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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致良知即实现正义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范思力    阅读次数:13093    发布时间:2020-10-31

社会发展至今,在诸多成功学、心灵鸡汤、职场经验面前,良知似乎显得过于肤浅,过于单纯。似乎讲良知不仅让你难以发家致富,甚至还会使你难以明哲保身。王阳明认为: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良知人人皆有,是人的本性。致良知就是一个将自己本性推广到外界事物的过程。用哲学的话说,良知有先验性。致良知就是人的一种自觉认知过程。因此关于良知,西方更多将其归结为正义。亚里士多德、柏拉图等西方哲学家就认为,正义是一种异乎寻常的美德,存在于人的理智、激情和欲望中。其实普通人知行良知,更多是从纠纷的角度理解评判他人行为而不是对照自省。多年的从业经历,让自己能有机会管中窥豹,看看良知在世俗中如何表现,人们又是如何将自己的良知诉之他人。

良知有时是一种对弱者的同情。人类作为一种哺乳动物,没有尖牙利爪,没有翅膀皮甲,跑得没有鹿快,游得没有鱼远,却成为自然界当之无愧的强者。除能制造和使用工具外,从种群发展角度看,可能还与人类天性愿意保护弱者有关。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下,很多哺乳动物种群大多会选择淘汰弱者的方式保持种群竞争力。但这种方式会使得种群个体数量始终限定在一个范围,并且难以获基因多样性优势。但人类则不同,种群中最强壮的人会掌握族群的所有资源,但同时也会照顾次于自己的人,能力次之的人同样也会照顾比自己弱小的人,以此推之到整个种群。所以人类种群在生育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始终能保持数量和基因多样性优势。这种保护弱者的习惯久而久之就成为了人的良知。在各种诉讼案件中这种保护弱者的良知似乎就是正义一部分,对性侵妇女、农民工讨薪、老年人赡养、拐卖儿童等案件,人们常会有意无意地倾向于弱者。认为此时判决不应该苛责弱者履行更多证明义务,应更多考虑如何救济他们,如何更严厉地惩治侵害他们的人。反之,一旦判决结果没有倾向弱者,往往会招来舆论对法官良知的批评。可见,良知与正义在保护弱者的自觉认知下并没有多大区别。

良知有时是一种对利益分配是否公正的判断。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良知从不排斥人们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只不过在利益面前有私利和他利之分,在私利和他利冲突时,要舍利取义,而不能见利忘义。这里的义,其实就是公正。在王阳明看来,良知每个人都有,就看自己能不能摈除外界干扰发现它。所以平时所谓权衡利益,其实就是将结果的公正性代入自己良知的过程。但若将公正作为一种结果,在人类发展不同阶段,公正表达的意义却是在变化。人类文明的发展历程具体投射到个体,就是一个人生活从物质匮乏到物质丰富的过程。现阶段,涉及公正的良知拷问已经和能否满足人基本生活需求没有多大关系。过去中国老百姓诉之于法,往往是到了走投无路、无法生存的地步。现在人们诉之于法,讲求的是如何公正分配利益。所以良知随着人性的变化有时会是一种对利益分配是否公正的判断。一个侵权赔偿案件,谁赔的多,谁赔的少,谁得的多,谁得的少,最终结果都要经过人们良知的检验。我们常说以人为本,放在利益纠纷争端中,就是裁判方、诉求方在作出结论之前,都要先凭借自己的直觉判断对方是否能接受自己的结论。

良知有时是一种对平等的追求。生活有趣之处就是跳脱常理,出人意表。在我们肯定承认良知与逐利并不矛盾的同时,现实往往会出现吊诡的一幕。许多案件中,当事人花费了大量财力和时间,旁人都已经规劝:算了,就算赢了你也亏了。当事人还是会说:不行,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若按同情弱者理解,当事人并无明显强弱之分。若按逐利本性来理解,既然已经无法获利,要么放弃,要么换种方式争取。存在即合理,如何理解这种现象?客观来说,作为社会角色,不同人的财富、职位、学历、影响力都会有差异,客观承认这种差异才能实现社会分工和价值分配。但人与人生物学上的差异其实很小,同类聚集不能相互排斥,自相残杀,这样整个种族才能延续。人类历史上的种族屠杀,无论源于战争还是宗教,一个共同的做法就是先要异化对方,从地域、血统、语言、肤色等方面将敌人或对方描述为完全不同于己方的物种,接下来才能残忍地消灭对方。为避免这种悲剧出现,现代国家只要迈向法治化进程,都会先确立一条正义准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此消除人与人之间刻意制造的差异。正义对平等的追求恰能印证当事人的良知仅靠同情和利益是无法满足。出于个体考虑,追求平等是自我保护的天然反应。出于人类整体考虑,追求平等是人类种族延续发展的内在需要。

现代社会一个人想追求达致良知很难,难在简单直接,难在效率低下。王阳明历经人生几起几落,终在龙场悟道。现代人对苦难的理解与表达,早已脱离了自然范畴,成为一面对照美好生活的镜子。苦难与哲学这对孪生兄弟在现代社会愈发难以达成一致。对大多数人而言,以致良知作为处世之道只能限于知晓一种高尚哲理,无法在庸碌平淡的人生中践行。对一般人而言,如果良知只能停留在纯粹思想活动层面,那么正义就是一种现实需要。常人渴望的良知实际上是希求别人能给予自己正义。而现阶段正义的自我实现和外部保障只能靠法治。目前几乎没有人否定,法治已经成为现阶段人类文明继续前进唯一选择。法治源于良知与法治源于正义只有层面的差异,没有层面的区别。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或许实现正义并非常人不可得,我们呼唤圣贤英雄,但也不排斥规则秩序。在达致良知与实现正义之间,法治就像一条无形的纽带,引导人们去知良知”“行正义。良知与正义就像一个事物的一体两面,良知教我们向善,正义带我们祛恶。

 

 

(编辑: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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