有些人正聚在一起偷偷摸摸地预备着干些勾当,我认识他们,他们是老爸的常客。
我走过了几个拐角,街上的人们都用惊异的眼光望着我,仿佛我并不属于这个世界似的。但是我毫不理会他们,我接着走我的路。
没走多远,我便被一个理发店吸引住了。它叫“相会美发所”,门面很小,就像这个小城一样都是小的东西。或者是因为小的缘故吧,门外并没有霓虹灯或者其他用来吸引顾客的东西,只是用毛笔简易地在门上的牌匾上写着“相会美发所”几个大字。恍然一看,只觉得它是从七十年代走过来的。
店里的设备也是很简陋的,你几乎无法看见一点现代化的设备。
“相会”的老板是个老而丑的女人,她丑的样子几乎可以使你失去所有的食欲。除了老板外,店里就只有寥寥的两三个人了,她们都无精打采的坐在里面的一张沙发上。
“剪发。”我进去后对她们说。
你应该知道,当她们听见我的话以后也还是无精打采的——显然,她们的服务态度是很具有中国特色的。
我在一张椅子上坐下了,或许她们并不希望我那么做,但是还是有一个女人过来了。他的眼神看起来很无奈也很挑逗,拿起剪刀的动作让我想起了电视里谋杀亲夫的情景。
没有多时,我的新发型便出炉了,虽然看起来就像店老板一样的让人厌恶,但是我毫不介意,因为它比原先短得多了,而剪头发的目的就是要让它短。
当我出去的时候便有顾客进来了,而此时屋子里的女人便像感受到地震一样地激动起来,十分热情的把他们拉了进来。这样的情形让我很反感,因为这是对六年级学生的极端蔑视。
虽然我对这里的人们十分反感,但是自此以后只要是剪头发我都是到这里来的。
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老爸已经睡着了,我想要是老妈还没有离开的话他们一定早已急得团团转。
我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想着想着的,感觉一切都甜美极了,就像有一颗花生糖含在嘴巴里。
今晚的梦也像嘴里的花生糖一样地,很甜很甜……
从此以后,我便把生活的空间摆放到小城里的大街小巷去了,我开始发现隐藏在里面的人物,享受他们的服务,吃那里的食物,你应该知道那些食物是被不断地煎炸过好几次的,硬梆梆的一股焦糊的味道。
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就有一间网吧在小城里落户了,它在小城人们的眼里尤其是年轻人的眼里是格外的具有吸引力的,就像药粉吸引住了“毒民”,网吧吸引住了“网民”一样。
网吧叫做“网啊网网吧”,从字面的意思很能知道,它是要像渔民捕鱼一样地把网民捕进来,然后榨干他们的裤兜。
网吧的顾客大多都是在校的学生,当然也有我这样的已经不是学生的人。在网吧开业的那天,大多数的学生都来了,这对他们来说完全是一种新鲜的东西。倘若在平时,他们是只能在校长的办公室里看见电脑的,但是现在他们可以花点钱亲自去摸一下了。
当我来到网吧的时候里面已经有很多人,堵得门外的人无法进去,里面的人也无法出来。这样的情况一直持续到将要上课的时候。
将要上课的时候,坐在网吧里的学生就像受惊的麻雀一样,嗖地一下全消失了,后来坐在里面的人便寥寥无几。
我庆幸终于有机子坐。
我这一坐,就坐了很长的时间。我就像一条无所事事的鱼一样完全被“网啊网”网住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大抵都是在“网啊网”里面度过的。
在里面,我望见了很多东西,比如有人趁人多进来偷东西;有躲进“网啊网”厕所里吃药粉的,因为是老爸的常客,所以我认识他们。也有想不花钱上网的,但是后来被揍得红一片白一片的离开了。
自从小城的人们都知道“网啊网”这么个地方以后,这里就成为各色人物聚集的地方了。为了治安起见,小城派出所便在这里设了一个治安岗亭,但是效果不是很好,每到晚上总有事发生。一次薛小虎和人打架,一不小心就把岗亭给捣毁了,岗亭被捣毁以后就没再“活”过来。
我接下来的日子都是极其无聊的,除了偶尔在小城的大街小巷瞎溜达以外,我大都是躲在“网啊网”里消磨日子。
没想到这一消磨,一年的时间就过去了。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我竟又去上学了。
当有一天,一位中学老师跑到我家去让我上学的时候,我是十分诧异的。按照那位老师的说法,上头下了文件要搞两基,所有的孩子都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于是趁放暑假的时候老师们都被派遣到各地去抓学生读书了。此等壮观的景象,大抵也是只有在中国才能看见的。你应该知道那些老师就像抓计划生育的一样。但是来我家的那个老师是与众不同的,他和蔼可亲,温柔得像个女人。我想要是谁要我去读书的话,我一定会和他大发脾气,然后拿着棒子把他赶走,就像赶走几个查户口的一样。但是面对我眼前的老师,我没有丝毫的暴力的意思,其实我老爸也是这个意思。
就这样,我就又回到学校去了,我所去的中学也是小城唯一的一所中学。你应该知道,因为是唯一所以也还是在政府大楼傍边的,离小城唯一的小学仅有十分钟的步行距离。
进了初中以后我就被分在了四班,据说这个班的学生都是搞两基的时候搞来的。我刚进教室的时候也被吓了一跳,只觉里面的人物各有千秋,光个子就大相庭径,因为是额外收来的,所以学生都没有校服穿,以至于各穿各的,五颜六色,像是花鸟市场一样。
我在班上没有发现薛小虎一伙人的踪迹,后来我一想,他们大抵都是正规录取来的,所以并没有在四班。这是我所庆幸的,但是我知道他们一定也在这所学校里,所以每当我走进学校的时候也还是小心翼翼的,就像大肚子的领导吃饱了撑着,走路要小心翼翼的,以免伤着肠子一样。
虽然是小心翼翼的,但是我还是被他给撞上了。
那是一个晴朗的下午,或许你能够想象,小城的天空是很难有像这样蓝的时候的。
放学后我就独自回家去,然而就在1999上我被薛小虎他们一伙人撞见了。他们拦住了我的去路,问我要到哪里去。我原本想说“去你娘的,关你屁事”,但是你也许知道我当时就像一个哑巴一样一句话也讲不出来。
假使你有这样经历过,那么你一定会知道,我当时就像一只任人宰割的无助的羔羊。我望着他们的眼睛,像是老鼠望着猫一样,我看到的是一种戏谑而凶狠的眼光。
我知道我是羊入狼口了,我没有丝毫可以反抗的力量,此时我便想起“常叔”的那句话:这个世界就是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而此时这个“坏”字就像烙印一样深深的烙在了我的灵魂上。
他们是猫,但是我不是老鼠,我就像一个胆小的木偶一样木讷地立在那里。
我一动不动的,这让他们很没趣,而他们可是喜欢找乐子的人,而且总会找到很多的办法来找乐子。
在1999的边上有一堵墙壁,那是房屋被拆了之后遗留下来的,上面早已被画得乱七八糟的了。
接下来薛小虎一伙就是把我按在那堵墙上的。你应该知道那墙又脏又硬,而他们抓住我的头发就往上面磕,当时我的头疼得要命,假如你被蜜蜂蛰过的话你一定能够感受到是一种什么样的疼痛。然而他们也还不放手,反正得意的大笑。
当时,一个瘦子掐住我的脖子,薛小虎则负责把我的脑袋按在墙上,你能想象,我就像被钉子一样地“钉”在了墙上。其他的人也不闲着,他们撕开我的书包,把刚发的新书扔得满地都是,我的鼻子上,头发上全是破碎的纸屑。
随后不知道谁在哪里弄来了一包东西,我知道我们这里盛产这类东西,那就是:羊屎。
在小城还没有“工业化”的时候我们这里是盛产山羊的,只要一出门你就可以望见一些光着屁股的孩子撵着一群山羊到山上去。虽然小城现在拉进来了一些被别人遗弃的工厂,实现了“工业化”,但山羊还是不能嗖地一下就消失的,常常也还会有人撵着山羊从1999上走过。山羊走过以后就留下了许多羊屎,只要想要,随处都可以捡到。
那谁的把那包羊屎递到了薛小虎眼前,薛小虎一见,高兴极了,就像天上掉下一个金元宝一样。
薛小虎换了一只手按在我的脑袋上,随后他就用另一只手的三根手指把那些羊屎夹了起来。我原以为他是想把它放在我的嘴里,但是我想错了,薛小虎把那粒羊屎塞进了我的鼻孔里。你也许知道,这里的山羊屎大得要命,以前老妈说过这样的羊屎用来种土豆的话,土豆也一定大得要命。这么大的一粒羊屎要被塞进鼻孔里是十分不容易的,薛小虎一连试了好几次才勉强把它塞进了我的鼻孔里。当时我的鼻孔就出不了气了,除了腐败的青草的气味外什么也感觉不到。接着,薛小虎用另一粒羊屎把我剩下的另一个鼻孔也塞住了。从他得意的笑容上看起来,他对这样的结果满意极了。但是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开始用脚踢他们。薛小虎以为我是不会反抗的,所以没有注意,被我踢了一脚,这一脚刚好踢在他的肚子上,疼了半天。其他人见状,都“义愤填膺”地跑过来为薛小虎报不平,以为我无论如何都是不应该踢他的。他们过来后把我按得更紧了,我感觉我完全被固定在墙壁上,动弹不得。随后,作为我踢他的回报,那些羊屎都被用在了我的身上,耳朵里嘴巴里,只要能塞的都被塞满了,不能放的就捏碎了抹在上面。这样的情形让我想起了八国联军火烧圆明园的情景。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很长时间,后来他们玩累了就把我放下来了。他们一松手我就像一块砖头一样地从上面掉了下来。我感觉我全身酸痛,爬起来的力气也没有。
最后,他们都十分满足地离开了。
按照佛家的说法,用痛苦为别人换来快乐也是一种快乐,但是我现在想的只是:“去你娘的快乐,假如有人往我的鼻子里塞进一粒屎,我就劈了他的脑袋。”
确实,我当时就是这样的想法,而且发誓要这么干。
第三章
我捡起被洒落一地的课本后就从1999上离开了。当时我的腿就像被什么夹了很长时间一样,麻木得一点力气也没有。
在离1999不远处有一条小河,在小城还没有“现代化”的时候,那里还是人们洗澡的好地方,但是自从那些工厂被建起来后,那条小河就被臭气熏天的污水给占领了。但是比起我现在身上的羊屎的臭味来,也还是不足挂齿的。
我背着书包来到了河边,这是我自小河污染后第一次来到这里。我环顾了一下,除了冷落和荒凉了些外,也还是没有多大变化的,单是野草比先前要茂盛,臭味比先前浓烈一些罢了。
我沿着河边走了一下,竟意外地发现人们洗澡的老地方还在。以前人们洗澡的地方是个小水塘,是人们用石头砌出来的。小河的水本不多,所以只有用一些东西才能把水拦住。
我丝毫没有犹豫,卸下书包就径直跳进了水塘里。水塘里的水比以前浅多了,这样的结果显示着它已经很久没有被人挖深过。大概是因为羊屎的气味太过浓烈的原因吧,我跳进水里后竟对小河的臭味没有丝毫感觉;可是小河的水还是一样的冰凉,简直就跟冬天的一样。
我是穿着衣服跳进水里的,当出来的时候已经完全湿透了,我这时恍然明白了“落汤鸡”的意思。
从小河去我家,就不用再经过1999。
在回家的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宁静得都有点让人害怕。而且周围的草丛都比以前的高出许多,仿佛可以在里面藏着许多的爬虫或者野兽。
我走得很慢,慢的就跟没有走的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间没有了回家的欲望,我只想一个人呆着,在这宁静的地方呆着,没有任何人的打搅,也没有任何东西的喧嚣。
我走路的速度让我把时间消耗到了傍晚的时候,那时候的小河就像是一处幽深的峡谷一样,风大得要命,把我吹得直瑟瑟发抖。
不知不觉间,我就已经走到岔路口了。现在前面有两条路,左边一条是回家的,右边一条可以让我走到小城里较为宽阔的街道上去,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
小城今晚的夜色显现出了很难得的美丽,透明的苍穹点缀着无数的星星,无数的星星闪烁着,衬托着悠闲自在的浮云。
小城的人民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夜行”的,像这样特别适合“夜行”的夜晚是他们所不能错过的。于是各条街道上都挤满了人,偶尔还传出因为不小心被碰了一下而准备决斗的声音。
小城的人们是喜欢看热闹的,我也特别喜欢看。
我听到不远处传来了争执的声音,于是穿过人群,然后挤进一个人堆里。然而此时人们都散开了,我以为是好戏收了场,没想到原来是我成了他们的新观看对象——一个全身湿透的还背着书包的人在街上穿行的确是很能够让人起好奇心的。
虽然我喜欢看别人的“演出”,但是我并不希望成为演出的人。
我准备离开了。
然而就在我准备离开的时候,人们的眼球又被人堆中间的人吸引了,原因是他们打起来了。
因为刚才人们分散了一会儿,所以我才得以钻进里面去。我看见里面的两个人正打得火热,彼此掐住脖子,扯着耳朵,头顶着头。见此状况,在一旁观望的人们都开心地笑起来了,拍着巴掌,鼓励他们多打一会儿。
我没有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笑,反正自从老妈离开后我就没有笑过了。而且我认为他们打得不够好,原因是没有人的脑袋被劈开。这样的想法是极端的,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什么时候产生了这样的想法,反正我就是希望看见别人的脑袋被劈开。
其实这样的事件在小城是经常上演的,但是人们就像看日本进口的小电影一样,永远也看不厌,只要有人打,就有人看,而且看得不亦乐乎。
我从人堆里出来后就离开了,然而又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相会美发所门口。我几乎是下意识的想要进去的,虽然我上个星期才剪过头,但是想必去吹一下头发还是不错的,况且我现在的头正湿着呢。然而我摸了摸口袋,发现口袋里的钱已经都不见了,所以才做了罢,走回家去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常常可以遇到薛小虎他们,我直怀疑是他们一直在等着我。每当我遇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搜我的口袋,然后拿光我的钱,不光这样,他们还把我的衣服高高的挂在树上,因为这样,我很多时候是光着身子回家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不爬上树去拿衣服,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老成为他们欺凌的对象,但是我想,只要我劈开薛小虎的脑袋,那么这一切都不会发生了。但是你也许知道,当我产生这个想法的时候我是多么的心惊胆战,就像手里真握着把刀,薛小虎的脑袋也正在我的刀口下,而我却无法落下刀去似的。
或许我能明白我是一个怎样懦弱而胆小怕事的人,我几乎不敢望着别人的眼睛说话,走路的时候永远望着脚尖面前的地面,只要有人叫到我的名字,我就心惊胆战。
然而,有一天这一切都在悄然地发生改变了。
那是在一个月以后。
那天我就像往常一样在小城唯一的一所初中上课,当时上的是语文课,语文老师让我们写作文,作文题目是《关于城关镇的一个故事》。
也许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容易发脾气的人,但是当我旁边的一位同学问我“羊屎”两个字怎么写后我就火了。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发火,当时我就猛地朝他后脑勺上拍下去——我记得我前面说过,这一巴掌并不是一般的一巴掌。当时我朝他后脑勺拍下去后,他就倒在桌子上,我原以为他是跟我开玩笑呢,但是他就一直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当时我吓坏了。后来他被送进了医院,医生说:“没事,还有救。”直到那时我的心才松了一口气。
回到家后,我就后悔了,原因不是老爸为此花了一千块钱的医药费,而是因为受害者是个老实人——我前面说过——他老实到即使你再拍他一巴掌,他也不会生气的地步。
从那天以后,他就躲我躲得远远的,一见到我就低着头,直望着脚尖前面地面,有时候迫不得已跟我说话也还是没敢抬起头来的,他似乎害怕望见我的眼睛,就像我害怕望见薛小虎的眼睛一样——似乎我在他的眼里已经成了像薛小虎一样的人。
你也许知道,从那天以后,班上的同学对我都是怪怪的,原来凶狠的变得不凶狠了,原来平和的变得畏惧害怕了,只有一个人除外,那个人就是吴明。
吴明是我的好朋友,甚至可以说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对于我们的相识,其实说起来也是不稀奇的。
吴明家同我们家是一个方向的,我们上学都要走同一条路。后来见到的时间长了就开始打招呼,再后来就渐渐地谈起话来,谈着谈着的,我们就成为好朋友了。
我们开始讨论的话题是武术,他说他喜欢武术,因为武功高了之后就不会被欺负。我对武术没有研究,所以只得随便说说应付他一下。
其实我和吴明真正成为生死之交是在一次事件以后。
那是两个月以后的一天……
那天我们像往常一样放学就回家了,然而我们刚走过1999时就被一群人拦在半路上。他们一共有五个人,牛仔裤和身上的衣服都被故意剪出几个大洞来,手里还拿着几根木棍,都是小学生,但我知道他们的后面是有老大罩着的。
“我们是斧头帮的。”带头的说:“有钱的交出来。”
“没钱的把裤子交出来。”另一个说。
“原来是来打劫的。”吴明望了望我,然后问我:“你害不害怕?”
我说:“怕!”
“都是小学生,别怕!”吴明这么说。
其实当我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我是真的害怕,而吴明不一样,他说他小时候经常挨揍,先是老爸揍,然后是同学揍,到了现在老师揍,所以对打架已经不再害怕了。
虽然吴明不害怕打架,但还是懂的“敌不动,我不动”的道理,所以我们就一直站在那里,没有先动手。
那些人见我们没有给钱的意思都发怒了,于是想教训我们一下,好让我们长记性;棍子在他们手里捏得很紧。
吴明见状也撸起了袖子似乎准备和他们干一架,但是我心底十分害怕,像是一只遇见猫的耗子。
他们果然冲过来了,先是跑着,到了我们面前就一跳,高高的举着棍子,准备打下来。
吴明一望,往旁边一躲就躲过了一棒。而我当时就像一只受惊的老鼠一样,呆呆地立在那里一动不动,立刻就挨了一棒。我不知道那一棒打在那里,但似乎是打在头上了。
我不知道吴明什么时候冲过来的,当时我还呆滞地站在那里。
我看着吴明冲了进来,然后横冲直闯地踢了几脚,只见几个被踢退了几步倒在地上,随后他们又爬了起来。吴明见势,立刻又给他们补了几脚,这几脚踢中了他们的要害,抱着肚子在地上直打滚。
吴明的这几下,似乎让他们长了见识,想必在他们幼小的生命里还不知道武功有这么高强的人;他们趴在地上不敢冲过来了。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吴明就拉着我跑开了,我还以为吴明是要与他们决一死战的。
吴明跑了之后,他们也赶紧从地上爬起来,狂傲的大喊了几声“有本事别跑”,但毕竟还是没有追过来。
当时,我丝毫不记得跑向了那里,但我看吴明的样子并不像是“逃”,而诚然只是“跑”而已。
当我们停下来之后,我松了很大一口气,仿佛所有的重担都从肩膀上放下来了一样。我镇静下来仔细观看,才发现我们已经跑出了很远。
“马上就到我家了。”吴明说。
吴明家还在我家的后面,或许是当时跑得特激动的原因吧,我竟没有望见已经跑过了家门。
“到我家去坐一下吧。”吴明说着,他的脸上还微微的露出了笑意,仿佛刚才不是被人追打,只是进行了一次四百米长跑而已。
吴明家离我家没有多远,但已经是在小城的边上。
原本我是不喜欢去别人家玩的,但想来回到家里也无聊,而且吴明的笑意相邀让我很难回绝,所以想罢,就一同朝他家走去。
从这里到吴明家没有什么大路可走,有一些小路都是被人给踩出来的,吴明说:“‘路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些路的形成很有一部分是我的功劳。”
在路上的时候吴明还向我说起了他的爸爸,他说:“我老爸是个酒鬼。”
“是个什么样的酒鬼?”我问。
他望了望我,晃了晃头:“酒鬼就是酒鬼,都是一样的,发酒疯而已。”
后来我又问:“你妈妈呢?”
吴明的眼神凝固了一会儿,不情愿地说道:“走了。”
我没有继续追问她是怎么走的,想必也是跟我妈一样到大城市去了。但后来我才知道他妈妈是死了,至于是怎么死的谁也弄不明白,但最有可能的是因为生病,至于生的是什么病也没人知道,所知道的只是那个给吴明妈妈治病的土中医,土中医给吴明妈妈治完病两天后吴明妈妈就死了。
我们到吴明家的时候已经是吃晚饭的时候了。
吴明家所在的地方是个偏僻的地方,周围都长满了野草,野草都有半层楼那么高。
吴明说:“那些草原本是不能长那么高的,后来大概是周围的水被污染了才使得草长这么高。”
吴明还说他被老爸打了以后就常常躲在那些草里,等他老爸睡着了以后才敢回家去,每一次那些草都能很好地将他藏住。
吴明家周围还有一些小屋子,吴明说那些屋子里面原本是住得有人的,都是些养鸭子的,但后来工厂的水流到了这里,鸭子都死完了,于是那些人也都搬走了,只留下了那些空房子。
我问吴明:“你们家为什么没有搬走呢?”
“没钱。”吴明说,说罢便把头深深地埋下。
我来到吴明家的时候,吴明爸没有在家里,吴明说:“他出去喝酒了。”
我在吴明给我的一张小木凳上坐下,他又返回到里面的一个房间里拿东西。
吴明家的房子是同那些空房子一样的小屋子,一个屋子被隔成了两间,外面一间是做饭的,吴明爸也睡在这里,原因是害怕影响吴明做作业,里面的一间是给吴明睡觉的,因为要读书,所以受到了特别的待遇,但是里面也兼放些东西。
吴明出来了,他把一团灰溜溜的东西摊在手里,不时还有一些蜘蛛一样的东西从里面钻出来。
当他把那些东西放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才确定,那些东西的确是蜘蛛网,我不知道他在那里弄来了那么多的蜘蛛网,用来干什么。
他叫我别动。
待我“别动”后,吴明就突然把那些东西敷在我头上,当时一阵剧烈的疼痛传遍了我的全身,就如同有一百只蜜蜂同时蜇住我一样。
“你头出血了,我给你止血。”吴明说。
这时我才恍然记起来,刚才一战头挨了一棒,没想到竟然出血了,我回过头望见肩膀上已经沾了很大一片血渍,大半已经凝固了。
“这东西能止血吗?”我问吴明。
“能。”吴明很自信地说道。
“你自己按住蜘蛛网,我去打点水。”吴明吩咐道,瞧这口气就像是小医生一样。
我按照吴明“小医生”的吩咐把手按在蜘蛛网上,那些蜘蛛网软绵绵的,就像手里捏着一只青蛙,不时还有蜘蛛从里面爬出来,弄得我手心痒痒的。
不多时吴明就从外面的一只水缸里打了一盆水进来,他拿帕子湿了湿水,然后把我衣服上的血渍擦干净了。我瞧着他的一举一动,简直就像个女人,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女人,我想我生命中也应该有这么个女人。
“想要有个女人”,这是我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想法,显然,这对于一个初中学生来说是很不合适的,但是自从老妈离开后我就没把自己当做孩子,而是大人,既然是大人,想要有个女人的想法自然是不会错的。
吴明让我继续在那张木凳子上坐下,而他依然回到他的房间里,翻弄着什么东西,我直听到一些金属落地的声音。
不多时,他又出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张发黄的东西,像是一张纸。我还以为他又搞出什么可以疗伤的东西出来了,立马就吓我一跳。
“我给你看样东西。”
他把那张发黄的东西递到我的面前——原来是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发黄但并不像是旧的照片。照片上的是一个女孩子,扎着两个髻,一脸稚幼的模样。
“你瞧,怎么样?”吴明问我,从他问的表情上可以看出他十分喜欢那个姑娘。
“恩,漂亮。”
“恩,的确很漂亮”吴明幸福地说着,然后用袖子擦了擦照片上的灰尘,继续说:“她是我媳妇,是我妈还在世的时候定下的婚事,说是等我大学毕了业就结婚。”
“那你跟她结吗?”我问。
“当然。”
吴明又看了相片几遍,然后用袖子擦了擦后才把它放进屋子里的一只铁盒子里去了。我从门缝里看见,那是一只很漂亮的铁盒子,一只放在吴明枕头边上的铁盒子。
我正仔细地打量着那只铁盒子,忽然门被一脚踹开了,门板碰在墙壁上,发出很响的一声,我立刻被吓了一跳,嗖地从凳子上跳起来。
门是被一个身形高大却瘦削的人踢开的,他的头几乎顶到了门梁上。他左摇右晃的走了进来,不时碰撞着屋子里的墙壁和地上的东西。他走到了我的旁边,猛地一脚就把木凳子踢到天花板上,当掉下来时已经成为几跟木头了。
他凶狠地望了我一眼,我以为他要对我动手了,我全身凉了一阵,心想恐怕得多准备点蜘蛛网了。然而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径直走到了吴明的房间里。他进去后,我就听见了一阵杂乱声,先是砰的一声,然后是哎哟的一声,接着是啊的一声。
我心想吴明怕是要遭殃了,然而吴明却突然从屋子里跑了出来,当他拉开门的时候我发现那个人已经躺在了地上,不断地呻吟着。
“快走,他是我老爸,他发酒疯了。”
我还没反应过来,吴明就拉着我的手急急忙忙的溜出去了。
“你有受伤吗?”我问吴明。
“没有。”他答道。
我一边询问他情况一边奔跑,不多时已经跑了很远,只可以在草丛中望见吴明家的房顶。
方才听说吴明常常被打后逃进草丛里,现在亲自体验了一下,果然心惊胆战,然而幸好是有惊无险。心里想时,终于明白吴明为什么喜欢武术了。
知道吴明没事我就放心了,可是没想到经过刚才这一跑,我头上的蜘蛛网就跑没了。我感觉头皮有点发热,用手一摸时才发觉血又源源不断地冒出来了,就像是他娘的泉眼一样。
我心想,我怕是要死了,但不知为什么我现在竟对死亡没有一丝恐惧的感觉。
发生这样的状况,反而是吴明有些慌张了,他让我用手压住伤口,然后自己跑进草丛里去。我以为他是去找蜘蛛网,于是心想:这地方那里来的蜘蛛网?不过当他出来的时候我发觉他是拿着几根草出来的,草的叶子是黄的,短而粗。
“这是干什么的?”我问他。
“止血。”
“这个能止血吗?”
“可以。”
他边说边把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然后把草渣吐在了手心里,捏成一团。
“别动。”
我听见“别动”,我就知道他要干什么了。
果然,他地把那团草渣敷在我的伤口上了,然而不同的是,我并没有疼痛的感觉,而且有点冰冰凉的,心想这可能是个止血的好法子。
“你是跟谁学的这些法子?”我对吴明懂得这么多东西感到十分好奇。
“跟为我妈治病的那个老中医学的。”
原本我想说“你妈不是被他治死了吗?”,但是话到脖子处我就又把它吞下去了,想必吴明是不愿意再提起这件事的。
我用手压住草渣,以免它再掉下去。
我们就这样在草丛里坐着,望着弥漫着烟雾的小城上空,空中没有星星,也没有月亮,连云都没有,仿佛是有人用一块纱布把小城给蒙住了,让小城与世界隔绝了一样。
吴明对我说了很多话,他告诉我他小时候的理想,我说“你现在不是小时候吗?”他说:“不是,我已经长大了。”他还告诉我他是准备怎么和他媳妇结婚的。他说他的婚礼要在雪山上或者海边举行。他还为我描述了一副他和他媳妇结婚的场景:
那时,我们会在雪山上开始我们的结婚典礼,结婚典礼就只有我们俩人,我们手拉着手在雪原上奔跑着。那里的天空是有星星的,吴明要让星星为我们见证,我们将永远在一起不离不弃。
“结婚是要穿婚纱的,你给她穿吗?”我问吴明。
“恩,穿。”
……
第四章
我和吴明在草丛里躲了很长一段时间,几乎已经是七八点过,那时小城已经完全被黑夜笼罩了,只有城中央的点点灯火还绽放着光芒,光芒似乎想要与上空的黑暗一较高低,努力冲破出去。
吴明继续在草丛里躲了会儿,确认吴明爸已经睡了之后才各自回家去了。吴明说我对这段路不太熟悉,所以送我一段。在路上他问我伤势怎么样了,我说不疼了,只是有点胀的感觉,他说胀是正常的,以前他被他爸揍的时候也经常出现这样感觉。
我们走出了草丛后,吴明就返回去了,我望着他的身影,不一会儿就消失在了草丛里。一想到刚才的情景,我便为吴明担心不已,我几乎害怕他会像那张木凳子一样被他老爸踢到天花板上去。
我回到家里时,老爸还没有回来,想必还在张罗着他的生意——前不久常叔刚寄来一大包药粉,大概可以让老爸忙碌很长一阵子。
我洗澡后就睡了,因为脑袋被敲了一个洞所以不能侧着睡。假如经常做噩梦的人一定清楚,平躺着睡觉是最容易做噩梦的。不过我还是一晚上没有睡着,我的脑袋胀得要命,仿佛要爆炸了一般,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到了第二天。
第二天,我在路上遇到了吴明,我问他回家去挨揍没有。他说他老爸已经睡着了,不过是睡在他的房间里的,所以他只能睡在外面。
我望着吴明,他一副失眠而没精打采的样子,两眼皮耷拉着拼命地要合在一起。
因为脑袋的原因,我今天没有煎鸡蛋,所以早餐便在路边的那些早食店里解决了。我知道这里最好吃的包子,我去买了四个,分给吴明两个,我们就这样吃着包子到了学校里。
刚进了教室我们就被叫到校长办公室里,这样的情况我已经习以为常,仿佛就是吃土豆时打了个隔一样。
我望了望吴明,他也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因为是校长办公室,而且是初中的,所以不够级别的人是很难进到里面的。想以前我们进办公室也只是进进班主任的办公室,至于校长办公室几乎就是禁地,就像《倚天屠龙记》里魔教的禁地一样。
我们到校长办公室的时候,里面只有三个人,一个是坐着的,一老一少在旁边立着,仿佛全家福一样。坐着的自然是校长,而站着的那个女人和她旁边的那个孩子我并不认识,然而从他们的眼神似乎可以看出来我们之所以进办公室大概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简直就是他娘的莫名其妙”,我想。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们来这里吗?”校长望着我们,手里还拿着一支笔,似乎是害怕“领导莅临我校检查工作”而装出一副很认真的工作的样子。
“不知道。”我和吴明异口同声地说出来。
“不知道!”此时立在一旁的女人嚷起来了,“把我儿子打成这样还不知道。”
我大吃了一惊,我发誓我至今还没有动手打过人,于是我想是不是吴明打的,但后来再一想既然是吴明打的又何必叫上我呢,所以我立刻做出判断:这是被冤枉的啊。
但是恍然间我又觉得不对劲,我越发觉得那个孩子好不面熟,后来我倏然醒悟过来,那个孩子就是昨天打劫我们的“斧头帮”的啊!他娘的这下恶人先告状了。
我瞧了瞧吴明,吴明大概也已经明白了。
“不是我们打他,而是他打我们的。”我解释道。
然而那个女人听后就更加的张牙舞爪了,口沫星子到处飞:“不是你打的,不是你打的,他一个孩子能打你们吗?”
我原本想拿头上的伤口作为证据,但想必能够站在校长办公室里的人是很难用证据就搞定的,所以就做罢了。然而那个女人还不依不饶,一边嚷嚷一边把孩子拉了过来撩开衣服,立刻一块红色印记就从孩子肚子上露出来了。
“你们看!你们看!把人打成这样!”校长也跟着嚷嚷起来了,他娘的简直就像个女人。
我想要是昨天把那孩子的头上打出一个“泉眼”来的话他们一定要发疯了。
我注视着吴明,发现他就一直站着,似乎并没有解释的打算。我想,解释确实也没有多大意义的,毕竟站在面前的是校长,校长的地盘校长说了算。于是我也只站着,让面前这“两个女人”不停地嚷嚷。
你应该知道他们这一嚷嚷就嚷了很久,假如我在进入办公室的时候养了一只鸡的话,我出去的时候它已经可以下油锅了。
终于,那个女人带着孩子出去了,在出门的时候还不忘用一根手指头往我脑袋上戳一下。这一戳正好戳在我的伤口上,立刻就传来一阵刺痛,差点要了我的命。
终于,校长也不像个女人一样地嚷嚷了,他问我们家里的电话号码——想必有事无事就往学生家里打电话已经成为小城教师的一大特色了。校长先是问我,我说我爸忙做生意,常常不在家。接着他又问吴明,吴明说:“我家没有电话。”
校长简直把我们当做无赖,就像警察同志从一个失去双臂的罪犯身上得不到半点关于他行窃的罪证一样。他晃了晃脑袋,然后用右手的笔在一张纸上一挥——你应该知道这一挥并不是一般的一挥,这一挥几乎可以写出几个特别大的字来。随后他说:“扫地一个星期。”——想必有事无事就罚扫地也是小城教师的一大特色。
你也许知道从今天起我和吴明就开始了一个星期的扫地“生涯”。虽然这是一所不大的中学,但是你或许知道这里面就像一座垃圾场一样,到处都是五毛钱一包的零食的塑料包装袋,女人用过的卫生纸和具有小城特色的羊子屎,它们充满了每个角落,总之假如你的想象还算丰富的话你一定能都想出这样的一副画面的。
其实,被罚扫地的并不止我和吴明两人,每当我们留在最后扫地的时候总能多多少少的望见几个。假如当时他们也望见我们的话,那么他们一定被吓着了,因为每到我和吴明扫地的时候我们就坐在二楼的走廊上,看起来就像是被校长派出来监督他们扫地的“特派员”。只要我们坐在走廊上的时候他们就扫得飞快,也特别干净。我记得一次有个同学扫到走廊旁边时,吴明说了句“连走廊也扫了”,于是他便急急忙忙的跑过来把走廊打扫得干干净净的。当时我和吴明就大笑,这是我第一次大笑,似乎把心里的许多不愉快都笑得一干二净了。
所谓时光荏苒,一个星期的光阴终于就快被熬过去了。
这是我们被罚扫地的最后一天,我不知道为什么校长让我们来扫地我们就来扫地,但是我想假如劈了校长的脑袋的话他一定不会让我们扫地了——我不知道为什么有这样的想法,这确实是一种邪恶的想法。
这天我们就像往常一样“老老实实”地扫着走廊,原本吴明想用原来的那一招,但是那位同学的“有期徒刑”已经结束了,所以我们只能靠自己把那些垃圾捡完。
当我们扫完地的时候,学校里的人已经走得差不多了,就只剩下一些寄校的,他们就像一些鬼魂一样地在冷冷清清的学校里飘来荡去。
我们出了校门,很快就到1999上了。
虽然我被罚扫了地,但心里却从没有这样的畅快过。
当我们越过1999的时候我无意地又撞见了那堵被涂画得乱七八糟的残留的墙壁。当我一望见它时我的脑海里就无时无刻不想起被薛小虎一伙顶在墙上然后往我鼻孔里塞羊屎的情景。思绪到此,内心便似有无数即将喷发的火山一样,激愤的血液就像窝火的斗牛一样在细小的血管里奔跑着。你应该知道以前我并没有这样的感觉,以前我只是想在别人的面前装作一只可怜的老鼠,然后祈求“猫”的“饶恕”,但现在假如我手里有一把刀,而且薛小虎的脖子正在我的刀下面的话我一定会狠狠地砍下去,毫不怜悯,连眼皮也不眨一下。
“怎么了?”吴明问我。
“没什么。”
我们离开了1999,然后踏上了回家的小路。
然而我们刚一走下1999时就被一群人拦下了,走在前面的是一个高个子,牛仔衣的袖子已经没有了,露出来的手臂上纹了条像是蛇的龙,裤子上也破了几个大洞,一个尖尖的细细的脑袋顶着一堆乱糟糟的头发。在他身后是一群小孩子,就像那天打劫我们的小学生一样,假如你对武侠小说里的丐帮有所了解的话,那么你一定会发现他们有很多的共同点。
“站住,何去也。”高个子问我们。
“他是斧头帮的老二,是来为他的小弟报仇了,害怕吗?”吴明悄悄地在我耳边说。
“不怕!”
吴明望了望我,他满眼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鼓励。
“何去也?”高个子又问了一遍,他说话的时候在后面加了一个“也”,想必也是读过几天文言文的。
“我去你娘!”我说道,当我这么说的时候也很是吃了一惊,我几乎都不认为这是我说的。
如你所想,当我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们就冲过来了,挥舞着手里的棒子,像是一群原始人围剿猎物一样。
吴明见状赶紧跳闪一遍,我也学起吴明的样子赶紧往另一边跳。我们这一跳,就让他们扑了个空,当他们回过神来的时候,吴明已经在他们的后面了。当时在他们“部队”最后面的正是害得我们扫了一个星期地的人,他一见我们就赶紧往前跑,然而还没跑多远就被吴明拉住了,朝他屁股上就是一脚。你应该知道这一脚并不是一般的一脚,当他被吴明踢了一脚的时候就疼得用双手抓着屁股边跳边喊着逃跑了。
斧头帮的老二见我们抄到了他们的后面去,于是赶紧调转了方向朝后面冲过来。当时我们也只是往两边一让,他又从我们中间冲过去了,啪地一声摔在地上。
跟在斧头帮老二后面的人是领教过吴明的厉害的,如今见到老二摔在地上,于是也畏畏缩缩的不敢冲过来。
吴明望了望我,我知道他是告诉我,我们应该跑了。
我点了点头。
吴明见我领会了他的意思,于是先从一个没人的地方跑出去了,我紧跟在他的后面。
“拦住他们!”斧头帮老二大叫了一声。
此话一出,我立刻就被一个人拉住了,当时我脚下一滑整个人就直溜溜的倒在地上,手肘顷刻就是一阵剧烈的生疼。
我想我是完蛋了,他们一定会把我揍成肉饼。
我努力地挣扎着,踹着,但是那个人死死地抱住我的脚,让我动弹不得。当时我在傍边发现了一块石头,你知道它有二十个包子那么大,我敢肯定,假如用它砸在那个人的头上的话他一定会马上血溅当场的。当我想时,我就已经把那块石头捡起来了,把它紧紧地握在了手里朝他的脑袋飞去,但是我没有朝他的脑袋砸下去,因为我下不了手,况且当时他被这一吓已经傻了一半,呆呆地趴在那儿,不知不觉地手已经从我腿上松开了。我趁着机会赶紧爬起来逃走了。
我们就这样一直跑着,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到了吴明家门口了。当时他家的房门开着,但是并没有人在里面。想必他的老爸又去喝酒去了。
吴明问我有没有事。
我说没有。
当时我们累得不停地喘气,连话也说不上口。
我们在吴明家门口的草地上趟下了,我感觉从来就没有像这样的舒坦过,感觉全身的一切都轻松下来了,仿佛我就是一只燕子,一只轻盈而灵动的燕子。
吴明用手枕着头,然后斜着脑袋笑着望着我,仿佛这不是在打架,而是偷了谁家的西瓜被追赶一样。
“你真的不害怕?”吴明忽然问我。
“恩。”
“那你为什么不拿石头砸他的头呢?”
“我下不了手。”
吴明扭过头望了望天空。
“其实要是我也下不了手,我看见他时就想到了自己。”
吴明说着,然后若有所思地凝视着灰蒙蒙的天空。
其实,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感到害怕,但的确从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害怕过,即使是和斧头帮老大交战的时候。
我和吴明就这样静静地躺在草丛上,凝望着小城的天空。
不多时,身后忽然传来砰的一声,我知道是吴明的老爸回来了。
我望了望吴明,发现他依旧若有所思地凝视着天空,对身后发生的事一点也不理会。
其实,你应该知道以前我们在小城里是不值一提的,或许人们都不知道王若西和吴明是谁。但是自从我们和斧头帮的人打了两架之后就“一夜走红”,成了小城小巷的谈资,但毕竟还没有“红”到大街上去,待“红”到大街上去的时候是在我们和斧头帮老大交战以后。
你应该知道和斧头帮老大的交战是真正的交战,而不是躲在某个角落里突然给人一击的那种。
那天是星期五,下午我们从班主任办公室出来的时候就碰见了那个害得我们扫了一个星期地的家伙。他见了我们就匆匆忙忙地把一个信封扔在我的胸口上就溜走了,走的时候还不忘朝我们“哼”了一声。
我捡起信封,看着上面用红墨水写着几个大字:挑战书。字是用毛笔写的,可见如今中国的毛笔字文化已经传承到斧头帮里去了。
我打开了信封,里面是一张从数学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纸上写道:明天下午8点8分在城关大道上决一死战。
我看了吴明一眼,他从我手里拿走纸后又瞧了一遍,沉思了半响。
“去吗?”我问吴明。
吴明把纸揉成一团扔在了地上。
“不能去。”
虽然吴明说不能去,但那天晚上我们还是去了,我都不明白为什么要去,你应该知道斧头帮的老大是因为劈过几个人头之后才“红”起来的。
那天,我们很早就到1999(城关大道)上了,但是我们是在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藏着的。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害怕,我说过自从和斧头帮打过那一架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害怕过。我们之所以藏起来,是想摸清对方的情况。所谓兵不厌诈,要是对方力量很强的话我们走就行了,没必要和他们“决一死战”。
那天我们一直等了好久,几乎已经过了八点了,但是斧头帮的人一直没有出现,而且当时天空下着雨,我们的衣服都湿透了。小城的夜晚是很凉的,而且现在又湿了衣服,所以吴明我俩都冷得瑟瑟发抖。
时间又过了很大一半截,但是他们依然没有出现,我原以为他们是不会来了,但就在我们准备离开的时候他们出现了。他们是从1999的对面一些小巷子里走出来的,他们出来后朝四周望了望,显然是在找我们。
“混蛋,不敢来了,害我们在这里守了半天。”
说话的也是一个高个子,甚至比斧头帮老二还要高,但是他很瘦,瘦得就像一只蚂蚁,因为瘦,所以每只手和每条腿都显得很长。从远处望去,可以发现他的脸上有一道伤疤,那条伤疤似乎已成了他成为黑社会的光荣记号——我想每个古惑仔都会以自己身上的刀疤为荣的。
“他就是斧头帮的老大,刀疤七。”吴明悄声说。
我望了吴明一眼,发现他正仔细地观察着对方的情况,就像老鹰要捕食时要观察老鼠的行迹一样。
“打吗?”我问吴明。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问出这个问题,要是在以前我心里想的只是:逃还是不逃。
“看一下再说。”
吴明依然细致地观察着。
这时大概已经8点半了,小城已经被夜色笼罩,我们只可以凭着在1999上的几盏路灯看清他们的身影。
他们人并不多,老大出马一个顶俩,想必也不需要太多人,人多了都是装腔作势的。
随后吴明为我分析了一下情况,他说:“他们现在人不多,只要使点手段未必会输,要是不打的话以后他们就还会去找我们的。”
我知道吴明的意思,他的意思是:现在把他们解决了,免得以后麻烦。
我点了点头,表示同意,但我心里真的没底。
吴明见我同意后就起身观察周围的地势,他到处观望了一遍,最后把目光落在了一条小巷子里。那是一条狭长的巷子,几乎只可以容得一个人经过。
吴明瞧了我一眼,我心领神会。《三国》上这类的事情发生得很多,我们可以引诱他们进入到小巷子里,逐一歼灭。
计谋想好了之后,就只差行动了。
但是一想到行动我心里很是没底,万一失败了咋办呢?
但是吴明没等我想清楚是否开战时就已经跳将出去了,他朝刀疤七扔了一块石头,那石头正砸中了刀疤七的脑袋,然后大喊道:“疤子脸,我们在这里。”
当时刀疤七一定气疯了,想必不缓一下气的话一定会气绝而亡的。然而他并没有像我想的那样气绝身亡,而是像长颈鹿一样的奔跑过来,他奔跑的速度完全超出了我的预料。
其实我早该想到他能跑那么快的,因为常常和警察打交道的人都跑得很快,就像薛小虎一样。
当吴明瞧见刀疤七跑过来的情形时也被吓了一跳,显然这也是超出他的预料的。
“跑!”
吴明喊了一声就嗖地一声消失了,他紧紧地拉住我的手,我几乎差点摔在了地上。
我们一直跑进了那条狭长的小巷子里,那时小巷子旁边堆满了竹子,都是这里的居民用来晾衣服的。
当我们从竹子身边跑过时吴明顺手把他们掀倒在地上。
我们以最快的速度奔跑着,我想要是以这样的速度参加学校的五十米赛跑的话一定可以拿个一等奖的。
虽然我们跑得很快,但我觉得刀疤七的喊叫声却离我们越来越近了,几乎马上就可以到我们的脚跟后面。
“待会儿打起来的话,只揍疤子脸一个人,其他的别管。”
吴明边跑边说。
“好。”
我应到。
你也许知道,当我把这个“好”字说完的时候刀疤七已经跟在我们后面了,他一伸手就拉住了我的衣服。被他这一拉我立刻就停住了,他的力量之大完全超出了他的身体所能体现的。
我停住了以后,吴明也一顿,感觉到事情不对劲,便立刻回过身来。
我看见吴明跑到了刀疤七的前面,然后朝着刀疤七的肚子就是一脚。刀疤七被这一踢就松开了拉住我衣服的手,向后退了几步。吴明紧跟了上去,把他死死地堵在小巷子里。这一堵,后面的人进不来了,都在刀疤七的身后大喊大叫的。
我赶紧跟了上去。
当时刀疤七被吴明踢了一脚后就弯着腰抱着肚子,于是一颗皮包骨头的脑袋就正摆在我的面前。我没有多想,抱着他的脑袋就是一脚,这一脚几乎是踢到他的命根了,他立刻跪在了地上,双手紧紧压住命根子。
没想到这一蹲就出事情了,原本在他身后的人都爬了进来,但是当时我只顾朝刀疤七的脑袋揍去,完全没有留意我的身上已经挨了多少棒。
我使劲地揍着,忘我地揍着,几乎就在这一瞬间,我发泄了所有的仇恨,所有被压抑的怒火。
当时,周围的一切都是混乱的,我只听见东西被摔破的声音以及疯狂的尖叫声。
然而我只顾忘我地揍着,我几乎忘记了被薛小虎往鼻孔里塞羊屎的愤怒和痛苦。
我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被吴明拉出来的,当我从忘我的境界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我们已经在吴明家门口的草丛里了。
我醒来后感觉手背一阵一阵的发痛,我看时也吃了一惊,只见右手背上都是血,吴明正为我擦着那些血。
“我流了多少血?”我问吴明。
吴明望了望我,笑了笑:“不是你的,是疤子脸的,他可被你打惨了。”
倏然,我全身一阵冰凉,我急忙问:“他会死吗?”
“不会。”
当我听见“不会”后才有些心安了,仿佛在头上悬着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你有事吗?”我问吴明。
这时我才想起刚才的情况,当刀疤七被踢趴下后后面的人就跟进来了,想必我们都挨了很多棍。
我看了看吴明,发现他的额头上贴了一块厚厚的东西,我知道那是可以止血的草药。虽然吴明的额头挨了一棍,但他还是若无其事地笑着,说:“没事。
我们依然在草丛里趟到了吴明爸回家的时候。
虽然天空飘着雨,但这里的草丛依然是干燥的,而且连风都很难吹进来。
吴明爸回来的时候依然喝得酩酊大醉,见了门就又是一脚。我对这样的一脚已经习以为常了,所以这次并没有被吓一跳。
直到吴明爸睡着的时候,吴明才回家去了,在此之前他一直把我送到了家门口。
我到家的时候,老爸依然忙着卖药粉的生意,没有回来。
我洗澡后就睡了,虽然我感觉后背十分酸痛,但我从来没有睡得这么安稳过,这么痛快过。
第五章
当我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发现已经迟到了,闹钟早已在桌子上跳了半天,但是我对此一点感觉也没有,睡得就像吃了迷药的一样。
我还没穿好衣服就急急忙忙地离开了,当出了大门时我才发觉脸还没有洗,但这一切都顾不上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跑到了学校里,想必这样的速度是除了昨晚以外都从不能见到的。
当时学校已经上课了,到处都可以听见读文言文和念英语单词的声音。我生平最恨的就是学英语,我以为中国人是大可不必学英语的,即使要学,只要那些需要用英语的人学就行了,因为抗锄头种地是不用说一句“oh my god”的。
我走到教室门口时,发现语文老师已经呆在里面了。当时他正端坐在黑板面前的一张凳子上,就像看着一群劳改犯在下面干活一样。我想,要是我突然跑进去的话一定会被他望见的,而站在外面也难免被校长发现,到时候恐怕就又要扫一个星期的地了。想罢,索性就走着进去。
的确,当我想着走进去的时候我就已经走进去了,语文老师在上面望着我,从眼镜里面露出的一双眼睛盯盯的看着我,就像看着碗里的一只长脚蚊子一样。
我自顾走到座位上,然后瞧了老师一眼后就坐下了,当时全班同学哄然大笑起来,只有语文老师坐在上面挥然不动。
被这一笑,我便有些不自在,想拿本书出来应付一下,但是我从桌箱里面一摸,空空如也,我才记起我忘记背书包了。
此时坐在后面的吴明推了推我,然后把一本语文书递给我,我赶紧把书摆在桌子上,念了起来: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然而又是一阵哄然大笑,原来当时读的不是《关雎》,而是《登黄鹤楼》,你应该知道我最恨的就是这篇文章了。
语文老师把眼镜从鼻梁上拉了下来,瞅了我一眼,于是我赶紧把课本翻到了《登黄鹤楼》,跟着念了起来。
小城毕竟是小城,只要有什么事总会在一天之内传个遍。那么你就应该知道,昨天的事已经人人皆知了,甚至连一向闭目塞听的警察同志也闻风赶来,当然当他们赶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也就是现在。
当时我们刚下了第二节课,刚一下课他们就进来了,带头的是学校的校长,校长一进门就问:“王若西和吴明在吗?”
当时我以为只有校长而已,所以豪爽地举起手来,应道:“在。”
“出来一下。”
我毫不犹豫地出去了,吴明也一样。但是当我们出去的时候才发觉是警察同志找上门来了。当时他们都职业性而习惯性地躲在墙后面,一看到我们就立刻冲了过来。我想,假如我们已经满18岁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朝我们的脑袋上敲几下,以显得他们是警察的。
我们出来后,他们就让我们跟着他们走。你知道小时候老师就让我们听警察叔叔的话,所以我们就老老实实的跟着,一直跟到上了车为止。你应该知道,那是真正的警车,一点山寨的嫌疑也没有。小时候我就一直想,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当然目的并不是为了找一个好看爱钱的老婆,而是我喜欢速度的感觉,我喜欢飞一般地冲到某个地方去。当然,那个地方并不是派出所,而是小城之外的某个地方,一个完全属于自己的地方。
汽车发动了,发动机颤抖的感觉是一种奇妙的感觉,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我们就这样被拉到了派出所里,这种拉人的感觉就有点像拉猪的感觉。
城关镇派出所是小城唯一一个派出所,因为是“唯一”所以就被建在县政府旁边了。因为这样距离领导近,当领导发生意外的时候可以随时出动,解救领导于水火之中。当然这样也有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犯人被抓来后就被放在领导的旁边了,对领导的生命财产产生了威胁。
我们下车后就被带进了一间屋子里,里面鬼魂似的飘着几个警察同志。后来我又在一张桌子后面发现了一个十分熟悉的身影,他就是害得我们扫了一个星期的地,给我们下战书的家伙,当然我今天上课的时候刚刚打听到了他的名字:何肖肖。
他娘的,真是一个欠“削”的家伙。
在何肖肖的旁边依然是那个女人——大概是何肖肖他娘——她一见到我们就激动起来,撸起袖子要向我们冲来,但后来被两个民警拦住了,于是她只得隔着桌子在那里破口大骂,从她的骂声里大概可以知道她也是学过文言文的,而且多多少少懂点英语——文化人——也难怪骂人那么厉害。
我环视了一周,发现整个屋子里都是乱糟糟的,其中在一堵墙的上面还横着一根钢管,几个不良少年便被手铐拷在了上面。他们蹲在地上,一只手悬挂在钢管上,十分可笑的样子。然而不多时,我们也被拷在上面了。当时我和吴明正站在屋子里,不知道从那里飞来了一脚,就将我们踢到墙边去了。
“蹲下!”
随后一个民警过来将我们拷上。同那些不良少年一样,我们也蹲在墙脚边上,一只手挂在钢管上,我们彼此望着,你应该知道这样的情形是十分讽刺而十一分可笑的。
我看着何肖肖和那个女人被带到一张桌子旁边去了,然后在民警的“指点”下填了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边填还边往我们这边看,不时还用一根手指指着我们。
他们填完后就离开了,那个女人在离开的时候还不忘用手指往我头上戳一下,还顺便吐了一口口水,幸好我让了一下,口水就吐到我旁边的那个不良少年脸上。吴明见状,哧地一声笑了出来,而那个不良少年一点反应也没有,像是他娘的一根木桩一样。
“土匪!强盗!”那个女人出去前骂了句。
何肖肖他们出去后民警就把门关上了,这样的情形让我想到了杀人灭口。
随后那个关门的民警回到桌子后面拿了一根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后就朝我们走来,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一条皮带。
他朝我们走来,踢飞了一条挡路的凳子,然后蹲在我们面前。
“你们真厉害啊!打人!”他说时皱起了鼻子,露出了两排白牙,不停地上下点头,像一只吃了摇头丸的癞蛤蟆一样。
“不是我们打的,是他们打我们。”吴明在一旁解释道。
“他打你们?!他打你们?!”
吴明说时,身上挨了他两皮带。
“是他打我们的,不信去查啊!”
“去查!?去查!?”
说话间,我也挨了两皮带。
“你们为什么打人?”他又问,仿佛是在戏弄我们。
说时,皮带已经划到我的脸上了。
“我们没打人!”
这一说,我们就挨了无数皮带,只见他豪爽地朝我们脑袋和背脊上抽动着皮带,顿时我的脑袋就如火烧一般疼起来。我看了看吴明,他的表情几乎跟我的一样。
此时,在我旁边的不良少年呵呵地笑了笑,一脸麻木的表情。民警见状顺手抽了他两皮带,可是他依然保持着微笑的状态,似乎是对民警那两下的蔑视和讽刺。
接下来我们又挨了很多皮带,直到我们说了很多慌后他才住了手。
我深深地记住了这些伤痛。
后来我和吴明都被剃光了头,剩下的头发就像遗孤似的残留在脑袋上。我望着吴明的脑袋,很有一种笑的冲动,但是每当想笑的时候后背就像有针扎一样。
我们一直被挂到了晚上,到了晚上时我们才别人接出去了,那个人的出现让我很意外,也很感动——他就是我的老爸。
当时我老爸闯进了派出所里——我说他是闯进来的,而不是走进来或者跑进来的——然后指着某个民警的鼻梁让他放人。你应该知道那个民警完全没有按照我老爸的话照办的意思,反而蔑视般地坐在椅子上,手抱着头,双脚搭在桌沿上,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
然而在我老爸打了一个电话后,那个民警差点就从椅子上摔下来了——回到家后老爸告诉我那是县长的电话。
“是!是!是!”民警拿着老爸的电话,不断地哈腰点头,之后就把我们解开了。
回到家后老爸便拿出一些药水为我们抹上,这些动作简直就像个女人。
或许你应该知道,自从这一连串的遭遇发生后,我们在学校里就显得臭名昭著,老师望见我们就像望见一只很大的蟑螂一样,同学们私底下都叫我们二流子,不过我向天发誓,我喜欢这个名字。
也是从这些遭遇以后,我便产生了两个想法:一是,我应该做个‘坏人’,二是,我们应该有个坏人的帮派,譬如斧头帮。但是要想有一个自己的帮派是不容易的,就拿斧头帮的老大刀疤七来说,他是在劈了几个人头之后才“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而我们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劈过一个人头,自然没有“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号召力。
不过你应该知道,自从我们与斧头帮一战后,在小城已经小有名气了,而且加之我爸买药粉时在黑社会上的交际,我们在小城的地位已经“赫然”与薛小虎他们平着坐了。当时薛小虎他们的势力应该排在小城第三,但后来他们便和排行第一的“治安队”伙同在了一起,所以现在我们的影响力便独占了小城的第三位。
当我有了这些想法后便告诉了吴明,吴明表示同意,于此,我们的“议案”得以全票通过,我们成立了新帮会,新帮会的名字叫做:城管队。
其实,“城管队”这个名字是容易引起争议的,每当我们对人说我们是“城管队”的时候,他们的第一反应并不认为我们是黑社会,而是把我们当做了假冒城管的小鬼。其实,城管是我们所不屑于装的,因为它比我们“城管队”更臭名昭著,而对于“城管队”这个名字是无可非议的,我想:“他娘的有争议就有争议。”
我们城管队在收进第一批人的时候是在两个星期以后。
那时我们班进来了两个插班生,是一高一矮的生死兄弟。当他们来到我们班的时候,新班主任便把他们的位置排在了我们的前面,按照新班主任的想法,我们都是一丘之貉,所以很合适呆在一起。
新来的班主任是个女人,你应该知道是那种十分凶悍的女人,是学校为了“维稳”而特地找来对付我们的。她每个星期都给我们上两节班会课,而我们收进那两个插班生做我们兄弟的时候正是在其中一节班会课上完以后。
你应该知道那是一节像所有班会课一样枯燥乏味的班会课。当时坐在我面前的那两个插班生正拿着两张电影海报在桌子底下探讨研究。矮的一个拿出了一张日本电影海报,海报上面是一个裸体的人本女人,那个女人露出一对极具诱惑力的眼神。高的一个则拿出了一张美国(或者英国也说不定)的电影海报,海报上面同样是个女人,但不同的是她并没有裸体,而是有穿泳装的,就跟什么什么小姐比赛的一样。
他们彼此研究了对方的海报,然后用一种极具专业水准的语言交流起来。
“日本的女人像个肉包子一样,柔软松弛,但很会勾引人。”矮的一个说。
高的一个“嗯”了一声,表示赞同,然后说道:“不过美国女人的肌肉十分结实,性欲十分旺盛。”
假如你有在讲台上站过的话,那么你一定清楚这样的动作在老师的眼里是清清楚楚的,而新班主任的眼神又像猫头鹰一样,自然对如此“大胆”的举动无法容忍。当时她顺手就把手里的一根粉笔扔了过来,但是他们两个依然以中国特有的学者的精神研究日本女人和美国女人的差别,没有注意到老师的粉笔落到了自己的课桌上。老师见粉笔没有效果,于是加大了火力,把黑板擦扔过来了。黑板擦的速度极快,在空中发出簌簌的声音。他们俩被这声音一惊,抬头发现一块黑板擦正向他们飞来。高个子见状,赶紧把头低下来。这不低还好,这一低黑板擦就从高个子头上越过,径直砸在了吴明的脑袋上。吴明当时气极了,扔下了手中的圆珠笔飞一般地冲了过去要与新班主任理论。但你应该知道在小城这样的小地方,老师一向都是不会错的,只要学生和老师发生争执,人们首先就会想到犯错的一定是学生——老师是会错的吗?
你应该知道当时新班主任并没有和吴明理论,而是大声呵斥:
“滚下去!”
她一边说还一边用右手的食指指着吴明的鼻子,当时新班主任的食指和吴明的鼻子只隔了一毫米。
你应该知道自从我们成立“城管队”的时候我们就是坏人了,所以吴明并没有按照一个好人的标准听老师的呵斥——滚下去,而是跳将起来,冲到了讲台上。
当时,新班主任见吴明冲了上来,赶紧做好了防御准备,登起马步,双手握紧了拳头在胸前交叉。
咋一看,新班主任也是学过武的,这下遇到吴明可谓是棋逢对手相见恨晚。
吴明见状,先是吃了一惊,想必没有料到新班主任还有点料,于是赶紧收了脚步,向后退了一尺,左手做拳右手做掌和新班主任相对峙。
所谓敌不动,我不动,这是学武者决斗时最重要的原则。
他们就这样相互对峙,大概对峙了五十八秒钟,就在五十八秒钟刚过去的那一刹那,新班主任倏然右手化拳为掌,径直向吴明推去。
吴明始料未及,以为老师是不会先动手打人的,所以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便受了一掌,当即踉踉跄跄的退了几步,径直靠在了第一排课桌上。
学武者决斗的第二条原则就是:趁胜追击,不留后患。
新班主任见吴明受了一掌,败退一米半远,于是“趁胜追击”,青蛙似的从讲桌后跳出来,朝吴明使出了一招降龙十八掌。
众同学被新班主任这一跳吓得不轻,直直感慨了半响。
吴明靠在课桌上,见新班主任势不可挡,于是换势往旁边一闪。可没想到新班主任在空中变换了招式,使出了一招佛山无影脚。吴明躲闪不及,当即就被踢了一脚,摔在地上。
吴明趟在地上后一动不动,我心一震,以为他被打死了。新班主任见状也脸色发白,惶恐不知所措。而班上的同学更是惊于色而惶于心,瞪圆了两眼睛。
然而令人没有想到的是,吴明“活”过来了,他趁新班主任分神之际,双手撑地,使出了一招夺命剪刀脚。被这一“剪”,新班主任就摔倒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你应该知道,事后吴明就被叫到校长办公室里去了,这是他第二次进校长办公室。按照小城教师办事的惯例,先是通知家长,待家长无法通知后才让吴明扫了一个星期的地。
吴明也不推迟,扫地就扫地,练武的人就是这样的爽快。
你或许能够想到,第二天我们正在教学楼打扫走廊的时候,那两个插班生就来找我们了。他们先是向吴明表示歉意,说吴明是因为他们才被罚的,后来他们就要求加入我们城管队,说是仰慕我们城管队很久了。
“仰慕多久了?”我问他们俩。
“从昨天开始的。”矮个子扳了扳手指:“总共一天半。”
你应该知道被人仰慕的感觉是很爽的,就像郝阿福说喜欢我,我就会变得欣喜不已一样。
后来我要他们宣誓,就像以前加入少先队员要宣誓一样。
“新成员应该向帮会表明自己的决心,牢记帮会的誓言,激发做一名城管队成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增强为城管队奋斗的信念。”我振振有词地说,仿佛突然之间有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吴明在一旁坐着,只是笑。
后来他们果然宣誓了。
他们异口同声道:“我志愿加入城管队,坚决拥护吴明和王若西的领导,遵守帮会的章程,执行帮会的决议,履行成员的义务,严守帮会的纪律,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吃苦在先,享受在后,为城管队事业而奋斗。”
你或许能够想到,他们当时的表情就像入少先队员的时候一模一样,那样的稚幼和真诚。
从此以后,他们俩就成为了我们城管队的第一批成员,因为是第一批,所以他们受到了特别的待遇。我和吴明商量了一下,分别授予他们东堂主和北堂主的称号。高个子小名叫阿大,是东堂主,矮个子小名叫阿二,是北堂主。
我不知道他们家长为什么给他们起名叫阿大阿二,但我想他们的家长一定没有学过文言文和英语,不然他们可能就叫“庄子”和“杰瑞”。
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自从我们城管队有了第一批成员以后很快就有了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发展到后来,其规模完全可以和斧头帮相媲美了,也完全对得住小城第三的名头。
城管队的成员多了以后,事情也多了,我和吴明常常为了一些琐事忙得焦头烂额。比如有个兄弟给高一的一个女生写了一封信,说:“I love you”。后来那个女生叫了一帮人来要把他碎尸万段,他当时吓得差点尿裤子,后来我们叫了一帮人过去——比她的多十倍。终于,那个高一的女生不敢再叫嚣,也发誓不把我兄弟碎尸万段,还用一个吻作为赔偿——真是羡煞旁人。
记得还有一次,有个兄弟在放学的时候被人打了劫——你应该知道他还小学未毕业,当时就吓得嚎啕大哭——后来我们找到了那个打劫他的人,他被我们拦下后,说:“我舅舅是派出所的。”这不说还好,一说我心里就起了一团团的怒火。当时我一巴掌朝他的后脑勺上拍下去,他立刻就趟在了地上,然后我又踹了他几脚,他还没起来,我知道他是装死的。随后我叫人拿了一桶水来浇在他的身上,我说:“老子烧死你。”结果他立刻爬起来飞一样地逃跑了,临走时还匆匆忙忙地把枪走的五毛钱扔在地上。
虽然我们常常忙得焦头烂额,但你或许知道这样的“焦头烂额”是十分值得的:有很多人仰慕,没有人往自己的作文本上画乌龟,也没有人往自己的鼻孔里塞羊子屎。
几乎是从此时起,我便感觉到自己的生命和灵魂沦落了,没有了理想和希望,所有一切的一切,只是继续在小城黑暗的角落里继续沦落。
第六章
小城在我还没有出生的时候就已经是个小城了,但是忽然之间——仿佛只是“嗖”地一下,小城便有变成大城的迹象。人们发觉小城即将变为大城的迹象是在《城关镇日报》上看到的。那是一个十分凉爽的早上,人们都悠闲自得——或者说无所事事地在大街小巷散漫地晃悠着。
忽然之间有人尖叫了一声——你也许能够想到,这样的尖叫完全是真正的尖叫,就像有人掐住了他的脖子时发出的尖叫一样。他之所以尖叫,是因为他在《城关镇日报》上看到了一篇文章,这篇文章并不是某个高中生写的满分作文,也不是某个高中生考上重点大学的消息,更不是某个领导激情昂扬的演讲——这些消息完全不值得他发出“help me”一样的尖叫声。这篇让他尖叫的东西,就是《城关镇发展宣言》,我想这篇文章一定能够让你想起《共产主义宣言》一类的东西。只要是《宣言》就能让人激动不已,《城关镇发展宣言》也一样,当小城的人们望见这么个东西后就激动不已,仿佛都吃了摇头丸,倏然之间都对小城以及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憧憬。
这篇让人们产生了憧憬和幻想的文章是这样写到的:
未了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为了西部的大发展,为了西部人民都奔上小康,经过国务院批准,特向城关镇拨款20亿元,以支持城关镇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建设,把城关镇建设成为贵州省的工业重镇,西部地区的工业重镇……
我想,人们之所以兴奋大抵是因为望见了那20亿才兴奋的,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兴奋是真正的兴奋,是仅次于领导的兴奋。
然而我认为,光把小城“工业化”还不行,还应该把人民的精神生活也提上日程。据说上海有个叫小四的,小说写得不错,所以我觉得不仅应该让小城人民奔上小康,还要让小城人民看上小四的小说,让小四的思想在小城发扬光大——就像马克思在中国发扬光大一样——以便改造和统一小城人民的思想,一心一意谋规划,一心一意搞发展。
其实小城以前就已经“工业化”了,但是按照小城领导的理解,光有几根烟囱还不能叫工业化,要有几十根甚至几百根才算工业化。
自从小城将要“工业化”以后,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先是小城的大街小巷挂起了口号,譬如:为了城关镇的工业化而奋斗;又如:让工业服务人民,让工业造福人民;还如:人人参与工业,人人参与建设。其次,是小城变得热闹了,就像把整条河里的鱼都抓进一口热锅里煮一样。最重要的一点,是老爸的煤矿厂从不死不活中“活”过来了。虽然煤矿厂恢复了昔日的辉煌,但老爸依然没有放弃买药粉的生意——我不理解,但我支持老爸这么干,常叔说过:“这个世界就像是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
一天晚上,吴明、我,还有阿大阿二,我们刚处理完一些帮会事务后就准备去兄弟夜总会喝酒。
你应该知道这是我第二次喝酒。酒是害人的东西,但酒会让人变得迷迷糊糊的,让人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或者为什么那么干,我发誓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兄弟夜总会的存在仿佛就是劫后余生,当它周围的房子都被拆了之后它依然“巍峨”地耸立在那里。虽然它是一栋老建筑,但比起它旁边那台锈迹斑斑的挖掘机来,简直他娘的帅呆了。
或许你能想到,当我们走进兄弟夜总会后,简直就是他娘的“万众瞩目”。那些瞧着我们的目光都是复杂多样的,简直和地理书上说的生物的复杂多样性一模一样。在兄弟夜总会的大都是一些学生和街头小巷的无足挂齿的小混混,当我用目光凝视他们一遍之后,他们就迅速把目光移开,不敢抬头地顾自喝酒。
其实你应该知道这样的行为是十分滑稽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想当年我也是和他们一样的孩子,而两个月或者两天以后他们也或许正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望住另一双双无奈而可怜的眼睛。
“兄弟”的一楼是大厅,二楼才是包间。
我们上了二楼,然后走马观花似的看过每一个房间的名字,有间叫“林黛玉”,也有叫“贾宝玉”的,后来我们进了一间叫做“潘金莲”的房间。
“潘金莲”同其他房间一样也是黑漆漆的,只有一块古董般地纯平电视摆在里面。电视两边是两个音箱,以前我听到的如地震般的声音就是从那些音箱里发出来的。
服务员进来后用手指一戳就把电视戳启动了,等了半天才显示出画面来。首先在画面上出现的是一个叫做什么杰的,随着林俊杰的嘴巴一动,电视机两边的音箱便倏然惊跳起来,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大家好,我是鸡鸡……
我们要了两提啤酒后就在房间里坐下了,我问他们鸡鸡是谁,他们摇了摇头。
“鸡鸡,好有个性的名字。”阿二说道,我以为他知道鸡鸡是谁,但他也摇了摇头。
我又看了看电视的画面,上面依然是那个什么杰的,却始终没有出现鸡鸡。
既然不知道鸡鸡是谁,索性就把鸡鸡换掉了。吴明喜欢成龙唱的《男儿当自强》,所以就点了一首《男儿当自强》。他们要我点,我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任何一个歌手或者歌曲的名字来,索性就拿了遥控乱按了一通,后来出现一个叫周杰伦的,除了眼睛小了点外,也还长得眉清目秀,而且名字也起得好,所以我就点了一首周杰伦的《七里香》。
后来到了阿大阿二点歌的时候他们就争执不休,阿大要点英文歌曲,阿二要点日文歌曲,后来经过我的协商,他们各自点了一首。我无法理解他们点的歌曲,那些歌曲听起来就像是哼哼唧唧以及嚎叫一样,想必除了歌手穿得少,有点符合大众的审美观以外,那些歌曲简直一无是处。
点完歌后,他们就开始吸烟,你知道这样的场所是最适合吸烟的。闭塞的空间可以把所有吐出来的烟雾困住,将人们闷得昏昏欲睡。但是这样的情况让我很受罪,我是不吸烟的。有一次阿大问我为什么不吸烟,我说:“吸烟难受。”
虽然不吸烟,但是我毫不掩饰我的罪恶——我喜欢上喝酒了。
正当他们抽烟的时候我就自己拿起了一瓶啤酒,咕嘟咕嘟地喝了几口。我原来是不喝酒的,所以只要有点酒精在肚子里,我的脸庞就会红得发烫,头脑肿胀,变得迷迷糊糊。
当一个人变得迷糊后所见到的一切都会变了,就像是出现在梦里一样。既然是在梦里就可以随心所欲,想必这种“随心所欲”吴明是深有体会的,因为他老爸就是喝了酒后随心所欲的人。
我喝了点酒后就昏昏沉沉的,加之香烟的烟雾惹得我很难受,于是我准备出去透透气。然而我刚打开门后就和一个人撞了一个满怀,当她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能够感觉到他是一个女人。
我打开了房间的灯,此时面前的这个女人清晰可见:她是一个年轻的女孩,长着一张幼稚而又具有女性特别诱惑力的脸,她双手抱在面前,十分羞涩的样子。
你应该知道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女人,当时,当她撞进我怀里的时候我就十分愿意把她紧紧地搂在怀里,但或许你能够想到,我当时紧张极了,心跳得如地震一样,所以当我碰到她的时候我立刻就缩了回来。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爱或许对于一个初中生来说是荒唐的,但他娘的老子爱就爱了,连县长也管不着。
随后又跟着进来两个女人,她们故作风骚地用两根细长的手指夹着香烟,浅薄的丝袜底下悄悄地露出了肌肤的颜色,脸皮白白的,但粉底丝毫不能掩饰她们额上的皱纹,
她们进门时把那个女孩推在一边,待她们进了房间后她才慢慢地跟着进来。
“小伙子们,你们需要点特别服务嘛?”走在最前面的一个女人吐了一口烟说。
阿大阿二听到“特别服务”,立刻心花怒放,像是有人朝他们的屁股上扎了一针似的跳了起来,问道:“什么特别服务?”
那个女人在沙发上坐下来了,翘起二郎腿,一双红红的高跟鞋在她的脚尖上摇摇欲坠。
“特别服务嘛……就是那个那个咯。”
在沙发上坐着的女人边说边用一只手抚摸着自己的小腿,从她的动作看来,有点挑逗未成年少男的嫌疑。
“哪个哪个?”阿大阿二被这一挑逗口水也跟着流出来了,似乎真人比海报上的强多了。
走在后面的那个女孩也跟着坐下,她依然抱着手,把头低低的埋着。我看见她在沙发上坐下后,也跟着坐下。我想和她坐在一起,但坐下后我就不由自主地往边上挪了一下,和她隔着点距离。虽然隔了点距离,但我依然能感受到她的温存和呼吸。
阿大阿二和那两个女人闲聊了半天,也没有性欲大发,于是那两个女人见有可能“徒劳无功”后就把攻击对象放在我和吴明身上。
吴明看了看那两个女人,话也不说就毫不留情地摇了摇头,自顾唱歌喝酒。
“小哥,你旁边的女人喜欢嘛?”她们终于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我身上,而且已经看出我爱上了旁边这个女孩。
我看了看旁边的那个女孩,那个女孩望了望那两个老女人后就凝视着我。
凝视着我的是一双漂亮而柔情似水的眼睛,你应该知道那双眼睛就像药粉一样地深深地把我“勾引”住了。
“喜欢嘛,小哥?”
那个老女人又问了一遍,但我魂不守舍的一点印象也没有。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是在那个老女人假装咳嗽并给那个女孩使了一个眼神以后。当时那个女孩就像收到领导的命令一样,朝我挤过来,把身体紧紧地挨住我,一只手搂住我的腰,另一只手从我的大腿抚摸下去。假如阿二享受过这种感觉,那么他一定会觉得这个女孩的技术远远不如日本女人的娴熟。
当时我紧张极了,也愤怒极了,我想:“我面前的这个女人怎么就会是个妓女呢?”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产生了这样的想法,但当时我的确愤怒了,这种愤怒并不是一般的愤怒,是兼具心痛的愤怒,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心痛,但他娘的就是痛了。
“我叫丝丝,你呢?”女孩十分温柔且微笑地问我,但她的那双眼神满是不情愿和无可奈何。
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微笑是勉强出来的,就像薛大美要做县长的情人就得对着县长笑一样,其实她的内心大概是毫不情愿的。
“走开!”我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喊了一声。当我站起来后就后悔了,我看见丝丝在我的旁边悄悄地哭了起来,我想我是伤害到她了。
那两个老女人最后的希望也破灭了,她们灰溜溜地走了出去,因为愤怒和不满还把烟头扔在房间里。
丝丝紧跟在她们的后面,随着“砰”的一下门关上后,丝丝就在我的面前消失了。
原以为丝丝离开后我会高兴的,但不知咋地,我的心却越加难过起来了,这种难过并不只是因伤害了丝丝而难过,我想我是因为爱上她而难过的。
丝丝走后,我喝了好多酒,几乎把所有的啤酒一饮而尽。
直到现在以前,我以为喝酒只是迷迷糊糊的好玩而已,但现在我才发觉,喝酒还有宣泄的功效。其实宣泄并不能让人“解愁”,但是给了人们一种发泄的途径。
喝完酒后我们就离开了,当时电视机上还播放着那个叫鸡鸡的歌曲:“大家好,我是鸡鸡……”
按照原计划我们是准备玩到很晚的,但是你应该知道我的心就像马路上的尘埃一样,一点也兴奋不起来,这种感觉是前所未有的,我想我他娘的是掉进爱情的泥泽里了。由此可见,爱情不是什么好东西。
兄弟夜总会外已经被黑暗侵袭了,只有遥远的点点灯火还坚持“抗战”。
我们出来的时候兄弟夜总会里还留有很多人,他们正唱着现在最流行的周杰伦和鸡鸡的歌曲,那种嚎叫般的声音震慑着大地——就像是地震一样,你是知道的。
从兄弟夜总会出来后需要摸索过一段没有亮光的泥巴路才能走到大道上。当时我气急败坏,从地上捡起一块石头就朝某个地方扔去。顷刻间,石头就到达了目的地,但顷刻间一声惨叫就传了出来——想必是石头砸中人了。
“真好,过来老子劈了他的脑袋!”当时我这样想。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样邪恶的想法是我前所未有的。
果然,那个人顷刻间就跑出来了,他一边跑还一边不浪费时间地破口大骂。因为夜色深沉,我完全看不出他的来向,只觉得他的速度快得惊人,仿佛刹那间就可以到达我们的跟前。
这样的速度让我感觉到十分兴奋,想必我马上就可以劈了他的脑袋——劈脑袋真他娘的比喝酒要爽快多了。
我听见他的咒骂声,感觉到他越来越近了,但可惜我们毫不知道他骂的是什么,只感觉是唧唧哇哇的乱成一堆。
我说过他的速度是快的惊人的,几乎就是几秒钟的时间,他的真身就显现在我们面前了:长长的,乱糟糟的结成一块一块的头发,胡子和头发连在了一起,像一个头盔一样保护着他的脑袋,他穿着一件破西装,连皮鞋也是破的(这样的打扮和斧头帮的差不多)。
“不好!”我惊叫到:“是长胡子乞丐,快逃!”
他们听见“长胡子乞丐”,立刻就飞也似的逃进黑暗中了,我不知道谁跑在最前面谁跟在我旁边。心想,吴明会武术,应该是他跑在最前面,但后来我才从他的说话声辨出在我身边的是吴明——够兄弟。
长胡子乞丐是常常在夜间活动的,跑起夜路来毫不含糊。当他出来后就拿着一根很长的不知什么的骨头朝我们追来。我们只能凭借着远处的点点灯火辨别方向,而长胡子乞丐对我们的行迹掌握得分毫不差。
不知跑了多远后,我累得要命,连气也差点没吸上来。
趁着这个空子,长胡子乞丐就追上来了,我想我们是逃不过这一劫了,只得跟那个力大如牛的疯子拼命。但哪知吴明灵机一动把我往旁边一拉,在一个坑里藏了起来。我们一直望着长胡子乞丐从我们面前跑了过去,当他跑过去时一阵风就随之刮在了我的脸上,仿佛面前经过的是一辆大货车。后来我们就听见前面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惨叫声,想必是我们的东堂主和北堂主“遇害”了。
这样的情形让我哭笑不得,哭是因为我们的东堂主和北堂主遭了殃,笑是因为堂堂小城第三大帮派——城管队的四大元老级人物被一个疯子追着跑。
当一切归于平静之后我和吴明才从坑里灰溜溜地爬出来,当我们跑到前面去打探前线情况的时候,发现“战场”已经空无一人。我心一惊,直害怕阿大阿二是被长胡子乞丐“碎尸万段”抛尸荒野了。一直到了第二天,我的这种担心才终结。
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睡着,仿佛有个东西悬在心头里没有着落。这种感觉是我前所未有的,它让我很烦很乱很想发脾气,每当这样的情绪出现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会出现丝丝的影子,而每当想到丝丝时我又会变得很烦很乱很想发脾气了。
我完全没有睡意,我几乎想把整个屋子里的东西都使劲地砸在地上,但我克制住了——那只是个妓女而已,我这么想。
虽然我这样想,但我丝毫没有战胜自己的心灵,我的心里依然老是想着丝丝。
我从床上爬了起来,趴在窗台上。窗户外面的百家灯火早已熄灭了,只有在夜空月色下的苍穹中还隐隐约约地现着那几根高高耸立着的烟囱。
当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后,你就会觉得除了和她在一起外一切都是无聊的,灰蒙蒙而没有激情的。
“深更半夜地趴在窗台上,望着没有丝毫风景的风景,这不是观看风景的人疯了,而是他将要疯了。”我突然之间想到了这句话,简直太他娘的经典了,即使挂在教室的墙上也不会错。
我想着,心里那股烦闷的感觉又袭上心头,我无法解释这种情绪的存在,更不能寻求出解决它的办法。
我把头从窗台上拿了下来,然后穿了一件外衣后就出门去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出门去,但心想,或许走走就可以把心里的烦闷都甩掉。
当时已经是很深的夜了,即使是喜欢“夜游”的人也早已回到了自己的住所。
当我出了门后就一阵凉风袭来,我打了一个寒噤后继续往前走。
此时的小巷已经是静悄悄的,只有草丛里有许些爬虫在叽叽叫个不休。
走着走着,不知不觉间我就来到1999上,此时的1999已经在忙碌了一天后“躺”下了,静静地做着它的美梦。
1999上的路灯早已被人破坏干净,只残留几只摇摇欲坠的灯泡还勉强挂在上面。那些“劫后余生”的灯泡就如这座小城一样,像是被人们遗弃了。
我沿着1999走着,走着,走着……
我平时只是从1999上穿过,顺着走这还是第一次。1999旁边的房屋大多都是一些破败了的房屋,歪歪斜斜的水泥墙壁用一根根木头支撑着,以防着墙壁倒下来。在这里居住的人们也像是被世界遗弃了一样,他们的忙绿和生活不会得到其他人的同情和关心,他们就像屎壳郎一样干着为别人擦屁股的工作,但别人依然把他们踩在脚底下。他们所值以为庆的只是电视上说他们的工作是神圣的,和干总统一样平等的时候。
1999是小城最直最宽的一条大道,我曾经有个梦想,我想驾驶一辆属于自己的摩托车飞驰在1999上,迎接空气的来袭,迎接疯狂的挑战。
有梦想是可贵的,但当梦想的气球被现实无情地扎破的时候,你的灵魂就破灭了,你会像1999周围的居民一样僵尸般地存在并生活着。
我继续往前走着,这种种的想法使得我十分害怕,尤其是僵尸那一段。你或许能够想到旁边的这些房子在摇摇晃晃的路灯的照耀下就像是鬼影一般,而且你应该知道,现在除了我外周围一个人也没有。
然而经过这样种种的想法,我发觉我是真正的长大了,以前的“长大”都是荒谬滑稽的,真正的长大是灵魂的长大,而不是打娘胎里出来了好多年。
一想到长大,我就觉得是应该有一个女人的时候了。虽然一个初中生想有个女人的想法是极端的,但他娘的极端就极端了,县长也管不着。
一想到女人,我就又想起了丝丝。
我用手敲了敲自己的大脑,好让我不再想起那个女人,但除了那个女人外我就没有其他的女人可想了。至此,我终于知道初恋对于一个人的重要性:无论你恋的是谁,她都会对你刻骨铭心。
第七章
第二天,我依然没能从爱情的泥沼泽中爬出来。当你真正的爱上了一个人,那么花上一百年的时间你也不能把她忘记。
这是一个阴霾的天气,是自我打娘胎里出来后见过的最为黑暗的一天。这天,天空中密布浓厚的乌云,像狂傲的海涛巨浪般滚动翻腾。不时有雷声从耳际穿过,震耳欲聋。
这是一个恐怖的早上,呆在教室里的学生满布恐惧之色,就连一向镇定自若的新班主任也不知所措。这样的天气似乎是预示着世界末日的光临。
然而我依然沉寂在爱情的泥沼里,丝毫没有感受。
想必除了我之外还有人对此毫不在意。
那是在下了第二节课的时候,突然有人朝教室外面喊我。我出去一看是一个傻小子,衣服破得好像是一个乞丐。但是你应该知道那那些补丁和漏洞都是他自己弄上去的,这样做的原因大抵是为了吸引人的注意力,就像动物在交配的季节做出许多花哨的动作来吸引异性的关注一样。
我问他找我何事——其实当时我真想给他一耳光,因为他对我说话的口气就像领导对下属下命令一样。
“下战书的。”他这么答道。
“战书!”我很惊异。
他将一个信封扔在地上就准备离开了,这样的动作就跟何肖肖的一模一样,但是他不是何肖肖,也就大概能够说明他不是斧头帮派来的。
果然不出我所料,我拿起信封时看见信封外面赫然写着三个大字:治安队。
原来是薛小虎他们,真是他娘的。一想到薛小虎我就丝毫不能控制地想起他往我鼻孔里塞羊子屎的经历。这下可好了,我一定要劈了他的脑袋。当时我这样想,而且我下定了决心这么干。
所谓“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但他娘的我们是黑社会,用不着信守陈规。
当时那个下战书的家伙正欲从我们的面前离开,但是倏然间就被从我身后赶来的吴明和其他几个兄弟逮住了。
吴明问我:“什么事?”
“下战书的。”我说。
话罢,吴明跳将起来朝着他的屁股上就是一脚。随后其他兄弟蜂拥上去,将他反手摁在地上——瞧这场景,简直他娘的和警察捉贼一模一样。
他被摁在地上后,忽然间传来了几声尖叫,就像猴子望见异性一样。稍后,又传出几句求饶的声音,但是我的兄弟大抵都不是宅心仁厚的人,继续使劲揍那个家伙。这样的揍差点就在校长出来的一刹那结束了。但校长看见他是一个无所事事的混混后就让他们多踢他两脚,没想到我的兄弟们数学没学好,一直踢了他几十脚。
其实除了那次薛小虎把羊子屎塞进我鼻子里外,我们城管队和他们治安队并没有什么怨仇,但黑社会就是这样的:除了打架以外就无所事事了,而且必须打架,只要一不打架,帮会的名誉便会每况愈下。
或许你能够想到,今天的这次“战役”是小城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战役”。
那是在九点以后的晚上,小城已经完全被黑夜征服了。
但是你应该知道那时的小城上空依然雷声阵阵,黑云翻腾。
决战的地点被选在了1999上,其实选在那里的原因我是有研究过的,1999路宽且长,可以站很多人,败了之后也可以逃得很快,若是警察闻风而来,所有帮会成员可以迅速从1999旁边的小道上逃离。
这天晚上我们几乎召集了所有城管队的兄弟,甚至连上次被打劫的那个小学生也来了。
我问他:“你为什么要来?”
他答道:“我不想被人欺负,我要劈了他们的脑袋。”
吴明是个有计谋的人,在上次的斧头帮一战中我们小获全胜;这次吴明依然使出了奇谋妙计。我想,假如吴明不是生在现在而是战国的话,那么他一定可以留名史册,说不定某一天我们还会在新班主任的早读课上念叨:“《出师表》,作者吴明。”
当时,帮会的兄弟按照吴明的指示分成了五个小股力量,一三路藏在左边的小巷子里,二四路躲在右边,他们手里都有很多先进的武器,比如:钢管和装了汽油的啤酒瓶。我、吴明,阿大阿二站在路中央,静待治安队的到来。当时我们手里什么武器也没有,但是我一点也没有心惊胆战,反而十分期待下一刻的到来。我想我会像雷公一样发出所有的力量,把他们每个人的脑袋都揍开花——一想到我的鼻子里被塞进羊子屎时我就十分乐意这么干。吴明是不用担心的,他的功力完全可以消灭二十个敌人。阿大阿二自然也不用担心,自从上次和长胡子乞丐一战后,他们都不惧任何敌人,因为传闻连治安队“队长”也惧怕长胡子乞丐三分。
我们在那里等着……等着……等了半天薛小虎他们依然没有出现——他娘的,这时代连黑社会也不守时了。
当时我们就站在1999中央,不敢乱动。因为“动”是我们发起进攻的信号,只要我们一后退,旁边的四个小分队就会蜂拥而出杀他们个措手不及。
当时小城天空的雷声响得更厉害了,闪电几乎就从我们的头顶上擦过,闷热的空气也似乎预示着一场倾盆大雨将至。
几乎是在五分钟以后,治安队终于出现了,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其貌不扬的小个子,但他身体滚圆结实,像个吹圆的气球——他就是传说中的治安队“队长”边三条。“边三条”是他的外号,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在边三条的旁边就是薛小虎,薛小虎见我就如同见到杀父仇人一般,怒火几乎要从鼻孔里喷出来。
他们来到1999上后也不冲过来,光是在对面叫阵对骂。你应该知道对骂完全符合黑社会的风格,但是望见敌人不冲过去砍他几下就不是黑社会的作风了。我心想,是不是我们的计划漏了风声,他们知道了才不敢冲过来。这样的话我们的计划恐怕得泡汤了。
对方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一个瘦削不堪的家伙从人群中间跑出来,直冲向我们这里。
后来的结果令所有人震惊,几乎差点使整个“战役”提前结束。
当时,他向我们冲过来的时候天空正有一道闪电穿过,嚓的一声,那道闪电击中了他高高举起的钢管,当时他闪出万道光芒,然后就倒在地上不省人事了。
当时在场的所有人都无不震惊,大抵以为苍天望见我们同类之间相互斗争痛心不已,所有杀鸡儆猴先干掉一个,好让我们回头是岸做回好孩子。
但是政治书上的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神是不存在的,想必治安队的人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们对前面的尸体毫不在意,在边三条“冲”的一声令下,他们就如洪水猛兽般冲过来了。因为事发突然我们都吃了一惊,立刻就退了十几步。然而我们这一退,他们就进入了我们的埋伏圈里。当时我们四个小分队纷纷把手里的啤酒瓶点燃后扔出,砸在地上后迅速冒起了一团团高高的火球,火球迅速蔓延,一直蔓延到几个治安队队员的身上。他们被这一烧就呱呱的叫了起来——多么天真无邪的叫声。
火势蔓延开后就在我们之间形成了一道火墙,将敌人阻挡在了外面,然而天公不作美,只见天空猛地划过一道闪电,发出震耳欲聋的一声巨响,雨水便如瀑布一样倾盆而下,迅速将火焰扑灭了。
我们的计划失败了!
治安队见火焰被扑灭,迅速朝我们涌过来,即使被雷劈死的同伴的尸体也丝毫不能阻止他们前进的步伐。
我们节节败退,治安队紧逼我们。
我们没走出多远,哗啦啦的冰雹就随雨而下,迅速将我们困在了原地。只见人们踩在冰雹上就像踩在豆子上一样不住地打滑,费了半天劲也没跑出多远。
就在这样的形势下,治安队已经赶上我们了,跑在后面的兄弟先遭了秧。我只听见几声喊叫,他们就倒在了地上。
你或许早该知道边三条并不是一个吃素的家伙,他朝我们追来时就像青蛙跳一样,速度之快恐怕非长胡子乞丐无以媲美。而且他挥动钢管的速度就像闪电一样,只见他在人群中像猴子一样跳上跳下,随即我们的兄弟就有好多倒在他的钢管之下。
刹那间,场面乱到了极点。
被治安队这一冲击,我们的人都被冲散了,许多家伙见势而逃,早已不见人影。
忽然间,我望见了吴明,此时他正被一群人围在中间,丝毫没有逃出来的可能。
恍然间,我发现我身边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而边三条正向我跳过来。我慌忙地拔腿而逃,但脚掌踩在冰雹上就不住地打滑,几乎只是一刹那间我就摔倒在地上。当我翻身欲起时,却望见一个人影高高地从空中跃下,双手紧握钢管朝我砸过来,那一钢管正好落在我的头上。当时我感觉头脑一沉,便不省人事了,当我快不省人事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唯一想着的就是丝丝,我想我再也看不见她了——当你发觉你再也看不见心爱的人时,你就会变得心灰意冷,即使对死亡也毫无恐惧……
当我被边三条击中的时候我并没有立刻死去,而是做了一个很长的梦。其实在梦里的时候我丝毫不知道这是在做梦,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的真实可信。
那个梦仿佛是在我昏迷很久后才做的。
当时我感觉到一阵刺眼的阳光照射在我的脸上,我渐渐地睁开眼睛,发现一只煞白的太阳挂在蓝蓝的天空上,天空中没有一丝丝的云彩,仿佛是透明的。
我听到了水流的声音,并不是小溪般的哗哗声,而是激情澎湃的翻涌声。这样的声音仿佛就在我的耳边,一次次的从我耳旁经过,又一次次的从我耳旁消失了。我想扭动一下我的脖子,但是它像被支架撑住了一样动弹不得。
随后我看见一个人朝我走过来了,在刺眼的阳光下我只能看到一个黑影。我发现她蹲在我的身边,然后用手轻抚我的脸庞。那只手是如此的细腻,像是蚕丝。她双手抚摸着我的脸庞,然后渐渐低下头,她的头挡住了刺眼的阳光——我终于看清了她的面貌:她有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就像春天刚解冻的小溪一样地清纯,白皙的脸就像高山上的皎雪。
“丝丝!”我欲喊道。
但是我发觉我除了全身不能动弹以外连声音也发不了。
此时我发现丝丝是如此的可爱,她看着我的好奇的眼睛,就像小时候的孩子望见西洋镜一样。
她不停地抚摸着我,这样的感觉仿佛使我的心灵汇入了爱的暖流。
我仿佛听到了远处传来了一阵叫喊声,随后丝丝就离开了。倏然间我只觉得我的心灵被掏空了,然后绝望的死水涌入我的灵魂里。望着丝丝远去的身影,我欲哭无泪。
我努力着,想让我的身体从地上爬起来,但是我的肢体丝毫不受我的控制。
忽然,我感觉到脑袋一阵剧烈的刺痛,我立刻从软绵绵的地上站了起来。我终于看见我所在的地方是一处海滩,海浪发出刺耳的咆哮声,不断地侵扰着沙滩。
然而,丝丝不见了……
朋友,假如你真正爱过一个人,那么你应该知道她的离去会带走你所有的希望和快乐。
梦醒了,但我依然保留着梦里丝丝离去时的那份惆怅和失落。
我仔细地打量着我现在身处的世界,我发现这里不是1999,也不是医院,周围除了杂草和碎石子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忽然我听到了一声叫喊声,但是我听得不甚明白,当时我的脑袋就像喝了酒一样的昏昏沉沉,所有声音进到耳朵里都像一圈圈的回声,在耳朵里回荡。
随后我发现两个人影站到了我的面前,他们一高一矮,然后高的那人抱着我的脑袋晃了晃。顷刻间我感觉到一阵难以言状的刺痛从头顶传遍全身。
被这一晃,我便有点清醒的迹象,他们的身影在我的眼睛渐渐地变得清晰。后来我终于发现他们是一个老头和一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老头的衣服很破旧,但都干干净净的穿在身上。那个虎头虎脑的孩子茫然而好奇的望着我,十分可爱。
再后来我便发觉我原来躺在了一张长木凳上,我的身后是一间破旧的小平房,小平房的一侧堆积了很多废铁和塑料瓶子。
接着,我跟着他们进了小平房里。进了屋子后老头就给我喝了一碗水,当我一张口时就感觉头皮紧绷十分痛苦。这时我才恍然记起昨天晚上一战,脑袋上被边三条打了一钢管,想必是伤口使我产生了这种疼痛。
“你终于醒了。”那个老头说。
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就简易地应道:“恩。”
在接下来的谈话中,我知道他们是两爷孙,爷爷叫黄程毅,孙子叫黄小能。虽然他们是爷孙,但也不是亲生的。爷爷说,他以前是当兵的,打过小日本鬼子,参加过朝鲜战争,后来在朝鲜战场上被炸没了一条腿,回国以后便靠卖垃圾为生。黄小能是他在捡垃圾的时候捡回来的,当时他在垃圾堆里奄奄一息。爷爷说幸好他在部队的时候学了点医术,所以才把黄小能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后来还为他起了个名字,就叫:黄小能。意味着他以后很难干的意思。
说摆,我看了看爷爷的腿,发现他的一条腿果然不见了,只用一根木棍支撑着,但是从他刚才的行动中丝毫没有显示出自己是个残疾人。
爷爷是个很乐观的人,而且和蔼可亲。
后来他谈到了我,说我们现在的年轻人都虚度时光,不珍惜生命。他说,当他看见我的时候我已经昏迷不醒了,后来他便用手推车把我推到了他的家里,给我敷了药。见今天有太阳,所以把我放在木凳子上晒晒。他说晒太阳可以医治很多病,当年他们在朝鲜战场上没有药品而又不幸受了伤后就给太阳晒,后来都晒好了。
说到“朝鲜战场”的时候,他就给我讲了他腿被炸掉的故事,他说:
“那时候我们深入战场太远补给跟不上,所以我们只得躲在一些矿洞里。当时我们部队和友军部队总共有两百多人,我们就这样在空洞里耗着,等待援军的到来。但是我们完全低估了美军的能力,我们不知道他们从何得知我们躲在矿洞里,后来他们向我们发起了进攻。当时飞机就从我们的矿洞上面飞过,然后不断滴往洞口扔炸弹。当时形势十分危急,假如洞口被炸毁的话我们两百人将会完全困死在里面。但是没人敢冲出去,因为外面不停的有炸弹坠落,出去也是必死无疑。后来,终于有人按捺不住了,他们边朝天开枪边朝洞口冲出去,但是刚出洞口几步就灰飞烟灭了。”
“那么你是怎么出来的呢?”我问。
“当时我仔细地观察那些飞机,发现他们每次飞过八架,每次过后都有一小段时间是没有飞机飞过的,但是空间极小。不过我还是趁着那一小点的空隙跑了出去,当我跑到洞口时一颗炸弹就落了下来,刚好炸毁了洞口,同时我也被炸飞了出去。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发觉我已经躺在援军的担架上了;少了一条腿。”
爷爷讲的故事精彩极了,甚至连昨晚的“战役”也无法比拟。
后来爷爷又谈及到现在的年轻人,他说:“现在的年轻人丝毫不会珍惜得来不易的幸福生活,只会成天的斗殴打架。”
我对这个观点表示十分赞同:现在小城的年轻人果然是一代不如一代了。
“这里是哪里?”我问。
“这里是城关镇的垃圾填埋场。”
说罢,一辆拖拉机突突突地从山下开来了,就像一头耕地的水牛。
爷爷说他要忙活去了,于是他走了出去指挥拖拉机将垃圾倒下,然后用一个钩子将里面值钱的东西都给捡出来了。
黄小能见到爷爷忙碌,也跟着去帮忙了。
我仔细看了看这间屋子:里面的家具都很破旧,但都很整齐地摆在木制桌子上;最让我注目的是一块很干净的墙壁,墙壁上整整齐齐地挂了很多奖状,写的都是黄小能的名字,有“三好学生”,“数学考试第一名”,“语文考试第一名”,“优秀少先队员”……
一看到这些奖状,我似乎有一种久违而又陌生的感觉。
大概是因为昨天下了一场大雨的缘故吧,今天的天气格外的晴朗,万里碧空不见一丝云彩。因为是山上,所以微风习习,好不惬意——我想丝丝一定会喜欢这个地方的。
不多时,爷爷他们便把那堆垃圾处理完了,他们从里面挑出了很多金属碎片和饮料瓶子。
其实假如不是爷爷催我下山的话,我一定不会想到离开这个地方的。
“你下去的时候顺便带着小能,现在城里面的可以捡回来一些值钱的东西。”爷爷用当兵时的口气指示道。
遵照爷爷的指示,我带着黄小能一起下山了,我帮他推着一辆小车子。我问他:“这辆车能装多少东西?”
“很多很多!”
黄小能边说边用手比划,就像比树干有多粗一样。
后来我又问他:“你喜欢读书吗?”
“喜欢。”
“你为什么喜欢读书呢?”
“读好书可以让爷爷不再捡垃圾。”
——多么乖巧而听话的孩子。
“那,你以后就要好好读书,听爷爷的话。”
“嗯。”
……
下山的路是一条土路,经过拖拉机常年的刨蚀,路面早已现出两条深沟了。
突然,我被哐当哐当的声音吓了一跳,黄小能见状哈哈哈地瞧不起般地大笑道:“傻瓜,那是火车的声音。”
“你才是傻瓜,我知道那是火车。”
其实我只是在课本上看过火车,甚至都还不知道小城有火车。而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不想被一个小学生瞧不起而已。
我是第一次到过这里,也是第一次听到火车的声音。
“这火车没有经过城关镇,只是从这里的一个山头路过而已,这里到城关镇还很有一段路。”
其实我开始并不理解黄小能说的“很有一段路”是什么意思,后来我才体会到了。
下山的路一直走了很久,可想而知这座山的高大,终于到了平地后我以为应该是到小城的时候了,可是我依然没有望见小城,我们是在绕过几个山头后才到小城的。“很有一段路”,也难怪在小城听不见火车哐当哐当的声音了。
我们到了小城后就分手了,我看着黄小能推着车子从一条小巷子里进去了,他的身影只及车子那么高。
再往前不远就是1999了,倏然间我又想到了昨晚的场景。想必现场已经被昨晚的倾盆大雨毁灭殆尽了,被雷劈死的家伙也大抵成了医院停尸房的“展览品”。
我又想到了吴明,不知道他是否也成了停尸房的“展览品”,但我希望不是这样的。
走着走着,梦醒后的惆怅与失落感又爬上心头来了,不知不觉间,我又思念起了丝丝。
第八章
当我回到小城以后,首先就想到了丝丝,其次就想到了吴明。我不知道他在昨晚的“战役”中怎么样了,假如他真的成了停尸房的“展览品”,那么我一定愧疚得要死。
我想,假如吴明还安好的话他一定“藏”在家里,因为他是一个不喜欢出门的人,尤其没有我在身边的时候——简直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女人。
果然不出我的所料,我将到吴明家的时候就老远地听见他们的谈话声了。我知道那些熟悉的声音:阿大阿二还有吴明,除此之外还有其他帮会里的兄弟。他们似乎在开一个聚会,我想,或者是一个非正式会议。
我从草丛里悄悄地穿过去,我的声音细小得就跟没有发生的一样。我天生就是一个好奇心很重的人,我想知道他们究竟在干什么,也许正在做帮会的人事调整,比如说王若西死后位置由谁来坐?
我离他们越来越近,隔着草叶可以清晰地望清楚他们的身影:他们正围坐在一堆柴火旁,柴火堆用石头围住,以免火灰逃到旁边的草丛里,他们每人手里拿着一杯酒,是烈性的白酒,当时酒精的刺激气味差点使我打了个喷嚏。
他们正在谈论着某些事,仿佛都把自己当成了领导,你一言我一语的,十分热闹。
当时我正听得仔细,那料到后面突然来了个人,他使劲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啊”了一声,吓了一大跳。
当时所有的人都被惊住了,吴明他们大抵还以为是警察查到老窝里来了,于是赶紧过来“杀人灭口”,可那料到是王若西回来了。我的回来令他们都很惊讶,从他们惊讶的表情可以看出,仿佛站在他们面前的不是王若西而是王若西的鬼魂。
吴明望见我归来更是热泪盈眶,就好像是他老婆离家出走后又回来了一样。
我的回来让我体会到了“凯旋”的感觉,而他们也大抵都把我当做了英雄——也许是劳动模范。他们一边拉我一边拍我的肩膀,当时我连连“啊”了几声他们才反应过来,发现我头上被包扎过的伤口。
“你没事吧?”
“没事,没事……”我说着,其实当时我的头就像被针扎一样。
他们拉我在火堆旁边坐下,为我讲昨晚警察是怎么来的,然后如何把那具被雷劈死的尸体抬走的。他们讲的东西我全都忘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看见——也或许是他们编造出来唬我高兴,当做为我“接风”礼物。
谈了半天后他们就向我敬酒,说我是城管队的英雄。
“不敢当,不敢当……”我连连谦恭道,也顺手喝了一杯酒。酒到脖子处后就像火烧一样,我立刻咔咔地咳了几声,顷刻间便感觉耳朵和脸庞一阵炽热。
为了我的归来,吴明决定我们晚上去兄弟夜总会喝一次酒。
其实与我相关的东西我都很不在意,我现在所想的只有丝丝和昨晚的事情,于是我悄悄地问吴明:“昨晚伤亡如何?”
“有一个被抓去了,两个进了医院。”吴明说道。
对于这样的结果我是很痛心的,他们沦落到这样的地步都是无辜的。忽而,我又想到了黄爷爷的话:“现在的年轻人都虚度时光,不珍惜生命。”这句话忽然让我想到了生命的意义,想到我们究竟为什么活着。其实这是个纠结的问题,活了几十年的哲学家尚且不能解释,我一个初中生又能想什么呢?
没多久人们都散了,只有我和吴明还呆在这,记得我第一次和他呆在这里是因为他的老爸喝醉了。
“你昨晚去哪了?”吴明问我。
“垃圾填埋场。”
“你是怎么到那里的,我记得我当时杀出重围想去找你,但是没有发现你,我以为你已经逃掉了。”
“没有,我也记不得当时的情况了,我只记得我挨了边三条一钢管后就不省人事,至于是怎样到垃圾填埋场的我也不知道,总之是一个叫黄程毅的老头把我带回去的。”
我们与帮会的兄弟分别后到了晚上才又聚在了一起,我们聚会的地点是在兄弟夜总会。
兄弟夜总会亦如往日,萧条却生意兴隆。
这一晚上我喝了好多酒,酒精的作用差点使我的伤口发生爆炸,我只觉得伤口就像心脏一样扑通扑通地脉动。
当夜也深的时候我们就喝的差不多了,我几乎是躺着出来的,幸好在门口的乱石堆里吐了一阵才显得有些清醒。吴明他们也是喝得醉醺醺的,他的模样和他老爸的如出一辙。他们歪歪斜斜的胡乱撞击着兄弟夜总会古董般的墙壁——我真担心他们把墙壁撞塌了——以及周围的行人。周围的行人望见一群酒疯子后就迅速离开了,只是间或轮着眼睛望我们几眼,就他娘的像是看流氓一样。
我们从兄弟夜总会出来后就进入了一条十分黑暗的小道,这条小道一直通往小城最繁华的地带。虽然我们人多势众,但是每每经过这个地方,我们还是心有余悸,总担心长胡子乞丐会突然跳出来杀我们一个措手不及,但是我想乞丐也应该是讲道理的,到时候我们可以跟他讲道理。
幸好,我们很快穿过了黑暗的小道进入了比较明亮的街道上去。今夜的天空十分明朗,除了烟囱排出的雾气挡住了一些星星外,到处都可以望见星空的景色。
小城的夜晚很多时候都要比白天要热闹,因为白天人们要工作,而晚上除了小偷以外都是悠闲自得的,因此一堆堆的人流就聚集在街道上堵得水泄不通。
我们彼此搭着肩膀左磕右碰地在街道上以“S”型的路线穿梭着,除了偶尔有几个警察敌意般的轮我们几眼外,其他人都惧怕我们似的闪避一边,给我们让出足够宽的道。
我们先是去了网啊网网吧,见人满为患后就出来了,然后毫无目的地在小城里乱窜——我觉得我们就像一群臭水沟里的耗子。
不知不觉间,我们便到了相会美发所的门口,此时的相会美发所亦如往日,招牌依然是几个难看的毛笔字。
“我们进去坐一下。”我提议。
“好啊好啊……”人们纷纷表示同意。
我以前常常来这里,但是这次来却有些变化了,先前的烫发的药水味早已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股浓烈的香水味,这种香水味是只有那种浓妆艳抹想吸引男人的人才会用的,使人产生一种恶心的感觉。
但我依然进去了,我发现不仅这里的气味变了,连里面的设施也变了。原先理发的装备都不见了,靠墙处增添了几条沙发。此时,沙发上正躺着几个女人,都是一些年纪不小的女人,这些女人也都完全变了,我连一个熟悉的也没有。
这时我才想到,原先的相会美发所已经完完全全成为名副其实的妓院,而厘面的人也变了。
既然都不理发了,我想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于是准备转身离去。然而此时,一个女人把我们叫住。看她的模样应该是这里的老鸨,因为她的长相是丝毫不能使人产生一点欲望的。
“没有合适的吗?”她说。
“没有。”我干脆地说道,我只想马上离开这里。
“看看这个怎么样,17岁的?”
她刚说时,便把“藏”在里面的一个女人叫出来,当时我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差点晕过去,一股蕴含痛苦、幸福、愤怒的情绪涌上心头——那个名字就是:丝丝。
丝丝,一个我深爱的女孩,然而她是一个妓女。
丝丝从里面出来后依旧显得有些羞涩,双手交叉抱在肚子前面,微微的抬起头。
她仿佛已经完全不记得我了,或许只是头上多了一块纱布的缘故。
“这个怎么样?”老鸨吸了一口烟后挑了挑眉头,一脸诱惑未成年少男犯罪的样子。
当时我望着丝丝一点说话的勇气也没有。
“这个行!”搭着我肩膀的阿大突然说:“这下就看你的了,若西哥。”
你应该知道我当时愣住了,大脑就像停止运转一样,我丝毫不能理解“看你的了”是什么意思,可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都已经撤退了,连吴明也跟着离开了——真他娘的不够兄弟,竟然把我一个人抛在窑子里。
“这个快餐200,包夜500。”老鸨看着我,有点催我给钱的意思。
然而我依然愣在那里,丝毫没有动静。
老鸨着急了,见我半天没有掏钱,以为我没钱,于是赶紧为我打了个折扣,道:“看你还是学生,可以打个折扣,快餐150,包夜400——这下可不能再少了。”
我瞧着丝丝,恍然间又想起上次拒绝她的场景,“我可不能让她再伤心了。”我想。
“400,包夜。”我说。
当时老鸨心花怒放,像是从自家的猪圈里挖出了古董一样。
“去外面,还是……”
“外面。”
讲定了价钱,确定了地点后丝丝就跟着我离开了。
从女人身上得到性欲的发泄,这是禽兽;获得心灵上的慰藉,才是爱情。
丝丝紧紧跟在我的身旁,就像孤单的小鸟寻到了可以依偎的伴侣一样。
我用一只手搭在丝丝的肩膀上,紧紧地将她靠近我的身体。
这是我第一次体会爱情的味道,爱情的味道是神秘而奇怪的,它会让你的心灵如沐春光一样的温暖,也会让你的灵魂经历晴天霹雳,时而微笑时而泪水。
丝丝问我:“我们要去哪里?”
我想着,在我的脑海中似乎还没有谈恋爱的圣地,然而又想到那条被污染的小河。虽然小河已经萧条了,但毕竟曾经是小伙子们谈恋爱的圣地,想必去那里也是不错的。
“我带你去一个宁静的地方。”我凑进丝丝的耳边说。
“宁静的地方?”丝丝好奇的望着我,“不是去宾馆吗?”
“宾馆?!呵呵,不是。”
“嗯,那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嗯。”
说着,我就带着丝丝朝着小河的地方走去了。
我们穿过了繁闹的街道,然后再经过几条小巷就到小河边。此时的小河比我上一次来的时候还要萧条,河边的荒草已经开始枯萎——秋天就快要到来了。
小河的源头是在一座山脚下,山就在小城的边上,所以离我们不是很远。
我和丝丝漫游到了小河的源头,寻了个舒适的地方坐下,我依然用手搂着她的肩膀,这样的感觉是那么的幸福,我想这就是爱吧。
其实丝丝是一个很会说话的女孩,只是以前对陌生人比较隔阂罢了。
我问她:“你家是哪里的。”
她犹豫了会儿,说:“上海的。”
“上海!”我十分惊讶,“哪你怎么来到这里的呢?”
“嗯……”丝丝咬了咬嘴唇,“我是自己来的。”
我没有问丝丝,她是怎样做起妓女这一行的,我想沦落到这样的地步必然有自己的苦衷,而我又不想让丝丝想起她以前的伤心事。
“丝丝是你的真名吗?”我好奇地问。
“嗯……”丝丝同样咬了咬嘴唇,“不是,我真名叫小漫,张小漫。”
“奥,好好听的名字。”
“是吗?”
“当然啦,我叫王若西,你说好听吗?”
丝丝用手托着下巴,抬头望着星空,想了想:“不好听。”
我听见丝丝说我的名字不好听,我就假装很生气的样子。丝丝见状以为我真的生气了,就赶紧向我道歉,说:“我逗你呢。”
“哈哈,我也是逗你的呢,我才不会生气。”
丝丝听见我这么说就真的生气了,用一种很可爱的“恨”的眼神瞅着我。
虽然是“恨”,但我发誓我爱上这种眼神了。
“你爱我吗?”丝丝突然问我。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问这个问题,但我说:“爱。”
话罢,丝丝又继续托在下巴,望着明朗的星空,说着:“其实我这种人是不值得有人爱的,我就是一堆烂泥。”
我听见丝丝这么说便有些心疼了,这种心疼是莫名的,也是突然的。
“可是我是真的爱你啊。”我把丝丝搂得更紧了。
丝丝被我这一搂,也不排斥,反而主动靠进我的怀里。
“你花了400块钱,难道不想做点什么吗?”
丝丝依然凝视着星空。
丝丝的这个问题让我耳根忽然一阵炽热,也同时让我产生了一些心酸。
我说:“不,我只想紧紧抱着你,陪你一起看天上的星星——对了,你为什么总望着天空呢,你喜欢星星吗?”
“嗯,喜欢。”
“你为什么喜欢星星呢?”
“因为星星纯洁美丽,不像这个世界,这个世界肮脏透了,充满了谎言和欺骗。”
其实丝丝说得很正确,当你真正以一种理智的眼神观察这个世界的时候,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就像一堆狗屎一样令人作恶。
丝丝说了会儿话就在我的怀里睡着了,她的样子就像一个懵懵懂懂的孩子。
我紧紧搂着丝丝,然后凝望着星空。星空是如此的美丽,它之所以美丽并不是因为它拥有最美的风景,而是它拥有最纯洁的心灵。
小城的夜渐渐地深了,小河边的风也大了起来。丝丝在我的怀里给了我无比的温暖,这种温暖不仅是身体上的温暖,更是心灵上的温暖。
朋友,假如你有孤独或者失落的时候,请你伸出你的手将你的爱人搂进自己的怀抱,她会给你爱,给你温暖。
…………
第九章
小城的秋季比起其他的地区来总是提前的,当电视里的景色还充满盛夏的味道的时候,小城的气候已经阴冷下来了,到处的树木花草都渐渐地凋败,枯萎。关于这样的现象,小城的先辈们是有过研究的,他们的解释是:小城的周围都是高山,高山仿佛是把小城和外界隔绝起来,所以小城的气候便和外界的不同。这样的解释也并不是人人都赞同的,我们的地理老师就认为这样的解释是“放屁”。他说:“小城的树木枯萎得早,是因为空气和水流都被污染了。
然而无论如何,小城的人们都在这个山坳里自娱自乐地生活着,外界的一切几乎都和这里的人们没有任何关系。然而这样的状况很快就被打破了,起因还是那篇《城关镇发展宣言》。
《城关镇发展宣言》曾经在小城引发了一场“轩然小波”,不久后这股“波”便平息了,然而这几日,人们的生活又因为这份《宣言》变得热闹起来。
小城的领导向来是说到做到的,就像说罚款就罚款一样。
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为了把《城关镇发展宣言》落到实处,小城的领导终于把一批批的企业“引”进来了。先是一批造纸企业,后来又是一批化工企业……企业一批批的进来,几乎把小城塞得满满当当的。
为了小城的第二次“工业化”有个好的开始,也为了欢迎企业的纷至沓来,小城的领导决计在小城举办一次空前绝后的文艺汇演。
我们的学校也收到节目征集的通知,按照上级的指示:每个学校都要有一个节目,民间人士也可以报名参加;节目要反映城关镇的先进精神文化建设,要反映城关镇领导的艰苦努力和对城关镇的贡献——然而有没有贡献,只有他们才知道。
因为我们班是“两基”以后拼凑起来的——按照校长的说法,我们的素质参差不齐——所以就无缘节目的征集。
其实,我们是很有一些节目可以演出的。那天通知下来后,吴明我们就商量应该为小城做出我们的贡献,我们也可以搞一个节目,后来听说节目的任务被交给品学兼优的一班以后我们就决计自己搞一个节目。
搞节目的意思有了以后,接下来的只差搞什么节目。开始我们对节目的设想是这样的:搞一个小品。小品在中国的地位恐怕是博大精深了,只要一有演出,几乎全都是小品,所以搞一个小品是完全符合国情的。
其实,我们城管队里人的素质也是参差不齐的,只有阿大和阿二对电影的研究颇有造诣,虽然他们研究的都是日本和美国的,但文艺的东西大抵都是一样的。所以根据我们城管队高层领导的“旨意”,搞小品的事就交给阿大阿二了。然而刚过了一日他们就叫苦不迭,说他们研究的东西都不具备“城关镇的先进精神文化建设”的要求,所以小品搞不成了。
虽然小品搞不成,但节目还是要有的,为小城做出应有的贡献也是我们身为一个小城公民的义务。
“既然不搞小品,我们就搞其他的得了。”我想。
于是我们城管队紧急召开了一个非正式会议,经过20分钟的激烈讨论,我们终于把节目的范围缩小到演唱上。
说是演唱,其实也是有很多唱法的,比如合唱、独唱,爱情的、歌颂祖国的……后来我们城管队的高层领导又举行了一次闭门磋商会议,终于把节目确定下来了:合唱;以反映城关镇领导的艰苦努力和对城关镇的贡献为主要内容。
节目确定以后,就只差具体的内容。
“我们可以边合唱边表演,也就是演唱和小品相结合。”阿大突然产生了这样的奇思妙想。
我想,这个节目有新意,一定会在文艺演出的时候给小城人们极其深刻的印象,我想这种印象比小城的两大帮派群殴还要深刻。
“好!我当即决定。”
其实当我决定的时候,应该先征询一下吴明的意见,但是你也许知道他就像个女人一样,对重大事情的决策毫无领导的魄力,而且我做的决定他向来都是举双手赞成的——假如有三只手的话,他也一定全部都举起来。
“表演我们不在行,你行吗?”我郑重其事地问阿大。
“这个我在行,你知道全球最好的电影就是在好莱坞,也就是在美国,然而我对美国的电影最有研究了,虽然大都是些色情电影,但我想,那些色情电影也是能够反映美国人民的精神文化建设的。”
“好!”我说:“就搞演唱加小品的。”
既然要演唱,唱的东西又有问题了,我们应该唱什么歌曲呢?后来我一想,既然要搞出新意,就不能唱别人的歌曲,不然就不是“新”的。后来经过我们城管队高层的决定,为了让所有城管队的会员有参与的感觉,有“当家做主人”的感觉,所以让他们每人写一句歌词,然后由我们领导把歌词组织起来,成为我们演出的最终作品。
我们的这一决定下达后,城管队的会员受宠若惊,似乎都有了一种与领导平等的感觉了——多么单纯的孩子,简直和小城老百姓一模一样。
文艺汇演的时间是两个星期以后的八号那天。
由于时间紧迫,我们便把打架和收取保护费的时间推迟了,加紧节目的采集和编排工作。
经过一个星期的不懈努力,我们的付出终于初有成效。我们一共收到了八十多条歌词,大都是这样的:
“城关镇的领导啊,你们就像天上的太阳啊,啊!照我心。
“嗷,领导!嗷,领导!你的双手沾满了汗水……
“城关镇的领导呀,最呀最真诚,像一弯明月呀一弯明月呀,留在群众心。
“牵着领导的大手,迈着工业化的步伐……
“城关镇的地呀,城关镇的机器呀,没有一处不留着领导的血呀!
……”
后来经过我、吴明、阿大、阿二等几个领导本着一颗“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精神,终于筛选出一批又一批具有较高艺术水平,较高思想水平,能够反映城关镇领导的艰苦努力和对城关镇的贡献的歌词,我们将它们组织以后就形成了我们演出的歌曲,命名为:《城关镇领导之歌》。
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一出后,全城管队会员兴奋不已,具是涕泪满面。
同时,阿大那边也传来了振奋人心的消息,经过阿大阿二饭不思夜不寝的艰苦奋斗,终于把小品的一部分搞出来了。
然而在小品提交我和吴明审核的时候出问题了,我发现小品里的角色都是没穿衣服的。我想,小城人民的精神文化还没有发达到美国和日本的地步,所以不能老光着身子工作。然而不光着身子小品便又不能继续,况且时间紧迫,恐怕没有时间再搞出一个小品来。后来,经过我的一番思考后,我决定把里面不穿衣服的领导换成不穿衣服的农民——按照小城的“国情”,领导都是西装革履的,只有农民能够混到没有衣服穿的地步。
节目都确定好了,就只差表演的人和节目的编排了。
表演的人是从城管队里选出来的,是根据民主选举产生的,但具体情况还得由我们领导决定,于是出演的人终究还是我们“内定”出来的——这大抵也是小城民主的一大特色了。
既然是出去“亮相”的,所以便少不了个女人,然而一班的女生是不懈于和我们为伍的,不仅一班的不懈,就连我们班的也不懈与我们为伍——看来黑社会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然而后来我就想起丝丝来,于是我便决计找丝丝参加我们的合唱队。
说道做到,不过我想,我应该先向老爸要点经费。
自从老爸的煤矿厂再次兴隆以后,老爸便成为小城的焦点人物,是小城经济的推动者和领头人。也是从此之后,小城的人民群众似乎再也没有想让老爸挂在旗杆上暴晒几天的想法了。
其实老爸混到今天的地位是少不了县长的帮助的,然而县长能够坐上一辆豪华型吉利高级轿车也是少不了老爸的“帮助”的。
我组织一个合唱队参加文艺演出的想法得到了老爸赞同,并且爽快地给了我一大把经费。我不知道那一大把具体是多少,但真的是一大把,我塞了两个裤兜也没有塞下。
当我有了一大把经费后,我就去找丝丝。
因为是白天,所以丝丝是不用上班的。
当我到了相会美发所的时候,丝丝就坐在里面,然而美发所的大门是关着的,只开了一条小口。
“丝丝!”我朝丝丝喊道。
然而喊声被老鸨听见了,她几乎是以一种看怪兽般的眼神看我:“哟,小伙子!又来了,昨晚没爽够。”
“我爽你娘个头!”
我朝她骂到,我是不允许任何人把“爽”字用在丝丝身上的。
“哟,小伙子!怎么骂人呢?”
“去你娘的,我是来找丝丝的。”
“快餐200,包夜500,不打折。”老鸨见我发脾气,也气急败坏地说。
话罢,我就从裤兜里拉出几张一百的大钞来扔在老鸨的身上:“包两天。”
里面的人都惊呆了,想必在她们从妓的生涯里还没有见到过如此阔绰的顾客。
其实为丝丝花再多的钱我也是愿意的,假如老爸也愿意的话,我一定会立刻把丝丝娶到家里去,而不是让她继续留在窑子里。
虽然我毫不犹豫的给了老鸨钱,但是我发誓:过几天,老子就来收你的保护费。
我拉着丝丝的手从屋子里出来,显然丝丝对我的行为感到惊讶和意外。
“我们是去宾馆吗?”丝丝问?
“不是。”
“那我们是去河边的草丛里吗?”丝丝又问。
“不是。”
“那我们去哪里?”
“开会。”
“开会!?”
“对,开会。”
我拉着丝丝飞快地从街道中间穿过,不多时就到了吴明家外面的草丛里。
我们到目的地的时候,丝丝已经累得喘不过气了,软绵绵的坐在草上,双手向后撑着地。
我喊了一声,吴明就从家里出来了。
我把我们组织合唱队的事情讲给丝丝听了,丝丝很震惊,她说:“你们黑社会的也搞文艺吗?”
“不,我们是学生。”我说:“我们需要你的帮助。”
“我能做什么呢?”
“我们合唱队需要一个女队员。”我说。
“你们学校没有女生吗?”丝丝疑惑地说。
“哦……”我思虑了会儿,“她们参加了另外一个合唱队。”
丝丝听见我的邀请后并没有拒绝,而是很痛快地同意了。
“我还在学校的时候最喜欢唱歌,而且梦想过当歌星呢。”丝丝说着,脑子里似乎想起了昔日美好的事情,脸上露出了微微的笑容。
听见丝丝这么说我就乐开了花,我们终于遇见了一个懂行的。
后来我们把征集来的歌词给丝丝看,丝丝连连发出感叹,说:“看来你们黑社会也有文艺青年了,不过这些歌词很多都不行。”
我想丝丝是忘了我说过我们是学生而不是黑社会,但是那些歌词的确是有些问题。
“那怎么办呢?”我慌忙问。
“嗯……”丝丝托着下巴想了一会儿,说:“我把里面一些写得好的选出来,然后重新组过,不过你们原先的那首《城关镇领导之歌》就得作废了,不过名字倒还是可以用的。”
听见名字可以用我就欣慰了,至少这首《城关镇领导之歌》里有点我的汗水。
就这样,丝丝就正式成为我们合唱队的一员,后来我还让丝丝为我们的合唱队取一个名字,丝丝说:“就叫‘城关镇第一合唱队’好了。”
于此,我们的城关镇第一合唱队正式宣告成立,丝丝任队长,吴明任副队长,我任第二副队长。
合唱队的顺利成立是我们城管队的一件大事,既然是大事就当庆祝一下的。
当天,我们就在那条被污染的小河边举行了一次空前的聚会,我们帮会里的人差不多都来了。
小河边有一块空地,我们拾了一些柴火来后就在那里燃起了一堆篝火。
有些兄弟还弄来了几只公鸡。公鸡喔喔的叫着,表示对他们的偷窃行为的抗议。然而不多时,它们就停止了呼吸。虽然顽强的生命力让它们在拔光毛后还跳了几下,但它们终于还是归于平静。
阿大他们找来了几个树丫子,然后把鸡窜在一根木棍上后放在火苗上烤。鸡肉很快就被升腾的柴火的黑烟熏得黑漆漆的,几乎使人倒了很大的胃口。然而这还是其次的,我以为没有把鸡肚子里面的东西拿出来才是最重要的。
然而这一切在丝丝靠在我身上的时候便显得毫不重要。
我同样搂着丝丝,坐在火旁看着柴火噼噼啪啪地炸出响声后星火飞舞的样子。
一次,阿大在把一只鸡窜在木棍上烤的时候,忽然一失手就把鸡落在火堆里。没想到鸡落到火堆里后喔喔地叫了两声就从火堆里逃跑了。当时所有人都吓坏了,以为是鸡还魂。只有丝丝一人在哈哈哈的笑个不停;她的笑容是那么的可爱,那么的迷人。
鸡肉很快就烤好了,当阿大用小刀把鸡肚子剖开的时候一股屎臭味就扑鼻而来,然而这丝毫没有影响人们将它吃得一干二净。
我给了丝丝一只鸡腿,丝丝吃了一口,然后递给我。我瞧着丝丝,笑了笑,便咬了一口。
小城的明月终于升上了天空。
我们吃了鸡后就开始喝酒,不知道是哪个家伙弄来了一些白酒。你应该知道我最讨厌白酒了,我刚喝了一点就呛了一口,喷出来的酒差点就被前面的火星点着。
丝丝在一旁看的开心极了,这样的情景使我想到了“烽火戏诸侯”的故事,我想:“爱人的一个微笑是很珍贵的,也许你为了获得爱人的一个微笑而把原本拥有的东西都失去了,但几乎这样的‘失去’是十分值得的。”
丝丝说她原本是不喝酒的,后来因为“存活”的缘故,就开始学会喝酒了。
我给了丝丝一杯白酒,丝丝一口就灌进肚子里去,我以为他是喝酒的高手,不料她的面色骤变,红得像苹果一样。只是刹那间,她就趴在我的肩上朝身后的草地里呕吐。
我很意外,以为她真的很能喝才给了她一杯白酒,没想到她的酒量比我还不行。
我赶紧轻轻的拍着她的后背,以前我见有人呕吐的时候都是这么做的,但是我不知道喝酒的是否有效。
丝丝经我这一拍呕吐得更加厉害了,然而吐完后不久她的面色又恢复到原先的模样。
——其实,喝酒真他娘的不是什么好东西,除了给人发酒疯提供借口以外,就只有伤肝的功效。
这一夜,帮会里的很多兄弟都喝醉了,乱七八糟的躺在草丛上。
虽然丝丝已经呕吐过了,但是醉意似乎还没有全消,竟也像他们一样睡着了。她静静的躺在我的怀里,一脸安详的样子,简直可爱极了。我想,要是丝丝能够一直这样陪着我的话我死也值得。
似乎是上天真要安排我和丝丝在一起吧,当我想到“死”的时候,意外就出现了。
当时一阵风吹过,把火堆里的一些火星吹到旁边的草丛里去。虽然是夏末秋初,但小城的大地依然十分干燥。不一会儿,火星就把那些草给点燃了。
当时我正迷迷糊糊的抱着丝丝,当我望见草开始燃起来的时候我还以为是过年时人们燃放的烟火。你也许知道,我当时发出“傻”一样的微笑。
后来火势渐渐地蔓延开了,就像洪水一样燃到了躺着的人的身旁。
我想假如不是火快要烧到我的兄弟的话,我一定不从这“烟火辉煌”的美景中清醒过来。
当我清醒的时候,我差点就被吓愣住了,当时的火势已经完全失去了控制地向周围蔓延。
“起来,烧起来了!”我大喊道。
然而除了吴明、丝丝还有其他一些不是喝得烂醉的人,大都还沉睡在梦乡里。
丝丝和吴明都被吓住了,想必在他们的人生中还没有望见过这么大的火。当他们醒来的时候,火焰的光芒已经将小城的上空照得明晃晃的。
吴明毕竟是吴明,他立刻放弃了用喊的方式把那些做着美梦的人叫醒。吴明跑到他们身边,使劲用脚踢他们。他们醒来后霍然吃了一惊,以为还是在做梦。
他们揉了揉眼睛——我想,要是他们继续揉眼睛的话,那么他们完全有可能化为一堆灰烬。
幸好,当他们发觉这不是梦,而是灾难真正发生的时候就迅速撤离了。
我们离开不久,大火就已经将小河边的野草烧得差不多了,假如不是房屋的废墟将它们阻止的话,我想它们就已经烧到城里去。
草的被烧,我是很愧疚的,这样的愧疚很快就在第二天的《城关镇日报》上见诸报端。
你应该知道,《城关镇日报》记者办事的速度要比城关镇警察办事的速度快多了,当警察还没有到事发地点(小河边被烧的地方)检查有没有发现尸体的时候,他们就已经把“毁坏自然,破坏生态平衡”的评论发表在《城关镇日报》上。
《城关镇日报》上对此发表了两篇文章,第一篇是某某记者的,她写道:
在这21世纪的世外桃源,在这人民幸福美满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地方竟然有这样的事发生了。
就在昨天晚上,有人把城关镇母亲河烧毁了。我们听到了“母亲”的哀嚎和呼唤……
……
第二篇是县长写的,说道:
就在昨天晚上,我们美丽的母亲河被无情的烧毁了。对于发生这样的事情我无比沉痛。至此,我觉得我们应该让城关镇人民受到良好的教育,受到先进文化的熏陶。现在正直城关镇“工业化”的时候,我们不允许也不应该允许这种事的发生。我们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把城关镇建设成为贵州的工业化城市,西部地区的工业重镇。
我相信,在我们领导不懈的努力下,小城人民一定会过上无比幸福的生活……
……
其实,小城的领导是最会说话的了,只要说,无论什么事情最终都可以扯到人民的幸福生活上来。
其实,对于统一小城人民的思想我是没有异议的,只不过觉得领导光说不练,并没有把看小四的小说,学习小四的思想提上日程。
方才说过,对于小河的被烧我是十分愧疚的,然而这不仅仅是因为把小城人民的公共财产给烧没了,还因为丝丝在此间受到了惊吓。所谓“烽火戏诸侯”,为博爱人一笑可以生一场火,假如丝丝因此变得很开心的话,我想我应该连吴明家门前那一大片草也给烧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当我这么说的时候我并不是十分险恶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到了第二年它们还是会重新长起来的,但是对于爱情,也许你失去了之后就再没有获得的机会了。
朋友,假使你正拥有一个深爱的人的话,那么请你珍惜她,即使因此失去了所有,你最终也会觉得这是幸福的。
第十章
在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里,我们开始了紧锣密鼓的编排工作。因为在我们合唱队里只有丝丝对艺术比较专业,所以排练的工作都交给丝丝。
排练的场地被选在了吴明家的门口,那里安静而且平坦,只要将杂草铲除干净就和学校的操场不相上下,而且也没有再次发生火灾的隐患。
搞演出就像写小说一样,都是不容易的事情,但是在丝丝的“专业”指导和安排下,我们很快就熟悉了表演的基本规律和技巧。
丝丝将我们合唱队按照高矮顺序分成三排。因为和丝丝的私人关系,我站在了第一排的中间,那便是所谓的“领唱”——这样的待遇就跟在城管队当个堂主一样。
虽然我们的合唱队有了一个女性,但似乎这样的工作依然索然无味,除了偶尔跑来几只乌鸦以外就很少有其他的“观众”光临了。
有一次,我们正按丝丝的指挥排成三队,忽然之间从草丛里爬出一条蛇来,除了几个人还原地不动外都吓得魂飞魄散,跑开了。
当然,吴明的老爸是这为数不多的观众之一,他常常喝醉酒后就坐在场地边的一堆干草上,向我们挥手,或者为我们鼓掌,也常常被我们的表演弄得哈哈大笑——显然,我们的表演更像是一出闹剧。
这样的紧张排练一直持续到了文艺汇演的前一天晚上。
文艺汇演的那天是小城有史以来最热闹的一天。
那天,1999的周围被一些彩色丝带包围住了,里面就做了文艺汇演的场地。
你应该知道1999是多么宽阔的,当铺上红地毯的舞台搭在上面的时候也显得那么的宽阔,几乎可以同时站上二十头水牛。舞台的后面是很大的一块布,不知道是谁把小城未来的照片弄上去了,还在上面印了几排大字:热烈欢迎各企业来城关镇投资。
舞台的前面摆着几排凳子,一看就是留给领导和企业家们坐的,再往后的空地才是群众站的地方。
八号的那天,几乎所有小城的人民被动员而来,如此壮观的场景恐怕只有第二次世界大战才能一见。先是各级领导的小轿车排了几排,官位不高的没有小轿车的也把电瓶车骑出来了,夹杂在轿车之间,同样具有有车族的特色。
县长的吉利高级豪华轿车被停在了一个显眼的位置,当太阳一出来的时候,光芒就洒落在车身上,四处散发光芒,就像如来佛脑袋后面的光芒一样。
这天,我们很早就来抢位置,功夫不负有心人,有人见我们是城管队的很快就给我们让出了位置。位置就紧紧地跟在领导坐的凳子的后面,原本是几个小学生抢到的,然而现在是我们的了。
在上报节目的时候,我们的节目被排在了老后面,所以我们大可在台下做半天观众然后再上台去表演。
十二点过的时候,文艺汇演的开幕式终于开始了。先是砰的响了一声,人们纷纷朝台上看,只见纷繁多彩的胶片朝天空飞去,又徐徐而落。然后台上的几颗大灯同时发出耀眼的光芒照射在舞台中央。主持人上来了,主持人的装扮惊艳群雄,让在站的所有妇女都嫉妒不已。
主持人刚一上来,阿大阿二就躲在底下嘀嘀咕咕的,阿二说:“主持人脸皮白得跟日本女人一样。”
阿大“嗯”了一声,说:“假如穿的衣服再少一点,把胸和肚脐露出来就更符合中国人的审美观了。”
“完全正确!”阿二说:“如果不穿衣服的话就完全符合。”
你应该知道,其实主持人完全没有阿大他们说的那么美丽,只不过用一层粉把真实的自己藏起来罢了。
主持人上了台,先是清了清嗓子——显然,这个动作不是那么的雅观,但是似乎很和台下那些人的胃口——然后调整一下自己的身体,好让自己的身体感觉到舒适和自在,并且站在舞台的正中央。
我以为她准备说话了,但是她望了望台下,于是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主持人又上来——真是扫人兴致。我原以为有一个“当家的”就可以,但是成双成对的思想似乎在小城人民的心中根深蒂固,干什么都要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简直就像逛窑子一样。
男主持上来后也是清了清嗓子,然后站在女主持的身边。
“啊!”男主持发出很漫长而深沉的一声,“美丽的城关镇……”
“啊!”女主持的这一句比刚才那一句更加漫长,“美丽的城关镇……”
接着,他们说了半天的废话,就像揍人时还要问对方是不是愿意让你揍一样。
虽然已是入秋,但当一大堆人挤在一起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闷热难当,不多一会儿,我的背脊就被湿透了。
我望了望丝丝和其他兄弟,大抵除了阿大阿二和丝丝外大都没有很大的兴致听主持人的连篇废话。
幸好,这样的废话在我还没有崩溃的时候结束了。
我以为该是上演节目的时候了,但当主持人宣布“请县长上台讲话”的时候我几乎有一种想抽人的冲动。
你应该知道,连绵不绝的讲话是小城领导讲话的一大特色,他们一开了口就像决了堤的大坝,堵也堵不住。
县长上台后先是向台下鞠了一个躬——但我相信,群众并不在鞠躬的对象里——然后从裤兜里摸出一张稿纸来,将它展开,接着他就将它念出来了。仿佛此时在县长世界里就只有他的稿纸,连台下的关注也不看一眼——丝丝告诉我,站在台上的人要和观众有眼神的交流。
如我所想,他一念就念了半天,几乎是从太阳在正空中的时候一直念到太阳西斜的时候,就连台下的其他领导和企业家也不耐烦了,他们不停的嗑瓜子和喝水,几乎是想把我们小城吃穷喝干。
因为不耐烦的时间长了,所以我对第一个节目的到来十一分的期待,就像期待老爸拿钱给我让我把丝丝娶回家一样。想时,我偷偷的望了丝丝一眼。一看到丝丝,那种抑制在心里的想抽人的冲动和烦闷的感觉便消失殆尽了——爱情真是奇妙的东西,我想要是患了癌症的人也完全可以用爱情将之治愈。
县长的讲话终于完了,他下台的时候还是鞠了一个躬,但我依然坚定的相信,在他鞠躬的对象里并没有包含我们群众在内。
我以为讲话的内容会就此结束,但是我依然想错了。接下来又有一个人站到了台上,或许这个人的出现让你我都很惊讶,他就是我的老爸。我说过自从老爸的煤矿厂再现辉煌的时候他就成为小城经济的领头羊了,现在出现在台上毫不为过。
此时台下纷纷躁动,想必他们是在讨论:以前没有把王大贵挂在旗杆上暴晒两天是正确的,他是我们城关镇的领头羊。
其实,当我用“领头羊”这个词来形容老爸的时候我便后悔不已,因为“羊”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假如你认真将我的故事看下去的话,那么你就会知道小城以后的山羊都会产生一种吃肉的不良嗜好。
老爸的出现让我很感动,但是想必台下的群众大抵还不知道我这个“社会的败类”就是王大贵的儿子。但是我光顾感动,我对老爸的发言没有丝毫印象。
其实,我当时多么想让丝丝知道台上的人就是我的老爸的,我想我也应该让丝丝喊他一声老爸。但是我没有这么做,你应该知道我才是一个正在念初中的学生。虽然我认为我已经算是大人,但是这种“算”大抵是不能包含结婚在内的。
天啊!终于轮到节目上场了。
在主持人“接下来请欣赏城关镇第一中学带来的舞蹈《发展在呼唤》”的声音后,一班的女生从舞台的两边走到上面去。
她们排成了两排——比我们的三排差远了。
天啊!你应该知道她们的舞跳的实在是不敢恭维,我想要是丝丝指导我一上午的话我就能跳出比她们更好的舞蹈——当然,在某些“欣赏家”的眼里,女人的节目总在最好的,就像电视里老出现的什么贵州小姐,亚洲小姐一类的;不知不觉间,美女早也在“欣赏家”的眼里成了展览品。
以后的节目都不怎么样,我想比起我们的简直差远了。我唯独对一首独唱的印象很深刻,那首歌的名字叫做《啊!江南》。当时音乐响起时就大叫了一声:大家好,我是鸡鸡……其实你应该知道我之所以对这首歌深刻是因为我的鸡鸡这个名字很深刻。我想小城人民的精神生活已经完全可以和大城市的人相媲美——比如上海——已经发达到可以请鸡鸡等明星来演唱的地步了。然而结果让我大失所望,上台来的不是鸡鸡。我之所以知道他不是鸡鸡是因为我认识他,他是在兄弟夜总会里卖唱的一个家伙,换句话说就和古代在人家的饭桌旁拉二胡的一样。
对于这个唱《啊!江南》的家伙我也是不敢恭维的,因为他长得十分不怎么样,就连《啊!江南》也没有人家鸡鸡唱得好。
很快就到我们的节目了,我们从群众站的地方撤到了舞台的边上去,然后按照丝丝的安排排成了三队。当主持人报幕说“接下来请欣赏王若西等的大合唱《城关镇领导之歌》”时,我们就整整齐齐地朝台上走去,这种感觉有点像进派出所的感觉,警察说“进去”,我们就进去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当我走到台上去的时候丝毫没有紧张,除了台下的掌声让我震耳欲聋以外,我一切处之泰然。
我上了台后很快就在丝丝的眼神的指示下找到了舞台正中央的位置,其他人都向我靠齐。
此时,我恍然间有了一种站在讲台上的感觉,我发觉台下人的小动作历历在目:有的人在嗑瓜子,有的正在交头接耳的讨论,有的正摇头晃脑地看着周围其他摇头晃脑的人,有的傻瓜似的向我们挥手致意——或者说是想朝坐着的人的后脑勺上扇两巴掌也说不定……
表演开始了,丝丝担任我们的指挥。
此时,阿大阿二们的小品也同时上演。
其实用“小品”这个词来形容阿大阿二们的表演是完全不专业的,他们的表演充其量只是一些动作语言罢了,都是为了配合我们的合唱而存在的,按照丝丝的说法,这个叫做“歌舞”。
想到“歌舞”,我忽而又想到了“歌舞升平”这个成语,想必小城人民群众的生活已经发达到可以“歌舞升平”的地步了。
我们的一切表演都是按照原先的排练来的,就像学生做题目一样,只要往脑子里安一个答案,遇到相同或相似的题目时直接把答案写上去就行了——我们把这种东西叫做死记硬背。
其实我们的表演也是死记硬背出来的。当丝丝的双手向下一摆时,我们就齐声唱到:
“在这和平的小城,有我们辛勤的领导,领导啊领导,带领我们走上幸福的大道。”
此时,没有穿衣服的阿大阿二正扛着锄头望着几个其他兄弟装扮的西装革履的领导向他们走来。
“嗷,领导!嗷,领导!”我们依然继续唱道:“你的双手沾满了汗水,沾满了汗……汗水。”
此时阿大阿二和领导们深情,激动地拥抱在一起,阿大还拿出一块十分洁白干净的手巾给领导擦汗。
“我们红领巾,要向领导们学习,为了祖国,为了家园,为了城关镇,我们要牵着领导的大手,迈着工业化的步伐……”
……
我们的歌曲就此结束,阿大阿二他们扛着锄头拉着领导的手向台下走去了。
最终,我们的表演就此结束。
我们依然按照丝丝的指示,一排一排的朝台下走去了。
从雷动的掌声中,你应该知道我们的节目是如此的大获成功。
我们下台后依然回到原来的位置,继续观看完了接下来的表演。
在我所能接触到丝丝的日子中,今天应该是她最开心的一天了。她一直笑容满面,开心的样子就像一个孩子得到一颗花生糖的奖励一样。
文艺汇演一直持续到了傍晚的时候,那时候整个1999上依然人头攒动,挤得水泄不通,连回家的山羊也被堵在了1999上,不断地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
当然,现在的山羊还不知道它们以后会变为食肉动物,要是现在知道的话,它们一定不会发出咩咩咩的惨叫声了,而是哈哈哈的大笑——我想,当山羊进化到可以吃肉的时候也许会发出哈哈哈的笑声的。
在文艺汇演临将结束的时候,小城的领导举行了小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一次剪彩仪式,参加剪彩的是一家化工公司。按照一些博学多才的人(比如我们的地理老师)的说法,这家化工厂就像生成毒药一样,很快就可以把城关镇毁灭了。在领导的眼里,这样的言论自然是危言耸听,制造社会不良舆论和危害社会稳定的。
为了庆祝演出成功,我们依然去兄弟夜总会喝酒。
到夜总会的时候,我们又见到了那个唱《啊!江南》的鸡鸡。
他见到了我们,向我们打了个招呼:“好啊,你们今天的表现很不错,很多人都为你们鼓掌。”
“谢谢。”我说:“其实你唱得比我们好多了。”
后来他说要为我们唱一首,我连忙婉谢。
这个晚上,大抵是我最痛快的一个晚上之一,我一直想是不是因为我为小城做出了贡献才感觉痛快的,后来我想通了后发觉不是,黑社会终究是黑社会的,即使干了好事也还是黑社会——我想,这大抵也是小城特有的文化之一。而我之所以痛快,是因为望见丝丝高兴了,她那是一种发自内心深处的高兴,是一种最纯真的高兴。
今晚丝丝喝了很多酒,我原以为酒可以用来“消愁”,没想到心情好过了头后也可以用酒来“消一消”的。丝丝喝了酒后就一直躺在我的怀里,你应该知道深爱的人躺在自己的怀里是什么感受了,即使她正哇哇的大吐,你也不愿意将她从自己的怀里放下。
爱一个人就将她紧紧的抱在怀里,假如你松开手的话或许就再也没有将她拥入怀抱的机会。
我们喝好酒后就离开了。
丝丝已经完全的沉醉,软绵绵的趴在我的身上,一动不动。我想她是不能回相会美发所,而且我再也不想丝丝回到那个地方去。
每当我想到丝丝的处境时,我就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找好多好多的钱将丝丝娶回家去。于是我也暗自发誓,我要收好多好多的保护费,首先就要收相会美发所的。
收保护费的想法暂且告一段落,先把丝丝弄回家去才是真的。
其实,你应该知道弄一个女人回家去是很糟糕的。你试想一下,当一个家长望见自己正在念初中的孩子将一个醉醺醺的女人背进自己的卧室的时候是怎么样的一副情景,我想这是不用多说的。
——但是,他娘的!背就背了,连老爸也管不着。
你应该知道爱情的魔力是伟大的,它甚至可以让你造自己家长的反。即使是初中生也无所谓,他娘的谁规定初中时不能有爱情的。况且我还是“两基”来的,连校长也管不着。
当我们出来的时候,除了我以外的人都醉醺醺的,毕竟我是有事在身的人。
虽然我有事,但是其他人似乎并不理会我事的重要性,他们出来门后就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头朝着黑暗深处扔去,想把长胡子乞丐引出来——真他娘的,疯了!
果然,石头到时,黑暗里便发出啊啊的几声。
这一声响,他们就拔腿而逃,而我背着丝丝就像蜗牛爬一样。我想要是我再快一点的话,丝丝一定从我的背上摔下来的,而我一定得保护好丝丝。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长胡子乞丐就飞也似的跑出来了,我听着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我想找个地方赶紧藏起来,但是周围除了一堆堆的废砖头外就只有一些不能藏人的野草。
此时,吴明也离我而去了,他喝醉了酒后就变得跟他老爸一样的疯狂,连兄弟被扔在了狼窝里也不知道。
如你所知,我们很快就被长胡子乞丐追上了。他大抵只是嗖地一下就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手里拿着一根很长的骨头,根据生物书上讲的,这么大的骨头想必只有恐龙才有。他盯盯的凝视着我们,眼神很好奇,很让人害怕。我赶紧转了一小步,让丝丝完全藏在我的身后,即使他要打人也先打着我,假如他要对丝丝动手的话我一定和他拼命,我会像一匹狼一样,丝丝的咬住他的脖子。但是他只是好奇地望着我们,眼珠子一动不动,右手里的骨头高高的举着也一动不动。
至此,我以为长胡子并不是一个轻易动手的人,我想我应该跟他讲道理。
但是刹那间,我便把这种和平相处的念头打消。
长胡子乞丐突然张大了嘴巴,大叫一声:“啊——”
当时一股恶臭的气味立刻涌进我的鼻子里,加之酒精的作用,我想我马上就会吐出来。
我想我死定了,他一定会用那根恐龙的骨头将我的脑壳敲碎。
但是,我想即使是在绝望的时候也应该试一试曾经想过的办法——没有试过,谁也不知道行不行——于是我准备跟他讲道理,我的脑子里顿时产生了千万条让他不适用暴力的理由,比如:打人是犯法的;好孩子是不打人的;你不打我我就给你棒棒糖吃……但是我觉得这些想法是那么的幼稚、荒唐而可笑,于是我对他说了一句最干脆最具有原则性的话:“打你的人那边去了。”说着,我顺手指向吴明他们逃走的方向。
没想到这一招果然奏效,长胡子顺着我手指的方向嗖地一下消失了。
自此,我终于知道疯子比正常人讲理多了。
经过这一次“磨难”,我终于感受到保护自己爱的人的重要性。没有人希望自己爱的人受到伤害,假如敌人朝你的爱人伸出利刃的话,你会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身体挡在她的前面。我想,这就是爱情吧——也难怪懂爱的人都死得早。
经过漫长的长途跋涉,我终于将丝丝背到家里去了。当时夜已经很深,我想即使老爸在的话也早已睡了,即使没睡被他望见了那也无所谓——老爸也管不着。
我将丝丝背进房间后,就小心翼翼地让她躺在床上,为她盖上被子。之后,我便一个人静静地趴在窗台上观看外面的风景。今夜的夜空十分明朗,对面的烟雾清晰可见,只是不像以前那样直了,被风吹成了“S”型。
我记得,当我开始从这里向外面看的时候,自己是怎么的孤独和无奈,常常成为薛小虎实现人生理想的最佳对象。但是现在一切都变了,变的速度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仿佛只是嗖地一下。
忽而,我又想起了常叔说的那句话:世界就像一锅豆子,只有坏的才能浮起来。
我回头望了望丝丝,心想:“我也是有女人的人了,是大人了,我不能再让人欺负,也不再能让自己爱的人受苦。”
第十一章
第二天,当一只发疯的公鸡喔喔地叫个不停的时候天就大明了,明媚的阳光从窗户外照进来——显然,今天是一个好天气,小城是难得有一个明媚的时候的,平常都是烟雾缭绕阴霾不已的。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丝丝依然在我身边,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把手搭在她的身上去了——真是十分惭愧。
丝丝显然是睡了一个好觉,甜蜜的睡相就像一只小猪仔。
其实,今天是不用上课的,原因不是学校放假,而是我决定逃课。一看到丝丝,我就不忍心离去,我想爱情的作用大抵就像胶水一样,紧紧地把两个人粘在一起。
我又继续躺在床上睡觉,还顺便把手搭在丝丝的身上,我想丝丝是不会介意的,我也同样不会介意。
我不知不觉的又睡着了,其实你应该知道和一个女人睡在一起是很难入眠的,尤其是青春期泛滥的时候——但是,我真的睡着了,一点嫌疑也没有。
我睡着之后就做了一个梦,毫无疑问,我梦见了丝丝,这个场景就像我第一次梦见丝丝一样。我们依然在沙滩上,阳光明媚,四周海鸥的声音冲刺着耳朵,似乎想把每一对在沙滩上谈恋爱的人的耳朵都震聋。
如我所说的,梦里,我正是在和丝丝谈恋爱。当时她把我压在沙子上,你应该知道被一个女人压住是什么感觉:呼吸困难,但是你又不能将她从你的身上弄下去。你也许知道这种呼吸困难的感觉就像是真的一样。
立刻,我就从梦中醒来。
原来呼吸困难的感觉是真的,丝丝真的压在了我的身上。当时她的眼神差点让我流鼻血,我感觉全身血液就像即将喷发的火山一样。我想假如丝丝的脸变成一面镜子的话,我一定能从这面镜子里看见满脸通红的可怜模样。
“你在我身上花了那么多钱,难道不想做点什么吗?”丝丝问我。
她将我压得更紧了,我想这是我和丝丝第一次以荷尔蒙产生效果后的名义接触在一起。
“想……”我说。
其实你应该知道当时我只说了半句话而已,因为留在肺里的空气只够我说这半句话。
然而丝丝没等我说完,就完全把我压在她身子底下了——我想她是误会了我的意思——她用两个手掌分别抚着我的脸。此时,因为她的手离开了床上,所以全靠我撑着她的身体。这样的感觉差点让我窒息,我暗自发誓以后绝不会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你应该知道,我再没有足够的空气把下面的半句“想什么?”说出来,我除了感觉到两个人的心跳以外,就只有一心的惶恐。
和女人在一起果然是件恐怖的事情。
接着,丝丝“得寸进尺”地将嘴唇落在我的嘴上,她的嘴唇是如此的冰凉,仿佛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一样。
我惶然不知所措,只得任凭丝丝在我身上肆虐。
这样的肆虐持续了很长时间,假如非要用一个时间来形容的话,我想是八分钟。
也许当你听到“八分钟”的时候会很惊愕,心想八分钟的时候简直短得要命。但是被女人肆虐的感觉诚然是这样的:既长久而又短暂的。
当这样的肆虐结束时,已经是很久以后了——我方才说了大抵是八分钟——此时,太阳光比刚才强烈多了,把屋子里照得十分暖和。
我想就在这八分钟的时间里,我身体里的血液至少循环了二十遍。
丝丝肆虐完后就抚摸着我的脸笑了笑,这种笑似乎包含有一种“得逞”的感觉在里面。
“你是第一次吗?”丝丝问我,顺手理了理头发。
“嗯……”我嗯了半天,“不知道。”我说。
“呵呵。”
丝丝笑了笑就从我身上起来了。
倏然间,一股新鲜的空气涌进我的身体里,我此时此刻才感觉到空气的宝贵。
丝丝起来后,同样整理了一下头发,顺便把衣服的拉链拉上。——我发誓,丝丝的衣服拉链决不是我拉开的。
我也从床上起来,在床弦边坐下,真是惊魂未定心有余悸。
丝丝打整好衣服后就在我的身边坐下,我以为她还想再来一次,立刻吓了一跳,心脏差点从嘴巴里跳了出来。没想到她只是问:“还想吗?”
“想……”
你应该知道,我同样只说了前半句。
爱情的感觉诚然是奇妙的,但被一个女人压着的确吃不消,即使她是你挚爱的人。显然,现在小城流行的减肥风大抵是为了使在自己身子底下的人轻松一点而兴起来的。
不多时,屋子里就像进入了盛夏一样。此时,外面的世界也热闹起来了,忽而传来了一阵锣鼓和鞭炮的声音,接着是鼎沸的吵闹声。
我是一个爱看热闹的人,毫不犹豫就把脑袋从窗口里伸出去了。楼下并没有迹象,想必并没有一具新的尸体在小巷里出现。我朝远处眺望而去,发现1999上人满为患,即使昨天的文艺汇演也无法相提并论。从这里看过去就像几个家族的蚂蚁聚集在一起开昆虫大会。
“怎么回事?”丝丝问。
“不知道。”我说。
为了探知热闹的真相,我和丝丝迅速朝1999的方向赶去。
然而,当我们经过小巷的时候,就已经发觉小城有些不对劲,家家早食店的老板都不见了,仿佛来了一阵飓风把他们都吹没了。
我们继续往前走,忽然感觉从后面传来两个女人交谈的声音。
“打了吗?打了吗?”
“打了,真打了。”
你应该知道,现在的巷子里静悄悄的,忽然传来说话的声音是很让人感到害怕的,话声就像一阵凉飕飕的风一样从身后刮过。
我紧拉住丝丝的手,加快了速度。
不多时,我们就来到1999上。
此时的1999真是沸反盈天,仿佛难得一见的发救济粮的场景又出现了一样。
我看见很多人都聚集在几台挖掘机前面。你应该知道那些挖掘机比兄弟夜总会旁边的那台高大威猛多了,就像蚂蚁和大象的差别。挖掘机前面的都是小城的人民群众,他们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提着棒子,其间夹杂着几个西装革履的领导。因为西装革履,所以简直就是鹤立鸡群,我很快就发现了他们,其中有一个就是县长。
此时,县长正用一个高音喇叭(这种高音喇叭就跟人家用来喊道“香蕉两块钱一斤”的一样,想必是某个城管捉拿到了某些不法分子后收缴回来上交给县长的)喊道:“乡亲们,我们这也是为你们好啊,是为了你们能过上还日子啊!”
县长的话是完全正确的,就像县长开上了一辆吉利豪华型高级轿车,而某些群众就有机会开一个吉利豪华型高级轿车的修理厂一样,这样就增加了群众的就业和创业机会。
然而正如我以前所说的,小城的领导并没有把读小四的小说提上日程,因此小城人民的思想还没有统一好,这没统一好就会出乱子的。就比如现在人们高举反对县长反对拆迁的口号一样。
“誓死保卫家园,不让挖掘机动我们一丝一毫。”人们高举锄头和棒子齐声喊道。
所谓寡不敌众,县长的话很快就淹没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声音里面。
敌不过,则逃之,县长无奈之下终于驾驶他的吉利豪华型轿车飞一般地离开了。然而人民群众还在原地表达自己的不满和抗议,有的还爬上了挖掘机,将挂在上面的只炸了一半的鞭炮点着了,噼噼啪啪的响了起来。
现在,我终于知道在小巷子里的那两个女人说的“打起来”是什么意思了,但是至于为什么要打起来还是一个问题。我抱着刨根问底的学者精神,从人群里拉住一个逃课看热闹的小学生。
他一见我是城管队的,立刻就吓得楞住了,慌慌张张的从裤兜里把一张揉得烂兮兮的五毛钱递过来。
“我就五毛。”他说。
“去你娘的,老子不是收保护费的。”
说罢,我把那五毛钱塞回到他的裤兜里。
“县长要拆了城关大道周围的房子。”
说罢,他便不知为何地擦着眼睛大哭着逃走了。
你应该知道,当我望见这样的场景的时候伤心极了,因为我从他的泪光里望见了自己昔日的磨难和不幸。
我和丝丝离开了,我们沿着1999继续往下走。
你应该知道,只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即使在最艰难的路上你也会感到愉快和幸福。
1999周围的居民都去“保卫家园”去了,所以现在的1999显得格外的宁静。
我就和丝丝慢悠悠的走着,走着走着的,我们就到了相会美发所。
丝丝说,她要回去了。
一想到丝丝再次回到这个地方我就不禁心痛起来,这种心痛并不是勉强出来的,它是发自内心,然后从你的眼眸和泪光里流露出来。
丝丝进去时,转身问我:“你愿意娶我吗?”
我不假思索地回答:“愿意。”
你应该知道,这个“愿意”回答得多么的利索和真诚,也许有的人等了一辈子也没能等到回答“愿意”的机会。
这个问题在我的脑际回荡了很久,我忽而想到,爱一个人是比较简单的,而要和他在一起却十分困难。这也能够说明每年殉情而死的人的数量一直呈上升趋势的原因。
我发誓,我一定要娶丝丝,即使雷公将我劈死在1999上也无怨无悔。
丝丝走后我就一直在小城的各个角落穿梭着,一直不停地思索“娶”的问题,你应该知道当婚姻的重担压在一个还未满16岁的人身上时是多么的沉重。
我想了很久,但答案一直未果。
当我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是晚饭时候。
我刚踏进门槛,就从房子里飘来一阵白米饭的香味了。这几乎是一种久违的香味。自从老妈离开后,我再也没能闻到过如此的香味。
“难道是老妈回来了吗?”我心想时,暗自激动得差点落下了眼泪。
我跨过了门槛,进了屋子里。
客厅里空无一人,只在茶几上摆了几道看似十分可口的菜。
厨房里传来了声音,的确是一个女人的声音,但是这样的声音显得是那么的陌生——我知道,并不是老妈回来了。失落的感觉让我完全落下了眼泪,但是在他们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把眼泪都擦干了。
那个女人是一个高高瘦瘦的女人,颧骨从脸上凸了出来,嘴唇被口红摸得像五星红旗一样。虽然她不算漂亮,但一身妖艳迷惑众生的样子。
老爸跟着从厨房里出来了,他并没有告诉我那个女人的名字,只让我叫她阿姨。
“这就是你的孩子吗?”她问老爸。
“对啊!”老爸回答。
随后那个女人“哦”了一声,似乎表示对我存在的不屑。
“吃饭。”
女人说罢,自己动手吃起来了,似乎刚才的“吃饭”是对空气和她自己说的。
“吃饭吧。”老爸用一种无奈的表情望了望我。
“我吃过了。”我说,随后就顾自回到屋子里藏起来。
我这一藏就藏了整整一个晚上,整个晚上我都被一种莫名的伤感包围着。我只想赶快天明,赶快离开这个地方。
我不喜欢那个女人,这是我对她的唯一印象。
第二天,当我穿过客厅准备“离家出走”的时候,发现客厅里充满了一种怪怪的烟味。我毫不理会,迅速离开了。
我穿过了小巷,到了1999上。此时,我的肚子咕咕地叫起来了,我恍然才发觉肚子里已经很久没有填过东西。
我毫不理会,继续走着。
我不知道走了多远,把小城的各个街道走了多少遍,总之我发觉我的大腿已经不住地打颤了。
“应该是吃点东西并休息一下。”我想。
于是我便朝着学校走去。
从1999到学校需要经过县政府,你应该知道当我以一个黑社会头目的身份从这里经过时是多么的心惊胆战,我真害怕突然跳出几个警察来将我绳之以法。
然而,当我到达县政府大楼前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人山人海了,路上的汽车也不得不绕道而行。我发觉那些人都是昨天早上在1999上“闹事”的人。
“难道他们也被绳之以法了。”我想。
然而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挤在他们的中间使得我“头目”的身份毫不起眼,大概便不会因此而被绳之以法了。
“同意拆迁的都过来签名啦,然后到后面去领礼品。”又是县长在用高音喇叭喊。
县长这一喊,人群就开始涌动了,我挤在密不透风的人群间,不得不随着大部队向县政府大楼“涌”过去。
“真他娘的!”我想。
然而大抵可以随着他们混点礼品,想到此时就有些心安理得了。
我随着人流“流”到了县政府大楼的围墙里,想以前这里可是平民的禁地,如今为了挖了他们的房子,终于舍得“对外开放”了。
县政府的院子里摆放了几张桌子,每张桌子上放了一张纸和一支笔。人们“涌”过去之后就急急忙忙的在纸上写下自己的名字,仿佛这一写并不是有人要拆他们的房子,而是要给他们发救济粮一样。
对于群众的这种思想转变,我是感到无比吃惊的。如此转变的速度就像一个人被雷劈死的速度一样。
终于轮到我了,我提起笔后整整齐齐的在纸上写下我的名字。
这时,县长突然喊道:“孩子来代签的,请写家长的名字。”
我在“王若西”上面划了几横,然后在纸的最下面继续写道:王若西。
“可以去领礼品了。”县长喊道。
我对礼品充满了神秘感,但是当我把它拿到手的时候让我大跌眼镜,原来所谓的礼品是一本《毛主席语录》。
我的肚子又咕咕的叫起来了,它似乎在催促我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到一个可以把它喂饱的地方去。
“去学校,那里是个收保护费的好地方。”我的肚子想。
按照我肚子的“旨意”,我飞一般地到了学校门口,但是你应该在的我不是去收保护费的,我只是想找个人喂饱我的肚子,因为它的嚷嚷不休让我十分忍受不了。
当时,校长就站在学校门口外面。因为最近到学校收保护费的人徒然增添了许多,所以校长便把窝在办公室里的时间用在保护学生的财产安全上。
你应该知道,我现在看见校长时就只有两个想法:一是,朝他的后脑勺拍两巴掌;二是,朝他的后脑勺拍三巴掌。
我离校长越来越近了,我展开了手掌,将五根手指紧紧地挤在一起。我想,假使校长用一根手指头指着我的鼻梁的话,我一定立刻毫不犹豫地一巴掌朝他的后脑勺上拍下去。
但是他没有那么做,他只是对我做出了一个领导应有的严肃的面容,然后排了排我的肩膀,让我赶快进教室去,说:“你迟到了。”
我真是后悔有拍校长两巴掌的想法,这样的想法是邪恶的,其实校长有时候也还是和蔼可亲的。
我简直受宠若惊,飞一样的奔跑进了教室里。
当我进了教室以后,全班都奇怪的望着我,想必在他们幼小的生命中还没有见过像我这样迟到的。
当时上课的是新班主任,新班主任的威严是令所有学生都害怕的,想必这也是同学们奇怪你望着我的原因之一了。
当时,新班主任对我怒目而视,眼珠子差点从里面滚了出来。我吓了一跳,赶紧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显然阿大阿二依然很认真地在研究日本女人和美国女人的差别,对我的到来毫不知情。
我刚一坐下,新班主任就向我扔来了一颗粉笔头,但是粉笔头径直砸在了阿大的脑袋上——这时我才知道新班主任扔的是他们俩——吓我一跳。
他们俩被这一惊,立刻就把头抬起来了,还顺便把电影海报藏在身后。
“交上来——”新班主任大吼了一声,简直把狮吼功的威力发挥到了极致。
多日不见,没想到新班主任竟把这样的武林绝学给学会了,想必吴明这下得遭殃了。
我回头望了望吴明,他对我笑了笑,仿佛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全然不知。
阿大阿二完全愣住了。
新班主任见他们俩丝毫没有动静,就亲自下来把藏在他们身后的电影海报夺了过来。她当即一看,满面通红,只见海报上印着几个赤裸裸的女人。
同学们见状哈哈哈地大笑起来了,丝毫不能把嘴合上。
从此以后,我们的东堂主和北堂主便成为新班主任的宿敌了,我们城管队遇到新班主任这样的劲敌,简直就是自找苦吃。幸好老师是个高尚的职业,不屑与黑社会逞凶斗殴,否者“决一死战”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经过两节课的煎熬,终于放学了。
吴明请我在外面吃了饭,吃的是辣鸡饭,想必这也算是小城的一大特色了。制作简单快捷,只要将一点白菜一点土豆放在一起炒,然后再把硬邦邦的白米饭放进去番两转就行了。至于辣鸡饭里为什么没有鸡肉是很值得研究的,除非拥有学者刨根问底的精神,否则谁也没有心思想去弄明白。
我们吃完饭后,就朝着县政府大楼方向走去。
当我们经过那里的时候,发现那些群众早已消失得一干二净,不见了踪影。
其实,学校里的消息是最为灵通的,而且有“专家学者”存在,再复杂的事情都能弄出本质来。
于是我问吴明:“昨天城关大道上的那些人都怎么了,昨天还好好的,只经过了一个晚上怎么就像喝了迷魂汤一样那么着急想把自己的房子拆了呢?”
“你是说昨天那些人啊。”吴明对我笑道:“给你看样东西。”随后吴明就从书包里拿出一张报纸来了,是《城关镇日报》。
“看什么?”我十分迷惑。难道是有人在报纸上染了毒药才让人民的思想统一?
“你看头条。”
我打开了报纸,霍然看到了一个很大的标题:《城关镇的领导爱人民,城关镇的人民领导爱》。
后来我仔细的观看了整篇文章,此时我才恍然发现当初想成为作家的理想是多么的正确。如此煽情的文字,如此感动人民心灵的文字——oh my god。
读完了整篇文章后,我潸然泪下,泪水那个止不住的流啊,就像黄果树瀑布一样。
至此,我也终于知道那些群众为什么一夜之间就有如此巨大的改变了——文字的魅力是巨大的,文字的迷惑是无穷的——也难怪语文课上有那么多文言文需要背诵。
不知不觉间我们就来到1999上。
沉寂在感动与震撼中的我,就像喝了许多酒而沉醉了一样。
忽然一声锣鼓响,将我从沉寂中惊醒。
当我的灵魂从文字中回到现实的时候,我发现1999上聚满了人。毫无疑问,他们就是那些即将无家可归的群众。他们组成了几个方队,整齐的队形连我们城管队也相形见绌。他们扛着红色三角旗,一路敲锣打鼓的朝那几台挖掘机而去。
鞭炮声响彻了天地,口号声震耳欲聋。
“为了城关镇的发展而奋斗,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奋斗,坚持捣毁,坚持拆迁……”
鉴于此,或许你能够明白媒体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就像一根线一样栓在人民群众的鼻子上,它说往西,人民就往西了,它说往东,人民就往东了,它说“应该把你们的房子贡献出来”,于是人民就高举双手邀请挖掘机过来将其捣毁。
或许你能明白,这样的人们就像一群没有灵魂的僵尸一样,他们按照别人的想法办事,但却从未把自己当回事一样。
我们快速穿过了1999。
在一番“《城关镇的领导爱人民,城关镇的人民领导爱》”的教育下,我忽然为自己身为一个黑社会成员而感到十分惭愧,我心想,假如上天给我一个从新来过的机会的话,我一定会万分珍惜,一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以后考个县长,为小城做出一个公民应有的贡献。我一定会认真学好小四的思想——假如有可能的话,我也会好好学习《还珠格格》的思想,高举“领导爱人民,人民领导爱”的旗帜。
想到此时我又不禁潸然泪下。
——真他娘的!
“晚上准备干什么?”吴明问我。
“收保护费。”我说。
第十二章
临近傍晚,我在吴明家吃完饭后就朝城中心走去。
此时的小城依然延续着白天的热闹场景,我想,假如天上果然有外星人存在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不屑地指着这个小地方讥笑到:“你们看,一群神经病。”
当我们走到1999上的时候,发现家家户户的门口都被鞭炮爆炸后的碎屑铺满了,这样的场景让我想起了难得一见的过年的场景。人们几乎都认为,小城工业化以后人们的生活就幸福了——真是愚蠢的想法——不过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不然怎么认为呢?
其实,贫穷是十分可怕的,只要有人给予那些“穷光蛋”一个致富的希望,他们就会死心塌地地跟着你干,那怕你是骗他们的。
不仅家家户户门前堆满了鞭炮屑,就连难得一见的光着屁股的小孩也跑出来了,捡着地上的没有爆炸的鞭炮玩弄。
其实,那些小孩长久不出门也是有原因的,你应该知道小城抓计划生育就像抓“破坏分子”一样,见一个逮一个,真是唯恐没有“黑户口”可逮。
我和吴明径直朝网啊网网吧走去,我们约好了帮会的兄弟在那里见面。
当我们到网吧的时候,他们已经聚集在那里了,傍边还时不时的躲着几个警察,似乎想在我们搞破坏的时候跳出来逮我们个正着。
我们“会师”之后就沿着1999走去了,那时1999旁边的这些建筑依然歪歪斜斜的,还用木头支撑着。
此时的天空就像白天一样,蓝而透明,许多星星点缀在夜空的幕布上,十分好看,我想要是现在丝丝在就好了。
我们就这样在大街小巷乱溜达,人们见了我们都急忙站在路边上去了,还紧紧地拉住自己的孩子——他娘的,好像我们是抓计划生育的一样。
不多时,我们就走到停放着几台挖掘机的那个地方了。此时,那几台挖掘机都已经点了火,似乎想在一夜之间就将那破败的房屋捣毁,以免后患无穷。
果然,那几台挖掘机在一声高音喇叭的命令下朝着我们身后的地方开去。
我们很少看过挖掘机拆房子,于是好奇地跟着过去。
或许你能够想到,挖掘机的速度是极慢的,我们一直慢悠悠的跟在他的后面。
方才那个用高音喇叭喊的人发现我们跟在后面就一直提放着我们,仿佛我们是来打劫的。
不过,即使我们说我们不是来打劫的也没人会相信,就像有人从银行里取了钱出来发现身后跟了一个帮会的人,然而他们却声称自己不是来打劫的一样无法让人相信。况且,我们前面是几个几十吨重的大铁疙瘩——听说,最近铁价又上涨了。
很久以后——几乎是八分钟那么久——挖掘机终于在那些歪歪斜斜的屋舍面前停下,长长的爪子伸在了屋顶上,仿佛在告诫里面的人们:“你们死定了。”
挖掘机停下后,那个人又拿着高音喇叭站在挖掘机上喊道:“乡亲们,快出来啊,我们来拆你们的房子咯,政府为你们提供了帐篷,前一百名住进去的还有奖励哦。”
这话听起来十分可笑,就像是那些推销农产品的“口号”一样:“土豆一块钱一斤,前一百名来买的买一斤送一斤咯——”
话还没说完,屋子里的人们就蜂拥而出,瓶瓶罐罐的弄得漫天响。
不消一分钟的时候,里面的人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在高音喇叭的一声令下,那些房屋瞬间就成为了一片废墟——由此可见,老百姓房屋的质量真不怎么样。
“好!”我大叫了一声,随后其他兄弟也跟着大叫起来。
顿时,吼叫声和房屋倒塌的声音震撼着方圆五十米的地方,惹得这里的鸡犬不宁。偶尔还会看见时不时地从那些刚倒塌的房子里飞出一些鸡来,喔喔喔的叫个不停。不光是鸡,连老鼠也感觉到这样的地方不能再住下去了,于是纷纷跑了出来,不停的从我们的脚下穿过,使得我们一大群人不断地跳着喊着,直骂老鼠他娘。
真他娘的受不了。
原以为小城的老鼠在第一次工业化的时候就已经被污水毒死了,但是没想到这里竟还有那么多的老鼠。
当房屋倒塌的烟尘还没有将我们笼罩住的时候,我们就离开了,那些挖掘机都被弥漫的烟尘挡住,只看到一只爪子还在那里挖啊挖的——挖老百姓的东西果然不心疼。
我们离开了1999后就朝着相会美发所的方向过去。
相会美发所所在的地方是小城最为繁华的地方,每到夜深时刻,红灯遍地。不过相会美发所是个小地方,很少有顾客会注意到那里。
当我们到了相会美发所时,发现门前连一辆领导的车都没有,想必这种惨淡的景象只有在“专家”到学校开讲座的时候才能见到。
我走了进去,首先感受到的就是一鼻子的令人作恶的香水味。其次便看到了几个女人躺在靠墙的沙发上,她们手里夹着香烟,极短的裤子和衣服松垮垮的披在她们身上。她们见有了“顾客”就向我们挤弄眼睛,还故意把身上仅有的一小块“布料”给抖落到沙发底下去。
为了让顾客上钩真是不择手段,简直和国企一样——真他娘的。
想必,除了老鸨以外的其他女人一定认为她们今晚上得熬夜加班,只有老鸨显得若无其事。
“找丝丝?”老鸨连头也没抬,在一张柜台上写着东西。
我没有说话,只是走近一张沙发,当沙发上的女人拉我坐下的时候我便坐下去。
当我坐下后,那个拉我坐下的女人就不断地摸我的胳膊和大腿,还问我:“是包夜还是快餐,处的还可以免费。”
说罢,她还往我的脸吐了一口烟,我很无奈地呛了两口。
吴明他们见状,一大帮人哈哈哈地大笑起来。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这是第一次收保护费,我不知道如何开口,就像第一次对女朋友表白一样。
“我得找个好的开头。”我想。
但是没等我想好,老鸨就开口了,她的声音充满了鄙视和不屑,他说:“来玩的就先交费,不然就请出去,别挡着我们做生意。”
忽然间,我感受到了自己的威严受到了伤害,你应该知道这样的心情就像有人拍了自己两巴掌一样。
我立刻就愤怒了。
“老子是来收保护费的!”我愤怒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然而她们显然对我的话语十分不屑,依然摸着自己的大腿,抽着自己的烟,老鸨自顾写着东西——他娘的,难不成改行写小说了——以为我是在跟他们开玩笑呢,或许在他们年迈的生命里就没有见到过一个初中生来收保护费的。
我完全的被激怒了,这些女人伤害了一个未成年男性的感情。
我走到柜台前面,喊了老鸨一声。当她把那张又老又丑的脸对着我时,我就把她手中的笔抢了过来扔在地上,还顺便踩了两脚。
原本我只是想让她们知道我的确是来收保护费的,但是我手下的兄弟完全没有理会我这个领导的意思。狗子跑过来就朝着老鸨脸上扇了一巴掌,还露了露手臂上的耗子纹身。顿时,人们都震惊了,发生的一切都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想必在这一群人中最为震惊的就是老鸨了,她楞在那里,半天动也不动。
这样的场景让我想到了一样东西,就是:点穴大法。
半天之后,终于有一个躺着的女人站起来打圆场了,她叫我们坐下,还说:“今晚你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说罢,还瞄了老鸨一眼,仿佛告诉老鸨:“忍一时风平浪静。”
然而老鸨依然呆滞地站在那里,两只眼睛不断地滚出泪水来。
我又一次吃惊了,心情倏然沉了下来,对于发生这样的情况我感到十分抱歉,其实我只是来收保护费的。
我想,其实她们开小窑子的都是小本生意,连领导和警察都不屑光顾,所以我是应该对她们表以同情的。
不一会儿,丝丝就从里面的一间屋子出来了,她的出现似乎使得紧张的场面有了许些缓解。
“你……你干什么?”丝丝问我,似乎对这样的场景也感到十分意外。
此时此刻,我真是无地自容,也许你现在并不知道我的感受,但你应该想到,去收自己心爱的人的老板的保护费是一件多么惭愧的事情。
那个打圆场的女人是个聪明的女人,她见丝丝的出现使得事情有了转机,于是立刻将丝丝推进了我的怀里,还叫丝丝好好伺候我,并且顺势将我们朝门口的方向推去。
我看了看丝丝,二话没说就朝柜台上砸了一把钱,对老鸨说道:“丝丝我包了,以后都不准再让给其他人,不然……不然我杀了你。”
其实——我是认真的。
说罢,我就拉着丝丝离开了。
当我们出来的时候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正气势汹汹地往里面冲,还把几个兄弟给撞倒在地上了。他见到了丝丝就拉住丝丝的手,硬想把她抢过去。
“这女人今天我要了,谁也不能带走。”那个醉醺醺的男人说。
我一听就愤怒极了,当即朝他肚子上踢了一脚。你应该知道这一脚是我人生中踢得最出色的一脚。当他被我踢了一脚后就像一个篮球一样地从梯子上滚下去了。
弟兄们见状,却都蜂拥下去将他拳打脚踢,直听见有人喊道“警察来了”之后才住手。
我们迅速逃离了。
等我们到了远处观察时,发现那些警察是去消费去的,根本不是去抓我们的,下班时间他们才没有心思管我们呢。
真他娘的虚惊一场。
我们出来后,吴明他们就去网啊网网吧了,阿大阿二不知去了何处,终于只剩下我和丝丝。
看起来丝丝并没有一丝责怪我的意思。
我问她:“丝丝,我们打你的老板你不生气吗?”
丝丝很坏地笑了笑,说:“打得好,我也正想抽她两耳光呢!”
“为什么呢?”我好奇地问。
丝丝没有再说话,拉着我的手朝前面走去。
不知道走了多远,就再也听不见城市的喧嚣,一切都显得宁静极了。
丝丝说她最喜欢这种宁静的感觉。
我问他为什么喜欢,她只说:“嗯……就是喜欢。”
后来丝丝又问我:“你是不是真的原意娶我,不嫌弃我吗?”
我说:“我当然愿意,不嫌弃。”
丝丝没有说话,只是露出了甜蜜的笑容。
“我们去哪里?”我说。
“带你去一个地方。”
丝丝带我走的路是一条完全陌生的路。
经过漫长的长途跋涉,我们终于到达目的地了。那里是在小城边上的一座山上,一块巨大的石头从山腰上凸了出来。丝丝就是拉我到那块石头上去的。从那里一眼就可以望见整个小城。
此时的小城比往日要漂亮得多了,稀稀落落的灯火照耀着模模糊糊的道路,迷迷糊糊的高楼里藏着稀稀落落的灯火。
我又看了看天上的星星,但是天上的星星早已被从烟囱里排出来的废气遮住了,此时我才恍然发现这里是挨近工厂区的一座小山。
随后,丝丝让我坐在她的膝盖上。她的这个请求让我感到心里暖暖的,但是很害怕。
朋友,你应该知道被心爱的人抱着比抱着心爱的人幸福多了。
对于坐和不坐的这个问题我一直犹豫了很久。
蓦地,丝丝紧紧地将我搂进她的怀里,让我坐在她的膝盖上。她的手紧紧地放在我的胸口上,我感觉暖暖的。同时我的心跳也更加的厉害了。丝丝的胸口紧紧地贴在了我的背上,这种“意外情况”勾起了我深藏在心底的羞涩。顿时,我感觉全身一阵发热,鼻子一凉,鼻血就流下来了。
丝丝没让我擦干净鼻血,而是让我躺在她的怀里,我以为她是想帮我止血,但是——你也许知道,她将嘴唇吻在了我的嘴上。我顿时一惊,鼻血流得更加厉害了,但是我紧张得完全动弹不了,只得任凭丝丝的嘴唇在我的嘴巴上动来动去。
这样的幸福感很快就消失了,丝丝将嘴唇从我的嘴上移开。
亲爱的朋友,假如你也有过这样的经历的话,那么你一定清楚,当你亲吻某个人而他却对此无动于衷,没有丝毫合作的动作的话,你一定会很想将他扔下一百米高的悬崖的。
这样的经验我深深的记住了。
也难怪老师都喜欢说:理论要和实践想结合。
丝丝用袖子将我嘴唇上的血擦干,然后把我抱起来坐在她的腿上,说让我看月亮。
我看了看天空:除了漫天弥漫的废气外什么也没有。
但是丝丝依然抬头向天空望着。
为了不扫兴,我也抬头望着天空。
丝丝见我抬起头,就问我:“你看见月亮了吗?”
我说:“没有。”
“那么你还看。”丝丝轻轻的拍了拍我的脸,“小傻瓜。”
傻瓜!
我们就这样傻傻地朝天空望着。
夜渐深了,各家各户的灯火早已逐个的熄灭,只有1999上的不死不活的路灯还残喘地发着黄光。
藏在草丛里的小虫子都爬出来了,咕咕地叫着。
我们从山腰上下来后,丝丝就回到相会美发所去了,我径直到了家里。
我以为老爸一定睡着了,但是我刚到楼下就望见屋里的灯还亮着。
我上了楼,从裤兜里掏出钥匙准备去开门,但是从屋里传来的一阵吵闹声让我立刻停止了行动。
我站了良久,听见是老爸和那个臭女人吵了起来。
良久以后我就径直开门进去了,丝毫没有看他们一眼。你应该知道,我对于他们之间的琐事毫不理会——那可是一个让我看了之后就十分厌恶的女人。
我进了客厅后立刻就又问到了那股怪怪的烟味,同时我发现屋子里都变得乱糟糟的了,到处是撕碎的纸屑。其中茶几旁边是几张烟盒里面的铂金纸,上面还徐徐的冒着黑色烟气,想必这种怪怪的烟味就是从这些纸上散发出来的。
我走了没几步就在脚下发现老妈的照片了,就是那张老妈离开后寄回来的唯一一张照片,但是它现在碎成几块了,老妈身后的海也完全变成一池塘。
你或许应该知道,我愤怒极了,老妈的存在使我相信这个世上还有亲情,但是现在连老妈最后留给我的证明我们之间的亲情关系的东西竟然被他们毁灭了。
“谁弄的?”我愤怒的问到,把地上的照片碎块捡了起来。
没想到这一问,他们的争吵就正式宣布结束了,就像停止纷争一致对外一样。
丑女人朝我走过来,妖娆的身躯被愤慨包裹着。
“是我弄的,怎么着!?”
她站在我的面前,就像一尊现代化的观音一样,用一根干枯细长的手指戳着我的鼻子。
老爸也赶过来了,想把我面前的这个疯婆子拉开,但是一点效果也没有。当一个人敌不过一个强大的敌人以后,他就会寻找一个弱小的家伙来欺负,以发泄自己的不快。但是这个女人对我“弱小”的判断一定失误了,当她正努力地用指甲尖戳着我的鼻子的时候,我就转身踢了过去,刚好踢到她的肚子——简直十分完美,比踢那个醉酒的男人还要标准。
她被踢中之后就立刻倒在地上,甚至连赶过来斡旋的老爸也给撞摔在地上了。但是她倒在地上后又迅速的爬了起来,朝着我的脑袋准备一脚。你应该知道她是个高个子,假如这一脚踢成功的话,那么我的脑袋一定被她的高跟鞋戳出一个洞来,一个简直可以和水帘洞媲美的洞。但是当她的高跟鞋离我的脑袋还有二十公分的时候我就用手臂将之搪开了,顺势朝她的肚子打出一拳。经常跟吴明在一起的人可不是盖的,这拳一出便把她揍躺在了地上,只听见脑袋在水泥地板上撞了一声闷响,随后就不省人事了。老爸起来后就把她的“尸体”拖进了房间里。
终于,这个夜晚又安静了。
我回到房间后就趴在窗台上,看着被撕碎的老妈的照片,不禁伤心起来。
窗外的一切都安静极了,只有1999上的挖掘机还在不停的将一间间挨在一起的平房摧毁。平房的质量决定着它们工作的速度,我想不用一个晚上的时间1999旁边就会变成一堆废墟。
下面的小巷也十分的宁静——已经好久没有警察在那里发现发臭的尸体。
我整个晚上都在做恶梦,我梦见老妈在茫茫的黑暗中消失了。随后我又梦见了丝丝,她同样在黑暗中消失了……
第十三章
第二天,我从连连不断的噩梦中醒来,发觉自己疲惫得就像一只飞了八个小时的公鸡一样。
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很是吃了一惊,以为是个挖煤的。
我背着书包就出去了,我想新班主任一定不会介意我没洗脸就去上课的。
刚打开房间的门,那股怪异的烟味又飘来了。
我发现那个女人坐在沙发上,手里拿着一张铂金纸,上面放了一些白色粉末,另一只手则拿着一只火机打了火放在下面。粉末很快变成了一缕缕烟雾,然后在她鼻子的吸吮下都钻进了她的鼻孔里。想必这种感觉比塞进一颗羊子屎要爽多了。
她只略微的望我一眼,就又专心致志地吸着那些东西。就在她望我的那一刹那,我发现她的眼圈黑得就像熊猫的一样,我扑地一下就笑出来了。
没想到,老爸的生意已经发展到这个臭女人身上。
我穿过了小巷,单是发觉这里的人们格外精神(这种格外精神有点像傻笑一样),除此之外这里的人们都还和先前的一样,想必现代化的浪潮已经将他们的脑子冲昏了,就像喜欢游泳的鸭子也经不起洪水的侵袭一样。
我出了小巷,到了1999,终于发觉这里的房屋都已经被毁得干干净净了,破碎的砖块和木头弄得到处都是,不时还能发现几只来不及逃难的公鸡死在里面,但是不久后就被闻味而来的野狗给叼了去了——真是一顿完美的早餐。
我翻过了废墟,朝学校飞去。
当我飞到校门瞟了一眼校长后又飞到了教室里。
此时,新班主任正振振有词地讲着李白的《蜀道难》。当我踏进教室的时候我多么的心惊胆战,我真害怕新班主任对我使出一招降龙十八掌。幸而成绩不怎么样的学生在老师眼里大抵就像一粒尘埃一样,当尘埃从老师面前经过时是看不见的。
我安全的回到了座位上。
“请问同学们,李白是一个怎样的人呢?”新班主任问同学们,我不知道“同学们”是不是包含得有我。
“他诗写得好。”一个同学回答。
“他文章也写得好。”另一个同学回答。
“他经常逛妓院……”
阿大的这一回答让所有人都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担心哈哈哈的大笑声使他们掉了两颗门牙。
“笑个屁!”新班主任愤怒地把教鞭抽在桌子上“谁说的,给我站起来。”
“我。”阿大顿时挺直了腰板,把手高高的举了起来,但是并没有站起来。
阿大这手一举,就把讲桌上的粉笔盒招惹来了。刹那间无数的粉笔头朝我们飞来。
阿大死惨了,我想。
但是真当我这样想的时候,阿大灵机一动,把头闪在一旁去了,粉笔头径直朝我砸来,刹那间,我的鼻子和眼皮就中了十几下。
我完全被激怒了,愤怒之火就像一座即将喷发的小火山一样。
我把掉在桌子上的一颗粉笔头捡起来,夹在食指和中指间,然后瞄准了新班主任的眉心……粉笔头飞了出去,我看着它离心班主任越来越近,越来越近……然而就在离她的鼻子还有一公分的时候被她用书本挡住了。
我敢肯定,我接下来的一招六脉神剑一定会杀她个措手不及防不胜防,但是没想到,正当我提神运气的时候只听见新班主任喊了一声“下课”,“比武”就结束了。
此时,全班同学哄然大笑——真他娘没有面子。
其实你应该知道,假如政府一有什么决策总是先从学校下手,就像扫大街一样,先让学生扫一遍,然后领导再去扫一遍。后来领导的领导来看了之后,拍着领导的肩膀说:“好,干得好!扫得真干净,你为人民的健康生活作出了贡献,好同志。”
这次的作文比赛也一样。
当《城关镇发展宣言》落实的时候,领导先想到的就是学生,便把统一和传播领导思想的重任交给学校了。学校身受重任,浩浩荡荡的关于“为城关镇的工业化做贡献”的作文竞赛便开始了。
我怀揣着半个作家的梦想,也报名参加了这一次作文竞赛,我苦苦思索了两日,终于把题目给思索出来了:《一只公鸡的意义》。
我如此写道:
我是一只公鸡,我整天无所事事的啄着包谷米——有时候也会啄一点蚯蚓。我没有想过我有什么理想,也没有想过我为什么活着,我所知道的我的价值就是在被宰了之后让一家八口勉强饱餐一顿。
但是随着城关镇工业化的发展,我渐渐地改变了我的这种想法,我觉得我应该用有限的生命为城关镇的发展做出无限的贡献。只有贡献才是幸福的,只有贡献,鸡的生命才是有价值的。
每当想到贡献,我就为曾经对包谷米和蚯蚓的无限攫取感到万分惭愧。
昔日,我对我的前途一片茫然,但是在看了《城关镇日报》上的那篇《城关镇发展宣言》以后我的前路便被领导的光辉照亮了,我暗自发誓我要做一只像领导一样为人民幸福生活着想的鸡。
自那以后我便常常寻找为城关镇做出贡献的机会,但是对一个微不足道的公鸡来说,机会是如此的难得。
然而,有一天机会还是来了,当你们开着挖掘机轰轰烈烈而来的时候,我知道是我献身城关镇建设事业的时候了。
那时候所有的鸡都逃走了,但我依然毫不犹豫地留下来了,我想城关镇的建设需要奠基石。虽然我是渺小的,但是当有千千万万个渺小在一起的时候就是庞然大物了。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我终于成为了城关镇的奠基石。至于其他鸡的逃离,我感到十分的耻辱,在此,我要为我辈鸡类的胆小怕事和自私自利不为城关镇做出贡献的行为向你们道歉:“I am sorry。”
此文一出,顿时惊动了小城的领导,他们却说:“看!看!一个初中生就有如此高的政治思想觉悟,以后当个村长一定没问题。”
后来此文便被《城关镇日报》发表了,虽然他们说“这篇文章发表以后你就出名了,所以不用给你稿费”,但是我还是十分希望付出的劳动应该有所回报的,就像去收保护费时没有收到会让人很失望一样。
鉴于此,可见写文章的都是任人宰割的对象。
有人说把自己的梦想寄托在别人的身上是错误的,但是我并不这么以为。比如说当你的梦想是想拥有一辆自己的摩托车的时候,你就可以把你的梦想寄托在其他人——比如老爸——的身上。
其实,当老妈离去的那一天我就再没要求过老爸为我做过什么了。虽然他常常用人民币把我的裤兜塞得慢慢的,但是我丝毫不会为此感到任何感激。当然,接下来的事情就另当别论了,因为老爸为我买了一辆摩托车,你应该知道当时整个小城就只有我一个人拥有摩托车——当然,我说的是学生和黑社会里。
那辆摩托车叫做威龙,我不知道它是在哪里诞生的,但我一听威龙这个名字就有霸气,而且老爸说“这车性能好”,所以当时我就喜欢得要命。
其实,当时我对摩托车丝毫不懂,我对它的认识就只停留在知道它只有两个轮胎上。
当我看到这辆车的时候是在一天晚上,那天晚上,我们收完保护费后就我就回家了。这次被“保护”的是一家餐馆,因为他家的米饭里老是出现老鼠的尸体,所以当我们收了他家的保护费的时候他也不敢去报警,因为当他家的白米饭里有老鼠尸体的事情公诸于世以后就不会有顾客光临了,虽然老板一直宣称老鼠是健康的。
就在我到楼下的时候我发现了那辆摩托车,当时它就像一个害臊的姑娘一样用一块布罩住。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清了它的长相,并且知道它是两个轱辘的——摩托车。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容易嫉妒的人,但是你应该知道我看见这辆属于别人的(但是我并知道是老爸买来送我的)摩托车就像你看见你一直暗恋的班花被人牵走了一样,怎能不让人心生妒忌呢!
当即,我就决定:我要放了摩托车的气。
——他娘的,果然是个好主意。
半个小时后,那辆摩托车的轱辘终于瘪了——假如老师有教过如何放轮胎的气的话,那么我想只要一分钟的时间就可以搞定。
其实,你应该知道给别人的车轱辘放气是多么痛快的事,假如车主人出来干涉,你还可以找个借口揍他一顿。
轮胎的干瘪让我的心情变得轻松而愉快,我朝楼上飘然而去。
我掏了钥匙,开了门,发现那个臭女人还没有离开——或许你应该知道,她已经是老爸的女人了。
我没有在客厅停留,径直走到房间里。
老爸也跟着进来了——真是意外,有了女人的人就是不一样,而且是那中飞扬跋扈的女人。
“你最近都做些什么呢?”
他在我的床边坐下,然后问我。
“打架,收保护费,也用一部分时间来上学。”我说。
“哦,那你以后收保护费的时候小心点。”他说。
“你下来看样东西。”他接着说。
我跟老爸到了那辆摩托车前面,随后他把上面的布掀开了。
“送给你的……”
顿时,老爸吃惊了。
我也吃惊了……
“他娘的,谁把老子的气给放了?!”
老爸看见轮胎的气被放了后就愤怒不已,直在摩托车的周围打转,似乎想发现一点犯罪分子的蛛丝马迹。
对于放气这件事情我感到十分的惭愧,但是我却不敢承认是我放了的气。于是我假装道:“你拿一辆烂摩托车送我,还说是买的。”
话罢,老爸立刻辩解道:“真的是新买的,还是日本进口的,奶奶的,不知道谁把气放了。”
“烂的就是烂的,不需要解释。”
老爸敌不过我,就不再说了,索性把这个委屈咽进了肚子里。就因为这件事,老爸对我一直很惭愧,所以以后给我钱都是塞满三个裤兜的。
第二天,老爸才把摩托车拿到外面去修了。修轮胎的师傅说,摩托车轮胎的气是很贵的,日本进口的尤其贵,所以要一百块。
老爸问:“最好的气是那种?”
老板摸了摸椭圆形的脑袋,想了想:“最好的是米西米西气,是日本原装进口的”老板又摸了摸脑袋,“这个要两百块。”
“就要这个。”老爸果断而很有魄力地说。
老板闪电般地从老爸的手里接过钱,视乎害怕老爸再把那两百块钱收回去了。
后来我把这件事情告诉吴明,他大笑道,说:“你们上当了,轮胎加气最多二十块。”
“不是有日本原装进口的嘛?”
“哈哈,”吴明笑道:“即使日本女人也不值二十块,其实轮胎的气都是一样的,就是我们呼吸的空气。”
“他娘的,果然上当了。”
当即我就决定,有空就去收他的保护费。
摩托车修好后,我就开始学习骑车。你应该知道,此时此刻我才知道自学成才的艰难。
为了学习骑车,我常常呆在家里面一个人仔细地看摩托车说明书。在艰苦的专研下,我终于知道哪里是油门那里是刹车了,而且知道怎样把摩托车开走和停下。
不光接吻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其实连学习骑车也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为了见证我理论学习的效果,我决定实践一下。
这天,我第一次把钥匙插进钥匙孔里。在我的一扭下,摩托车果然发动了。
我压下了油门,车就慢慢地前进了。
我用脚惦在地上,脑子里一遍又一遍的回放着驾驶步骤。
大约两个小时后我就能够把摩托车开到20码的速度了。
当时我就把威龙骑到了1999上,以前我就梦想到,我要拥有一辆自己的摩托车,然后驰骋在1999上。如今我的理想实现了,现在我正骑着威龙以20码的速度在1999上飞驰。不久后我就把速度加到了30,这样的感觉爽极了。狂风迎面吹来,颠簸的路边一次又一次的将车抛向空去。
此时的1999十分宁静,只是偶尔路过一只野狗,然后在废墟中找出一只鸡来叼着走了。即使我从它们身边飞一般地冲了过去,它们也无动于衷,仿佛充满了鄙视和不屑。
我终于瞄准了最鄙视我的一条野狗,然后把威龙对准它冲了过去。
那只狗当时只不屑的瞅了我一眼,当我的车轮碰到它的尾巴的时候它才嗷嗷的叫了两声加快速度逃跑了。
我也加快了速度,当时指针已经指到了40。
该死的畜生,也敢鄙视人,而且是黑社会的。
野狗在我的追逐下跑得更快了,嗷嗷嗷地不停叫唤,然而即使是这样也不愿意把嘴里的死鸡丢掉。
不知追了多久,那条野狗终于一跛一跛的跑不动了,到了后来干脆停下来用一种无奈而可怜的眼神瞅着我。可没想到的是,当我即将追到它的时候,它猛地汪汪地叫了两声,死鸡从它的最里掉下来了,野狗的口里全是鲜红的血液,眼睛也红得让人害怕,似乎是得了一种怪病。
我被吓了一跳,立刻猛踩一脚刹车,没想到车轮正好压过一块石头,车头一歪,车就侧翻在旁边的一个被挖掘机挖出来的深沟里了。当时我感觉脑袋被撞了一下,然后一热,就不省人事了。
当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医院的床上了。
我睁开了眼睛,发现所有的东西在我的眼里都变得模糊不清了,我只得凭借声音辨别出他们是谁:有阿大阿二,还有吴明和我老爸。
丝丝没来使得我很失落。
朋友,你应该知道当一个人感知自己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他是多么的希望再望一眼自己深爱的人啊!
我揉了揉眼睛,面前的一切依然模糊不清,我知道这并不是眼里充满眼屎的缘故,而是——我瞎了。
此时此刻,我忽然感觉到生命是如此的宝贵,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人所荒废的是正在拥有的东西,所珍惜的是已经失去了的东西。
朋友,请为你拥有的一切而高兴,并且珍惜他们。
忽然,从门外走进一个人来了,我多么希望进来的是丝丝,但是他不是。他高得差点就能天花板,但是我看不清他的面目,不知道他是医生还是护士。我想假如是护士的话,恐有“男女授受不亲”之嫌,所以在她检查之前我得确定我是穿好裤子的。
那个人来了之后也不说话,先是把一支什么东西放进了我的嘴里,感觉冰冰凉的,然后他又挑了挑我的眼皮,我发现天花板上挂着一盏很刺眼的灯,随后他就出去了。
大约一分钟以后他(想必是他)又进来了。他进来后就把悬着我头顶上的刺眼的灯拉下来,几乎就放在我的鼻子尖上。随后他有一支同样冰冰凉的东西扒开了我的眼皮,顿时一股强烈的白色光芒刺入我的眼睛,我赶紧闭上眼睛,但是闭上眼睛后发现一切都还是白茫茫的。
他娘的,连瞎子也不放过。
良久,这种白茫茫的感觉才消散了,黑色从新回到了我的视野。我以为是我的眼睛治好了,但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是夜晚来临了,医院为了节约用电,把病房里的灯都关了。
老爸和吴明他们都离开了,现在只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遗留在医院里。我忽而觉得自己就像小城一样是个被世界和人类遗弃的东西,不禁想到自己的渺小和无足轻重。
倏然,咯的一声,病房的们被打开了,在此之前我确定这个狭小的病房里只我一个人。我僵住了,脑子里想着一个个的关于医院的鬼故事。我想,是不是这个病房原来死过人,或者我的病房就在停尸房的周围。
忽然,一只冰凉的手放在了我的脖子上,顿时我全身上下打了一个寒噤,连呼出来的气都是冰凉的。
之后,一个恐怖的声音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是丝丝。”她悄声在我耳边说。
“丝丝!你什么时候死了呀丝丝?”我惊恐而撕心裂肺的问道。
“你才死了呢。”
丝丝说罢,朝我脑袋就是一巴掌,似乎这一巴掌正打在了我的伤口处,顿时一股针刺的感觉从那里蔓延开来传遍了整个脑袋。
“哦,对不起丝丝,我想我的脑袋被撞坏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因为想着鬼故事才突然这么说出来的,但是在爱人面前可不能承认自己怕鬼一事。
后来我问丝丝,她是怎么进来的。
她说:“其实我早就来了,我发现你老爸也在里面所以不敢进来,我是等到他们都走了后才进来的。”
她还说她来这里陪我,说是怕我一个人呆在医院里害怕,一晚上都不离开了。
我对丝丝说我不害怕的,然后又问丝丝:“医生来了怎么办?”
“都下班了。”丝丝说。
说罢,丝丝就脱了鞋子爬到床上来了,狭窄的床铺刚好可以容下两个人。
“刚才是不是打疼你了?”丝丝问我。
“没有。”我说。
“那你为什么做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呢?”
“嗯……”我想了半天也没有想出一个合适的理由。
“那么你是怕鬼,我吓着你了。”
“这个……也不是啊,丝丝。”
“那是什么呢?”
“嗯……”我真的想不出用什么理由来搪塞了。
女人的问题真多。
我不想丝丝再问问题了,让我头疼。
想必最好的堵住女人的嘴的办法就是吻住她们的嘴。
我丝毫不能容忍丝丝再问我问题,我猛里将她抱进怀里,然后深深地吻在她的嘴上,但是我立刻发觉不对劲。
“你咬我鼻子干么?”丝丝轻拍了我的脸一下。
Oh my god,原来是吻错地方了。
我立刻将嘴唇往下移了一点,准确无误地吻在了丝丝的嘴上。
“你想强奸姐啊?”丝丝抱着我的脖子说:“姐可是好心好意来陪你的。”
说归说,吻归吻,不多时丝丝便主动的吻我,还将舌头伸进我的嘴里——简直无法理喻,但是我相信当我满18岁后一定会理喻的。
上一次的实践经验告诉我,对于丝丝的主动我是不能不配合的,但是你应该知道我丝毫不知所措,接吻可不是一个初中生擅长的事情,但幸运的是丝丝并没有因此停下来。
爱情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想以前我一定会被这一吻吓得魂飞魄散,但是现在我竟希望丝丝永不停歇的吻着自己,哪怕是让我窒息我也愿意。
过了很久,大约是八分钟那么久,丝丝就又扑到我的身上来了,压在我的肺和心脏上,使我一口气也吸不上。但是我想了,为了丝丝永不停息的吻我,哪怕窒息而死我也愿意。
我紧紧的搂着丝丝,很紧很紧……
感谢阎罗王,我活到了第二日。
丝丝在老爸和吴明来之前就离开了。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的眼睛能够看清楚东西了,我能看见阿大的脸上又多了很多青春痘;吴明的下巴开始长出了胡须;老爸父爱的眼神重新出现在他的眼睛里。——爱情真是伟岸的东西,一夜之间就改变了这么多东西——其实,也或许他们都还是老样子,只不过是我从未注意到罢了——不过至少爱情改变了我自己。
后来医生进来了,他说:“可以办出院手续了。”
我摸了摸头上的纱布,表情很疑惑,难道伤没好透就可以离开了吗。医生似乎望出了我的疑惑,于是笑也不笑地解释道:“你顶上的伤口没事了,回家疗养几日就行了——对了,出院的时候买几盒消炎药,你头上的伤口还在发炎。”
……
第十四章
我出院的时候,阿大阿二不知道那里弄来了两根大竹杠和一把木制的椅子,他们将它一绑就成为可以供一个人坐的四人抬的大轿。阿大让我坐在上面,然而将我从病房里抬出来。出了房门就是一段很长的阶梯,轿子就在过阶梯的时候一闪一闪的,我十分害怕这个该死的轿子再次将我送进医院里,然而幸好终于没有事。
出了医院,阿二就跟在轿子的身后放起了鞭炮,噼噼啪啪的响声差点将我从轿子上吓掉下来。
老爸紧紧地跟在我的旁边,一个大人夹在一群孩子的中间简直有点不成体统。
不过我敢肯定这样的感觉爽极了,就像丐帮长老凯旋而归一样,其威风凛凛的架势丝毫不亚于乔峰在世。然而对于周围人的眼睛,却大抵不是这样认为的,在他们的眼里似乎只看到了一个招摇过市的富家孩子。
就这样,他们将我一路抬到了家里。或许是因为“招摇”的原因吧,我大概就成为了众矢之的,连太阳也不把我放过。只要能够射下一点阳光,它就准确无误地把它射到我的身上。当我到达家里的时候全身都被晒得滚烫滚烫的了。
他们将我从轿子上放下后就扶我到沙发上坐下,此时那个臭女人正呆在厨房里,将厨房弄得叮叮当当的响。
老爸让他们放电视看。
电视打开后就出现了贵州新闻联播的画面。随着导播的消失,画面就切换到了一堆堆的废墟上。
我心一提——他娘的,哪个地方又地震了?
然而我越看越熟悉,后来当镜头为一堵被画得乱七八糟的墙壁照了个特写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是1999,那堵墙壁就是薛小虎将我挂在上面后往我鼻孔里塞羊子屎的地方。
每每回忆起此情此景,我就愤恨不已,也会想起我曾经发过的誓:假如有人往我的鼻孔里塞进一粒羊子屎我就劈了他的脑袋。
一望见小城上了电视,兄弟们都激动不已,就像世界末日一样的是个奇迹。他们都聚精会地盯着电视画面,似乎想在电视里找出自家所在的位置。
然而画面嗖地一下就被一张挂满了肥肉的脸挤满了——县长出现了。
记者问:“请问张县长,对于城关镇要成为贵州工业重镇你有什么想法?”
县长的两眼珠子转了一圈,回到了起点:“我想经过我们领导的不懈努力,这个目标一定会实现的。”
记者又问:“那么您对城关镇的工业化有什么感想呢?”
县长不假思索地说:“一切为了老百姓,为了老百姓的一切。”
记者还问:“据说来这里投资的企业都是已经被淘汰了的重污染企业,随着它们的落户,是不是会对城关镇的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呢?”
“嗯……这个……”县长将脸撤出了半米远,朝左边望了望,挠了挠脑袋,然后又把肥头大耳的脑袋以一公分的距离凑在镜头前,傻笑着说道:“呵呵,不会的不会的……”
忽然,一个人从门外进来了,隔老远一听就能听见喔喔喔的声音——难不成逃难的公鸡到杂家来避难了。
所幸不是。
是阿二进来了,他每只手各提着一只鸡。鸡头朝下倒着,不断地扑着翅膀。
“你去哪里了?从那里弄来的这些鸡?”吴明问他。
“我不好看新闻,所以趁你们看电视的时候出去溜达了一圈,顺便捡了两只鸡回来——看它们没人要挺可怜的。”
说罢,阿二就把公鸡提进厨房里去了。当他出来的时候,我只听见梆的一声——似乎是菜刀砍在砧板上的声音——随后喔喔的两声过后就没有动静了,想必那两只鸡已经修成了正果。
你应该知道声音是在阿二出来后才响起的,当时只有臭女人独自在里面,所以你应该明白是她杀了那两只鸡——听声音就知道她不是杀鸡的行家。
随后老爸也去厨房里帮忙了,他简直和我们这群初中生没有百分之一的共同语言。
我不知道老爸为什么没有责怪阿二从外面捡回来两只鸡,但是想必这样的情况是不会在一个一般的家长中出现的——他娘的,老子家要的就是个性。
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臭女人甘心为我们做饭,这样的行为十分反常,就像薛小虎甘愿为我洗脚一样。然而就在臭女人出来的一瞬间,我看见了她两只熊猫似的眼,那种黑眼圈并不是睡觉就能产生的,我突然想到了:以暴制暴。也难怪她变得那么温顺了。——真不愧是我的老爸,我想——咱可是城管队的。
不多时,饭菜就做好了。我们人多势众,很快就将饭菜解决得一干二净,除了鸡骨头和一些没有拔干净的鸡毛外,其他的一切都不剩。
我想我们的吃相招来了臭女人的鄙视,仿佛在她的眼里我们是一群饥不择食的狼——或许是狗也说不定。然而重要的是我们吃饱了,实践经验告诉我们:吃饱可比摆出一副幽美的吃相来强多了。
吃完饭后,我们就变得无所事事,于是他们纷纷要求见一下我的威龙。
“好!”我说:“但是我想它还躺在坑里。”
“它在你家楼下。”他们说。
“谁弄回来的?”我问。
“不知道。”他们不约而同地说。
我们相拥而下,他们几乎把我的脑浆从伤口里挤了出来。
我们到了楼下,发现威龙果然停在了下面,而且还是一辆新的。
“不是摔坏了吗?”他们很好奇地问。
“难道是穿越时空,回到了老样子。”他们很好奇地讨论。
我抬了抬头,发现老爸的脑袋伸在窗外,从他的眼神里我发现了久违了的默契,从他的笑面中我知道面前停着的就是一辆新摩托车。
他们说让我骑车出去兜风。
我说:“好。”
但是你应该知道威龙只能够坐上两个人,即使使用了最佳装载方式,也只能再加两个。
后来经过一番研讨和论证,他们决定轮换着骑,先是吴明和我骑,然后是阿大,接着是阿二……
我和吴明先骑着车从小巷里穿过去了。
经过生死的磨砺,我更加熟悉骑车的技巧,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跟一只狗较劲。
我们朝前面走了,他们就跟着后面不断的跑,这副德行有点像“把日本鬼子赶出中国”一样。
我们走出小巷后就到了1999上,此时的1999已经平坦如镜。没想到“仙去”几日,1999就有了如此的变化,连路边的路灯都焕然一新,明亮得可以刺瞎停在上面的鸟的双眼。
我曾经的梦想被一只狗给弄“夭折”了,我想,现在谁也不能阻止我以60码的速度飞驰在1999上。
我们上了1999,调准了方向,随着发动机的一声闷响,威龙就飞出去了。迎面的狂风使得我们的头发以水平的形状朝后面飘去,连我头上的纱布也被吹不见了——想必从医院买回来的消炎药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我们就这样飞驰着,速度的快感让我体会了一把惊心动魄的感觉。
不多时我们就到达1999的尽头了,但是我并没有松开油门,反而加快速度朝黑暗中冲去。
我喜欢黑暗,我喜欢在黑暗和未知中飞驰。
然而我想我是忽视了吴明的存在了,他现在一定在后面吓得魂飞魄散。
“害怕吗,吴明?”我问他。
良久他才反映过来,说道:“太刺激了。”
我们继续往前冲刺。
前面的路是一段烂泥路,地上时不时的隐藏着一些深坑,每当威龙从上面飞过时就会被颠起来,悬在半空中,然后再从半空中掉到地上去。
再往前走就是小河了,我们不得不掉头往回走。
当我们再次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他们都惶恐不已,以为我们怕是“命不保矣”。
随后我带着他们每人在1999上兜了一圈,当最后一人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我已经疲惫不堪了,回到家里躺在床上就一觉睡到大天亮。
因为睡得好,所以我不像因为长久抑郁而失眠的人一样,在清晨到来之后还面带困色,我精神迸发,就像吸了毒一样。
我起来的时候,老爸和那个臭女人也起来了。
丑女人依然在客厅的茶几上吸食毒品,弄得整个屋子里烟雾缭绕,如同地狱一般。还有时不时的二手毒飘进我的鼻子里,害我打了几个喷嚏。
我去到厨房,打开火煎了几个鸡蛋就走了——这次我又忘记背书包了。
骑上新车的感觉就是不一样,走在路上时仿佛周围的人都以一种羡慕的目光望着你。
你或许能够想到,当我从1999上穿过的时候我又碰到薛小虎他们了,何肖肖也跟他们在一起(何肖肖这个混蛋,竟跳槽到薛小虎他们的队伍里)。当时他们悠闲自得若无其事地朝学校走去。当我和我的威龙从他们面前经过时,他们都楞住了,一种打劫摩托车的念头在他们的脑瓜里油然而生。
我不理会他们,加快了速度,嗖地一下就从他们前面消失了。
我很快就到了学校,这次完全没有迟到,而且还提前了十多分钟,因此连校长也说:“嗯,王若西你有进步了。”
今天上的依然是语文课——其实,每个星期只有一天不是语文课——可见语文在初中的时候是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的,不过听说到了高中就被英语比下去了,成了第二重要。英语勇夺第一的头衔的事情我是十分痛心的,对一个英语只能考20分的人来说简直就是灾难性的结果。
自从上次《一只公鸡的意义》被《城关镇日报》刊登后,新班主任对我的印象就有了戏剧性的变化了,她几乎在一夜之间就认为我是一个天才,甚至有可能有想做我女朋友的想法,然而幸好我做好了准备,只要她一喊道王若西,我就立刻回到:“对不起老师,我有女朋友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然而事实就真的这么发生了。
当时新班主任正在提问学生问题,突然,她喊道了我的名字,我只听见了一声“王若西”,就立刻站了起来,说道:“对不起老师,我有女朋友了。”
顿时,全班哄然狂笑,连何肖肖那个想打劫我摩托车的家伙也大笑起来,露出两块黑漆漆的门牙。
“什么什么?”老师倏然激动起来,就像吃了过量的兴奋剂,“你答什么?我在问潘金莲是哪部作品里的人物,你给我回答‘我有女朋友了’,你女朋友和潘金莲什么关系啊?”
我呆呆的站着,茫然不知所措,然而我一想,他们果然有关系。于是我喊道:“有啊!她们都是女人。”
顿时,全班又是一阵哄笑。想必在他们幼小的生命里还没有听到过这么好笑的笑话,要知道讲笑话也是要冒风险的。
就因为这句话我今早上就不用上课了,新班主任说:“站到外面去。”
你应该知道我是一个还算听话的孩子,我一听到“到外面去”去立刻飞了出去——真是谢天谢地,连假也懒得请了。
我“到外面去”了以后,就骑着威龙去找丝丝。
我到了相会没法所的时候,丝丝正坐在里面的沙发上,好像是在干着一些针线活。真是好极了,女人从良的表现就是从干针线活开始的。
丝丝看见我,满脸开心且惊讶的模样。
“你从医院里出来了?”丝丝问我,仿佛是不相信医生的医术。
“出来了。”我说。
我听好摩托就车就朝里面走去,里面依然是一股难闻的味道。
我问丝丝:“你在干么啊,丝丝?”
丝丝眯着眼睛对我笑了笑:“你猜。”
我说:“我才初中生呢,智商不高,猜不出来。”
“我有了。”丝丝将头凑近我。
“有什么?”我又问丝丝,真是莫名其妙。
“有孩子了。”
我顿时一惊,难道……
“不用担心,不是你的。”
刚才提到心口的心又落到肚子里去了,我直接产生了一种杀人的冲动。
“谁的?”我问。
“哈哈,骗你呢,瞧你那紧张样儿。”
哦,苍天!女人的谎言果然是一片一片的,比太平洋的海水还多。也难怪学校明文规定18岁以下的孩子不能谈恋爱,原来就是因为女人的谎言太多了。
本来我这次来找丝丝就是要带丝丝出去玩的,没想到丝丝先开了口,说:“我带你出去玩,你骑车。”
“好啊!”我说。
丝丝放下针线活后就跟我走了,她上了摩托车就紧紧的抱着我,让我的呼吸有些困难,但我还是希望她再抱紧一点。
“丝丝,你们老板有叫你接客吗?”我问丝丝,假如丝丝回答“有”的话,那么我会立刻回去砍下老鸨的脑袋,一点值得怀疑的可能也没有。
幸好丝丝说:“没啊!自从我做了这一行就只接过一个客人。”
我问是谁。
“就是你啊!”小傻瓜。
丝丝拍了拍我,正好拍到我头上的伤口,使得我有些痛苦,但是我还是希望丝丝再拍一次。
我问丝丝:“你想到哪里去玩?”
丝丝说:“哪里都行啊,只要没有人就行了。”
我按照丝丝的吩咐,迅速朝着地公庙的小路驶去。
大约八分钟后,我们就到地公庙了。
此时的地公庙依然保持着原先的“风度”。
当我走进地公庙里的时候发现我扔在里面的书包依然“威风凛凛”的躺在那里,经过五百天风吹雨打,依然没有任何的腐蚀和破损,可见,中国制造书包的水平恐怕又要名列世界前茅了。
丝丝刚一进去,就被我的书包吓到了。
她说:“有人!”
“哪里?”我赶紧问道,我还以为见鬼了。
“有个书包在里面。”
“哦,那是我的。”
“你的?”
接着,我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给丝丝讲关于我的故事,丝丝听得连连感叹:“原来你的人生这么多磨难。”
故事刚一讲完,外面就下起雨来了,雷声不停地嚎叫着,仿佛在说:“肚子好饿啊!肚子好饿啊……”
闪电也一道一道的划过,将庙里的地公照得十分瘆人。
丝丝紧紧地抱住我,将我的腰使劲地朝她贴过去——我终于知道为什么和女人在一起的时间长了肾就不好了,因为女人总喜欢搂着男人的腰。
作为配合或者回报,我用右手搂着丝丝。
丝丝藏在我的怀里,是不是的会向地公望去,她问:“这个丑家伙是不是孙悟空啊?”
我看了看地公,圆圆的鼻子,圆圆的耳朵,圆圆的颧骨都像一些瘤子一样长在它的脸上。
“他不是孙悟空,孙悟空比他帅多了。”我面对着丝丝说,假如我和丝丝还比较陌生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她抽我一耳光,并且喊我“色狼”也不为过。
“那么谁是孙悟空呢?”
这个问题让我很纠结,假如孙悟空就站在我的面前的话,我用手一指,说:“看,这就是孙悟空。”但是现在指无可指,我只得说:“孙悟空就是唐三藏的徒弟。”
“那么谁是唐三藏呢?”
“哦……”我挠了挠脑袋,“唐三藏就是去西天取经的人。”
“哦,我知道了,历史书上说过唐三藏,他简直帅得一塌糊涂,他的徒弟就是孙悟空,是《西游记》里面的。”
“你知道《西游记》?”
“是啊。”
“那你怎么还问我孙悟空是谁呢?”
“我逗你呢,我的小傻瓜。”丝丝说罢,用两只暖暖的手掌捂住我的脸。
“她这是要吻我呢。”我怦怦直跳的心告诉我。
然而在丝丝还没动手之前,我就已经先下手为强了。
我忽然感觉到丝丝身子一沉,她就将我拉倒在草上,我正好压在她的身上。
然而我一想到我被丝丝压在身下的情形就赶紧翻了个身,躺在丝丝的旁边了。
“怎么了?”丝丝问我。
“我怕你受不了。”我一脸委屈的对丝丝说。
“我行的,相信我。”
听到丝丝坚定不移的口气后,我才又翻到丝丝的身上去了。
我看着丝丝,她的眼睛漂亮极了。
想必今天这场雨是小城入冬以来的最大一场雨,噼里啪啦的雨滴击打在地公庙的瓦片上,就像初学钢琴的孩子正在练习《爱情进行曲》。我的威龙也第一次经历了自然的洗礼。而我,也第一次经历了爱情的洗礼。
良久后,雨声终于停息了,“爱情进行曲”也就此结束。丝丝从草上爬起来,理了理头发,问我:“这车还能骑回去吗?”
“试试就知道了。”
我说着,就起身朝威龙走去。
此时,外面的空气清新极了,空气中的尘埃被雨声带落在了地面,顺便也把一些细小的癞蛤蟆带出来了。对于癞蛤蟆的出现是挺神奇的,只要是大雨过后总能在路上看见它们成群结对的跳过,夏天尤其多。其实,对于癞蛤蟆出现的说法是多种多样的。有人说是下雨的时候从天上落下来的,有的说是它们望见下雨后从洞里钻出来了,但都莫衷一是,各说纷纭。
我把钥匙插进了车里,一拧就发动了。没想到威龙被雨淋过还能发动,简直就是奇迹。我想,假如是一头驴的话,被主人抛弃在外面淋了一场雨后一定会罢工的。也难怪人类要制造那么多机器了,就是因为畜牲罢工的缘故。
我和丝丝骑着威龙出去了,外面的空气湿而寒冷,所以我把仅有的衣服脱下来披在了丝丝的身上。
丝丝问我光着身子冷不冷,我说:“不冷,不冷……”
其实,你应该知道脱衣服的时候的确不是很冷,但是骑上车后狂风把我仅有的一点热量也给偷走了,我握住龙头的双手直打颤。
后来丝丝又问我:“冷不冷?”
我说:“不冷……不冷……”
虽然我说不冷,但丝丝还是把衣服脱下来披在我的身上,然后将脸贴在我的背上,紧紧将我抱住。
丝丝对我的关心让我十分感动,虽然衣服只披在了我的身后,而我的胸前依然饱受凛冽寒风。
很快,我们就驶入1999上了,此时1999上的癞蛤蟆比比皆是,我想,假如这些癞蛤蟆望见一个庞然大物即将从它们身上轧过去的话,它们一定惊慌失色,大喊:“oh my god!Stop stop……”
在过一个弯道的时候,我差点就被从对面而来的车撞到了。
那是整整一个由十多辆大货车组成的车队,每辆车都有十多米长,十多个轮胎。这些车都是在小城从未出现过的,但我想它们终究只是过客而已,要不了多久便会从小城消失了。但是你应该知道我的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它们就像豆子一样在这里生根发芽,一直伴随着小城工业化的发展。
这些车上的人大约也都是外地的,当我和丝丝骑着威龙从他们身边经过时,他们便用一种奇异的目光看我,仿佛一个光着身子的初中学生带着一个姑娘在下雨天瞎溜达的事情在他们那些地方是不常有的。由此可见,他们大抵是从更西部的地方来的,少见多怪。
我丝毫不理会他们,走自己的路,让别人看去吧。
第十五章
自从那些十几米长的大卡车驶进后,其他的卡车接踵而至,把原本平静的小城弄得热火朝天。不仅是卡车开进来了,外面的人也进来了,他们是那些引进来的企业的老板以及技术员工。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人们便发觉只要在路边摆上一个小摊子,就可以吸引很多顾客。有很多顾客都是外面来的,他们简直对这里最难吃的东西趋之若鹜。还有就是那些小城的居民,原本他们都有一份安定的工作——种地或者流浪——但是自从一批批的工厂在小城落户后,他们就成为那些工厂的工人。闲散贯了的他们简直无法适应在工厂上班的生活,总是抱怨在里面工作太累,而且老板总是对他们嚷嚷个不休。他们总是无法把这样的苦水倒进其他人的耳里,所以每到下班的时候就聚集在路边的小摊旁划拳喝酒,还不停地对小摊主诉说自己的痛苦。开始摊主是十分愿意听他们讲故事的,但是时间长了以后就厌恶起来了,只要是有工人来到这里,他总是先用两块棉花把耳朵塞起来。
随着时间慢慢远去,一根根巨大的烟囱便在小城的土地上耸立起来了。它们比原先的烟囱更高更大烟也更多,只要不吹风,烟雾就可以把整个天空遮住,如同黑夜。
然而,弃儿般的企业的到来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
随着它们的纷至沓来,一批批的小零售商们也紧随而至,他们在小城开了很多店铺,除了卖一些日常用品外还卖一些新鲜的东西。但那些东西只能吸引住小城人的目光,外来人口总是不屑于问津。比如他们就卖一种金属制成的陀螺,它们笨重如牛,但是只要你用点劲就很容易将它们转起来。铁陀螺转起来的时候还会发出声音,于是每到了傍晚的时候,各个角落里都充满了这种嗡嗡嗡的蜂鸣声。据说后来这种声音的影响已经波及到县领导的耳朵里去了,所以为了整顿市容,让人民可以睡个好觉,就把打陀螺的地方集中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去了。
在这一批批的商铺中,最有特色的就属佳佳超市。佳佳超市总共有两层楼,规模之大让小城人民瞠目结舌。为了一堵“芳容”,在佳佳超市开业的那天,人们便去把超市的大门挤爆了,防盗铃响个不停。据阿大说,他也趁乱把两盒罐头拿了出来,他还说假如佳佳超市再开一次业的话他就让所有城管队的人一起去。
其实,佳佳超市的特色并不是在开业的时候东西被偷了一大半,而是里面的东西都是不讲价的,在架子上写上二块五,那么就是二块五。佳佳超市的成立开创了小城卖东西不讲价的历史,也深深的改变了小城人民的消费习惯,当人们再次去交话费的时候也不让电信公司给打个八折或者把零头去掉了。电信公司为此激动不已,虽然在人民的一再要求下他们仍没有打个八折或者将零头去掉,但是至少没有把大把的时间浪费在杀价和开导人民群众要支持国企的建设上。
其实,这些都是我所不关注的,我所关注的是一家叫做“国际韩流美发会所”的店开业了。
咋听这个名字吓了一跳,我还以为是小城成了贵州的西部重镇后就有联合国的某个机构搬到这里来了,后来才知道原来就是一剪头发的,没想到随着经济的发展,剪头发的也变得这么有气派。
就在国际韩流美发会所开业的那天——也就是鞭炮噼噼啪啪的响了几个小时的那天——他们的大门也被挤爆了,一个个灰溜溜的人走了进去,出来的时候头发就成为红色、黄色、彩色等等颜色。不光颜色变了,连头发伸展的方向也变了,有的指向后面,有的水平指向前面,有的直愣愣地耸立在头皮上,像是长出来一丛绿色的狗尾巴草。
那天,我们也去光顾了。
为了检验国际韩流美发会所(以下简称“韩流”)的技术质量,阿大阿二还有狗子特地把锅底的灰摸在了头发上,狗子不小心,中间的头发还被阿二剪去了大半。
我们七八个人一行到了韩流里。我看见里面的装饰很气派,处处是炫目的灯光,黄金色的墙壁,墙壁上镶嵌得有几面镜子,镜子前面就是顾客坐的地方,现在被坐得满满当当的。我发现来到这里的大多都是小城里的人,我还看见了何肖肖在里面排队等候,他一见我们就嗖地一下消失了。
说来也可笑,来这里剪头发的人的风格简直和他们“竣工”后的形象大相径庭,当然,这种大相径庭只局限在脑袋上,所以才显得可笑。他们穿着过时的肮脏的西服,牛仔裤的裤脚上全是泥巴——一看就知道是刚放羊回来的——不过皮鞋还不错,又尖又长,虽然有个把小洞,但丝毫不影响它的魅力。
就在剪头师傅的操作下,他们的头发很快就从头皮上立起来了,其威风凛凛之势丝毫不亚于马的鬃毛,我想假如山羊见到他们这幅模样,那么一定不会认为这就是它们的主人的。
几个操着外地口音的女子邀请我们走到里面去,她们可长得十分漂亮,这一点可以从她们穿的超短裙上看出。她们的头发也很好看,红火而妖艳,假使把这店里面的镜子和椅子换成沙发,男人都换成女人的话,那么她们的生意一定门庭若市,外面到处停满了公务员和警察的车。
我们走了进去,阿二趁机摸了其中一个小姐一把,后便立刻用十分专业的口吻对阿大说:“嗯,应该不是日本来的。”
原本阿大也想验证一下到底是不是日本人,但是望见姑娘委屈的样子便放弃了。
我进到里面的第一感受就是香味扑鼻,这种香味有点像高级窑子里面的女人身上的香味,我直怀疑是不是所有高级窑子的女人都在这里弄头发。
他娘的,整个小城都乱糟糟的。要是以前在街上见到一个红毛绿鬼,一定能把一个胆小怕鬼,深受迷信之苦的老太太吓死,但是现在一走到街上到处都是,多了之后便吓不了人,只能吓吓自己。
“你们是洗头,剪发,还是烫染?”
一个更加漂亮的姑娘问我们,她的更加漂亮可以从露出的一半胸部看出来。
我回头望了望他们,吴明表示很无奈,其他人表示做不了主。
“我们开业期间是打折的。”那个姑娘微笑着说,我想除了丝丝外没人任何女人能对我有如此吸引力。
“剪发。”我说。
后来我们便被安排进一间较小的屋子里去洗头,洗头的都是十分漂亮的女子,鉴于此,我想电视上说的人才经济大抵就是靠美女来引诱顾客吧。
在洗头的时候,洗头小姐为了让我有一种亲近感,总是问我问题,比如:“你是哪里的啦,读几年级啦,有女朋友没有啦……”
诚然,女人的嘴一有空闲就会问个不停。
“隐私。”我只回答了一句。
后来洗头小姐又问我:“你们这里人的头发会褪色啊?”
“不会,我说。”
“那么你们的头发怎洗洗就黑了呢?”
终于,我想到了头发上摸了一些锅底的灰。
“哦,是这样的,我们这里的污染大,在街上走一天就变成这样了。”
那女的吓了一跳,后来我们再来这里的时候就没有再见到她了——真是十分惭愧。
头很快就洗好了,临末时她问我要不要按摩。
“不用。”我说。
随后我就从闷得慌的小屋子里出来了,此时排队等候洗头的人已经十分长了。
在洗头小姐的带领下,我在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剪头师傅朝我走过来,撩了撩我的头发,问我:“剪个什么发型?”
“中流的。”我说。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最讨厌的就是外国人的东西了,而且听说韩流就是外国的。
“中流的?”
“对,就是中流的。”我坚决地说。
“对不起先生!我们这里只剪韩流的。”
“去你娘的韩流,老子只要中流的。”我很生气,这种气就像英语老师让你背一篇“蝌蚪文”一样。
剪头师傅显然也很气愤,但是也无可奈何。他拿了一把剪子,先从我头顶水平剪一刀,然后左一刀右一刀,前一刀后一刀,说到:“好了!中流!”
我朝镜子里一望,只觉得脑袋瓜子像个装鞋的长方形盒子——真他娘有个性。
“好!”我称赞到。
随后我就留在里面等待他们他们弄个韩流的,没想到这一等就等了几个小时,当他们弄好的时候我就已经做完好几个梦了。
随后我们便把身上仅有的钱凑出来,我算了一账:每人五块,八个人就是三十五块,说了打折,所以除以八就是……就是……
“就是多少啊?”我问吴明。
“二十五块。”吴明说。
“不对,是三十块。”狗子说。
“不对,是十一块。”
“不对……”
“不对……”
倏然之间,我才知道老师要我们好好读书的用意了,原来老师对我们真的是用心良苦,连我们来韩流消费也早被他预料到了。
好,十一就十一,花了十一我们还就十五块的剩余。
“老板,钱!”
我把钱往收银台上一扔,就朝门外走去。
然而身后的老板立刻喊道:“小伙子,不对啊!应该是一百六十块……”
“不是打折的嘛?”我问。
“打折也是一百六。”
一百六,我吓了一跳,娘的,老子收一次保护费也才一百六——你难道也是收保护费的啊!?
想到这里我就生气,吼道:“老子说多少就是多少。”
话罢,狗子还朝他们露了露手臂上的耗子纹身。
“流氓……”老板骂了一句。
老子就是流氓,我想。
我们从里面出来了。
就在我们出来的时候,就碰到了薛小虎他们——听说边三条不小心收了公安局长家的孩子的保护费被抓进去了,所以薛小虎大抵成了他们治安队的老大。
如今真是冤家路窄,即使在学校的时候也没有碰到过,他娘的这个混蛋。
然而他们看起来并不是人多势众,所以并没有打架闹事的想法,只是略微看了我们一眼就走进去了。
你应该知道,我真想看看他脑子里的东西新鲜不新鲜。
我们剪完头发后就到街上去逛了几圈。
你应该知道现在的1999早已不是先前的1999,现在1999宽扩的路面超出了你的想象,路的对面完全可以用彼岸来形容。而且上面新增了许多车辆,除了县长的高级豪华型吉利轿车以外还有很多,但看起来不是十分高档,比如什么奥迪、夏利之类的。
自从小城经历了这一段翻天覆地的变化后我几乎无法以一种陈旧的身份呆在这里,我想我是来到了外星球,或者是外星球的生物来到了这里。
如今的小城充满了新意,到处都是新的:新的店铺、新的人类、新的车辆、新的道路、新的发型等等。
我们逛遍了大街小巷,最后驻足在1999的末端。这里原来是一大片贫民窟,后来推平了之后就建成了一个广场,广场的中央矗立起一座高高的铁塔,上面刻着一竖大字:城关镇大发展万岁。广场的周围是一带环形的草坪。广场的一侧建起了一座高高的台子,有阶梯爬上去,现在上面正有一群人在搭架子,台子后面挂着一幅很大的幕布,上面依然有几个大字:城关镇新工业区竣工典礼。
咋一看就知道是有演出。
既然有演出而我们没有收到节目的征集通知是我很不痛快的,想以前我们的《城关镇领导之歌》就深受好评,堪称是城关镇文化的经典。
不多时,那些架子上就挂满了红对联、鞭炮和一些气球。
到了典礼举行的时候是在下午两点过的时候,因为是入了秋所以不是十分炎热。
其实,你应该知道把鞭炮和气球放在一起是很蠢笨的想法,然而我们小城的居民先想到了这一点,在典礼还没有举行的时候就有人把那些气球拿开了,但是至今也没有人能够发现它们的下落。
因为少了放气球的过程,所以在县长点着鞭炮后典礼就开始了。
此时台下已经是人山人海,人们拥挤在一起弄得彼此满头大汗,然而都还伸长了脖子看。
这一次的主持人是一对完全陌生的面孔,一看就知道是外地人。
主持人的着装让我们眼前一亮,只觉得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们的审美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女人们总是穿得越来越少,总想把大腿和胸部露出来。然而我想这大抵不是审美的问题,而是思想的问题,想必外地人小四的思想学得好,都坚持“艰苦奋斗”了。
在主持人的一番废话后节目终于开始了,先上台的是一个大合唱。咋一看,阵势跟我们城管队的合唱团差不多,然而歌曲却丝毫的没有新意,这一点完全刻写在观众漫不经心的脸上。
接下来的是一个舞蹈,虽说是舞蹈,然而也只是几个年轻人在台上癫痫似的抽搐了几下而已。
这批年轻舞者的出现吸引了所有观众的目光,因为他们的穿着十分怪异,就像打满了补丁的肚兜一样,还都带着帽子。要是小城里的长者往这里一站,那么他们一定会骂道:“混账东西。”
那群年轻人的出场也是颇具新意的,排成一排后就瘸腿蛤蟆似的跳将上来。然而上台后就变得乱糟糟的了,我几乎无法用语言来描绘他们的那副德行。他们或而张手,或而下蹲,下蹲的姿势跟青蛙的有得一比。忽而又聚拢四肢躺在地上打圈,直至晕得不行了才“退位让贤”。有得也只用一只手就将整个身体撑起来了,这个动作我十分喜欢,假如用那双手来修炼如来神掌的话一定事半功倍。
人们看得瞠目结舌,大汗淋漓,上下滑动的喉结不断地把口水送到肚子里去。
真他娘的受不了。
我悄然独自离开了。
从人群中挤出来后,我再次呼吸到了新鲜的空气,然而也被呛了一口,原来空气中有一些絮状物掉了下来。我丝毫不在意,继续走自己的路。
原本小城在第一次工业化以后就变得不那么安宁了,到了现在简直就是喧闹不休,就像一支哭丧的喇叭乐队在你的身边不断地来来回回一样。
我沿着1999走过去,看见源源不断的人流朝广场赶去,他们的新发型在灰暗的阳光下熠熠生辉。
越往前走人就越少了,几乎是到了1999的尽头,我忽而发觉有什么东西跟着我。我猛然一回头,发现是一只野狗。看见是野狗我就下意识地想踹它一脚,但是我望见它灰暗无光的眼睛,如同死了一般,我吃了一惊,全身上下一阵冰凉,赶紧拔腿跑开了。
不多时,我又回到了广场那里。现在那里依然热闹非凡,阿大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叫到舞台上去了,正和主持人交谈着什么问题。主持人好像是问:“鸡缺了一只腿后是什么?”
我想了半天,但是没有结果。
“还是鸡。”阿大答道。
“完全正确。”
台下一片掌声。
随后阿大抱着一个礼物就下来。
吴明问我到哪里去了。
我说:“到处走了走。”
刚才被那野狗一吓,到了现在还惊魂未定。
接下来的节目我毫无兴趣。
到了节目的最后还是老一套的剪彩,只不过剪彩的主角换成来这里投资的企业家了。他们喜笑颜开,仿佛这里的人民接收了他们这一群被外部世界所遗弃的“遗孤”之后,让他们保住了性命。
我原以为剪彩之后就一切都结束了,可听吴明说完了之后还有一个餐会。
“餐会?”我很迷惑。
“哦,是这样的。”吴明对我说:“这里一个工厂的老板宰了十几只羊,让全城人民都去吃。”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他亲自上台说的。”
为了验证那个暴发户的话,在典礼结束后我们就随着想去吃免费的午餐的“大部队”而去了。
那个厂是个不算很大的厂,但是其“嚣张”的气焰丝毫不亚于其他任何大企业。光红色旗子就插了几十面,如果再加上那个耸入云霄的烟囱的话就更了不得。
暴发户叫人摆出了十几张桌子,每张桌子上都先上了一壶酒,我知道这酒是小城里最难吃的一种酒。虽然酒难吃,但是我们依然以最快的速度抢占了一张桌子,说不定后面真的会有羊肉端上来的。
然而等了良久也不见端羊肉的人有任何动静。
倏然,一支光束朝天飞去,在空中炸出了一朵漂亮的火花,接着是第二朵,第三朵……刹那间,空气中便被爆炸后的火药味充满了。燃尽后的尘土不断往下飘落,常常落在那些仰面朝天的家伙的眼睛里,其中一个小孩还被弄得哇哇地大哭起来。
同时鞭炮声也齐声而响,长长的鞭炮围了工厂一圈,足足响了一个小时。
鞭炮响完后终于把羊肉端上来了,羊肉依然保持着学校食堂的特色,除了骨头和洋芋比较多外多多少少也有点肉。
大约只是一秒钟的时间,所有的羊肉便消失得一干二净,当然并不都是进了肚子里,藏到衣服底下的也不少。
对于暴发户的这种行径,我只有一个解释,就是:用蚯蚓让鱼儿上钩,然后再把鱼儿摆上自己的餐桌。
当然,小城除了官员和煤老板外都是一些穷光蛋,他们只是占据了这里的一丁点土地。按照官方的说法:城关镇的矿藏都是属于全城关镇人民的。然而事实是这样的:国家的是国家的,人民的还是国家的。
酒足饭饱后,我们就离开了,还顺便摔了几个碗以表示对洋芋太多的抗议。
我们从厂里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取而代之的是大街小巷的路灯,路灯都是新安装上去的,除了少数被恶意破坏之外大抵都还能发出刺眼的灯光。
一阵寒风吹过,看来是要下雨了,小城的秋季是容易下雨的季节,而且只要一下就有“老子想下多久就下多久”的感觉。
其实当我们在黑暗中的时候并没有察觉,到了灯光下一望才发觉我们的身上多了很多小黑点。我用手一抹,立刻就在我的手臂上化成了一片墨迹。
我抬头朝天空望去,发现这些东西正源源不断地向下飘落,跟白天呛了我一口的一模一样。
管他什么玩意儿,我们继续往前走。
狗子从地上捡起了一块石子,顺手敲灭了一颗路灯。
“好手法!”阿二喊道。
阿二为了证明自己的手法也很好,也捡起了一颗石子朝路灯扔去,然而和路灯相距甚远,于是他又捡起了一颗,刚想扔就被从后面来的一个人叫住。
我们回头一望——想必每个黑社会成员对他的印象都十分深刻——立刻撒腿就跑,幸好他没有朝我们的腰部或者头部开枪。
第十六章
晚上,我独自趴在窗台上望着小城的夜色。
当小城工业化以后就似乎变了一个模样,原本还算冷清的小城恍然间变得十分热闹,工业区的灯光从晚点到亮,照亮了整个小城的夜空。如今夜晚的大街小巷穿梭着各色人物,不排除正在执勤的便衣警察,他们几乎认为只要是角落就必定会嗖地出现一具尸体,然后他们便会顺藤摸瓜,从这具尸体上发现一件惊天命案,最有可能的就是:死者是被一条狗咬死的,而那条狗是它的主人唆使它这么干的。
我望着小城,发现它的模样完全和以前是两样,我几乎是以一种陌生的眼光来看待它的。这种陌生并不是一般的陌生,而是如同婴儿第一眼看见这个乱糟糟的世界。
其实,对于现在的那些高耸的烟囱,我更喜欢以前的。假如把烟囱当做一件艺术品的话,那么以前的烟囱像羞涩的姑娘一样温柔,而现在的烟囱则彰显着暴力。其实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烟囱,假使我喜欢的是一个姑娘的话那么人们一定不会因为我是一个初中生而说我变态,而要是我说“我喜欢烟囱”的话那么就完全不一样了。
今夜,我做了很长的梦,我梦见了小学时候老师让我们看排出笔直的烟雾的烟囱的场景,然后我就梦见了丝丝,一直到梦境的结束。
当我醒来后就决定去找丝丝。
我来到相会美发所的时候,丝丝正在里面干着些针线活,我问丝丝:“那些东西是给谁绣的,是给未来的孩子准备的吗?”
丝丝对我一笑,说:“切,那能是未来的孩子,是给你绣的。”
“我!”我十分惊讶,忽而觉得身边有一个可以照顾自己的女人是多么幸福的事情。
随后我让丝丝放下了手中的活计,骑上了我的摩托车。我回头一望,相会美发所早已在工业化的潮流下变得陈旧和落伍了,肮脏的气味和作古的牌匾毫无特色,仿佛就是一堆宝石之间的一粒沙子而已。
丝丝上了车就将我紧紧抱住。
“你害怕吗?”我问丝丝。
“不害怕。”丝丝说
“我们去哪里?”
“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只有一个目的地的行程是十分容易的,而“想去哪里就去哪里”的话恐怕就得把油箱加满。
我和丝丝先骑车到了加油站,加油站是一如既往的“中国石化”,由此可知中国石化的发展口号就是:遍地是石化,满眼是石化,让老百姓离不开石化。既然是石化,大抵也不是很么好东西。
在我们前面的是一辆警车,车上的人一见到我们就把眼珠子往我们这个方向一轮,表示对黑社会的敌视和自身的傲视。然而我毫不在意,我紧踩一脚油门嗖地一下飞出去。然而卖油的大妈似乎也对我们黑社会人士颇有成见,在我们离开后她就对警车里的人说:“瞧那王八蛋,我多收了他二十块。”
装满油后我就带着丝丝在小城的各个角落转了一圈,让她对自己的家乡(或许也不是丝丝的家乡)有个清楚的认识,要是以后丝丝被“两基”进了学校,语文老师一定会让她写一篇关于自己家乡的作文的,而只要一写,题目大概也只能是《家乡的变化》。
我颇为自己的深谋远虑感到自豪,我想要是自己能够考上一所大学的话,一定是个天才。
然而我一想:原本中国人都是能够成为天才的,后来进了学校后就只有科科考一百分的人才能成为天才,于是从此就没有天才了。
忽然,我不经意地从县政府奢华的大门前经过,发现一个乞丐模样的小孩正被武警从里面赶出来。我咋看像是黄小能,但是就在他被横空一脚踢趴在地上的时候我才发现他真就是个乞丐,不是黄小能。
我顿时一想:也应该是去看看黄爷爷的时候了。
随后我们便驱车前往佳佳超市。因为开业期间被偷的原因,超市的安全系统都升级了,虽言是安全系统也只不过是多了些看管的人罢了,只要一进去就能感觉到无数的眼睛正时刻准备着盯着自己。
我问丝丝要买什么好。
丝丝说她也不知道,反正送人的东西越贵越好。
我谨遵丝丝的要旨,从最贵的东西里挑选出一批更贵的东西,它们辉煌的外观十分好看,但是我看了半天也不明白它们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管不着呢,只要是贵的就好。
我们将货物绑在威龙的尾巴上后就朝着黄爷爷家飞驰而去。
黄爷爷家是在山上,但这对于威龙来说丝毫不吃力。只听见威龙发出轰轰轰的声音,牛一般地朝山顶上冲上去了,不多时我们便到了黄爷爷家。
黄爷爷的记性十分好,在我进门的一刹那就叫出了我的名字,同时还责怪我,说小小年纪不能找媳妇。
丝丝听见,微微的一笑。
接着我打量了一下这间屋子,除了墙壁上的奖状多了几张外还是老样子。
此时黄小能正虎头虎脑地坐在地上用一张小凳子垫着写作业,丝毫没有察觉有人进来。
忽而一辆拖拉机又“大摇大摆”地从山下吃力地爬上来。
黄爷爷又要忙活去了,他叫我们自便。
黄小能一听见拖拉机的声音,也立刻从沉迷学习的状态中反应过来,跟着出去捡垃圾去了。
虽然他爷孙俩的日子过得困苦,但这种惬意是其他人所不能体会到的。
我和丝丝在门前的一张凳子上坐下,望着小城上空漂浮着的一片片由工业废气组成的浮云,慢慢的飘动,慢慢的扩散。
不多时,哐哐哐的声音又传来了,我上次来的时候听过这种声音:火车的声音。倏然我便生起了去看火车的念头,于是拉着丝丝,骑着威龙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去了。
朝火车道去路是一条泥泞小道,坑坑洼洼的路面让威龙不断的上下颠簸着,弗如骑在一匹奔驰的马上。
由于已经是入秋,所以周围的棘刺丛都临近枯萎了,微风一拂,便把掉落在地上的枯叶一扫而尽。
我们越过了一座山头便看见停在铁轨上的长长的火车了,同时火车下面还聚集这一群人,围着什么东西看,边讨论边朝各个方向指来指去的。
我们临近火车的时候,身后便有一辆警车疾驰而来了,溅了威龙满身的泥水。
不多时我们也在火车旁边停下了,同时聚集在这里的人们扫了我们一眼,然后又把目光聚集在人群中央。
我天生是个爱看热闹的人,想必这样的热闹也是不能错过的,但郁闷的是现在我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不过从人们充满遗憾和惋惜的目光中可以知道一定不是什么好事。
人群聚集的地方是在靠着火车的一旁,所以整个“观光”的队伍只能围成一个半圆。
前来“观光”的“旅客”不断增多,连坐在火车上的人也伸出一个脖子使劲往外望。
我小心翼翼的靠近人群,我几乎害怕一个人渣的出现会使他们心惊胆战,从而使这场热闹失去所有观众。
然而我仿佛低估了面前这群人的胆量,假如你知道他们的“观赏物”之后你也会这么认为的,而且几乎毫不夸张地说道:变态。
我原以为只有难得一见的双头松鼠才能如此吸引人,没想到在这样一群人的“鉴赏”下,尸体的诱惑完全不亚于双头松鼠。
想必你已经知道他们欣赏的东西这是两具尸体。当时那两具尸体正手拉着手躺在地上,手里还握着不知从何处采来的野花,瞧这阵势,完全有罗曼蒂克的味道。而且男方的发型还是韩版的,绿色的头发有一种回归自然的感觉,想必这也是火车司机将他们误撞的原因了。你应该能够想到,绿色的直立的头发加上手里的野花,火车司机一定认为轨道上出现的是两根原始生物,这才撞上去的。
警察观察了一下现场后就把围观的人群驱散开,还顺手抓过来一个目击者,问道:“他们是怎么死的?”
目击者说:“火车一来就死了,当时他们正手拉着手走在铁轨上,我开始还以为他们是殉情的,所以……”
警察没有再让他说下去,而是打断了他的话继续问道:“那么他们怎么变成这副模样了呢?”警察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尸体。
目击者说:“我见他们被火车撞后就各自飞到了一面,于是我把女的从对面拉过来,让他们手拉着手‘有情人终成眷属’。”
“拉走。”
随后目击者就被拉走了。
接着警察就为那两具尸体照相,仿佛是想把这罗曼蒂克的场景当做纪念,以后也好给老婆看。只要老婆说“我不爱你”的时候,警察就可以把照片往她们面前一放,说:“看,这就是下场。”此时只怕最固执的女人也要成为一只温驯的羔羊。
没有了戏看,所有的观众都离开了。
我和丝丝也骑着威龙沿着泥泞小道回到黄爷爷的家里。
此时,那堆新鲜的垃圾已经被他们打理完毕。
后来我看了看卖给黄爷爷的放在屋子里的礼物,礼物却不见了。我问黄爷爷:“我送你的东西哪里去了?”他却说:“这玩意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上面写的全是洋文,留在我们这里也没用,所以我就卖给刚才那个开拖拉机的师傅。”
我问黄爷爷卖了多少钱。
黄爷爷说:“还好,卖了十八块钱。”
“那,买的时候买成多少钱的?”黄爷爷问我。
“五百……”我原本想说个实价,但一想还是说:“十五块,十五块……”
黄爷爷呵呵地笑了笑,说自己还赚了,还顺便教训了我们一句:“你们年轻人买东西就是中看不中用。”
随后黄爷爷就让我们进到屋子里,给我们每人倒了一杯水。黄爷爷说这里的水是最好的了,都是从水井里打出来的,喝到肚子里都是甜的。
我喝了一点,发现果然和黄爷爷说的一样,水里像放了糖一样。
丝丝也喝了一口,接着就一饮而尽。
我们喝完水,黄小能就从外面进来,手来还提着一只奇形怪状的东西,看起来是一只老鼠。
黄小能把它提到黄爷爷的面前,问:“爷爷,这是什么东西。”
只见那东西果然是一老鼠模样,可是竟然长出来两个脑袋——但绝不是双头松鼠——两个脑袋还各自不相配合地转动着。
我们大家都楞住了,丝丝被吓得赶紧抱住我的手臂。
“你从那里弄来的?”黄爷爷慌张地问。
“垃圾堆里。”黄小能说。
不等黄小能说完,黄爷爷就赶紧把它抢过来扔到外面去,就在抢的时候还差点被那东西咬了一口。
我原以为黄爷爷见多识广,想必知道那东西的来历,但是我问黄爷爷时他也只是连连摇头,说:“这世道要乱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这世道无论如何也是乱不起来的,在小城领导的英明统治下,连个乞丐也能长命百岁,说不定也能有妻妾成群家财万贯的一天。
我们坐了会儿就决定离开,说以后还会来看他们的。
我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过。那时,天空中乌云密布,雷声阵阵,闪电不断地从云间穿梭而过。
就在我们下来的时候那辆警车也下来了,车里不断地传出女人悲切的哭声和大叫声:“儿啊,早跟你说不能早恋啊!”
我和丝丝相对了一眼,我真害怕自己也有这么一天。
下山的路陡而漫长,我放松了油门任凭威龙向下驰骋,凹凸不平的路面使得威龙不断地被抛在空中,完全有一种飞的感觉。
似乎只是刹那间,我们便到了我家的楼下。刚一下车阿大就跑过来了,说道:“不好了!不好了!要打架了!”
我还没来得及问发生了什么事,阿大就迅速离开了,我让丝丝回去后就跟在阿大的后面一直走到吴明家门口。
我到了吴明家门口的时候看见城管队各级领导都来了,他们正激烈地讨论着。
我问吴明发生了什么事。
吴明说:“治安队的人来下战书了,说在今晚决一死战,地点就在城关大道上。”
假如你还记得我先前说过的话,那么你就知道黑社会见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次大战。尤其是现在,边三条被抓进去后,薛小虎就急于在小城的社会中确立自己的地位,所以大战是在所难免的。
“我们迎战吗?”我问吴明。
“嗯,不迎战我们就无法在这个地方立足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想劈薛小虎的脑袋已经很久了,这样的誓言言犹在耳。
我干就干,我们组织了城管队所有的成员就朝着1999上走去。
此时,雷声响得更加的厉害了,闪电像利刃一样从我们头顶划过。小巷里不时还有几只野猫慌忙地经过,发出怪异的叫声。这样的叫声我以前从来没有听到过,假如是你你也一定不会认为这是猫的叫声。不过我们只忙于前进几乎把这样的怪异的现象抛之脑后。
我们到了1999上的时候治安队的人也正气势汹汹地朝着1999赶来,走在最前面的就是薛小虎。在闪电的照耀下他的脑袋完全呈现出一颗橄榄球的模样。
现在的1999狂风乍起,把灰尘吹到了半空中。
我们就这样对峙着,先前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打雷的天气里最好不要一个人冲在最前面。其实,吴明早已经有这样的预料了,所以我们使用的武器都是木棒,一点金属也没有,反之薛小虎他们握着的都是杀伤力极大的钢管。
顷刻间,倾盆大雨便迎头而落。但是我们依然只是对峙。
若是在1999没有拓宽以前,我们尚可以躲在旁边的小巷里静待敌人的出击,但是现在离我们最近的小巷也有几十米远。
蓦地,一道闪电疾驰而下,正好击在了1999旁的路灯上,瞬间所有的灯光都熄灭了,我们的对峙完全陷入了黑暗里。
忽地,只听见谢小虎一声令下,治安队的队伍便向我们潮涌过来,不断地传来钢管划过地面的嘶嘶声和相互撞击的当当声。
吴明让我们靠近路边,等待治安队的到来。
我们所有人都紧张到了极点,这可是真正的对战,一点计谋都没有的对战。
薛小虎他们只顾向我们冲来,我们丝毫不能望见他们所在的位置,只能凭着声音勉强判断他们已经进入了我们的“包围圈”里。
忽地,又是一条闪电从我们头顶划过,就在着短暂的瞬间,我们发现他们已经完全进入了我们的“包围圈”,想必他们同时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大战就此开始。
吴明一声令下,我们便朝着路中央的治安队猛击过去。顿时,嚎叫声,咒骂声,埋怨声就地而起。
我不知道茫茫的黑夜中我们是否伤到了自己人,但是只要方向正确,准保不会误伤的。
大战持续了很长时间,1999两端的警察也驻留了很长时间。警报灯闪烁的亮光不时将我们的战场照亮,我发现很多人的脑袋都被鲜血染红了,但是他们依然坚持在抗战前线。我想假如老妈在的话,她一定会说:“假如你读书也用出这种功夫的话考个贵大也不成问题。”
没多久,叮叮当当的声音渐渐消失了——“战役”终于结束,我们大多数人都得以生还,想必也有少部分已经倒在血泊当中。
大战结束后我们就各自奔回家里。
我和吴明朝同一个反向逃去,我问吴明有没有事。吴明说没事。后来他又问我,我报以同样的回答。
我陪吴明到了他的家里,他的老爸依然醉醺醺的,正在门口扭着一只鹅的脖子。那只鹅扑打着翅膀拼命想要逃出他的魔掌,但没多时整个脑袋就被完全拧下来了。吴明爸把鹅头往草丛里一扔就倒进屋子里睡着了。
吴明回家后我就独自朝家里走去。
似乎在雨中行走的人都比较容易伤感吧,我忽而觉得我的心里空落落的,一点什么也没有。
我回到了家里,老爸见到我的状况问了我一声。
我说:“打架,没事。”
虽然我说没事,但我从老爸的眼里可以看出来他的眼神充满了担忧和歉意。然而我认为这个歉意并不是因为我而产生的,而是因为老妈的离去。
然而,无论如何这都不重要了。
客厅里,那个臭女人依然把药粉烧成一缕缕的烟雾后吸进自己的鼻子里,边吸还边呕吐,弄得整个客厅的空气浑浊不已。
我进了屋子后就把门使劲的关上,我从窗外望去,1999上的警车依然闪烁着警报灯,大雨依然不住地往下落,只有闪电稍稍地停歇。
第十七章
第二天,小城被昨夜的惊魂一战弄得沸沸扬扬,《城关镇日报》头条便登出:黑社会斗殴血洒城关大道。正文如下:
据张三报道,昨晚八点十五分在城关大道上发生了城关镇有史以来的最大斗殴事件。据目击者称,当时斗殴人数大约有两百人,创城关镇群殴人数新高。其中有一条狗在斗殴中无辜受害,派出所正在寻找狗主人,以确定是否状告斗殴者故意伤害;其间还有伤者无数,幸好无人死亡。
在此次事件中警察作战英勇,在事件发生后积极出动阻止了事件的扩大化,为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
当我还在床上的时候,外面就已经闹得沸沸扬扬的了,而其中参与讨论的人大抵都是些外地人,他们简直大惊小怪,这样的事对于小城来说简直就像家常便饭一样。
然而小城已经今非昔比,自从一批批的工厂在这落户后县领导就对小城的治安十分重视。自然,这件事便成为他们“惩恶扬善,打击犯罪”的标志性事件。不到一个早上,已经把学校里的一百多人抓到派出所去了。当那些警察到我家里的时候已经是在放学的时候。那时候老爸已经到煤矿场去了,对我的离去毫不知情。
当我被抓进派出所后,就像以前那样被手铐拷在了铁管上,我的旁边也同样挂着几个人,他们都对我怒目而视。由此可见,他们头上的伤口似乎是拜我所赐。我没有功夫理会他们,我只关注这次派出所又研发出了什么新武器。然而我想,他们的脑袋大抵也只能想出皮带和牛皮绳来了,假如他们能够想到钢管的话那么便是黑社会而不是警察。
这个早上,整个派出所都忙极了,我们几乎在这样的忙碌中得以暂时安生,然而不多时也还会挨上几皮鞭的,我想。
我仔细地观察那些警察,发现他们简直十分滑稽而可笑,常常对前来报案的人给予自高自大的目光——然而,的确也如此,老百姓可没有什么值得自高自大的。
一次,一个老太婆前来报案,她说她的母鸡被一只山羊给咬死了,说时还把死了的母鸡从篮子里提出来做证据。然而无论她如何解释警察就是不相信,山羊把鸡给咬死了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后来老太婆自知无果便愤愤而去了,还顺手把死鸡扔在桌子上,溅了警察一身鲜血。
我看见了既想哭又想笑。
其实我相信老太婆说的完全是真的,因为我就看见过山羊吃肉的情况——这样的事情在以前是从没有发生过的,自从小城工业化以后一切都显得不那么太平。
我看见山羊吃肉的那天是丝丝和我去看望黄爷爷的那天。那天我们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就发现了一只山羊正在路边吃一只死了的老鼠,当时我只以为是那只死老鼠把青草压住了而已,但是到了现在我才知道,山羊的确是在吃肉,它旁边可有好多青青的草。
我们一直在派出所待到了晚上。到了晚上的时候我已经饿得不行了,身子就像一块腊肉一样挂在墙壁上,然而不幸中的万幸,我们从始至终都没有受过皮带的摧残。
我是被老爸从派出所接出去的,虽然他来的时间晚了一点,但我依然对他感激不尽。
我回到家后就急忙赶赴吴明的家里,当时他正在老爸的吩咐下把那只死了的鹅埋进土里。吴明还顺手为它立了一块墓碑,写道:无头鹅之墓。
吴明望见我的归来十分高兴,他把我拉近屋子里坐下,对昨晚的事情娓娓相谈,他还说:“你能从派出所出来真是万幸。”
我说:“是啊。”
“你怎么没事?”我好奇地问。
后来吴明说警察不知道他家的地址所以找不到。
于此,我终于知道把地址留在学校或者派出所都是不明智的决定。
我和吴明谈了许久,忽而又谈到了他媳妇。
我问他:“你见到你媳妇了吗?”
吴明低着头,难过地说:“没有,据说到上海去了。”
“上海!”我十分惊讶。
吴明的媳妇燕子去了上海,老妈也去了上海,小四也是上海的,真不知道上海是个什么样的神地,竟把所以人都吸引过去了,我相信上海的吸引力丝毫不亚于药粉的吸引力。
忽而我便憧憬着,或许有一天我也会到上海去。
我和吴明谈了一会儿后就决定去找丝丝,我想她一定为我担心死了,而且我也难以抑制心里的相思之苦。所谓一日三秋,我想我对丝丝的想念只怕是一日十年也不止的。
我向吴明道别后就离开了,当我从草丛里经过时一群叽叽喳喳乱叫的老鼠忽地从我脚边穿过,我吓了一跳,忽而发现其中一只老鼠是多出一个脑袋的,跟黄小能提着进屋的那只一模一样,我冒了一阵冷汗。
在随后穿越草丛的时候我总是小心翼翼的,忽然有一只两个脑袋的孩子从你脚背上爬过可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
我安全抵达楼下。
我骑上威龙就朝相会美发所去了——一个初中生常常往妓院跑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但是爱情就是如此,为了爱情你可以牺牲能够牺牲的一切,其中就包括:面子。
我到相会美发所后,发现丝丝并没有在里面,我问里面的女人,她们不耐烦地说:“大概是到城关大道上去了,听说你被打死了。”
我微微一笑,便又骑着威龙朝1999上奔驰而去。
现在的1999热闹非凡,连狗也出来凑热闹。
因为人特别多,所以我骑得很慢,我使劲的按喇叭,前面的人也装作没听见,只是在车轮碰到他屁股的时候才嗖地一下跳开了。
1999的两旁新建了许多房子,它们耸入云霄,似乎是工程师专门为意欲跳楼自杀的人准备的。新房的墙壁上被贴上了一张一张类似“真心求孕”的广告,我骑近一望,上面写着的是:打击犯罪,为老百姓谋福利。
我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就骑着车朝前面去了。因为接二连三的撞到了行人的屁股,所以收到了类似“你个王八蛋”的警告。人们也常常怒目而视,以为他家里的老鼠长出了两个脑袋大抵是我的功劳。
——去你娘的,老子才没有让老鼠长出两个脑袋的本领。
我继续往前走,我注视着每一个行人,因为他们每一个都有可能是丝丝。然而这也让很多女同志对我的行为产生了歧义——真是十分惭愧,我可没有“啤酒肚”那样的研究女人胸部的嗜好。
我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就远离了繁闹的人群,也离我们大战的地方越来越近。
我终于在我们大战的地方停下了,但是我仍然没有发现丝丝的身影,我想:难到丝丝也去了上海吗?想到此时心中一阵失落,眼泪唰地一下落下来。
我把车停在一旁,便抱着膝盖独自坐在地上——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失恋吧。
恋爱是幸福的,但痛苦会紧随而至,这种痛苦是刻骨铭心,撕心裂肺的,但是幸福也如此。
我就这样呆呆地坐在地上,恍然间感觉有什么东西在我的前面,我心一惊,以为是在这惨死的家伙化作了鬼魂索我命来了。
我抬起头来才发现丝丝,或许你应该知道,当时我高兴得要死了。我就这样和丝丝相互蹲着对视着,眼泪淌得更加的迅速。
“你哭什么啊?”丝丝幸灾乐祸地问。
“哦……没什么。”
我说罢,就擦干了眼泪。
就在我擦眼泪的时候丝丝便在我的左边坐下,右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你昨晚没事吧?”
“没事。”我摇了摇头。
“那你带我去玩吧。”
“好啊。”
说罢,我们就一起上了车。
丝丝上车后就把连紧紧地贴在我的背上,让我有一种温暖的幸福感。
我沿着1999继续走下去,为了观看旁边的风景,我故意放慢了车的速度。
原来路边的废墟都被改造为一间间的工厂,刺鼻的气味不断地从里面飘出来。
走了好远,我们才渐渐地远离了这些工厂。
再往前走就是城关镇的母亲河了,原先被大火烧毁的野草依然保持着黑漆漆的一片,没有生还的迹象。
我们将车骑到了河边,发现河里的一些野草早已变成黑色的,像煤炭一样,然而都依然茂盛地活着,而且比先前更加的具有生机。不时河里还会有一些成群结队的老鼠经过,淌过浓稠的污水。忽然,一阵轻风吹过,顿时一股刺鼻的让人眩晕的气味从河里涌了上来。我和丝丝捂着鼻子,赶紧驱车逃走了。
我们逃离后又沿着1999往回走,1999的另一个尽头便是小城的工业区,那里盖着小城大部分的厂房,也淌着小城大部分的污水,天空密布的乌云也是它们的杰作。
丝丝说她想去看一下那些工厂。
我说:“好。”
于是我朝着那一堆堆的乱七八糟的工厂驶去。
在我们经过城中央的时候,那些被车轮撞到屁股的人又愤愤不平起来了,纷纷朝我们怒目而视。然而我毫不理会,继续驱车前进。
大约十分钟以后我们就驶进工业区,当时一些孩子正慌慌张张地把一些沉重的铁疙瘩抱出来,飞一般地逃走了。
再往前走,一股股的恶臭便向我们扑来。路上的工人也都紧紧地捂着鼻子,他们的脸就像被油漆漆过一样,发出重金属一样的光彩。
没多久,我们就在前面一处拐弯的地方停住了,那里居住着小城最霸道的钉子户,即使是第二次的工业化建设也没能将他们从那里迁走。
此时,那里正吵吵嚷嚷地聚集着一大群人,他们指手画脚的,显得自己像个领导一样。
我们到了他们旁边后就将车熄了火,他们似乎对我们的光临毫不介意,继续在那里吵吵嚷嚷的。
先是一个凶巴巴的女人手里拿着一个梨子,然后在其他人的眼睛前晃来晃去的。
随后其他人也不甘示弱,大嚷起来:“这跟我们的工厂没有丝毫关系。”
这样的解释一直持续了几十遍,但是那个女人依然把梨子摊在他们面前晃来晃去的。
还说:“哪个说没关的,哪个说没关的……”
那个凶巴巴的女人至少将这句话反复说了上百遍。
“好,不信你们跟我进来看。”女人说道。
随后其他人便跟着她朝一个院子里走去了。
我拔了车钥匙,也跟着进去,丝丝紧紧跟着我。
只见他们到了院子后,就在一颗苹果树边停住。
女人指着苹果树说:“看!这就是你们的杰作,你们排出的污水把我们家的苹果都弄成了梨。”
我一看,果然是这样,那棵苹果树上结的果然是一些梨。
“这是你家树的问题,跟我们的工厂排出的污水没有关系。”一个像是怀了二十个月的孕的男人说。
然而女人又不平了,指了指树底下,说:“怎么没有关系,怎么没有关系……你看你们工厂排出的污水都淌到树底下来了,怎么没有关系,怎么没有关系……”
“那你怎么证明你家的果树和我们工厂排出的污水有关系呢?”男人说。
“那你怎么证明没有关系呢?”女人反咬了他一口。
这一下那个长着啤酒肚的男人就无话可说了,幸而旁边一个人打了圆场,说:“不管是苹果是梨,只要能吃就行了。”
咋一看,这个小男人就是那个长着啤酒肚的男人的手下,一脸拍人马屁的模样。
“那么你吃……你吃……”
女人说罢,就把梨送到那个小男人的嘴前。
小男人望了一眼他的领导,见领导点了点头,便视死如归地将梨子吃下去了——为了讨好领导死也值得了,这大抵也是小城特有的文化之一了。
“吃了吃了,怎么样,我们排出的污水和你家的苹果树没有关系吧?”长着啤酒肚的男人欣喜若狂。
然而刹那间,那个小男人就倒在地上不醒人事了,口里还不断地吐着白沫。
所有人都惊呆了,只有长着啤酒肚的男人恍然反应过来,喊道:“快,送医院。”
因为我的威龙是现场唯一的一辆机动车,所以人们便把拯救小男人的重任放在我的肩膀上了。我还从来没有如此身受重任,实在有点不适应。然而老师说了,我们要学习雷锋做好事,于是我赶紧帮他们把人捆绑在威龙的后座上,让丝丝坐在中间,嗖地一下朝医院奔去。
然而就在我嗖地一下飞出去后我才想起我已经不记得到医院的路怎么走了。我问丝丝,丝丝也说不知道。于是我们就在大街小巷胡乱地窜着,终于在汽油即将耗尽的时候发现医院的位置了,原来医院就在1999边上,只是刚新建的医院还没来得及把“医院”两个子安上去罢了。
因为我的记忆问题而让小男人饱受颠簸之苦,我感到十分惭愧,简直无地自容,毕竟这是我第一次身受重任。
我以最快的速度把车停止医院门口,然后联合丝丝将小男人身上的绳子解开。我们费劲地将他抬进医院门口,他简直就像一头牛一样的笨重。
我们到了医院后,我就问丝丝:“该将他送到哪里?”
丝丝说:“我也不知道,总不会是太平间吧。”
问也是白问。
此时我发现两个护士正谈笑风生地从我们身边走过。
我拦住了她们,指着地上的小男人问:“这人快死了,该送到哪里。”
他们却说:“我们下班了,你问里面的人吧。”
说罢,她朝里面指了指。
我朝她指的反向望去,发现是一个坐在轮椅上的瘸腿的男人。我想:难道那就是院长?
于是我赶紧跑他跑去,然而就在此时一个女人朝我们飞奔而来,喊道:“流氓,我们没有钱。”
我无比疑惑,心想:难道我收过这个女人的保护费。
就在我正在想的时候,丝丝大喊起来了:“若西,这家伙吐泡泡了。”
毫不迟疑,我又找了一个穿着白衣服的人询问。
他说:“朋友,我们的专家不在,你可以到对面的山和医院去看一看,那里医疗设备齐全,医师力量雄厚,全都是遵义医学院毕业的,而且最重要的是那里的护士很漂亮哦,都是六盘水师范学院毕业的女大学生。”
“那里可以治疗吐泡泡吗?”我问。
“当然可以,那所医院不光肛肠科领先贵州,就连口腔科也是全贵州第一的,吐泡泡的问题不在话下。”
“那所医院……”
正当我想问“怎么走”时,忽地跳出两个警察将他绳之以法了,还顺便告诉我说:“这是个医托,以后小心点。”
我一听就火了,人命关天的事竟让一个医托给耽搁了半天。
丝丝又喊起来了:“若西,他吐的泡泡越来越多了。”
我继续往前走,但是这里的人们都对我不屑一顾——顾客不是上帝吗?难道他们瞎得连上帝也看不见了。
找了半天,终于有一个医生愿意屈驾来看那个小男人一眼了。他到了小男人身边,用手指在他的鼻孔前放了放,然后又把他的眼皮拉开看了看,若无其事地说:“没救了,死了。”
后来从医院里出来几个人把小男人的尸体拖进去了,还对我们说:“我们把人拖进太平间,叫他的家属拿钱来领人。”
为了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以及“拿钱来领人”的话及时告知他的老板,我们又骑上威龙以80码的速度朝工厂飞去。
当我们到达那里的时候,人们依然在那里吵闹不休。见我们来了之后才稍稍松缓了。
“人怎么样了?”长着啤酒肚的男人问我。
“死了。”我说。
顿时所有人都惊呆了,只有那个凶巴巴的女人哈哈大笑,道:“怎么样,你们的污水有没有问题?”
长着啤酒肚的男人没有回答,拔腿就往医院的方向跑,我连说“拿钱来领人”的机会也没有。
我和丝丝出了院子,继续我们的旅程。
我问丝丝:“望见死人害不害怕。”
丝丝抱紧我的腰,说:“怕。”
我们继续前行着,因为没有多少油所以车速慢的跟蜗牛一样。
没过多久,那种呛人的絮状物又从空中飘落下来了。
我让丝丝捂住口。
“这是什么东西?”丝丝问我。
“不知道,我想是从那些烟囱里跑出来的。”
“我们回去吧,闻着这东西我很不舒服。”
我们又原路返回。
就在我调转车头的时候,我看见一群长着两个脑袋的老鼠结伴而过,领头的还傲视群雄般地望了我一眼。
丝丝吓了一跳,赶紧把留在车上的绳子朝它们扔去。这不扔还好,这一扔,那些老鼠就以一种报复的心态朝我们跑来。
亲爱的,你应该知道一群长着两个脑袋的耗子朝你跑过来是一副怎样的情景,我想是既壮观又令人失魂落魄的。
幸好我的反应迅速,在老鼠还没有爬上我的车前,我就一脚油门飞出好远。
真是一场胆颤心惊的旅程。
我们回到1999后我就准备送丝丝回去,然而丝丝说她很害怕,要和我呆在一起。
其实你应该知道,我一直希望丝丝和我回到家里,但是想必老爸会认为这不是一件初中生能干的事,然而我又一想:这年头,咋想干么就干么。索性,我就将丝丝带回家里去了。
其实当我带丝丝回家的时候是丝毫没有恐惧的,我想我带丝丝回家就像老爸带那个臭女人回家一样,而且老爸对我的纵容超出了你们的想象,只要我想干么他就让我干么,带女人回家也是迟早的事情——人可不能一辈子干光棍。
结果正如我想象的,当我带丝丝走进客厅的时候老爸丝毫没有反映,只是看了我们一眼。而那个臭女人简直对我们不屑一顾,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吸毒上面了。
我和丝丝进了房间。
丝丝说:“住这么高的地方就不会有老鼠。”
我说:“是,不光没有老鼠,连苍蝇也没有。”
“你爸不批评你吗?”丝丝好奇地问。
“不,你这么漂亮他不会批评的。”
丝丝笑了笑,便爬在窗台上向外看。此情此景又让我看到了自己趴在上面的场景。
“你看见了什么?”我问丝丝。
“看见了社会的悲剧和人类的不幸。”
我一听,多么有哲学的话。
“那么什么是社会,什么是人类呢?”
“就是你和我。”
“那么我们都是不幸的吗?”
“嗯。”丝丝点了点头。
“那我们为什么是不幸的呢?”
“等你长大了就知道了。”
……
没多久,老爸就从外面进来了,虽然他干着卖药粉的生意,但他丝毫没有忘记进门敲三声的礼貌行为。
我以为是老爸要对我的早恋进行思想教育,然而老爸进来后对此丝毫不提,只是说:“外面那些工厂排出的污水和废气都有毒,少出去玩。”
说完,他就很有礼貌地关上门出去了。
此时,留在心中的疑惑大抵有了合理的解释:那些长出两个脑袋的老鼠以及长得像梨的苹果都是被毒出来的,生物课上老师有讲过污染是会让生物发生变异。我想,保不准以后又会出现一些什么怪东西,但“这世道要乱了”。
第十八章
小男人的突然死亡并没有给小城带来多大的风波,人们依然忙忙碌碌或者自娱自乐地生活着,即使长着两个脑袋的老鼠的出现也丝毫没能将小城人民的这种稳定精神打破。
小城人民相信奇迹的存在,就像相信某一天飞机爆炸后会掉下来一箱箱的钱一样。然而并不是所以人都静待奇迹的出现,其中一个人就从长着两个脑袋的老鼠身上发现了商机。
那个人原本是个杀猪匠,后来经过几个月的劳教教育后决定不再把河里的污水注入猪肉里,而改成了干净清洁的自来水,为此他还受到了县领导的表扬。原本县长是要为他颁发一个年度最佳杀猪匠的奖状的,但是因为其他问题便把这个奖项取消了——或许你应该知道,假如领导想不干什么事情他就总能找出“其他问题”来当做借口,而且屡屡得逞。
至于杀猪匠是怎样打起老鼠的注意的害得从头说来。
据说某一日,他听到他婆娘大喊了一声。他出去一望,发现猪圈里的猪身上爬满了长着两个脑袋的老鼠,当时他婆娘就被吓死了。杀猪匠为了给他婆娘报仇就把那些老鼠抓来剥皮,抽筋,烧得一干二净。其间他发现那些老鼠被烧的时候发出了很香的香味,于是他灵机一动,将卖猪肉的招牌改成了:城关镇耗子肉管。下面还附了一句广告语:特色耗子肉,专为成功人士。从此,他就做起了耗子肉的生意。
自从他的耗子肉管开起来后生意就十分红火,而且顾客全都是成功人士。其实成功人士除了长胡子乞丐和其同类之外大抵都是。
自从杀猪匠的耗子肉管生意兴隆以后,小城里“鼠鼠自危”,四处逃避人类的追杀。然而人类毕竟是人类,老鼠逃到那里人们总能杀到那里,最终致使小城的老鼠濒临灭绝。
自从老鼠变得稀有之后人们就把目光放在了其他动物身上,于是长着五只脚的青蛙,两条尾巴的蛇,独眼龙的猫头鹰,多出一个鼻孔的兔子……都被发掘出来了。于是青蛙肉管,蛇肉管,猫头鹰肉管,兔肉管如雨后春笋般遍地拔起。
领导见状,无不感慨:城关镇终于有希望了。也因此,小城的领导做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决定在搞工业的同时大力发展旅游业。而那些奇形怪状的变异生物也便成为旅游业不可或缺的资源了。
自从各类肉管兴盛起来后,首先“波及”到的就是学校——学生的钱是最容易赚的。
学校里的学生常常被称为鸟笼里的宠儿,他们是祖国的栋梁,想象力和好奇心并重的天才。当一家家的某某肉管在学校旁边新建分店的时候,他们总是热心光顾,直到把门槛挤爆了为止。
我们学校也如此,但是我没有吃过那些东西,它们让我心生一种恐惧感。
既然肉管的生意兴隆了,那么他们便不会在乎让出一部分钱来当做保护费——我是这么认为的,然而事实也如此。
就在星期五的那天,我们学校外面便新开了一间耗子肉店。就是一天的时间,它就以成功吸引住了一百五十个小学生的成绩夺得收入第一的头衔。
当天晚上,我和吴明几个人便前往耗子肉管收取保护费,老板一见我们就爽快地把两百块钱扔在地上,喊道:“拿去。”你应该知道,他简直把我们当做乞丐一样,简直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侮辱。当时所有人都愤怒不已,狗子冲到柜台扇了他两巴掌,然后把柜台里面的钱都拿出来了。老板也没说什么,就当是花钱消灾。然而他的噩梦这才刚刚开始,自从各个黑社会人士知道这里的保护费容易收取后就常常到这里来“做客”,没多久这家耗子肉管就倒闭了。
真是十分惭愧。
没过多久小城就真正的进入秋季了。
小城的秋季就像猫头鹰一样的淡定,既不吹风,也很少下雨。也正是因此,那些从烟囱里排出的废气就一批批地聚集在空中,遮天蔽日,气味难闻。而且也是从这时候起,那种絮状物就一直不停地从天空飘落,只需几日的时间就能在屋顶和道路上铺上薄薄的一层。开始的时候人们还十分恐惧,以为这些絮状物会让他们的孩子患上肺癌或者其他不治之症。然而后来经过小城专家的一致论证后,终于知道那些东西无害于人的健康,不仅无害而且还能促进玉米和土豆的生长。
或许诚然如此,今年的土豆比往年的要大许多,就有人在自家地里挖出一个有八斤重的。后来人们发现不光土豆变大了,就连地里的蚯蚓也变得老大。这样的情况害得人们对蚯蚓的属性产生了误解,都把那些蚯蚓认为是小蛇了。
再后来,人们又陆续发现很多变大的东西,比如鹅和鸭蛋。
因为蛋变大了,所以由那些蛋孵化出来的鸭子或者鸡也变大了,有些还能发出奇妙的叫声,其旋律跟音乐老师的不相上下。
小城生物变异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多外地的人都跑到小城来,想一堵变异动物的“芳容”。同时也进来了一批专家和科学家,他们试图从这些变异的生物身上找出生物进化的源动力。一些媒体工作者也来到这里,他们纷纷把这里的照片和视频传到外地去,致使小城“怪名远播”,万众瞩目。
因为外地旅客的纷至沓来,县领导决定组织一支特巡来保护旅客的安全。于是从这时候起,我总能看见一些穿着警察制服的临时工对我怒目而视,仿佛在说:“小子,小心一点。”
因为特巡的成指数增长,我们收保护费的工作就受到了严重的影响,终于致使一部分靠收保护费过活的人丢了工作,改行打劫了。我也在这样的工作“迫害”中变得无所事事,所以决定趁着这段时间和丝丝好好培养培养感情。
星期六的那天,我到相会美发所去找丝丝。丝丝一见到我就抱着我朝我的脸上亲了一下,兴奋地说:“太好了,城关镇的一切都变了。”
随后丝丝就让我带她去看蛤蟆、猫头鹰、还有小蛇(蚯蚓)。
由于小城的“变种生物博物馆”还没有建成,所以我只得带丝丝到荒山或者臭水沟里去找那些动物。
而至于猫头鹰,我对丝丝说:“猫头鹰早在很早以前就被吃完了,即使有也很难见到。”
所以我决定先带丝丝去找蛤蟆。
丝丝上了车,我一踩油门,就朝着城关镇母亲河的方向驶去。
如今的1999上果然是车水马龙,只要是屁股被威龙的轮胎撞到的大抵都是外地人,由此可见外地人已经成了小城的主要人口,这样的人被称为:外来人口。
由于路上的人多,我们的威龙几乎是走一步停十步,熬过一个钟头后才从拥挤的人群中间逃出来。
我加快了速度朝小河冲过去。
当我们到了那里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有很多人,大都是一些妇女和孩子,他们正猫着腰在草丛里寻找什么东西。似乎是在听到威龙的轰隆隆的声音后才挤出空来瞟了我一眼,说道:“小伙子,找老鼠也要骑车来啊。”
“是啊!”我说。
原来他们是来为肉管寻找食材来了。
然而幸好,我们来找的是蛤蟆,不是老鼠,不然就凭丝丝我们两个是很难和他们竞争的。
我们将车停好后就沿河而下,发现河里除了白色的泡沫和黑漆漆的野草之外几乎没有丝毫生命的迹象。甭说蛤蟆,我想这样的水质连老鼠也存活不了。
我们一直走了好远都是如此的景象,丝丝显得十分失望。
我们坐在草丛里,我安慰丝丝道:“相信我,一定会找到的。”
“嗯!”丝丝应道。
后来以防万一,我便对丝丝说:“要是找不到蛤蟆,我们就找一只老鼠。”
没想到提到老鼠丝丝就显得十分害怕,忙说:“我不要老鼠,我就要蛤蟆。”
“可蛤蟆那么丑……”
“我不管,我不管……”
丝丝边说边甩着肩膀。
这是我第一次见丝丝撒娇,没想到女人撒娇是如此的迷人可爱。
忽然,草丛里啪的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老鼠,我下意识的喊道。”
丝丝一听,吓得赶紧坐到了我的腿上。
不多时,那斯就从草丛里现身了,它不是一只老鼠,而是一只蛤蟆,一只奇大无比的蛤蟆。
“蛤蟆!”我叫了起来。
“蛤蟆!”丝丝跟着叫了一声,然而她依然坐在我的大腿上不敢下去。
那个蛤蟆黑而且壮,两颗眼睛像乒乓球一样地从脑瓜上凸出来。毫不夸张地说,它足有一个篮球那么大。
丝丝想看蛤蟆,但是也没想到能看到这么大一个蛤蟆,心里是既兴奋又害怕。
突然,那只蛤蟆跳了一下,几乎跳出了五米远,咚地一声就掉进河里去了。
“抓住它!”丝丝从我的腿上跳了下来,喊道。
我也赶紧从草上站起来,朝河里看去。
虽然它长得像非洲黑人一样黑咕隆咚的,但是硕大的身躯还是显而易见。
蛤蟆进了河后就一直往下游跳,它的速度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我想要是把它抓去和世界短跑冠军比赛的话,他们一定平分秋色。
“快,快抓住它……”丝丝又喊道。但是她且知“抓住它”的艰巨。
蛤蟆依然悠闲自得的往下游走,我想要是抓住它的话就一定得跳到河里,但是里面的水又脏又臭,我下去洗羊子屎的时候就深深领教过了,况且现在的河水比以前的要臭得多,而且大约还有毒,那些蛤蟆就是被毒大的。
忽然,我在草丛里发现了一根竹竿,上面还挂着一条条的白纸——一看就知道是是给死人挂青用的。
不管三七二十一,为了爱情就算得罪地下的厉鬼也在所不惜了。我拿起竹竿就朝蛤蟆捅,但是每次都落在蛤蟆的后面,真他娘的。
“小心点,别捅死了。”丝丝在一旁担心地说,仿佛宁愿望见我被厉鬼缠身也不愿看见蛤蟆死在我的竹竿之下。
想到此时心里就很不平坦,我尽瞄准了蛤蟆的脑袋插下去,几乎只是一厘米的距离就可以捅碎它的脑袋。
倏然,就在我举起竹竿准备一举插碎它的脑袋的时候,蛤蟆前面出现了一个人,她拿了一个口袋就把蛤蟆装进去了。她就是刚才我们遇到的那个找老鼠的女人。
“那是我们的。”我说。
“你们的,写有你们的名字吗?”女人把口袋收了口后就爬上河堤来了。
我扔下竹竿,走过去和她理论。
“蛤蟆是我们先看到的。”我说。
“可是是我先抓到的。”那个女人简直就是一个无赖。
我想,看来这个女人是不吃软的,于是我亮出了最后的一张王牌,我说:“我是黑社会的。”
“呸……”那个女人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说道:“黑社会,老娘看的黑社会多了,就你个不懂事的小屁孩还黑社会。”
“我真的是黑社会。”我又强调了一遍。
女人对我们的“童言”毫不理会,把口袋搭在肩头上后就朝我们身后离去了。
或许你应该知道,在女朋友的面前发生这样的事情是多么的没有面子。我生气至极,拿起竹竿就往她的背上捅去。没想到这一捅竟捅到了装蛤蟆的口袋上,只听见蛤蟆发出“哎哟”的一声,那个女人就被吓得扔下口袋飞一般地逃走了,边逃便喊:“鬼啊!”
口袋一掉在地上,蛤蟆就摔了出来,径直跳进草丛里不见了踪影。
白白忙活了一场。
然而丝丝说:“幸好没有抓到,不然这‘哎哟’的一声也一定把我吓傻了。”
“那么我们还找蛤蟆吗?”我问丝丝。
“不找了,要找也找小一点的。”
接着,我们又开始了搜索小蛤蟆的行程。经过几个小时的奋斗后我们一无所获,唯一看到的一只蛤蟆也是大蛤蟆,而且比刚才那一只还要大,一跳就能跳七八米远。
为了实现丝丝看变异动物的愿望,我们终于把寻找的范围缩小到小蛇(蚯蚓)身上。
假如你学过一点生物学知识,那么你一定知道蚯蚓无处不在,它的足迹就像人类一样的广泛。要找到它们,我们所要做的一点就是用一个工具把它们从土里挖出来,但是我们现在拥有的唯一工具就是由二十个指头组成的四只爪子。我不得不承认,人类的爪子天生就不是一块挖土的好料,所以用爪子将蚯蚓从土里挖出来的计划大抵也只是无稽之谈。
然而幸好,就在我们无果而归的时候无意间望见了一条蚯蚓,它完全符合人们说的大的标准。当时它正躺在草丛中间,大约是正准备打出一个洞然后钻进去。
然而就在它还没有得逞的时候我就拉住它的尾巴将它提了起来。你或许不知道,它的气力大得要命,几乎不是一条蚯蚓所能具有的。而且它的脑袋明显比身子粗了许多,蚯蚓也完全不具备这样的特征。我从地上捡了一根小树枝,然而撬开了它的嘴——生物书上可没有说蚯蚓的嘴是什么样子的,所以我并不确定这不是蚯蚓,但是我敢肯定它的嘴里有两颗尖牙,而且不断地发出嘶嘶嘶的声音。
我恍然醒悟,大喊道:“蛇啊!”。
丝丝被我这一喊也受了一惊。
我把蛇扔在地上就拉着丝丝的手迅速逃离了。
经过这一次惊吓,丝丝便暂且把寻找蚯蚓的愿望告一段落了。
我们骑上摩托车穿越了草丛,朝着灯火辉煌的城中央驶去——现在的小城已经是傍晚了。
我们回到1999上,街上的行人丝毫没有因为黑夜的来袭而有所减少,反而显现出比白天更加繁闹的景象。自然,对于一个拥有一群无所事事的人的城市来说,晚上的行人自然比白天要多——这种现象可以称之为:娱乐。
我们来到广场上,发现这里沸反盈天,许多人正在用高音喇叭推销自己的商品。他们手里提着的并不是什么从外地进来的高科技玩意儿,而是那些被毒害的无辜受害者。它们只是喝了点污水,吃了点污泥罢了,没想到现在竟然成为人类铁链下的新宠物和餐桌上的佳肴。然而,人类似乎从古至今就有如此的嗜好,总是想出种种办法让自己的宠物越长越小或者越长越怪。
由于摩托车无法在繁密的人群中间穿过,所以我把威龙停在了一旁,然后拉着丝丝的手挤进人群中去。这里的动物五花八门,有老鼠,有猫,还有公鸡等等,它们都被“主人”倒倒地提在手上。
忽而,丝丝望见了一个鱼缸后就不舍离去。
鱼缸里是一条两头的金鱼。
金鱼的主人见有顾客光临便拿出一些鱼食撒下去,此时那条金鱼的两个鱼头纷纷抢食那些鱼食,但是因为两个鱼头的力量势均力敌所以谁也没有吃到。
旁边的人见此情景竟都哈哈大笑。然而他们只是笑,当卖金鱼的人不再往水缸里撒鱼食的时候就都离开了,继续观看其他动物表演。
丝丝依然依依不舍地呆在那里,我看得出来她是喜欢那条金鱼。
“金鱼多少钱?”我问老板。
丝丝看我有买金鱼的意思,顿时感动地笑了出来。
“五百。”老板肯定地说,似乎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
“走吧,丝丝。”
原本我只是装作要拉着丝丝走,好和老板杀价,没想到丝丝信以为真了,竟差点掉下了眼泪。
“好吧好吧,看你们那么喜欢就三百吧,三百可不能再少了。”
“好吧,成交。”丝丝立刻说道,似乎怕老板会立刻反悔。
其实按照我杀价的经验,杀到200以下完全是有可能的,但是既然丝丝开了口就不好反口了——黑社会的也要言而有信。
付了钱后丝丝就把浴缸紧紧地抱进怀里,似乎害怕它会一不小心掉到地上去。
由于老板狠狠地赚了一笔,所以他便很痛快地把那包鱼食也送给我们了。
丝丝倒了一些鱼食进鱼缸里,只见那两个头就你争我夺地闹腾了半天,终究谁也没有吃着。丝丝见吧,开心地大笑起来。
我们骑上车就从广场上离开了,由于担心丝丝的鱼缸会从手里滑落下来,所以我骑得十分慢,假如用蜗牛的速度来形容也毫不为过。
我送丝丝回去后就径直回家了,老爸“下班”后依然无所事事地陪着那个丑女人吸药粉,弄得整个客厅乌烟瘴气的,我几乎产生了一种即将变形的感觉,到时候恐怕人们提着叫卖的就会是王若西了。
我依然回到了那个只属于我的屋子。
我趴在窗上,观望着外面的世界,想以前的平房下小巷里偶然间会出现一些尸体,但是现在里面却出了一些怪物。
远处,1999显得格外的热闹,显然一座繁华大都市的景象。原先被敲掉的路灯又被重新安装上去了,这一次,它们的命运完全交给了那些特巡。
说道特巡,他们简直是无所不能,他们兼管了一切城管,警察以及罚款的任务,总给人一种“路见不爽,拔刀相向”的感觉。他们对我的怒目而视就是最好的证据。
第十九章
自从丝丝把那只双头金鱼抱回家去后就细心照顾,这样的状况让我很有一种吃醋的味道。然而幸好,不久后就传来金鱼的死讯。说心里话,金鱼的死亡让我很开心,虽然这样的想法似乎罪无可恕,但是只要丝丝把足够的时间用在我的身上,无论如何我也愿意。
其实至于金鱼的死亡是在预料当中的,两个脑袋内乱不断,你争我夺,结果是都没有吃食,必死无疑。由此可见,内乱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自从金鱼死后丝丝就常常向我哭诉,我说再给她买一条比那奇怪的。丝丝直摇头,说:“我只要这一条。”
其实,这就像爱情一样,即使再好的东西也无法将内心和记忆中的某些东西代替,所以学会珍惜是唯一可以让我们幸福的办法。虽然我只16岁,但我深知这样的道理。
随着秋季的来临,酒吧里的生意便开始红火起来了,但凡有一个酒字的店铺都座无缺席。
虽然兄弟夜总会是一个老掉牙的地方,但是它却以独特的风格存活下来了,假如你要问这是什么风格,那么我可以告诉你,这种风格就是:老。
星期六的晚上,我们城管队的成员决定在兄弟夜总会聚一聚。除了被家长“关禁闭”复习考试的和被警察抓去的外大约来了三十多人。因为最近特巡像幽灵一样游荡在小城每个角落,所以我们的收入比起以往来大打折扣。我们各自把身上所有的钱凑了出来也不够开一个包房的,所以只得勉强挤在大厅里。
因为“古时候”喝酒的人比现在的多,所以兄弟夜总会的大厅格外的宽阔,我们连同其他的一些人呆在一起也才勉强把大厅坐满了。
大厅里聚集着各色人物,很多都是外来务工者,他们为了把少得可怜的工资节约出来给家里超生出来的孩子买奶粉,所以不得不选择在这样一个抵挡的地方娱乐消遣。他们干着最劳累的工作,拿着最低等的薪水,除了国家和人民赋予他们的一个“伟大的劳动者”的“荣誉”称号外显得一无是处。没有一个领导会停下车来向这群“伟大的劳动者”问好就是他们一无是处的最佳证据——毕竟领导的眼睛是雪亮的,哪里有一点金子他们就会立刻敏锐的发现,但是这种目光从来不会在“外来务工者”的身上出现。
除了外来务工者外,还有很多的学生,他们敏锐的目光很快就发现一群黑社会无赖进来了。
“他们简直是社会的败类,是成绩永远考不及格的差等生。”或许那些学生会这么想。
然而标榜祖国的栋梁,想象力和好奇心并重的天才也难免和我们一样,堕落在这样一个肮脏的地方了。然而我想,这正是祖国学生的一大特色,大学生尤其如此——虽然我的这些观点不知道是来源于哪本书或者哪个电视节目上,但是它说得十分正确。
兄弟夜总会大抵是为了吸引外来务工者的缘故吧,一改往日播放邓丽君歌曲的“坏毛病”,开始播放一些洋文的歌曲。然而因为我洋文没学好,所以对歌曲的作者以及歌词一窍不通。不过按照阿大的说法,那些歌手的肌肉都十分结实,用来做火腿肠的话一定棒极了。然而阿大不知道随着社会的发展,把漂亮的女人用来做火腿肠是很浪费的。如今漂亮女人最能产生价值的是这两个行业:一是做啤酒肚搞研究的试验品,二是做所谓欣赏家的展览品。
我们的资金在要了两提啤酒后就所剩无几了。然而这些酒也足够我们喝得面红耳赤。酒到喝时方恨少,看来今天晚上要不醉而归了。
我们要了酒后就划拳喝酒,因为我是一个划拳的新人,所以屡战屡败,酒水不断地从我的脖子里倒进去,把我的肚子填的满满当当的,完全有领导的形象典范。
我几乎是在喝了三瓶啤酒后就不行了,肚子里的东西一个劲儿地往外窜,忽然哇地一声就吐在地上。然后地上的呕吐物就被夜总会里的服务员望见了,那是一个三十上下的老女人,她望见我后就嘟哝着骂我,然而都被我听见了,我的听力在喝完酒后几乎是无人能够匹敌的,连猫头鹰也逊色三分。
其实我发誓,在接下来的事情还没有发生的时候,我大概也能算是一个正人君子的。
当我听到她骂我的时候就十分气愤,我编了一个借口使她走过来,然后把她搬倒在地上,她的面部刚好碰到那些呕吐物上。然而你应该知道,女人的力气也是不容小觑的,尤其是在发火的时候——听说失恋的女人最容易发火了,我看眼前的这个女人就正处于失恋中。我只觉得她只是很轻松的一下就从地上爬起来,还顺便踹了我一脚,我几乎认为这一脚会使我断子绝孙——这女人够狠。然而当我看到她满脸的呕吐物的时候心里就踏实多了,一点杀人的冲动也没有,我几乎认为我的容忍会让这个事件就此完了,但是那个女人依然对我穷追猛打。兄弟们见状,一点帮忙的意思也没有,只是在一旁哈哈哈地大笑。假如你看过《猫和老鼠》的话,那么这个画面一定能够勾起你对它的回忆。
我几乎是在大厅里跑了二十圈之后,那个女人才稍微的停息了,杵着扫把喘着粗气。
不一会儿,兄弟夜总会的老板就来了,他拿走了那个女人的扫把,对她说:“你被解雇了。”
女人当场流下了眼泪,看得出来她的家里几乎有十几个超生的孩子要养。
真是十分惭愧。
其实我说过,我大约还算是一个正人君子的。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特地向老板撒了个慌,说我们是闹着玩的。
虽然老板对这个谎话丝毫不能相信,但是在我“常客”的身份上,那个女人终于得以留下来了。我以后也没有对她于我的咒骂斤斤计较,而且几乎成为了好朋友,每次我来到这里她都悄悄地多给我一瓶酒,以至于收银小姐被莫名其妙地解雇了。
这个意外使得我们的这次聚会十分愉快,这里的人们几乎是看了一场王若西上演的马戏表演。虽然表演技艺不是十分的精湛,但也应该算是八分精湛了。
我们喝完酒后就出来了,作为一个有志气的中国人,我几乎无法容忍一首洋文的歌曲在我的耳朵里出现。
出了兄弟夜总会的大门后一切都变得那么清净,但我的醉意丝毫没有消退,耳朵里嗡嗡嗡的,眼睛里的东西变得模糊不清。不过我还能勉强看到这栋楼旁边的那台挖掘机被大卸八块了,我想是最近铁价的上涨促使了这一悲剧的发生。
夜总会是在城郊,只要是晚上,就可以从这里望见另一面被照亮的城中央上空。
吴明扶着我,似乎害怕地上的石头会在我倒下去的一刹那破我脑袋一个大洞——然而我对此毫不介意。虽然如此,但是吴明还是坚持扶住我。
阿大他们走在前面,他用来研究电影海报的小手电筒隐隐约约地照亮了路面。
忽然,草丛里嗖地响了一下,但是我相信他们对此一无所知。我说过我在喝完酒后的听力是无人匹敌的。
不一会儿声音离我们越来越近,我忽地想到或许是一只野狗。想到野狗我就不由得心惊胆战。
我催促他们赶快走,但是似乎我的醉话只能让他们当做笑资罢了。
声音越来越响,几乎刺破了我的耳膜。
“哇”地一声,一个野人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他的头发一直披到了屁股上,面部全都被头发盖住了。
其实我早该知道这个野人就是长胡子乞丐,他穿的衣服暴露了他的身份。
走在最前面的阿大遭了殃,他的书包被长胡子乞丐抢去了。
我早说过,出来玩的时候就别把书包背出来了。
阿大说“不好!”然后就欲朝长胡子乞丐追去,但是我们立在原地纹丝不动,所以他也只好不动了。
吴明说:“几本书就算了,反正你也不看书。”
“那不是书,是电影光碟,是我从老爸的抽屉里偷出来的。”阿大紧张地说。
“完了。”我说。
你应该知道,一个成年男人抽屉里的东西大约都是宝贝,尤其是电影一类的。况且小城领导一再三令五申,誓将扫黄进行到底。要是那些光碟落到了警察的手里,恐怕阿大他爸就得“以儆效尤”了。即使那些光碟没有落到警察的手里,他老爸也会因为心疼那些珍藏已久的电影光碟将他暴打一顿。
阿大说过他老爸打人的技术只逊色于派出所里的人,他对这样的技术深有体会。
阿大说,有一次他为了研究美国女人和日本女人的差异,特地从他老爸的抽屉里偷出一本杂志。后来不小心被发现了,他老爸就用一根扁担抽他的脊背,因为当时扁担的价格还没有上涨,所以他老爸也不心疼,一直把扁担打断了为止。阿大因此住了三天院,吐了四次血。不过阿大说这样也好,就不用去医院无偿献血了。
其实你应该知道中国不缺乏拷100的天才,缺少的是那些具有专研精神的疯子。而阿大正是这样一个具有专研精神的人,应该而且必须进大学深造,六盘水师范学院就是最适合阿大这样的人才发展的地方了。
阿大说:“再不追就没有机会了。”
我很能明白阿大此时此刻的心情,于是征询大家的意见。
大家终于没有异议。
在阿大隐隐约约的手电筒的照耀下,我们从路上拐进了旁边的草丛里。我从没有从这里走过,但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我丝毫没有害怕。
其实进了草丛后就没有路了,到处是枯萎的野草和碎石子。
由于人多电筒少,我们都紧紧地挤在一起,就像是一群彼此咬着尾巴的老鼠一样。
由于我的听觉灵敏,所以被安排在最前面。我忽然感觉警犬的工作性质和我现在的完全一样。
我们战战兢兢的往前走,不知走了多远,发觉兄弟夜总会的歌声已经在我们的耳际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藏匿在草丛里的窸窸窣窣的声音,这样的死寂仿佛是走进了坟场一般。
倏然,我感觉右边的草丛动了一下。
我让阿大把电筒照着右边。
但是什么也没有。
我几乎怀疑是不是一只蚊子从我的耳朵边飞过。
然而那种声音又出现了。他们一见我停了下来,都战战兢兢的,想必双脚都在打颤。
我又让阿大照着右边。
这一照,只听见嗖地一声,什么东西从右边的草丛里穿过去了。
“长胡子!”我喊道。
随后人们就朝着电筒所指的方向奔去。
你应该知道我们现在人多势众,否则谁也没有胆量去追长胡子乞丐。
由于发现了长胡子乞丐后我的存在似乎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他们纷纷将我抛弃在后面,可不想让一个酒疯子拖了他们的后腿。
就这样,他们就像城管撵走小摊贩一样地英勇冲出去了,只留下我和吴明两个。
我问吴明:“你为什么没有去?”
吴明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说道:“我走了你怎么办?”
“我……”我的胃又开始翻腾起来了。“我没醉。”
话罢,果然又是哇地一声吐出来了。
然而唯一的电筒都被他们拿着朝前面去了,我丝毫不能看到我吐在了哪里,就连吴明也看不到。
恍然间,一种恐惧感袭上心头。你应该知道打小看林正英电影的人想象力是很丰富的。你能想象黑咕隆咚的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有一个人搭着你的肩膀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吧。
想罢,又继续吐了。
倏然,我听到阿大他们大喊了一声,然后就朝着我们这边跑回来了,我能感受到他们跑得是非常之快。
我和吴明都还没有反应过来他们就已经出现在我们面前了。
阿大顿了一会,向我们喊道:“鬼啊!快跑!”然后就又紧跟大部队跑了。
我和吴明都是无神论者,然而见到如此的状况也是心生寒气。
吴明便也拉着我跟在他们后面跑起来了,可怎奈我怎么控制脚都不听我的使唤——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害怕,只是酒喝得多了点而已。
因为我的拖累,吴明和我终于脱离大部队了。索性我们就坐在草上休息一会儿。
然而这不休息还好,这一休息就出问题了。
我们刚坐下不久,就听到空中传来非常婉转的歌声,仿佛是《让我们荡起双桨》。
我心一紧,赶紧抬头朝天空望去,只见长着一双白色眼睛的东西向我们飞来,身上的衣服还随风飘扬。
我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当时的心情,但是我和吴明都楞在了那里,连思想也不会动了。
当我们回过神来的时候,那个东西已经落在离我们不远的草丛里面了,正在不停地扑腾着,似乎想要飞起来。
吴明拉着我的手,我们就朝着记忆中的方向跑出去了。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我们才知道是虚惊一场,原来那只是一只变异的野鸭子而已,不知道在哪里看错了方向,竟把一件女人的内衣给披到自己身上去了,再也没弄下来,后来就被衣服缠死了。
而阿大也没能找到那些被抢走的光碟。因此阿大又被他的老爸送进医院去了,幸好只吐了三次血。
阿大说:“又一次可以不去无偿献血了。”
“你不吐血不也是可以不去献的吗?”我说。
“是啊,可是人家说了献血对自己有好处,可以促进造血细胞再生,这次吐了血之后不用献也能再生了。”
为了给阿大看伤,我们把剩余的资金都全部拿出来了。
你应该知道一个帮会的资金链断裂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因为这预示着我们所有的娱乐活动都不得不取消了,而这样的间接结果就是减少了小城的财政收入。于是我们决定在今晚收取一次保护费。
被“保护”的目标我们选了很久,学校是特巡出现的高频率地区,县政府自然不行,商铺也不行,因为都是小本生意,后来我们终于把“保护”的对象放到窑子上去了。一者是因为窑子里大都是女人,二者就是为民除害——不是要扫黄吗?
说到做到,为了不让特巡将我们认出来,我们都统一了服装,然而我们也只有校服可以统一的,所以都统一穿校服。因为我们班的人是“两基”来的,所以没有校服,所以我们的校服都是从其他学生身上借来的。
小城的窑子大都集中在了一条小巷子里。
我们到了巷子里的时候正是小城最热闹的时候,人们根本不会发觉有人会在这个时候去打劫——哦,不对!应该是收保护费。
收取保护费的对象我们也敲定了,小的不能收,因为太小,有后台的不能收,因为有后台。于是我们便把对象确定在一家新开的窑子上。那是一家还算不赖的窑子,据说里面的女人都是从外地来了,皮肤白得就像用漂白剂漂过似的,光粉就可以抹很厚,重要的一点是不抽烟也不喝酒。
因为是新开的,所以大抵还没有在小城立住脚。
真是完美的对象,我想。
我们很容易就找到了窑子的位置,因为干的是非法生意,所以连招牌也没有。
窑子所在的位置是在一栋楼上的五楼。假如里面的姑娘有不想干了的话,五楼绝对是自杀的绝佳圣地。
我们从楼道上去的时候便问道了一股特殊的香味,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恹恹欲睡的气味。我几乎怀疑从这里经过的男人没有一个可以从这种气味中脱身的。
然而幸好我们是未成年人,荷尔蒙的分泌还不是十分的旺盛。
我们继续往上爬,不久后就望见几个穿得极少的女人靠墙站着。她们见了我们之后一点招揽生意的意思也没有,不过这丝毫没有关系,反而可以节约我们的时间。我想妓女的用处大抵和网吧一样,就是消耗青春时光。
待我们爬到五楼的时候已经气喘吁吁的了,即使在1999上决斗一次也丝毫不会花费这么多的体力。加之那种香味的作用,我简直以为我会像煮熟的面条一样躺在楼道上。
然而一想到阿大我就下定决心走下去。
我们到了五楼后就从一道写着“欢迎光临”的木门里走了进去。
屋子里面很宽阔,沙发长而且干净,女人们都安安静静的坐在里面,可见职业素质比那些低级窑子的好多了。
虽然她们的职业素质好,但是心理素质似乎不怎么样。我们一进去就让她们吃了一惊,随后都哈哈哈地大笑。
在临死前还能哈哈哈大笑的人一定是一些傻蛋——难道她们没有看出我们是来收保护费的吗?
“你们老板在哪里?”吴明喊道。
“我们老板不接客。”有一个女人说。
原本按照我们一向的习惯,只要一进去就直接到柜台要钱的,但是一看到这里秩序井然,就不忍心下此狠手,至少也要体现出我们小城人民的高文化素质。
然而我实在受不了了,这里的空气简直热得要命。刚进去一会儿背脊就全湿透了——难怪这里的女人穿得那么少,原来是为了散热。
我径自走到了柜台,然后一拳砸在上面,喊道:“收保护费啊,老板。”
“我不是老板。”那个收银的看了我一眼。
“我知道你不是老板,我们见管钱的都叫老板。”
我话一出,刚才那些女人的笑声都全然消失了,满脸的恐惧堆在她们身上。
其实你应该知道未成年人是最可怕的,因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有法律保护,杀了人也不会出多大点事——小城未成年人犯罪率居高不下的原因大抵也是因为此吧。
那个收银的呆呆地立在那里,仿佛在他幼小的生命中还没有遇到过收保护费的。
然而,在狗子的一巴掌之下,他终于清醒了,知道把钱拿给我们是十分正确的选择,反正钱也不是他的,他只是个打工的罢了。
他把钱抓出来,我们就用一个口袋装起来,满满的装了半袋——真是收获颇丰,引进先进管理方式和优质“商品”的妓院就是不一样。我想要是阿大再被揍一次的话我一定还会来这里。
天下红颜皆尤物,见了尤物就像见了鱿鱼一样总想吃一口。然而我的上帝,我只是一个未成年学生而已。可阿二并不这么想,在我们撤退的时候他还趁势摸了一个女人一把,还问:“你是不是日本的。”
女人没有回答,只是给了他一巴掌。
其实我们黑社会做事也是有原则的,收钱就收钱,万不得已是不会动武的,这样的决策就跟收复台湾一样,所以阿二受的这一巴掌只得默默忍着了,毕竟忍也是一种艺术,尚且阿二还对影视作品颇有研究呢。
我们收完保护费后就迅速离开了,顺利的收场让我预料到了这个妓院必将倒闭的下场。
由于天色已晚,所以我们决定第二天才去看阿大。
第二天我们到医院里后就将昨晚的事告诉他了,他对我们的收成感到无比欣慰,况且还顺便为民除了害呢。
为了大丰收,阿大还决定提前出院和我们好好庆祝一番。然而阿大的这一番好意也被医生毁灭殆尽。医生说:“你的病情十分严重,还需要每天输液,继续等待观察。”
阿大说:“可是我感觉我很好啊?”
医生又说:“哦……这个……可能是你的内脏出问题了。”
说罢还让护士多加了一份药。
阿大怎么也听不下去了,总说自己就要出院。
后来医生说:“你的内脏可能影响到你的生殖系统,可能让你断子绝孙,你要走我们也不留你,不过以后出了什么事就和我们医院无关了。”
阿大被这一吓,就瘫在床上爬不起来了,说:“我不走了,不走了,给我输液吧。”
话罢,医生和护士就出去了,就在刚出门的一刹那医生就对护士说:“什么都给他最贵的。”
我听之,既心疼又欣慰,疼的是花的都是亡命钱,欣慰的是小城人民的医疗水平又上一个台阶了,用药就讲究一个“贵”字。
阿大就这样在医院里一连躺了半个月,当医生说“你不会断子绝孙”后就得以出来了。人刚出来就显得胖胖的,贵的东西就是不一样;老百姓越吃越瘦,领导越吃越肥——啤酒肚的产生大抵少不了“贵”的功劳。
第二十章
原本我们是想等阿大出院后好好庆祝一番的,但怎奈预留的后备资金都被医院剥削去大半,而且自从上次收了保护费之后风声就紧得厉害,所以只得把仅有的一小部分钱留做以后紧急的时候用。
时光荏苒,再过一个星期就是一年一度的放长假的“盛大节日”。
其实这个“盛大节日”并不是什么国假日,而是为了小城工业化的周年纪念。从小城第一次工业化起已经整整有十八个年头了。每逢小城工业化的周年纪念日,小城所有的学校都会放三天的假;到时候还有文艺演出呢。
在太阳还没有出来的时候我就已经被外面的喧嚣吵醒了,敲锣打鼓的声音传遍了大街小巷,不时也能听到唢呐的声音,这几乎是一种濒临灭绝的声音,因为县长有“怀旧”的嗜好所以才得以幸存下来。
每到周年纪念日的那天的早晨,县里的领导都会亲自到1999上“摆摊设点”,分发一些由《城关镇日报》出版的书籍。书籍将都不外乎就是小城在最近几十年或者十几年的发展状况。然而只要是发展就只有好的方面。书籍上可从来不会说治安队和城管队之间斗殴的事情,也不会说某日某条小巷出现一具无名尸体的事情。捡了好的讲,这自然是《城关镇日报》的一大特色,终究也得了个“拍领导马屁”益处。
然而只要是分发书籍,马上就会被疯抢一光。虽然书籍上面没有穿着不检点的女人,但人们依然可以把这些书籍当做厕所的紧急用纸——其实用来点火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敲锣打鼓的声音已经使我无法入睡,我终于睡眼朦胧地毫不情愿地从被窝里爬起来。
刚一出门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烟的味道——那个臭女人又在吸药粉。
我对丑女人的行为不屑一顾,自顾走到厕所拉了屎,刷了牙,然后就朝楼下走去了。自从臭女人来到家里后我就再也没有在早晨煎鸡蛋的习惯——可见女人果然是改变习惯的好东西。
我骑上威龙,就朝着相会美发所的地方走去了。在路过韩流的时候我看见已经有很大一部分不良少年在门前排队等候弄头发了。他们看了看我,简直对我的方块发型嗤之以鼻。
再往前走就是一排的路边摊了,吃粉和吃耗子肉的人相互挤来挤去,都希望在上班之前把自己的肚子填得满满当当的。
我到了相会美发所的时候周围的窑子都还处在打烊之中,因为她们上的都是夜班,所以我十分的理解。而相会美发所却是已经开门了。我进了门,就看见丝丝依然在干着针线活。因为丝丝已经被我包了,所以她的作息时间依然保持着正常人的规律。
丝丝看到我十分高兴,仿佛我刚还魂似的。
“我都无聊死了。”
丝丝跑上来抱住我的脖子,一面报怨我昨天没来找她,一面又欢喜地在我的脸上吻来吻去——女人真是让人受不了。
丝丝放下手里的针线活后,我们就骑着威龙出去了。
丝丝问我为什么今天那么热闹。
我说:“学校放假,人们都到接上去拿免费厕纸。”
“免费厕纸?”丝丝十分疑惑。
“呵呵。”我笑了一声,我怀疑笑声几乎可以回答一切女人提出的问题。
我们从小巷出来的时候,方才还在抢购早餐的人都已经消失无踪了。小摊主的老板见了我们就向我们吆喝着。
丝丝说她饿了,于是我把车停在了路边,走到一个小摊子旁边去。
那个摊子在我还是小学生的时候,我就已经是它的老主顾了,它的主人依然保持着古老的优良传统,就是绝不掺假。
这里卖的是油条,丝丝说她很喜欢吃油田,所以我就要了五根油条,没想到还不够,于是我又要了五根,这下终于是吃的饱饱的了,还顺便把剩下的一根扔给了一个一直在旁边等待的乞丐,乞丐深受“主隆恩”,拜谢之后逃之夭夭了。
我们吃饱后骑车走了。
我问丝丝:“你想去哪里玩?”
丝丝望着天空,想了想:“哪里都想去,你到哪里我就到哪里。”说罢,还“嘻嘻”地调皮地笑了一声。
于是我就带着丝丝在小城的大街小巷穿梭着,时不时的从拥挤的人群中间穿过,人们是不是的朝我们投以敌视的目光。我毫不在意,丝丝说:“我也毫不在意。”
路上我们还遇到了一辆辆的轿车,坐在车里的人常常会向我们一望,露出不屑的目光,仿佛在说:“瞧,我们开的是四个轱辘的。”
“去你娘的!”我朝他们投以报复的眼光。
我们到了广场后就把车停下。
丝丝说:“我们下去看一下。”
于是我们就从车上下来了。
广场上人山人海,沸反盈天。人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本《城关镇大发展纪实》,不时还从人群里发出声音:“这下不用再拿儿子的作业本擦屁股了。”
丝丝说她也想要一本,于是我就推搡着从人群中间挤过去。
你应该知道,为了爱情,挤一挤也是值得的。
在我一番坚持不懈的奋斗下,终于把《城关镇大发展纪实》拿出来了,因为他们说我还小所以只能拿一本。
丝丝拿到书后就颇有兴致地研究起书里的东西,后来她得出结论:书里的东西都是看起来既真实又好笑的谎言。尤其是最后一句:在城关镇领导的艰苦努力下,城关镇的人民都过上了幸福生活,幸福指数跃居全省第一——绝不是倒数的。
我们又骑上威龙朝前面走去了,不知不觉间我们又到了黄爷爷住的山脚下。索性,我们就骑着车朝山上冲去。
因为小城工业化以后,前来倒垃圾的拖拉机增多了,道路比原先颠簸得更厉害,有一次威龙还差点从边上掉下去了,真是虚惊一场。
当我们爬上山坡的时候,山上已经布满人类了,他们就像悠闲自得无所事事的特巡一样漫山遍野地游荡着,低着头弯着腰,似乎想在贫瘠的土里挖掘出一块金子。
我骑车从几个正在路边“掘金”的人身边经过,他们丝毫不为我的到来所动,依然在草丛里寻找着什么东西。我看见他们手里提着一个个口袋,不知道什么东西正在那些口袋里挣扎着,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仿佛正在商量逃亡的计划。随后我便在这群人中间看见了黄小能,他用一根绳子将许多长着两个脑袋的老鼠栓在一起,提在手上。
他看到我们后向我们问了一声好,还说:“你和你媳妇也来抓老鼠呀。”
“是啊,我说。”
丝丝悄悄地用手从后面捅了我的腰部一下,说:“谁是你媳妇。”
我呵呵地笑了一声——我说过笑声大约可以回答女人提出的所有问题。
我们继续往前走,不久后就到黄爷爷的家里了。
黄爷爷依然在垃圾堆里忙碌着,旁边的一个铁桶里还装着半桶的耗子,因为拥挤而在桶里厮杀个不停。
黄爷爷因为忙碌便喊我们“自便”。
我和丝丝将车停在了屋子外面,然后进屋喝了点水。这里的水十分甘甜,以至于我一连喝了几大碗。
随后我就拉着丝丝的手朝山头走去了。
虽然现在已经进入了深秋,但是这里依然能望见一些细小的花朵。它们就像羞涩的小姑娘一样深深地藏在草丛里。然而外面的草就遭殃了,天空不断下落的絮状物堆积在它们身上,使得它们像摸了一层锅底灰一样。
我们沿着蜿蜒的小道走着,不时可以看见一些逃亡的双头老鼠往前跑。随后猎人紧随而至,将它们逮个正着。想必当我再次见到那只老鼠的时候它已经黄橙橙地躺在人类的盘子里了。
不远处就是火车道了,一想到被装死的那对罗曼蒂克情侣我就心有余悸,似乎我也会是这样的下场。于是我拉着丝丝的手,说:“我们回去吧。”
可是丝丝不肯,坚决去看一下。
我们到了铁轨旁时,发现用石灰粉圈出的那对情侣的死状依然清晰可见——真是苦命鸳鸯。
丝丝说她也想玩一下罗曼蒂克。于是要我拉着她的手在铁轨上走一走。
我一狠心,为了爱情,在铁轨上走一走也是值得的。
我拉着丝丝的手,小心翼翼地朝铁轨上走去,耳朵丝毫不敢松懈,听着从隧道里传来的声音。
我踏上铁轨的时候,心里无不心惊胆战,手心里不断地冒汗。
我和丝丝各自走在一根铁轨上,慢慢地向前移动。
忽而,我不禁想起了那对被火车装死的情侣,全身顿时打了一个寒噤。
倏然,一只硕大的蛤蟆从旁边的草丛里跳到了轨道上,盯盯的望着我们。
“蛤蟆!”丝丝高兴地大叫了一声。
然而我想,这蛤蟆莫不是那对情侣的转世吧,想罢又打了一个寒噤。
“抓住它!”丝丝喊道。
但是,刹那间,我感觉我的双脚就像被什么东西紧紧地抓住了一样,丝毫不能从铁轨上提起来。
我很是受了一惊,顿时想到恐怖电影里常常会有鬼魂从底下伸出手来抓住人的脚的。
“丝丝!”我喊道。
“怎么了,若西。”
“哦,没什么。”我可不想让丝丝跟着我害怕。
我额头上开始冒汗。
蓦地,我听到身后传来火车哐哐哐的声音。
同时丝丝也听到了。
“我们下去吧,火车来了。”丝丝说道。
然而我的脚依然不能提起来,我十分害怕。
“你先下去吧,丝丝。”我对丝丝说。
“怎么了,若西?”
“哦……没什么。”
“那我们下去吧,火车快来了。”
我努力地想要提起我的双脚,但是你应该知道当时我的脚就像两跟木头一样不受我的控制,我几乎都不能感觉到那就是我的脚。
“走吧!若西。”丝丝急切起来了。
我瞧着丝丝急切的眼神,眼睛立刻就湿润起来了。
“快走啊!你干么?”丝丝更加急切地喊道。
哐哐哐的声音越来越近了,我想它马上就能到达我的身后,然后将我撞得粉身碎骨。
此时此刻,我忽而感觉到生命的可贵。
人们常常探讨生命的价值,此刻我终于明白生命的价值就是为了期待而活着。当人即将面临死忙的时候,他的脑子里就会对某样东西不依不舍,那东西就是他生命中的期待,就是生命的价值和意义。而此时此刻,我满脑子里都是丝丝。
火车终于在我的身后出现了,透过阳光的照射,我看见了它清晰的影子。
我推了推丝丝,想把她推下铁轨,但丝丝紧拉住我的手不放,还大喊到:“走啊!快走啊!你傻啊!”
“再见!丝丝。”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后一句话。
终于,砰地一声……
就在火车就将撞到我的一刹那,丝丝硬将我从铁轨上拉下去了,我们径直滚到了地上。
滚向地上的时候,丝丝紧紧地将我抱住,护着我。
“你傻啊你!”丝丝擦了擦我额头上的汗。
我看见丝丝的眼睛已经被泪水弄湿了。
我紧紧地将丝丝抱住,没有说话。此时此刻,我是如此的感动和幸福。
丝丝将我抱得更紧了。
“你个傻孩子,不就是因为说了句‘谁是你媳妇?’嘛,干么那么认真,其实我一直想做你媳妇呢,回去我们就结婚。”
说罢,丝丝就将我紧紧搂住,然后开始亲吻我。我能感到她冰凉的唇在我脸庞上划过的心惊肉跳的感觉。吻是一种奇妙的体验,它可以使人坠入爱河,无法自拔;也能让受伤的心灵的创口得以愈合,然而吻的最大妙处就是:将一个自视聪明无比的天才变成一个笨小孩。
为了治疗我年幼的受伤的爱情的心灵,丝丝一直吻了我很久,直到我满意后才抱着我从地上站起来了。
站起来后我便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我想,吻大约也有使人飘飘然的功能吧。
我回头望去,发现那只蛤蟆还在铁轨上,边叫着边努力地朝火车驶去的方向追去,仿佛喊道:“师傅,刹一脚,等等俺……”
我们走回黄爷爷家,然后向黄爷爷道别后就朝山下驶去了。此时山上的人更加的多了,常常为了谁先看到老鼠谁先抓到老鼠的问题大打出手,然而最后的结果是:渔翁得利。
越往山下走,那种让人很难受的絮状物就越加的多起来,就像是黑色的雪花一样。
下山的时候,丝丝一直没有说话,只是抱着我紧紧地将脸贴在我的身上。
此时,我倏然感受到了丝丝的温柔,也真正体会到了爱的味道,爱的味道是复杂的:有酸有甜,有哭有笑。
到了晚上,我就和丝丝去观看周年纪念的文艺晚会。
我们还没到广场就已经能够感受到现场的热闹场面了,鼎沸的锣鼓声震撼着大地。不时也会传出女人的喊叫声:“你踩着我的脚啦——”女人的声音简直和锣鼓的有得一比。
我和丝丝将车停到一个人口较少的地方后就朝广场步行而去,为了安全起见,我还在威龙身上写了几个大字:公车勿动。
虽然已经是到来比较凉爽的夜晚,但是我和丝丝刚一挤进人堆里,就感觉一阵闷热,几乎所能碰到的人的肩膀都是湿湿的,这让我很难受。加之有不洗脚就穿拖鞋者,更是为现场添加了浓重的气味。
我和丝丝体积小,所以挤得也厉害,挤啊挤的就挤进最前面去了。因为在我们前面的是领导坐的地方,所以能够很完整地望到舞台上,而且也不是那么热,至于臭脚更是远离了我们——真是十分欣慰,人小就是好。或许到了以后人有问起我最值得骄傲的是什么的话,我便毫不犹豫地说:“我曾经小过。”
相比起以前的文艺汇演,这次的文艺演出就要有趣得多了,光主持人就与众不同。
大抵是为了让小城的各个人民都有参与感吧,竟把一个初三的女生拉去当主持人了。是认得那个初三的女生,她是一班成绩最优秀的,贵州话也是全班说得最靠谱的。她上了台后就一句普通话一句贵州话地逗得全场大笑。尤其前面的领导笑得最欢了,一张开嘴巴就像仰面朝天的蛤蟆一样。
主持人在台上讲了半天后就轮到领导上场了。
无论搞什么活动,只要有领导在场的都让领导先,当然有些时候除外,就是救苦救难的时候。
上台的自然是小城的县长,没想到几日不见啤酒肚又有了长进。
县长上台后就一手拿着稿纸一手拿着那只高音喇叭在念,他的动作有点像指挥抗洪救灾一样。然而他对台上的麦克风不屑一用的做法遭到了专业人士的鄙视,以为他真只配做一个领导,然而幸好他果然是领导。
县长在台上讲了半天,但是我丝毫不知道他讲的为何物,也不想知道为何物。记得我小学时候的语文吴老师说:“写文章就要像李白写诗一样,要有美感,要有韵律,要飘逸……没有美感,没有韵律,没有飘逸之感的文章都是狗屎。”而我认为县长讲的东西正是一堆狗屎。
县长讲完后就毫不情愿地下来了,我想要是他能够把演讲稿写到足够长的话,那么他一定会这么干的,领导可不喜欢在乎下面人的感受,毕竟站在台上会给人一种“振臂一呼”的感觉,弗如当年陈胜造反一样。
县长演讲过后就是一支由小学生表演的舞蹈,只见那些穿着耗子服装的小学生在台上跳来跳去,然后又是跳来跳去,接着还是跳来跳去……我丝毫不知其所跳。不过从那身衣服可以看出来,长着两个脑袋的老鼠给了服装设计师莫大的启示。而且那些老鼠也正体现了小城工业化以来的巨大变化——其他地方的都没变,就我们小城变了——领导倍感欣慰。
接下来是一个女人的独唱,因为长得不漂亮所以我对她没有丝毫印象。她唱的歌曲叫做《领导为我们谋福利》。其实不用看也知道,歌曲还是老一套的阿谀奉承。不过她唱歌的姿势倒是不错,像一根高高的电线杆一样硬邦邦地定在舞台上,然而左摇右晃,逗得下面的人开怀大笑。要不是主持人报幕说她的表演是独唱的话,人们一定以为她正在扮演一个小丑。
再往下就是具有具有中国特色文化的街舞了。假如你还能记得我以前对街舞的描写的话,那么你一定这种舞蹈跳起来就像一群大腿抽筋的青蛙一样。然而这次颇有不同,似乎是在领导的一再要求下,那些跳舞的家伙穿着蛤蟆衣裳,隔远一望,果然一蛤蟆也。
因为穿了蛤蟆衣服,所以抽搐得就没有以前的厉害,不过在地上打滚的功夫还是一流的。
然后就是一个小品。
小品大抵是最具中国文化特色二的表演形式之一了,只要是长相幽默的人搞小品,准保一搞一个红,老赵就是最好的一个例子。然而仿佛小城的人并不知道这个道理,上台演小品的人各个都称得上“帅”,然而也因为“帅”,大抵可以知道他们和领导没有血缘关系。他们演的小品叫做《拾金不昧》,说的是一帮小屁孩偷了厂里的铁管之后主动承认错误的故事——真他娘的,简直就是无孔不入的思想教育。
接下来又是一个独唱。我对独唱都厌倦了,然而一听是花钱从外面请来的明星,我立刻就涨了精神,毕竟“进口”的就是不一样。
主持人报幕完毕,台下顿时掌声雷动,连一向“凡事与我无关”的丝丝也鼓起掌来。
刹那间,尖叫声、嚎叫声、乱叫声、惊叫声冲向云霄。
在各种叫声的欢迎下,那位明星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刚一上台就摆了一个姿势,一个既可爱又难看的姿势。然而下面的人一定看得口水直流,因为就在她弯腰的时候,胸部就有意无意地露出来了。就因为我发现了这个细节,后脑勺还被丝丝扇了一巴掌,直至很久的以后仍然记忆犹新。
明星唱的是一首英文歌曲——我早说过我对洋文一窍不通。然而在其间夹杂着的几句普通话我还是认得的,唱得是:“你爱我就请向我靠近。”过了一段英语,又唱到:“你不爱我也请向我靠近。”
Oh my god,爱不爱都要靠近的嗜好恐怕也只有啤酒肚才能有了。
我简直无法忍受下去了。
“走吧,丝丝。”我对丝丝说,为了对表演者的尊重我说得特别小声。
“再看看,再看看……”丝丝说道。
为了爱情,再看看也值得了。
于是我又坚持下来了,不过下面的节目倒是很精彩,假如我刚才离开的话一定会后悔无比的。
最精彩的节目就是最后的《城关镇奇异动物大展》。
在一阵锣鼓和烟花过后,一只只的动物被提上台去了。有老鼠,有公鸡,猫和鸭子都在此之列,总之几乎所有在小城能够见到的动物都上阵了。它们在人们的手里挣扎着,嚎叫着。其中因为鸭子的叫声像唱歌一样,所以还专门为它准备了一个节目,就是让鸭子演唱《让我们荡起双桨》。我问丝丝为什么不唱“城关镇领导好”,丝丝说:“鸭子只能唱《让我们荡起双桨》。
其实重量级的动物还在后面,因为想搞出一个悬念,然而突然给人们一个惊喜,所以动物上台的时候是被布罩住的。它被关在了一个铁笼子里,使用了八个强壮的男人才将它抬了上去。
它刚被抬上去就立刻吸引住了所以人的目光,仿佛连领导也不知道笼子里的“内幕”。人们屏气凝神,期待台上的那个王八蛋赶紧揭开那块布,可是那个人竟在台上废话了半天,一直不为人们的期待所动。你应该知道悬念就是这样产生的,优秀的小说家就是这样掉足读者的胃口。
终于,布被缓缓掀开了,人们开始只看到了漆黑一片,然后还是漆黑一片,布被完全揭开后还是漆黑一片。
终于,藏在里面的黑漆漆的家伙张开嘴巴大叫了一声,人们这才发现了满口洁白的牙,而且一同出现了两口牙。
“原来里面有两个。”人群里有人说。
可是那黑家伙依然真人不露相,光露牙不露身,假如这样的行为发生在妓女身上的话,肯定会被暴揍一顿。
随后,台上的灯光慢慢集中到铁笼子上,于此,里面的玩意儿也渐渐地变得清晰了。
——他娘的,是一只猪——一只长着两个脑袋的猪。
人们一见猪出现了,就又叫起来了,声音丝毫没有亚于明星出场时的震撼。想必此时那位明星正在愤愤不平地想:“妈的,老子连猪也不如。”
猪的出现使得领导掌声雷动,几乎认为这完全是他们的杰作。(然而我想,要果真如此的话,猪它妈一定会有意见的。)
随后,台上那人便对他的那只猪夸夸其谈,一连滔滔不绝地讲出了那只猪的各种优点,比如卖的时候可以多卖一个猪头就是其中的一点。
蓦地,台上的一只气球啪地一声爆炸了,吓了笼子里的猪一跳。没想到猪长了两个脑袋后脾气也长了不少,被吓到之后就不断地攻击困住它的那个铁笼子——由此可见,连猪也知道自由的可贵。
那人暂且停止夸耀猪,改而安抚之,可是猪毕竟没有人那么好骗,越发的不可收拾,终于拱坏了铁门,冲了出来。
猪一出来,台前的领导就首当其冲。猪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径自朝前面冲过去,摔下舞台后又立刻爬起来向前冲。
倏然间,现场沸反盈天,人人乱了阵脚。
由于领导都是坐着的,而且肚子大的缘故,还没来得及站起来就被猪撞个正着。因为猪长着两个脑袋,一撞就撞翻了两个。
后来猪改变了“革命”的方向,朝左边撞去,这一幢就惨了,一排的领导都遭了秧,就连一向揭丑暴黑的《城关镇日报》记者也不在赦免之列。
后来那只猪便在错误的前进路线上撞上一堵墙,死了。
后来据《城关镇日报》报道:
在昨晚的意外事故中,双头猪总共造成了十伤一死的严重后果;死的是城管执法大队的大队长。除此之外,共计造成经济损失两百三十五美元。
后来《城关镇日报》又刊发了一篇关于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的悼文,部分内容如下:
某某同志,你悄悄地来到这个世界,但你的离去并不是悄悄的,你死得其所。在你短暂的人生中,你为城关镇的市容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了不让小摊贩占道经营,你挺身而出,在你有限的生命中你就同那些小摊贩发生了无数次的大战。你大战受伤了,但你却从不喊疼,也不喊累。虽然你说“为了爱情,疼也值得了”,但我知道你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的利益,为了人民的幸福生活。
啊!某某同志,假如天堂也有城市的话,我祈祷苍天让你在天堂也做个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第二十一章
某一天,变种生物博物馆千呼万唤始出来,在人们对变异动物还没有失去兴趣的时候就竣工了。变种生物博物馆的建设一贯是行政大楼风范,就是:豪华,气派。比起那些贫民窟来简直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差别。
变种生物博物馆被修建了在小城仅有的一小块空地上,为此还曾经造就了十几户钉子户的产生,不过钉子户最终还是被消灭了。
变种生物博物馆开馆的那天,几乎所有小城的人都去看了。
如你想象,那天自然也是人山人海的,整个偌大的博物馆都被挤得水泄不通。
因为发生了上次的猪伤人事件后,领导临时决定不让重量在100公斤以上的动物参展。
这次除了动物外还有一些植物,那个长得像梨的苹果就赫然在列。除了苹果外还有一些质地像金属一样的野草,自然也还有其他很多的花花草草,它们基本都是五颜六色的。其中,一个专家还演示了如何用一种油黄色的草榨出油;人们看了无不啧啧称奇。
动物和文艺晚会上的基本一样,只是在其中一个玻璃箱子里多了一条蛇。那条蛇很粗很大,头上长出了两个犄角,一望见人们就十分不好意思。然而望见它的人类可是十分高兴,纷纷掏出傻瓜相机来跟它照相。你应该知道大约只有外来人口才喜欢和这些东西照相。
在展厅的后面是一个小台子,一个农民样的人正把一群鸭子赶上去——一看就知道又有节目了。
我拉着丝丝朝前去挤了一个站位,随后人就渐渐多起来了,密密麻麻的挤在我们后面。
节目终于开始了。
那个农民上台就先向我们鞠了个躬,然后用手里的一根枝条指挥那些鸭子。奇迹般地,那些鸭子竟然整齐地排成了两队,每对大概有五只。随后那个农民把枝条一挥,那些鸭子就向人点了点头,真是十分滑稽,顿时就惹得人们哈哈大笑。后来农民站到了鸭子队伍的前面——你应该知道,就像乐队的指挥那样。他站上去后就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随后鸭子们都乖乖地站着,一动不动。等到农民双手往下一摆的的时候,它们就立刻拉开了嗓子唱起了《让我们荡起双桨》,边唱还边左右摆动身子。
此时人们的笑声更加的“惨烈”,似乎只要一张开了嘴就再也无法合拢。于是只要往后一望,就会瞧见一副副发黄的牙。
随后上台的是一群老鼠,农民也将外衣一脱露出藏在下面的干净笔挺的西服。农民依然用那根枝条指挥那些老鼠,只见那些老鼠互相咬着尾巴圈成了一圈,不停地在台子上打转。此时人们纷纷对农民的驯化技艺表示无比惊叹。
接下来,各种小动物轮番上阵,惹得人们乐不可支,眼泪花子都笑出来了。
丝丝自然也笑得合不拢口,一只手捂住嘴巴,另一只手直拍我的肩膀。
当表演结束后我就和丝丝出来了,此时恍然发现我们都已经浑身是汗。
随后我就带着丝丝在1999上溜达了一圈,然后就在一个小饭馆前面停下了,丝丝说她饿了。
这是一家回族人开的饭馆,因为没有猪油所以基本不会受到人们的青睐。不过对于现在猪的状况,吃菜油大概是最让人放心的。
虽然我们不是常客,但饭馆的老板十分热情。我们刚进一进来他就笑面相迎,问我们吃什么。
我们看了看贴在墙壁上的菜单,我说:“粉,小碗的。”
丝丝说:“我也是。”
没有多久粉就端上来了,一股清香的薄荷味立刻朝我们飘来。
我们狼吞虎咽般地把粉吃完了。
出了饭馆,我原本是想带着丝丝到处去玩的,但几乎小城的每个角落都已经遍布了我们的脚印,再去实在是没有新意,也不好玩,丝丝似乎也是这样的想法。
然而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了轰的一声爆炸声,随后一朵蓝色的蘑菇形烟雾从山脚下的工业区内升腾起来,顷刻间就占据了整个天空。同时一种蓝色的粉末便开始陆陆续续地从天空降落。
这一巨大的爆炸声,几乎同时传到了小城所有人的耳朵里。顿时人们的眼光都朝向工业区,随后就朝着那边蜂拥而去,一面吆喝一面吹着口哨。
我说过小城的人是喜欢看热闹的,这样一次巨大的爆炸一定是一个十分巨大的热闹。而且趁乱从里面拿出点铁制品来恐怕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我和丝丝也骑着威龙加入了观看热闹的队伍,虽然是骑车,但一只只的屁股将我们挡在了身后,使我们被落在了最后。
当我们到达工业区的时候,里面的小道也被挤得满满当当的,连插进一只脚的机会也没有。
就在外面,我们看见里面的一个院落内还不断地升起一缕缕的蓝色烟雾,而旁边的厂房似乎已经倒塌了,其他的东西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坏。
院落里还有人陆陆续续的跑出来,他们身上都被染成了蓝色,有被抬出来的人还染着红色——显然他们正在大出血。
从里面出来的人边喊边往外冲,而前去看热闹的人刚抢占了一个好位置怎么也不肯让路,于是两面的人就打起来了,顿时欢呼声和吆喝声响彻天地。
忽然,又陆续地发生了几次爆炸声。刹那间,里面的蓝色物质就被抛在了空中,如雨般洒落在冲在最前面的人身上。后面的人见状,不禁哈哈哈地大笑起来,还拼了命的往里面挤。
不一会儿,医院的救护车呼啦啦地叫着朝我们身后驶来了,后面还跟着县长的高级豪华吉利轿车。
县长一下车就拿着高音喇叭大喊:“大家让开,快让开……有毒……有毒……”
县长喊得声嘶力竭,但人们却如若无闻。直到武警的出现,才使得人们勉强让出了一条小道。然而当里面大出血的人被抬出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人们见状无不惋惜感叹:“真是年轻有为,可惜死得早了点,不然一定是块谈恋爱的好料。”
当里面的人该出来的都出来了,该死的也都死了后人们终于觉得没有热闹可看就解散了。
原本沸反盈天的工厂区便变得坟场一般死寂。
自从那次爆炸过后,工业区里的所有工厂都停工了,里面的工人都回到了自己的家里。
然而爆炸产生的蓝色烟雾一直没有散去,久久地弥漫在空中。后来经细心人的发现,那些蓝色烟雾有一种香味。有人为了验证蓝色烟雾是不是香的,在整整吸了一天烟雾后就被送进医院去了。医生看了看,说:“嗯,还有救。”不过那人撑到第二天就死了。他可不像被我拍了一巴掌的那位同学一样幸运,医生说“还有救”就真的有救。
后来很多家禽陆陆续续地死去,只有一家的一只除外。那只公鸡不仅没有死,反而发生了奇异的变化,竟然能够一跳就跳到两层楼高的房子上去。
当发现验证蓝色烟雾是不是香的人死去后,人们就变得恐慌不已,认为那些烟雾会让所以人渐渐死去。不过后来专家出来说了:这种烟雾不会伤及人的性命,不仅不会,反而有可能促使某些生物的机能发生变化,让他们变得像超人一样。
自从美国的《超人》在小城的电视屏幕上出现后,这里的人们几乎都想做超人,听到了有这样的机会后就都跑出去吸食那些蓝色烟雾。结果是又有几人在梦想成为超人的途中牺牲了,然而这丝毫不能阻挡人们梦想成为超人的脚步,专家说了“不会伤及性命”,他们的死一定是因为被老婆打的内伤所致。
自从工厂发生爆炸后,老爸就让我好好呆着家里,叫我不要随便出去。我想到丝丝一个人外面也很担忧,所以我把丝丝带回家里来了,老爸和那个臭女人都没有意见。
原本我和女个臭女人是无话可说的,但是自从我长时间呆在家里后就不得不常常面对她,于是她也常常的找出一些话来跟我讲,比如说问我:“若西,你读几年级了,成绩好不好啊。”然而我也只是回答道:“好!相当好!”
丝丝来到家里后,几乎就成了老爸的准儿媳妇,在臭女人忙着吸食药粉的时候丝丝就就成了家里的“主妇”,把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你应该知道,除了老妈在的时候家里从来没有像这么干净过。而且丝丝还兼顾厨房里的工作,我常常打她的下手。
有一天晚上,我正和丝丝躺在床上讨论小四思想的问题。
我问丝丝:“小四和马克思哪个厉害?”
丝丝说:“我也不知道,应该差不多吧。”
我双手枕着头,想:“也应该差不多。”
然而就在我想得差不多的时候,窗外嗖地一下飞过一个身影。我吓了一跳,以为是谁家的鸭子飞上来了。然而不多时,那个身影又出现了,当他再次出现的时候令我和丝丝两人无不毛骨悚然。只见他两只爪子抓在窗弦上,带着两只绿眼睛的大脑袋往里面看。
假使你看过林正英的电影的话,那么你一定会对掉在窗外的那个东西深有感触。
他就这样望着我们,我们也就这样望着他。
不多时,他又嗖地一下消失了。
就在他转身消失的时候我看见他全身都是蓝色的。
第二天,我就将这件事告诉老爸,老爸表现得不可思议,仿佛我是在对他开玩笑一样。后来臭女人从我房间窗外的墙壁上刮下一些蓝色的粉末给老爸看后,老爸才深信不疑,而且立刻给县长打电话,对县长说:“又有新的变异物种出现了。”
县长的说话声从话筒传出来:“能不能吃?”
老爸说:“应该能吃。”
……
在后来的几天里,小城几乎没有人因为蓝色烟雾的问题而死亡,所以人们的生活又恢复到了常态。工厂的机器又开动了,工人们又陆陆续续地回到工厂里。
直到某一天,那只新变异物种的再次出现再次把小城的人们拉进一种紧张的氛围里。那只生物并不是一只鸭子,而是一个人——长胡子乞丐。据说工厂发生爆炸的那天他就在现场,人们还说他当时就被炸死了,没想到现在还活着。
当长胡子乞丐再次出现的时候是在星期五的早上,当人们发现他的时候,他正在政府大楼的楼顶上,手里提着两只巨大的蛤蟆。人们不知道他是如何爬上去的,但是当他从楼顶跳下来的一刹那人们就应该知道他是跳上去的——他的生理机能在蓝色烟雾的作用下发生了变异——他变成了超人。
这个消息很快震惊了小城内外,原来到小城来研究变异动物的专家和科学家们又重新回来,并且立誓要找出成为超人的奥密。
政府为了围捕长胡子乞丐派出了几乎所有的警力,而长胡子乞丐也不逃走,径直和警察发生了一次大战,所有的警察都被凑趴下了,其中一个警察还埋怨在战后不见了自己的鼻子。
在政府的屡次惨败下,县长决定枪杀长胡子乞丐,然而那些科学家们竭力反对,说:“他是研究人类极限力量的最佳且唯一实验品,一旦死了,人类就再也没有这样的机会了。”
县长深受感动,决定为了全球人民的利益和全球人民的幸福生活而再次围捕长胡子。然而这次再没人敢靠近他了,都只能躲在远处悄悄地朝他扔石子。
长胡子乞丐对那些石子毫不在乎,提着那两只无辜的蛤蟆在各栋楼房上上跳下窜。有一次还提到了某户人家的孩子,县长瞧见便说:“一看就是超生的,早叫你们不要超生了。”
万幸的是,长胡子乞丐又把那个孩子放回了原处。
事情不能就这样拖延下去,为了抓住长胡子,县长决定寻找一个懂武术的人参与逮捕长胡子。经学校的推荐,新班主任便被派上了战场。
一提到是为人民谋福利,新班主任也不推辞,说:“为了人民能够过上幸福生活,死也值得了。”——看来新班主任也是一考公务员的料。
那天,我和丝丝、老爸和那个臭女人都一起在县政府大楼下观看“逮胡”大战。除我们之外还有全城人民,连吴明也在场。
当新班主任看到长胡子乞丐的时候,她心底似乎也十分没底,光跳到楼上去就是一件难事。她几乎是在楼下试跳了几次,发觉轻功还没练到家后才让县长让人把梯子从二楼搭上去。
长胡子乞丐见有人爬上来也不担心,顾自在上面扒开蛤蟆的嘴研究起蛤蟆的牙齿,就像啤酒肚研究女人的胸部是不是由细胞组成的一样。
新班主任上了楼顶后就悄悄地向长胡子乞丐靠近。长胡子乞丐顾自搞着研究,似乎并不在意一个女人的出现。
新班主任靠近长胡子乞丐的身边了,这样的距离刚好可以使出一招横扫千军。
然而就在新班主任使出横扫千军的时候长胡子就嗖地一下跳起来,手没有抓紧,蛤蟆从手里滑了下来,掉到了楼下,刚好掉在了县长的头顶上。当县长瞧着蛤蟆的那两颗乒乓球似的眼珠子就在自己眉毛上的时候就被吓晕了,在周围人用冷水浇了几次后才醒了过来。
新班主任见长胡子乞丐跳了起来,也不甘示弱,弹到半空使出一招旋风腿。由于当时长胡子乞丐跳得很高,久久没有落下来,所以当新班主任使出旋风腿的时候长胡子刚掉到了半空,这一旋风腿刚好踢到他的身上。长胡子“叽”地叫了一声,狠狠地摔在了房顶上。
新班主任趁胜追击,跳起来向长胡子乞丐冲过去,看似想使一招泰山压顶。然而长胡子打了一个滚,新班主任就扑了个空。
此时人们看得热血沸腾,几乎都把自己想成了武林高手,想上去一展身手。
长胡子乞丐完全被激怒了,起身后猛然向新班主任冲过去。新班主任来不及闪躲,被狠狠地撞飞在十米开外,差点就从房顶上掉下来了。长胡子乞丐似乎并没有领导般的怜香惜玉之心,跑了几米后用尽全力跳将起来准备朝新班主任使出夺命一脚。
新班主任危在旦夕。
然而长胡子跳起来后就跳了非常高,半天也没能从空中落下来,所以新班主任得以在下面喘了一口气,舒展了一下精骨,然后起身慢慢走到旁边去。很长时间后长胡子才从空中落下来,狠狠地把房顶砸了一个洞,长胡子乞丐径直从洞里掉下去了。
县长一看用纳税人建起来的豪华行政大楼被砸出了一个大洞心痛不已,嗖地一下又昏过去了。这次浇水也没用,还是一个女人有办法,朝他的肚子上踹了两脚后县长才醒过来了——我几乎怀疑那个女人就是朝着县长的大肚子去的,就是想踢它两脚。
轰地一声,长胡子乞丐破窗而出。没想到这一出就径自从楼上摔下来了,猛地砸在地上。人们见状纷纷向后退了几步,我紧紧地拉住丝丝的手。
然而长胡子乞丐摔在地上后就一动不动,仿佛死了一般。
新班主任从楼梯上爬下来了,到了地面后也为长胡子的“死”吃惊不已,她大约以为“不会就这么死了吧”。
新班主任从旁边顺手从旁边拾起一根细木棍,然后朝长胡子乞丐走去。
长胡子乞丐依然一动不动,仿佛连呼吸也没有。
新班主任慢慢向他靠近。
全场人屏气凝神,我也为她捏了一把汗。
“啊——”
蓦地,长胡子乞丐大叫了一声,从地上爬了起来,伸了一个懒腰。
全场人都被这一叫吓了一跳。
而长胡子乞丐却仿佛若无其事地离开了,还顺口唱起了我们小学时候经常唱的歌谣:“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新班主任稍微平复了受惊的心灵,便悄悄地跟上去,想给长胡子乞丐一个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然而就在新班主任即将出手的那一刹那,长胡子乞丐像早有预料的一样转身冲出一拳,拳头正好打在新班主任的肚子上,新班主任被打出了十米开外,再也爬不起来了。
“别想欺负我,我可是金刚葫芦娃。”长胡子乞丐深沉地说。
今天我可是第一次听见长胡子乞丐说话,我先前还以为他是一个哑巴呢。
长胡子乞丐胜利后就又唱着“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离开了,还顺手把刚才掉下来的蛤蟆也拿走了。
你应该想到,当人们的心里充满了“为人民某福利”的想法时力量是无穷的。
新班主任一想到让长胡子乞丐逃走后一定会成为祸患,所以拼了命的从地上爬起来,朝长胡子乞丐走去。当新班主任走到长胡子乞丐身后的时候——
你应该知道,长胡子乞丐同样使出了刚才那一招。
你或许知道,假如这一招打在新班主任的身上的话,她一定“唯恐小命不保”。
然而幸好,这一拳被急忙赶上去的吴明挡住了。
看到吴明的上场我就十分激动,不过也为他感到担心。
吴明挡住了长胡子的这一拳之后就趁势朝他的小腿处扫出去,长胡子乞丐便朝吴明倒了下来,此时吴明抬起膝盖,将膝盖魁在了长胡子乞丐的肚子上,只见长胡子乞丐仰面朝天地倒在地上了。
此时,身在旁边的警察才恍然发觉应该是该出手的时候了,于是嗖地蜂拥而至,将长胡子乞丐死死地摁在地上。
长胡子乞丐终于被制服了,很快就被警察抬到警车里拉走了。
到了下个星期一的时候,县长便代表县政府像我们学校表示感谢,还送给了吴明一面锦旗,写道:吴明同志功垂不朽。而新班主任不光收到了锦旗,还受到了“最佳勇敢女教师”,“最佳劳动模范人物”等荣誉称号。
自从长胡子乞丐被逮捕后,小城又恢复了一段平和的时间,这段时间一直持续到小城人民快要死光了为止。
第二十二章
长胡子乞丐被抓去后就成了被研究的牺牲品,科学家们对他剖膛挖肺,还割开了他的肌肉做仔细研究,然而科学家除了在他的体内发现某些致命的化学物质外一无所获。不久后,就宣布长胡子乞丐为了人类的科学实验而牺牲了。然而科学家们一致认为:长胡子乞丐是被那些致命的化学物质夺取了生命。
科学家们大约是正确的,那学化学物质不光夺取了长胡子乞丐的命,也渐渐地夺走了其他人的性命。
自从工厂的机器再次轰隆隆地响起来后,人们几乎认为生活又恢复到了原来的样子,除了黑漆漆的絮状物依然不断地往下落,蓝色的烟雾还在空气中残留有香味外,一切都还是老样子。
然而不久后,就有人被从工厂里陆陆续续地抬出来,在医院的路上就死翘翘了。
据悉,他们都是在观看工厂爆炸的时候跑得最快的。
在他们死后,医生便在他们的体内发现了和长胡子体内一模一样的化学物质。
后来经过专家的论证,体内有这种物质的人:必死无疑。
至此,一种无以名状的恐慌渐渐在人们中间蔓延开来,就连前来旅游的外来人口也都视小城为死亡禁地。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小城就陷入到了一种混乱的状态中。就连一向遵纪守法的人民也想在混乱中捞一笔,于是工厂里的铁制品一夜之间就消失殆尽。
我常常带在屋子里,然后透过窗户向外面看去,外面的一切都乱得滑稽可笑。人们不断地到工业区搬运铁制品,然后一摞摞地藏在小巷子里,就像是蚂蚁搬家一样。实在显得无聊而又不想捞一笔的人便都走到1999上搞游行示威去了,口号是:把工厂撵出城关镇,把县长挂在旗杆上暴晒两天。
县长闻风丧胆,躲在家里不敢出来了。
有一天,我正和丝丝趴在窗台上,琢磨着这个滑稽的世界。随后我们便看到一支偌大的车队从1999上风驰电掣般地驶过,朝着县政府大楼的方向去了。那支车队足有十几辆车,比县长的车气派多了。
后来终于得知,是上面的领导下来了。小城人民如坐井观天,丝毫不知道这里的情况早已在外面闹得沸沸扬扬。
一天,我们“一家四口”正在客厅里吃饭,忽而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我记得自从老妈离开后就只有常叔一人到过我们家,难道是常叔?我想。
老爸起身去开了门,没想到进来的是县长。县长头发乱糟糟的,像是很久没有梳理了一样,一见到我们正在吃饭,便毫不犹豫地自己走进厨房拿了一副碗筷,跟我们坐下吃起来了,一边吃还一边淌着眼泪。
我见了县长的狼狈样,无比惊讶,然而见于辈分的问题也不好问他怎么回事。
后来还是老爸开了口,问道:“张县长,你……咋成这样了?”
县长夹了一块白菜放进嘴里,一听道老爸说话就立刻泣不成声。
“我……我他妈不是县长了我。”
县长说罢,嗖地一下把白菜吞到了肚子里。
随后我们都没有问县长问题,只见他狼吞虎咽般地把所有菜都一扫而尽。
县长吃饱后就心满意足地坐在沙发上,然而忧伤的表情还是在脸上表露无遗。
县长坐下后就长舒了一口气,似乎是在等待他的胃将食物消化。
良久后,县长才缓缓地说道:“上面的领导下来后就将我停了职,原本他们还想追查我轿车和存款的来历,幸好我认识其中一人,在我花了所有的存款后终于使得他们不再对我的轿车和存款的来历追查到底,我现在已经变成一个穷光蛋了。”
县长说罢,就又忧伤地哭起来了,拿起沙发上的一块垫子不断地擦着眼泪。
见到县长如此面貌,我也心生怜悯,想以前他拿着高音喇叭大喊的时候可不是这般落魄的。
忽而,我又感慨起人生如潮涌般的大起大落,直是心酸不已。
到了晚上,县长就说他已经无家可归了,让老爸留给他一席之地,一张沙发就可以了,他可以在沙发上躺一晚上。
其实,想到以前县长将我从派出所拯救出来,我是无比感激的,于是我让他睡到我的屋子里。可是他不肯,说:“沙发就可以躺一晚上。”
其实你应该知道,县长的无家可归其实是真的无家可归。他自从迷恋起穿梭在窑子间后就一直没有讨到老婆,也没有儿子。只有在人们谈论起薛小虎很有可能是他的儿子的时候他才忽而觉得自己似乎真有孩子。
到第二天我们起来的时候,县长已经离开了,还在茶几上留了一张纸条,写道:我从你家抽屉里借了五百块钱,我得去找我的孩子,等以后我有钱了再还给你们。
在家里“关”了几日后,我终于憋不住了,骑着威龙便朝1999驶去。这次丝丝没有跟着我,所以我把速度开到了最快,以至于撞到人后都还没来得及听他骂一声“王八蛋”后“滚”得很远了。
如今的小城乱极了,我忽而意识到黄爷爷说的一句话:“这世道要乱了。”
我继续往前走,发现无处不在的特巡依然在百忙之中抽出空来对我怒目而视。
我毫不理会,继续走自己的路。
此时的1999已经被游行“造反”的人挤满了,口号声和口水飞得满天都是。
由于闻声而来的人越来越多,我终于被人们包围在中间,不知不觉间就已经加入到“革命”的行列。
我以最低的速度跟人群走,发现除了最前面的人把口号喊得震天响以外,其他人大约都是凑热闹的,他们径自在底下谈论着与“造反”不相关的事情。
比如某些人就在谈论前几天的收入,有人说:“前晚上,我一个人就搬了五百斤铁,娘的!发达了。”
只听另一个不屑地说:“我搬了一千斤!”
人群继续朝前面涌去,良久后终于到达县政府门口了。然而人们到了目的地后才听说县长已经下台了,所以失去了“革命”的对象,终于都不欢而散了。
人散了之后,我又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道路上穿梭着,只见各种各样的车拉着警报朝我的身后驶来。我以为是抓黑社会分子的人来了,没想到他们经过我身边的时候对我不屑一顾,径自朝前方驶去。
为了以防万一,我便朝另一条路上开始自己漫无目的的旅行。
路边不时蹿出一些孩子,虽然是超生的,但我一点撞死他们的想法也没有。他们的家长见状,赶紧把他们拉了回去,以免“小命不保”。
虽然天空依然飘落着那些絮状物,偶尔也还会传来人的死讯,不过这里的人们依然自顾自地生活着,仿佛“一切世事皆与我无关”。
之后我就到了吴明的家里。
在微弱而寒冷的阳光下,吴明家的房子仿佛在荒草之中瑟瑟发抖。
他家的大门敞开着,从外面望去里卖空空如也,想必能卖的都被他老爸卖掉买酒喝了。
我停了车后就朝吴明家走去。
吴明一听到威龙的吼叫声就知道是我来了,于是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对着我笑眯眯的。
我看见他出来的时候手里还拿着那只铁盒子。
我问吴明:“你拿着那只盒子干么?”
吴明看了看手里的铁盒子,虽然难受却故作坚强地笑了笑,说:“我想燕子了。”
“那就去找她啊。”
吴明沉思一会儿,说道:“可是我不知道她去了哪里。”
“你不是说她去了上海吗?”
“其实……我只是这么认为而已。”
为了让吴明不再想起那些伤心事,我们就不再谈论燕子的事情。
我问吴明:“你对我们城管队的未来发展大计有什么建议?”
我想事业应该是男人最该讨论的问题了,儿女私情都是次要的。当然我只是听别人这么说而已,其实,当你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可以为她牺牲了一切,包括事业和生命。
吴明笑了笑,说:“我没有什么建议,其实我根本就不想成为一个黑社会。”
吴明说罢,以一种表示歉意的眼神望着我,其实你应该知道我也不愿意当一名黑社会,我希望能够像其他同学那样天天上学,上完学就考试,考完试接着上学,多好啊!然而怎奈我被迫踏上了江湖这一条不归路,走出去就不能回头了。
“我也是。”我对吴明说。
我们相视一笑。
随后吴明就邀我到他家坐下,他老爸喝醉了酒躺在旁边的地下,吴明叫我不要介意,我说:“不,我怎么会介意呢。”
随后,吴明和我坐在一起谈了很多问题,包括宇宙的形成和那些两个头的老鼠是如何产生的,最后我们还彼此对小城的领导交换了意见,意见颇为一致:领导肚子一般都很大。谈到此时我们便开心地大笑起来了。
我想,假如不是黑雾笼罩的话月亮已经升起来了,那么我们就可以一起瞭望星空,研究宇宙是怎样形成的。
虽然是晚上,但那些黑色絮状物依然不时地向下飘落,几乎就在一周的时间,整个小城都被这种黑尘铺满了。按照专家的说话,想必来年的土豆就能长到十公斤重了。
我和吴明谈到很晚才回家去了。
我到家里的时候,老爸和那个臭女人已经睡了,只有丝丝还在等着我。她守着茶几上的饭菜,看着电视上新县长上任的新闻画面。
新县长是个胖子,说话冠冕堂皇,总显得自己高高在上。
丝丝也不问我去哪里玩来了,叫我坐下吃饭。
“是,长官。”我说了一句,就把茶几上的饭菜舔得干干净净的。
所谓新官上任三把火,新县长上任后就把第一把火烧到我们家来了。
新县长上任后就说要“维稳”,要把破坏社会治安的破坏分子消灭。不知道是谁告了老爸一状,说老爸是卖白粉的,所以便把老爸抓去了。
其实老爸被抓老妈早就有预料,曾经老妈就是因为劝他不住才愤而离去的。
那天晚上,我们依然像往常一样沉默不语地坐在一起吃饭,当时电视里的新闻联播正播放着我们小城的大灾难画面。后来便传来急促的敲门声。我正欲去开门,老爸就将我拦住了,然而我把带到他的卧室里。当时他神情十分凝重,但我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后来老爸从抽屉里摸了一张东西出来放在我的手心里,我一看是一张银行卡。
老爸说:“我全身的家当都在里面了,有机会去上海找你妈。”
我当时没有明白老爸的意思,我只觉得我们父子之间的奇异关系发生这样的奇异的事情也是无比正常的。
我接过银行卡后就又回去继续吃饭了。
老爸去开了门,随后一群警察便蜂拥而至将老爸摁在地上。我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将茶几上的盘子朝他们扔过去,顿时其中一人的额头上就鲜血直流了。
丝丝在一旁不知所措。
“去厨房拿刀来。”我对丝丝说,丝丝这才如若解了穴般地朝厨房跑去了,不一会儿就将一把锋利的菜刀放到了我的手里。
我朝摁着老爸的警察冲去,随后便把菜刀砍在了压住老爸手臂的警察的肩膀上。他“啊!”地大叫了一声,你应该知道过年被杀的猪就是这样叫唤的。随后他就从人堆里滚了出来倒在地上,立刻淌了一地的鲜血。
其他人见状,纷纷过来对付我这个黑社会小流氓,不过我一刀在手,他们谁也不敢冲过来,反而是我先冲过去。我这一冲,就将前面的警察吓跳开了,似乎纷纷想趁我不注意的时候给我致命一击。不过在我的打架生涯中,我学会了很多经验,就是永远不要忘记你身后的敌人。
你应该知道,果然有一个警察笨得想朝后面对我下手,我反身一刀砍下去,正好砍在他的手背上,顿时握在他手里的手铐就当地一声掉到地上了,他也杀猪般地“啊!”了一声。
此时老爸正在地上呻吟,但是他的脸被警察丝丝地压住了,我丝毫听不见他在说些什么。不过老爸没有反抗让我很难过,我以为即使在被抓之前也要挖出几个人的眼珠子——就是这样的,谁叫我是黑社会。
后来寡不敌众,我终究被几个警察摁在了地上,还用一根细小的绳子将我两手的拇指绑在一起然后栓在沙发的脚上。就这样,我眼睁睁地望着老爸被他们抓走了,我看着老爸的眼里留下了难得出现一次的眼泪。同时,我的眼睛也湿润了,后来,我眼里的一切就他娘的像一片汪洋大海。
在老爸被带走的时候我们没有说上一句话,长久的冷漠让我们不知道说什么好。不过事实就是这样:当你失去了某些你认为毫不重要的东西的时候,你才会恍然发觉他其实是你生命的一部分。
老爸被带走后,那个臭女人也跟着跑出了门去,不断地问老爸钱都放哪里去了。
听得出来,老爸没有说话。
警察都走了后,丝丝才恍然发觉该是把我从沙发上解下来的时候了。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发现整个屋子都变得乱糟糟的,那个警察的鲜血还留在地板上,慢慢地向四周散开。
丝丝是个坚强的女孩,不过我现在瞧见了她的第一次哭泣。
不多时,那个臭女人便回来了,气愤地将茶几上的所有东西摔在了地上。然后她又回到房间里将老爸的东西翻了个遍,连老爸放东西的抽屉也被摔出门外来了。
看得出来,她要找的东西已经不在,想必就是老爸给我的银行卡。
老爸被抓的消息很快就在小城传遍了,人们无不称赞新县长的丰功伟绩,认为王大贵就是城关镇的一个大毒瘤,新县长现在简直就是为人民除了害了。
虽然王大贵被抓了,不过王若西尚在,对于小城的人来说,这个小毒瘤也是不容忽视的,长大了后也一定祸害群众。于是人民群众为了斩草除根,以除后患,纷纷拉出横幅在1999上游行抗议,喊道:“打倒黑社会分子,打倒王大贵父子。”
事情闹大了以后,就连一向不通时事的我的兄弟们也跑到我家来了,让我出去躲一躲。
我说“不用”。
他们执拗不过,就让我小心一点,别让人抓去了。
我说:“要是要被抓的话,在老爸被抓的那天就一同抓去了,何必等到现在。”
他们点了点头,异口同声地说:“也是。”
其实,在城管队所有人当中,真正关心我的人大抵就只有吴明了。他听到老爸被抓后就常常跑来看我,还说出了一些安慰人的话。这种话可不像是吴明说出来的,他总是把这种安慰人的话说的十分别扭,我真担心他以后怎样哄媳妇,你应该知道女人就是要靠哄。
自从老爸被抓去后,我的心就像被什么东西填住了,这和失落是两种完全相悖的感觉。
虽然外面的人打着“打倒王大贵父子”的口号,但是我依然丝毫不忌讳出去溜达两圈。
我到街上的时候,也并没有发现人们对我有什么多大的变化,只是一贯的怒目而视,即使我开车撞到了他们的屁股,他们也没有“拿王若西而诛之”,只是悄悄地骂了几句而已。
这样的感觉让我愤怒了,几乎也麻木了,于是在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也只是呆在家里;停放在外面的威龙或许早已经蒙上一层层厚厚的灰尘。
在这个偌大的空屋子里终于只有我和丝丝两个人,虽然那个臭女人偶尔也会来一次,但在吸完药粉后就又离开了,仿佛这里已经成为她吸毒的驿站。
在老爸离开以后,丝丝就把我当做一个小孩子,她常常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安慰我,给我讲笑话,还扮作小老虎来逗我。有时候我会被她逗得哈哈大笑,不过大多数时间我还是沉默不语。
也是从这个时候起,我就再也没有朝着窗户往外看的习惯了,我忽而觉得自己已经变了一个人,一个奇怪的人。
第二十三章
我不知道已经在家里呆了多少个日子,只觉得仿佛过了无数个秋季。
一天,我正躺在床上百无聊赖地望着天花板,忽然之间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我从这种沉寂中吵醒。
丝丝早已在打扫客厅了,听见有人敲门就开了门。
我听见从门外进来的声音,我知道是吴明还有阿大他们一伙。
他们进了家门后就径直“闯”到我的房间里将我从床上拉起来,你知道我不好说什么,面对这样的一种热情我能说什么呢?
“走喝酒去。”吴明说。
自从老爸离开后,我几乎已经忘却了这样消弭时光的日子,忽而想起喝酒便很有一些不自在,不过盛情难却,我终于还是跟他们去了。
他们说最近小城开了一家夜总会,里面的女人很漂亮,而且音响设备极好,唱歌简直爽死了。
不多时,我就见识到他们所说的那家新开的夜总会了,然而在外面除了能够一睹它的大名外,什么也看不见,仿佛它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小店铺而已。而且外面还摆了很多烤肉摊,摊主正在热情地招揽着顾客。
我们对摊主的招揽不屑一顾,径直朝楼道走上去了。
一到了二楼,夜总会的喧嚣便显现出来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在里面窜来窜去,也有跳来跳去的,他们都沉醉在震耳欲聋的dj音乐和啤酒上。
我们在大厅里找了一个能够将我们所有人容下的地方坐下了。后来就有服务小姐来问要喝点什么。
“啤酒。”他们说。
我没有发表意见,也不想说话,静静地一个人坐着。
啤酒拿上来后他们就先每人倒上一杯,然后咕噜一下喝进肚子里去了。
我不知道是否很久没有喝酒的缘故,刚喝了一杯,脸就开始发热了。阿大他们见状,嘲笑道:“若西,你不胜酒力哦。”
接着,他们就开始划拳,顿时“兄弟好啊”、“五魁首”、“骑(七)你下贵阳”等等的声音响满了整个大厅。
我没有参加他们的节目,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参加,要是以前的话我一定是一个划拳喝酒的积极分子。
我呆呆地坐在皮椅上,打量着这个夜总会。诚然,它比兄弟夜总会要漂亮多了,变幻莫测的灯光照射在整个大厅内。包房内的声音也不像兄弟夜总会的一样隔着墙壁也能传出很远。
服务小姐不时就会过来推销东西,酒类在她的推销清单中占据了大部分的位置。
每当服务小姐来的时候,阿大他们就找出很多废话来和她闲谈,使得她久久脱不了身,似乎她也没有脱身的意思,一直和他们谈得乐不可支。
几乎到了深夜,我们都喝得差不多了,人人都醉得像是一根根的弯腰驼背的面条。
忽而,一只手掌搭在了我的肩上。那是一只很大很粗糙的手。
我回头望去,发现一个高大威猛的男人正站在我的身后,一脸醉醺醺的样子,白酒的气味不断地从他的嘴里冒出来。
“你们很拽哦。”他瞪圆了眼睛望着我,就像是变异后的蛤蟆眼睛一样。
“关你娘的屁事。”我猛地一下将他的手掌从我的肩上弄了下来。
他立刻变得十分生气而十分愤怒,两颗眼珠子更加的突出了。
随后,我便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他一脚踢倒在地上了,地上的酒水沾了我一身。你应该知道他的力气完全和他的身体成正比,力气大得像一头牛一样。
立刻,他又向我冲过来狠狠地朝我的左大腿上踩了一脚,我顿感如几百斤的巨石压在了我的腿上,我他妈简直欲哭无泪。
良久后吴明他们才反应过来了,蜂拥过来将这个家伙从我的身上拉开了。他们想把他摁在地上,不过他很快就从吴明他们的手里挣脱了。不过他很快又落到了吴明们的手里,然而他又得以脱身。这样的动作持续了几十遍,那个长得像牛一样的家伙终于寡不敌众,在体力严重透支的情况下被我们的人制服了。他们将他死死地压在地上。
我从地上爬了起来,忽而发觉我只能用右脚来走路了。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生气也没有愤怒,我想这样的状况就如同精神麻痹者一样。
虽然我没有愤怒,但我接下来做出的事情出乎了他们所有人的意料。
我从地上提起一张椅子,一跛一跛地朝那个家伙走去。椅子准确无误地砸在了他的脑袋上。你应该知道他的脑袋就像一坨豆腐渣一样,没几下就鲜血直流,耳朵、额头还有鼻子都变得血肉模糊——不过你应该知道,我现在也丝毫没有生气,连发怒的心情也没有。
当躺在地上的家伙快要不行的时候,夜总会的老板才出现了,他把我们赶到了楼下,还让我们快走,说警察就要来了。
吴明他们拉着我朝1999旁边的一个小巷子里躲进去了,就像被猫追着的老鼠突然躲进了墙脚的一个洞里。
我们躲在一处残破的屋檐下,然后听着鬼哭狼嚎的警报声从我们的前面飞驰而过。这样的声音一直从我们前面飞驰了几十遍,终于在惹得人民群众无法安稳睡觉的情况下愤愤不平地离开了。
当警察都回家睡觉后我们就从小巷子里出来了,人人的身上都沾满了那种黑色的絮状物,看起来全都活脱脱像是刚从煤灰里爬出来的老鼠。
吴明扶着我,我感觉自己的左脚就像他妈的废了一样。
吴明说:“多走走就好了。”
于是我们又在各条大街上游魂似的游荡了好几圈。因为闲得无聊,阿大他们便玩起了打灯比赛。结果显而易见,阿大以成功打破五颗路灯的记录名列第一。
良久后我们才散了,吴明一直把我送到了家里。
我到家的时候,丝丝仍没有睡觉,在看电视等着我。
她见我回来,既高兴又担心地问我:“你的腿怎么了?”
“没什么,摔着了。”我说。
然而丝丝依然不相信,她硬把我的裤子脱了下来,然后我便看见腿上的一大块地方已经青了。
“还说没事。”丝丝吼了我一声。
我笑了笑。
“是不是又去打架了?”丝丝问我。
我想了想,说道:“嗯。”
丝丝听罢,拧了一下我的伤处,我立刻眼泪花儿就掉下来了。
“看你以后还打不打。”
“不打,不打……”我急忙说。
随后丝丝就让我乖乖地坐在沙发上,然后去厨房烧了一盆水来,还往里面撒了点盐。然后她就把那些盐水摸在我的腿上,开始我产生了一阵刺痛,不过后来慢慢的就好了,腿也渐渐地有了知觉——让一个女人摸自己的大腿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丝丝让我在沙发上坐了半个小时,才让我到房间里睡觉去了。
经过一整晚的折磨,我躺下后就很快睡着了,一梦到了第二天十二点。
当我从梦中醒来的时候,感觉全身酸痛,就像被一百个人狠狠地揍了一顿一样。
我下了床,在地板上走了走,发觉左腿已经勉强能够行走,但是走起路来依然一跛一跛的,十分难看。
我起来的时候丝丝已经起来了,我以为起来后就可以享受到丝丝美味的午饭,但是丝丝不见了,客厅里厨房里都没有她的影子。
丝丝是不会弃我而去的,我想。然而我也总觉得心底十分没底,顿时一种失落的情绪油然而起。
直到下午两点过的时候,丝丝才回来了。
丝丝回来的时候全身都乱糟糟的,全身上下都被摸了一层黑色的灰尘。
“你怎么了?”
我望着丝丝哭红了的眼睛。
丝丝没有说话,一把将我推开,径自躲进房间里去了。
我在客厅里板滞地站了许久,顿时一股难受的情绪和愤恨充满了我的心底。有史以来我就没有感到有如此的恨过,即使薛小虎将羊子屎塞进我的鼻孔里,我也没有这般的恨过。
我一瘸一拐地进了房间里。
丝丝正坐在床上不住地抽泣。
“怎么了,丝丝,谁欺负你了?”
丝丝依然没有说话,反而抽泣得更加的厉害了。
我也再没问丝丝,我走近床边,在她的身边坐下,紧紧搂着她的肩膀。
良久后,丝丝才缓缓地开了口。
丝丝问我:“若西,你愿意娶我吗?”
我将丝丝搂得更紧了:“傻姑娘,我当然愿意。”
“要是……”丝丝顿了一会儿,才艰难地说:“要是我被人……被人玷污了,你还会娶我吗?”
我再也控制不住了,眼泪像潮水一样从脸上淌下来;我的声音变得有些沙哑了。
我抱住丝丝,将她的头拥入我的怀里。
泪水流得更加的厉害了。
“小傻瓜,我会娶你的,我说过我会娶你的!”
“那人是谁?”我问丝丝。
丝丝显然不想提起那个人的名字,不过还是说出来了。
……
渐渐地,丝丝就在我的怀里睡着了。
我放下丝丝,让她睡在床上,小心翼翼地为她盖上被子。
我慢慢地走进厨房里,发现这里熟悉而陌生的一切,忽而想到,除了给丝丝打下手外,我已经很久没有来过这里了。
我打开了我最为熟悉的一扇橱窗,把里面仅有的两只鸡蛋拿出来了。
我打开了煤气炉子。
火焰在我的面前熊熊地燃烧着。
这一切都显得熟悉极了,记得以前我每天早上都会为自己煎几个鸡蛋。而这个习惯是从老妈那里遗传来的,老妈曾经说:“吃鸡蛋可以让你长得很快,一瞬间就长成一个大人了。”
老妈离开了,可是她的话却言犹在耳。
我将鸡蛋打破后,就放进了油锅里。
滚烫的油将鸡蛋弄得嘶嘶地响。
顿时,一股久违的香味就从油锅里冒出来了。
鸡蛋煎好了,我将它们用一个盘子小心翼翼地盛出来了。随后我将它们端出了厨房,放在客厅里的茶几上。
我换了一件衣服后就出去了。
倏然,我感觉外面的一切都安静极了,仿佛回到了小城还没有工业化的时代。那时候老鼠还没有长出两个脑袋,也还能听见猫头鹰咕咕叫歌声。
大街上,依然人流不息,小摊主们依然不断地大喊着朝路过的人们推销自己的商品。然而,仿佛一切都安静极了,我的耳朵里似乎根本就没有他们的声音。
不久后,我终于寻到了一个熟悉的敌人——何肖肖。我将他拉到我的面前,对他说:“让薛小虎老地方见。”
说罢,他便无比惊恐地逃走了。
不久后,我就远离了闹市,朝一个十分偏僻的地方去了。
那里长满了野草,堆满了废弃的砖头和凝固的水泥。
我记得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是在读小学的时候,当时我就像所有的孩子一样对所有的东西都充满了好奇。我看着铁铺里飞溅出的火星就激动不已。
我这次要去的地方就是铁铺。
前面就是阿四的铁匠铺,因为他是铁匠,所以人们都叫他铁匠阿四。
我以为许多年后,阿四的铁铺或许早已经不在了。
然而当我越过那堆废砖头堆成的小山后就又听到了风箱拉动的声音,同时叮叮当当的敲打声也向我传来。
我到了铁铺的面前,发现一切都还是老样子,阿大依然像牛一样的健壮,外面挂着锄头的架子依然破旧不堪。
“你想买什么?”阿四看也不看地问我。
我围了铁铺绕了一圈,许久后才说:
“我要打一把刀。”
叮叮当当的敲打声蓦地停住了,阿四忽而庄严地凝望着我。
“小屁孩,打刀干么?”
“杀人。”我说。
你应该知道我丝毫不是开玩笑。
可阿四还是笑了,说:“滚开,不要挡住我做生意。”
“我真的要打刀。”
我这一说,阿四又暂且停止了手中的活计,半响后终于说道:“打什么刀?”
“能杀人的刀。”我说。
阿四又顿了半响。
“先付钱,后打刀……”
我从裤兜里抓了一把钱放在阿四的手心里,他数了数,立刻笑得合不拢嘴。
“你……你什么时候拿货?”
“马上。”
……
说罢,阿四就放弃其他的活计,专门忙着我的这一单活。
而我就在一旁看着,这样的情景忽而使我回到了小学时代。那时候我也像这样傻傻地站着,看着阿四把一条条的铁烧红之后放在铁锭上敲打,溅出许多漂亮的火星。随后阿四把打好的铁放进水桶里,嘶地一声,水桶里立刻升腾起一缕缕水气。
那时候,阿四还常常对我们大吼大叫,让我们“滚远点”,不然“敲碎你们的脑袋”。我们常常被他凶狠的模样吓得屁滚尿流,不过他从来没有敲碎过谁的脑袋,只是吓吓我们而已,其实阿四是个傻得十分可爱的人。
阿四说,他给我选一块上好的铁,保证一刀下去后骨头都能砍成两截。
我说“好”。
后来我问他:“那铁是不是深海里的玄铁?”
阿四笑了笑,说:“小屁孩,你武侠小说看多了吧,这不是玄铁,是钢。”
“钢也好。”我说。
随后阿四问我要杀谁。——阿四还以为我是跟他开玩笑的。
我没有回答,只是说:“你和薛大美有一腿吗?”
阿四稍微停下手中的活计,大锤停在半空中,哈哈大笑着望着我故作悄声地说:“真有一腿,不过是在薛大美还很风骚的时候——听说她跟了张县长以后就不再风骚了。”
“呵呵”我假装笑了一声,随后又一脸死寂,说:“我杀的就是薛大美的儿子薛小虎。”
我以为阿四会被我的这句话吓一跳,没想到他却镇定自若,还很开心地说:“嗯,杀得好,那斯早就该死了。”
我没有再说话,然而阿四却把他和薛大美的风流往事滔滔不绝地说个不停。
当天色渐暗的时候刀就打好了。
那是一把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刀,刀身有一米五长——跟西门吹雪的一样,刀刃雪白发亮,握在手里给人一种冰凉的感觉——我想,这就是刀的含义:冷。
第二十四章
夜渐深了,小城的天空又变得电闪雷鸣,似乎一场倾盆大雨即将落下。
因为预示着一场大雨的来临,所以在街上游荡的人都躲到家里去了。自从上上次我们决斗,有人被雷劈死以后便很少有人敢在这样电闪雷鸣的乌云下行走。
我从街上走过,死一般寂静的空气到处弥漫着。有的人家还把灯都关了,几乎肯定闪电会窜到他家的屋子里,然后将他家所以用电的东西烧毁。
街上的特巡也行色匆匆,还来不及瞅我一眼就嗖地一下消失了,就像穿越时空,掉到了七十年代的印度的露天厕所里。
那把刀在我的手里显得有些沉重,不愧是用上好的钢材锻造的,我相信西门吹雪的那把宝剑大约也就这货色。
我给这把刀起了一个名字,叫做:月。因为刀刃就像弯弯的月亮一样散发着苍白的寒光。
我朝1999走去,路上一个人也没有。偶尔路过几只野狗,我把刀一晃,它们就嗷嗷叫着夹着尾巴逃走了。
我恍然觉得小城的空气从来没有这般寂静过,即使是拥有几百年历史的坟场也无以媲美。不过,我喜欢这样的寂静,静得让人发瘆。
我走到了1999上,这里曾经流满了鲜血,想必今天晚上依然如此。
薛小虎他们早已经在上面等候了,他们全身穿得黑漆漆的,只有红绿相间的脑袋在晃来晃去。他们每人手里都提着一根木棒,或许他们已经预料到了举着钢管的下场——就是被雷劈成一堆灰烬。
我的到来令他们很惊讶也很失望,似乎我一个人的到来是对他们的一种侮辱。不过这都不重要,杀人可不讲什么公平和正义。
我一上来就听到他们一直对我们城管队冷嘲热讽,说什么我们城管队后继无人,如今只能单枪匹马前来应战。
我没有说话,也没有对他们的观点表示不同的意见,索性就让他们说个够吧,或许要不了多久他们就没有说话的机会了。
你应该知道,把仅有的几分钟生命用在源源不断的讽刺和挖苦上是多么愚蠢的事情。
显然,他们也不想多说废话,打架,动手才是关键的。
然而怎奈吴明的计谋让他们深有感触,他们或许心想我的单枪匹马只是一个阴谋而已,始终没敢上来。
还是薛小虎显得勇敢,他第一个冲锋陷阵,高高地举着木棒朝我冲来。我想要是钢管的话他就不会那么放肆了。
其他人见薛小虎冲了上去,也不敢大爷般地留在后面,都朝我冲了上来。
此时此刻,他们就像一群饿狼一样,而我更像是一只孤零零的羔羊;然而或许,我是一只食肉的羔羊!
恍然间,薛小虎往我鼻孔里塞羊子屎以及蹂躏丝丝的场景不断地在我的脑海里闪现。
我握紧了刀柄,眼睛里充满了对“饿狼”的怨恨。
你应该知道,食肉的羔羊同样会让饿狼感到无限恐惧。
薛小虎最先跑到我的面前,然后毫不心慈手软地将木棒砸在我的肩膀上,不过他似乎没有瞧见我手中的月。
就在薛小虎将木棒砸在我肩膀上的时候,我也提起月朝他腿上划了一刀。当月划破他的肌肉的时候,我听到了那种令人十分爽快的沙沙的声音,不一会儿他就摔倒在地上,看着自己的大腿泉涌出新鲜的血液。
其他人也跟上来了,他们在我和薛小虎之间组成了一道人墙。不过他们在我的眼睛里似乎只是一些模糊不清的影子,我的目标是薛小虎,我说过:假如有人往我的鼻子里塞进一粒屎,我就劈了他的脑袋。
我径自朝薛小虎走去,刀尖从水泥地上划过,发出“吱……”的声音。
其他人见状,也不敢单独冲上来。不知道谁被推了一下,才咒骂着向我扑了过来,他摔倒在地上,便趁机朝我脚上敲了一棒。
我没有低下头去望他,依然拖着一跛一跛的脚朝薛小虎走去。
他们见我不住地往前走,就一路护着薛小虎往后退。
终于到了一个狭窄的道口,他们终于退无可退,就朝我群拥过来。无数的棍棒就这样落在了我的身上,但是我依然朝薛小虎走去。
不一会儿,我就又和薛小虎见面了。
我对他笑了笑,我似乎感觉我正有两颗犬牙。
薛小虎望见我就不断地在地上爬着往后退,大腿流出的血液已经在路面上淌成了一条血河。
你应该知道,现在薛小虎望着我的眼神就像以前我望着他一样。
可是你应该知道,我现在是一只食肉的羔羊,一只没有怜悯之心的羔羊,就像他们这一群饿狼一样。
我渐渐地向薛小虎靠近,月慢慢地离开了地面。
在闪电的映衬下,月的寒光显得更加的瘆人。
我举起了月,在一道急促的闪电下我将月劈向了薛小虎的脑袋……
在月还没有劈到薛小虎脑袋的时候,我就被后面的人扳倒在地上了,他们死死地将我按住,我敢肯定他们的这个招数一定是受到了警察的启示。随后无数的棍棒便如雨点般地朝我砸来了,我能感觉到自己呼吸在慢慢的削弱,慢慢地接近死亡……
……
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他们是如何从我的身上离开的,不过我依稀地听到有人和他们拼斗的声音。
是吴明,我第一时间就想到。
我渐渐地清醒过来了,凭着模糊不清的视线,我又找到了刚才从我手中丢失的月。
我拿到月后就朝薛小虎走去。
你应该知道现在再也没有人来帮助他了。
这几乎是一个噩梦,就像你梦到看见了鬼,而当你大声叫喊想让人发现你的时候,走在你傍边的人却对你视而不见。
我朝薛小虎走去,他眼里的祈求而可怜的眼神也曾经在我的眼睛里出现过。
我走到他的前面,然后将月劈向他的脑袋。
你应该知道这一刀准确无误。
然而你也应该知道商人总是喜欢把自己的东西说成是完美无缺的,阿四就说这把刀一刀就能将骨头砍成两截。不过第一次砍到骨头就不像阿四所说的。当月劈到薛小虎的脑袋的时候就深深地陷进了骨头里,再也拔不出来了。
此时,我才回头朝吴明看去,发现他正和那些人厮打在一起,他的动作使得他们无法靠近。
同时,吴明也看到了我,他对我的安然无恙显得十分高兴,还对我笑了笑。不过就在他对我笑的一刹那,他身后的一人就趁机朝他的脖子上抽了一大棒,吴明站了一会儿就晕晕乎乎地倒在地上了。
“出人命了!”
忽而,一个人看到了我身后的薛小虎后大叫道。
就在一瞬间,所以人都消失了,棍棒被扔得到处都是。
我急忙跑过去将吴明抱起来,他闭着眼睛不住地在我的怀里发抖。
“吴明,吴明……”
我嚎啕般地大喊道,可是吴明一直没有回应。
天空的雷声响得更加的厉害了,雨滴也开始不断地向下坠落。
“先找一个避雨的地方吧。”我想。
我将吴明推了起来,背在背上,然而就朝着1999旁边的一条小巷子走去了。
不多时,我们就到了地公庙里。
地公庙里的干草依然还在,地公在闪电的照耀下时不时地露出瘆人的眼睛。
我将吴明放到了草堆上,他依然不住地发抖,口里还吐出了口沫。
忽然,随着一声暴烈的雷响,大雨便哗哗哗地落下来了。
我从祭台上找了一只碗,然后拿到外面去将里面的香灰洗净,接着一碗水回来了。
我将吴明抱了起来,然后往他的嘴里灌水。以前看电视的时候,上面都是用这种方法救人的。
蓦地,吴明呛了两口,将水都喷了出来。
“好冷,好冷……”吴明好像在说。
于是我将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披在他的身上。
可是吴明还是不停地说着什么。
我将耳朵凑到了吴明的嘴边。
“盒子……盒子……给燕子……”吴明模模糊糊地说。
我想,应该再给吴明喝点水,于是我小心翼翼地将他放在草上,拿上碗去碗面接水。
外面的雨更加的大了,雷声也丝毫没有平静。
“喝水。”
我将吴明抱了起来,可是倏然间,他的脖子变得硬邦邦的,我吓得赶紧扔了碗,用手去搓着他的脖子;我想吴明一定是冷了。
可是吴明的脖子越来越僵硬了,我的手掌能够感受到他的体温正渐渐地从体内消散。
我的手在颤抖,我不敢想象生死别离是怎样的后果,可是吴明才比我大一岁,他依然是一个孩子,还没有讨老婆呢。
我的眼睛湿润了。
“吴明!吴明……”我大喊着。
可是吴明依然没有丝毫的反应,静静地躺在我的怀里,像一个安详的孩子。
我难受极了,我丝毫没有勇气承认吴明死了的事实。
我陪着吴明坐到了很晚,还在祭台上的香炉里寻到了两根没有烧尽的香。在地公的见证下我和吴明真正地结拜成了兄弟。
我还在地上找来了一块破碎的瓦片,将手臂割破后把血滴到碗里。
虽然是血水,但是这丝毫不能削弱我和吴明的情谊。
我喝了半碗血水,但是吴明一直没有喝下去,血水都从他的嘴唇上流下来了。
“是不是吴明不认我这个兄弟了。”我想。
后来我想到:“要是他不认我这个兄弟就不会来帮我的忙了。”
我想到这里时还呵呵呵地了一阵,就像一个患了老年痴呆症的傻瓜。
后来我让吴明躺在了干草上,然而扯出一些草放到他的身上——我想他需要好好地休息。
我还在地公庙里看见了以前扔在这里的书包,我把它们拾了过来,然后放在吴明的头底下。吴明说他不想参加黑社会,我想那么这些书一定对他有用。
随后,我就地公庙离开了,我的脑海里依然回响着吴明的最后一句话:“盒子,盒子,给燕子。”
我拖着沉重的步子,一瘸一拐地穿过雨幕。
现在的小城算得上是真正的宁静了,连野狗嗷嗷叫的声音也没有,更别说人说话的声音了。
我不知道我是如何走到吴明家的门口的,总觉得想到了吴明的盒子,走着走着的就到了。
吴明家门口的野草都被雨水压弯了。
他家的门还在开着,我想是吴明的老爸在等吴明回家来。
我踏进了他家的门槛,一如往日的白酒气味,还有醉醺醺的在地上躺着的吴明爸。
为了不将吴明爸从睡梦中吵醒,我悄悄地进了吴明的屋子,然而从他的枕头底下把那个盒子拿出来了。
吴明还把燕子的照片贴在了盒子上,两个小髻十分好看。
拿到盒子后,我就朝家里走去。
我几乎不敢敲门,我想我的样子一定会把丝丝吓坏了。
可是门是开着的,难道丝丝也是在等我回来吗?
我小心翼翼地推开门进去,可是沙发上空无一人,厨房里也没有动静。我走到房间,发现被窝都已经冰凉了,想必丝丝已经离开很久了。
忽然,一阵翻弄东西的杂乱的声音从老爸的房间里传来了,我以为是丝丝在里面,可那里知道是那个臭女人又回来了。她的面容十分憔悴,头发乱糟糟的,一双漆黑的眼睛深深地凹陷下去,还不断地大口大口地吸着空气——她的毒瘾犯了。
她一见我,就狂犬病一般地朝我扑来,跪在地上拉住我的手,恳求般地问我:“你爸爸的钱都放那里去了,快告诉我,阿姨给你买糖吃?”
我没有说话,臭女人就一直不停地追问。不一会儿,她就被毒瘾折磨得不行了,跑到厨房里拿着一个盘子不断地在嘴巴里啃。
蓦地,我看到了茶几上的盘子,里面的鸡蛋已经不见了,旁边还多了一张纸条:
谢谢你的鸡蛋,若西。
后面署名:爱你的小漫。
没想到,连小漫也走了,在我的世界里终于只有我一个人了。忽而,我似乎再也没有什么挂念,什么值得期待的东西也没有了。
我一跛一跛地走到了楼下,扫净了威龙身上的灰尘后就骑着它离开了;我紧紧地把盒子放在了怀里。
威龙的声音虽响,可是在暴烈的雷声下显得丝毫的微不足道。
我离开不久,就听见后面的小楼轰地一声响。我回过头,望见一团团的火焰从我家的窗口喷了出来,同时还传来了臭女人的喊叫声。想必是臭女人玩到了煤气,将煤气引爆了。
我毫不理会,继续往前走。
可是忽而,我竟不知道前方的道路在哪里。
“去上海。”这是我最后的念头。
我想,到了上海我就可以找到燕子,说不定还能看到老妈呢。
于是我就朝1999驶去,想必走过了1999就可以走出小城了。
蓦地,我又想起了小时候的一个梦想,我梦想拥有一辆自己的车,然后朝着一个陌生的地方飞驰而去。我喜欢速度的感觉,也喜欢陌生的感觉。
想到此时,我加快了威龙的速度,不一会它就像飞一样地朝前驶去。
不知不觉间,我又到了1999上,又回到了我劈了薛小虎脑袋的地方。
薛小虎依然躺在地上,月依然安静地插在他的脑袋里。
由于大雨的清洗,地上的血河早已不见了。
突然,几只山羊如嗅到猎物气味般地朝远处跑过来了,它们挤到薛小虎的尸体旁,然后啃食着薛小虎的尸体。
忽而,其中一只山羊朝我看了过来,它的眼睛发出铮亮的白光,凶狠地朝我露出了两颗犬牙。
“食肉的羔羊同样会让饿狼感到无限恐惧”,现在这些原本懦弱的羔羊就正啃食着薛小虎这只饿狼的躯体。
突然,又有一个人出现了,他的衣衫早已烂得不成样子,乱糟糟的头发像个鸟巢,总之他变得和长胡子乞丐一副德行。他一看到躺在地上的薛小虎就大哭起来了,还不住地喊道:“我的儿啊……”
那几只山羊都被那人的叫喊声吓跑了。
他趴到薛小虎的身上,又是拥抱又是拍打,哭喊的声音震响了云霄。
我骑着威龙继续往前走,不一会儿就到了薛小虎的旁边。到了薛小虎的旁边时我停了一下,问道:
“请问上海要从哪里走?”
那人抬头望了望我——张县长熟悉而陌生的面孔顿时呈现在我的面前。
“那儿……”
县长说着,用右手指了指前面。
“谢谢。”我说道。
话罢,我加上了油门就向前面冲去了。
前面的路灯大都被打破了,黑漆漆的一片,只能凭着威龙的两束灯光看清路面。
我朝前面飞驰而去,前面的道路是如此的陌生而刺激。
我忽而也感到了大脑的轻松自在,几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想的了。我只要骑着威龙,朝前走就行了,不停地走,不停地走……
突然,就在前面不远处,一个人影突然出现在我前面。还好我刹车杀得快,不然就将她撞死在路上了。
我一看,那个人是丝丝——不,是张小漫——心里是既惊又喜,然而我依然装作一副沉稳的样子。
“你去哪里?”小漫大声地问我。
其实我也想问小漫这个问题,然而女士优先,所以就让小漫先问了。
“上海。”我说。
“上海!”小漫同样十分惊喜,可是依然故作沉稳。
“对,就是上海。”我强调了一遍。
“哈,我也要去。”
小漫说罢,就爬到车上来了,坐在我的身后,紧紧地抱住我。
我将钥匙一拧,威龙就又轰隆隆地叫起来了,我踩下油门,我们就飞一般地冲了出去。
后来我问小漫:“你家不是上海的嘛?”
小漫想了想,说:“不是。”
我“哦”了一声。
心想,我和小漫相处了那么长时间,然而小漫对我依然保持着神秘感,我甚至不知道她是什么地方的,或许连小漫的名字也是假的。你应该知道这年头出来混都不带真名的。
不多时,我们就驶出了1999,在翻过一道陡坡后就到达山的另一面了。
我回头望了望,只能望见小城依稀散落的点点灯火。
再见了,小城。
【编辑:娄山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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