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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为人处事》之 ——怎样去诠释人与人之间的爱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巴河流水    阅读次数:6653    发布时间:2014-11-14

由于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因此,爱并不是所有人与人之间都适用于这个字来表达,他有着相应的界定和区分。能说爱的关系才能称之为爱,不能说爱的关系,无论多么密切、亲近、友好,都只能称之为“关心”、“关怀”,或者说是“爱护”、“爱戴”。

爱,主要是存在于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亲人、夫妻以及情侣之间。这其中又因为彼此的关系不同,爱的表达方式就不尽相同。但是有一点是绝对一致的,那就是,爱,必须建立在相互之上。虽然不能在爱的付出与回报多少上求得等值,至少也应该是有所回馈。如果只是单方面去享受别人给予的爱,而自己却不付出与人,其实这就无异于贪婪,那么这种爱也是不可能长久。

父母爱子女,都在说那是无私的奉献,但是谁会去想到父母的付出也在希望有所收获。希望在自己年老体弱之时能够享受到天伦之乐,能感受到儿女的嘘寒问暖。在自己行动不便的时候,能得到儿女在身边的照顾,能享受到儿女的端茶递水。还有一点,那就是当自己离开这个世界之后,有人安葬,坟头在节日和祭日之时有人焚香叩拜。当然,对于那些身有残疾,特别是智障的儿女,父母付出的爱就另当别论。

对于父母给予子女的付出所能得到的回报,自然是建立在渺茫和未知之中。哪怕最后如愿以偿,作为子女也是不可能做到等值回报。明知得不到等值回报,甚至于毫无回报,却还是要甘于付出,这就是父母之爱最伟大的地方。

父母为子女付出了爱,那么当子女的也应该懂得回馈于父母。如果当父母到了年迈体弱时,却得不到子女的照顾、问候,享受不到应有的天伦之乐,一样会伤透其心。到最后就是父母对儿女的情感逐步淡漠,甚至于是绝望。在这种情况下,父母心里也就不再存在于骨肉亲情和不再为之而爱。

兄弟姐妹之间,亲人之间的爱,在相互上的比例肯定就要大于父母子女之间。道理很简单,彼此之间不存在着骨肉连心的关系,在情感上也是对等性。在爱的付出上就不愿意看到侧重太大,更别说是毫无回馈。如果一方为另一方付出了爱,得到的却是冷漠,或者是侧重过大的现象。在付出比例较大的一方,就会认为自己是自作多情。随着时间一长,这种爱就会淡化,最后达到完全消失。

夫妻之间由于长期生活在一起,还有同床共枕的亲密关系。对于这种爱,就会有着不同的特殊性,相较于其他的爱也就会更深。当然,这种特殊性不只是在于肌肤相亲上不存在羞涩,而是因为在心灵上形成了一个纽带。这种爱自然就是不可复制,不可分割的爱。

无论是丈夫还是妻子,如果一方为另一方付出了爱,而另一方却并不接受,或者是进行复制、分割,这往往就是造成家庭悲剧的最大因素。到最后不是家庭争吵不休,就是夫妻分道扬镳,更有可能导致不可想像的悲剧发生。

情侣之间的爱是一种很微妙的关系,他既不同于夫妻之间有着同床共枕、心灵相通的亲密,也不同于父母子女之间那种血浓于水的付出,更不同于兄弟姐妹和亲情之间的比例厚重。这种爱更具有相互性,更具有现实性。一旦一方向另一方付出的爱长久得不到回报,就成了典型的一厢情愿,付出的一方对他们之间的未来也就会失去信心。在这种情况下,付出的一方重新选择给予爱的对象就是自然而然的事。

社会上总是存在着,“爱一个人就要不求回报默默付出才叫纯洁”这种思维的人。其实这种人,纯粹就是道德丧失,恬不知耻的贪婪之徒。他们根本不知道什么叫爱,更不知道,世界上有两种人最可耻:一是贪婪别人的爱,二是玩弄别人的真诚。

如果按照这些人的逻辑,那么父母对子女的爱也就失去了纯洁性;兄弟姐妹、亲人之间的爱也就不存在纯洁性。情侣之间的爱就更不纯洁,因为他们在付出的同时也在希望得到对方的给予。这样才能以相互的爱来奠定起结为夫妻的基础,未来才会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如果按照这些人的逻辑,要想达到爱的纯洁性,就不应该有夫妻的存在。因为夫妻之间,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生活上,彼此都在占有对方,享受对方。


【编辑:卓礼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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