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有一个叫林灵的男孩,他心地善良,而且很内向,在学校总是被欺负。
有一天,林灵像往常一样来到学校,班霸们就向他要钱,可他没有钱,于是他就被班霸打了一顿,回家前又被他们倒一大盆水淋在身上。他因此发烧了三天,请假了三天。班霸们觉得无聊就去找了一个女生,对她说:“你今天去他家看一下他有没有发烧,如果他还是不来学校,那么被欺负的就是你。”那个女孩只好去了,可那个女孩没有把林灵请过来。于是第二天她的头发就被剪了,而且还经常被欺负。她想林灵为什么不来学校,恐怕就是想让她被欺负。于是她就和班霸们联手去用火恐吓林灵的家人们。但是没想到一不小心火就落在了林灵家房子前的稻草上,林灵家的房子就被烧了。
林灵晚上回家后发现他的家人已经被烧成干尸了。他去报警,警察没有破案。他一心想着报仇,但无从着手。有一次他从班霸的小跟班那里听到这件事是班霸干的。于是他就把他知道的事情告诉警察,警察告诉他:“一是没有证据证明火是班霸放的,二是斑霸不满十周岁,即使有证据也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林灵听了警察的法律宣传,想到自己也不满十周岁。于是仇恨加愤怒让他恶向胆边生,心里泛起了杀人的念头。他先在自己的房子边挖了一个深坑,里面注满了水,然后他假装对斑霸百依百顺,对当时参与作案的三个同学唯命是从,然后将他们一个一个的以给他们1000元钱为由骗到他挖的坑边,将他们推到坑里让水淹死,有游上来的,他就用预先准备的木棍将其打入水里。害死最后一个仇人,他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由于他不满十周岁,他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如此,他担心被报复,所以他离开了自己居住的地方。
(编辑:白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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