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任诞》曾有这样一段:"殷洪乔作豫章郡,临去,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既至石头,悉掷水中,因祝曰:沈者自沈,浮者自浮,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后因称不可信托的寄信人为"洪乔"。这个故事是说,殷洪乔做豫章的太守时,京都的人托他带一百多封信。他到达石头城后,将所有书信全部扔到了水里。看完此类故事,可笑之余,可要生出许多感慨来了。
第一,此人无情。在哪“烽火连三月”之时,一封家书牵动了多少有情之人,真有“抵万金”之意,甚至还会比连城的价值还要高昂。一封家书,就是万种柔情、温情的流露。对于收“书”者来说,得之则犹如鱼得水。一封“书”就是一缕缕春风,会带给他多少温馨,多少力量和信心,多少希望和明月。出外远游的游子,在孤独时,只得“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时,如果收到一封心上人用那纤纤玉手亲自“绣”成的“书”,那该是多么地温暖和幸福啊。对于寄“书”者来说,那里面包含的不只是一次问候,而是心灵的流泻,情感的倾泻。多少个动人的故事,多少温人的心血注在里面啊。“书”中内容丰富多彩,好多要说的话,要诉的情尽在其中。也就是她,才把双方紧紧连接在了一起,把双方的心打开。然而失去她,又不知该有多少悲剧发生其中。谁又愿自己的家书这个心灵的火花 “付诸东流”呢?可悲,“洪乔先生”!可哀,可痛,那遭受厄运的家书!
第二,这种人无义。即使你不愿意为别人效劳,你为什么不当面拒绝而非到达了目的地扔掉不可呢?即使你费了很大周折把她带到了目的地,为什么又不愿意再多一点心好事做到底呢?这不是有意折煞人么?试想想,如果此“书”是一封关系到人生重大问题的函札或是十万火急的“战书”,如果碰到了像“洪乔”这样的邮差,那结局就可想象了,
这种人现在并不是不存在。虽然,在交通发达,邮递快速的现今时代,托人带信如果是不太可取的“举措”的话,那么,专门拖沓递送,或干脆不送,或把别人的邮件付之一炬而完事,或是擅干私拆他人之信的人的行为又怎么说呢?是出于好奇心、取乐或是抓人“把柄”想害人?或是出于关心之情?反正,不管怎样,以上行为均是不可取之能。
事情不是绝对的。对他人的信件有时是要管理好的,但专不是一般人的权力。现在的人虽然不像“洪乔先生”一样扔掉,但有的行为却比这一扔之还要可恨。因为洪乔没有当面毁掉,别人还会以为对方有各种原因没有回信或写信,会尽可能地往好的方向去想。而现在的“洪乔先生”却会做出许多人命关天的事来。你讲可恶不可恶?
(编辑: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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