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热爱的故土,那里有我亲爱的外公、外婆以及舅舅、姑妈。外婆慈爱的笑容和外公布满青筋的有力的双手,外公的白酒忠,粗叶茶,用豆瓣酱做出来的红烧鱼以及青青的小河,翠绿幽静的竹林,偶尔有小鸟从林中飞出,一路鸣叫着不知名的歌。
我梦中的地方,让人不由自主的想念、追忆、怀念的地方,
我童年的欢乐谷,要我记忆中埋藏最深的地方,总是在我失意、孤独、痛苦时记起的坟,多么美丽,多么令人想望。那被太阳炙烤的红署地,是我最爱去的地方,每次经过,都会挖开一丛红署,就着小溪水洗干净后生吃,脆生生甜滋滋的味道一直沁到心底。吃够了,然后将红署滕做成的项链挂在脖子上,扮成美丽的仙女模样,在小溪中照啊照,直玩到太阳下山,听到外婆喊我的小名回家吃饭,才恋恋不舍地离开。
故乡的人很好客,他们待客的方法是每家轮流做饭吃。这叫吃转转饭。一大早,当我还在睡梦中的时候,就被舅妈们叫醒,然后在清晨清凉的雾气中,穿过田间小埂到另一家开始了一天的转转饭。我们小孩和大人一样,坐在一张木制的四方桌上,桌子周围摆放了四条长凳,每条长凳坐两人,有时上下坐三人,坐法都是有讲究的,比如来了尊贵的客人或家中长辈要坐在对门的位置上,俗称上八位。桌子上早已摆好了碗筷。每副都有一只碗,一个调羹,一双筷子和一个小碟子。最先上桌的总是一盘用面糊裹肉丝炸的面团,然后依次上腊盘,里面的内容有三馅的五花肉、酱肉、排骨、香肠、耳朵等,还有各式凉菜,最后就是著名的“水十大碗”。真是让我们这些小孩们过足了口福,每次我都吃得肚子溜圆才下桌。
故乡的人们一天只做两顿饭,这除了节约,还主要是生活习俗养成的习惯。那时候,人们用电还很困难,照明的工具还是煤油灯,电是限制供应,灯泡发出的光非常微弱,暗红的,很模糊。所以到了晚上一般没什么事做,总是在忙完了里外的活以后就开始睡觉。早上天还没亮就到田里干活一直到九、十点钟太阳高挂的时候,到处青烟缭绕,不一会农家小院里就飘出一阵饭菜的香味,提示早起辛苦干活的人们回家吃早饭了,吃过饭,点上一锅叶子烟,美美地吸上几口,然后继续干未完的活,下午四、五点的时候才吃一天的第二顿饭,晚饭是从来不吃的,只有城里来客人才一天有规律地安排三顿。
每次外公都用一种叶子很宽,叶柄粗粗的叶子泡茶,一小撮茶叶放进去,用灶上刚煮好的井水泡茶,一个大大的粗磁缸,要放小半壶水进去,滚水冲进去,缸底的茶叶瞬间冒出来,在水面上翻滚,不一会儿,叶子全部舒展开来,深红的茶汤冒出一阵阵浓烈的茶香,像酒一样让人陶醉。盖上盖子焖一会,等温度稍微降下来,揭开盖,一阵雾气顺着鼻腔直顶脑门,让人精神一爽,然后微微地抿上一口,咪一小会,等茶完全凉透的时候,大口大口地猛喝几口,在暑热的夏天,来上几口这种粗粗的大叶茶水,满身的暑气顿时消散。让我记忆深刻的是,外公的茶缸是从来不彻底清洗,泡过的茶到掉后,用清水冲一下,第二次接着冲泡。日复一日,茶杯里四周全是黑呼呼的茶垢,让人不禁联想起古老的古董。
【编辑:张兴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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