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就那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诗人说,一回首,一驻足,我们都会惊叹。因为我们以为只过了一天,哪知道时光已经过了一年又一年。
追忆,我印象中花季般的童年。
童年,陌生又熟悉的字眼。
熟悉,我经历过这个充满欢乐的时期;陌生,它已经成为了过去,只能永远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
呵,我冷笑,我竟怀疑,我真的经历过童年吗?
是的,它确实存在。记忆的角落里,它正晃动着一面鲜红的旗帜,愤怒地提醒我——岁月虽逝,请君莫忘。
呵呵,我的嘴角上扬,情不自禁地笑了笑。
我笑,在幼稚园时,为了得到“好孩子”的奖状,努力在老师面前装作“小大人”的样子;我笑,在三年级时,为了得到“五星级卡”,拼命克制自己贪玩的天性;我笑,在儿童节时,为了得到更多分发的零食,不惜毁了自己的形象,演了一个又一个小品;我笑,在班会课上,为了得到奖品,拿了家里的榔头和爷爷的帽子,演赵本山的小品《卖轮椅》。
我笑,我笑我那些幼稚的行为。
但,我更怀念。就像今天的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升起,但我却在怀念昨天的夕阳。
萨士比亚说,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
我想,我正在失去,也正在淡忘。
童年结束了,结束于我是一片沙滩,赤脚走过之后,回头看时却只是黄流一片的脚印,看不清楚,也拾不起来。
而今,我仍是花季。我正在一步一步的往前走。
但,我却即将结束我的初中生涯。
我将毕业于我是一窗玻璃,用身体撞碎之后,不躲不避擦着凌厉的碎片赤脚走过去,一窗一窗地走过去,回头看时,却只是一片散乱的碎片和鲜花的血迹,亦看不清楚,更拾不起来。
日子仍是那么不紧不慢地过着……
花开花谢又一年
朝朝与暮暮,花开又花谢。时间就像炎夏里的雷阵雨,来也匆匆,去也匆匆,转眼间又到了圣诞节。
圣诞节,对于这个洋人的节日,我没什么感觉,觉得与平常的日子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看电视转台的时候,偶尔会看到关于圣诞节的节目,于是,不由地挑一下眉,原来今天是圣诞节。
下午,我正卧在房间里看书,一通电话打来,拿起电话,听到对方陌生却又觉得熟悉的声音,我礼貌性地问道:“你好,请问是哪位?”当对方说出名字后,我才知道原来是我初中时的死党“赵肥”。于是,感慨时间真是一剂毒药——短短几周没有通电话就让曾经熟知彼此的人变得生疏。呵,怪不得肥皂剧里总说远距离的恋爱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的。我与“赵肥”离得并不远,却正向陌生人这条恐怖的道路前进。
电话里,她像赶着去投胎似的焦急地问我有没有空。我问道:“有什么事吗? ”她却说,其实也没什么事。鬼才信她没事,于是,我淡淡地说道:“那我没有美国时间,我还想看书呢。”她马上没好气地说道:“你怎么这样,我有事!有事!你现在来我家。”我皱了皱眉头,无奈地说道:“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情,否则让我顶着大风来你家的后果就是揍扁你。”挂了电话,穿了一件厚实些的衣服就出门了。
到了她家,她像只快乐的小白兔把一只绿色的袋子给我,并说道:“surprise,圣诞节快乐!”我突然意识到,对喔,今天是圣诞节。可惜笨蛋如我,我什么也没准备。摸了一下口袋,发现袋里有两颗我敲诈来的棒棒糖,也说道:“圣诞节快乐!”于是,她傻傻的以为这是我特意为她准备的礼物,高兴地把我抱住,就差没有把我掐死。呃,好吧,我不得不承认我挺虚伪的,但是偶尔善意的谎言也是被允许的吧。
印象中,她每次圣诞节都会送我礼物,而且都是她亲手制作的,包括这次。有时候,我感叹,我不知道是哪辈子修来的福气可以与她相遇并成为死党。
这次圣诞节的小聚,无疑是为我们的友谊又增加了一点助燃剂,使我们的友谊之火又可以继续燃烧。抑或是当我和她走在分岔路上越离越远时,突然有一条路出现,指引我们向彼此走来,最后又相遇了。
朝朝与暮暮,花开又花谢。时间就像离弦的箭,来无踪,去无影,转眼间下一个圣诞节又会来临,但愿那时我们的友谊之火仍然能在寒冷的冬天里燃烧,温暖彼此的心窝。
行走在消逝中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花朵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夕阳落了,有再升起的时候。然而,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就不可能再回来了。
与时间一起消逝的,还有那些模糊的记忆。也许,有一天,那些模糊的记忆将永远消失……
好想,好想,捕捉一瞬间的清晰,但我却做不到。
晚风清,月如弓,浓云起,星辰不见踪影,四周阒静无声。寒风一阵阵袭来,莫名感到一阵阵心寒。此刻,昏黄的灯光下,我正一个人打着篮球,仿佛整个世界只有我孤独的灵魂与篮球相拥。真的,我喜欢打篮球,喜欢开心的时候打篮球,喜欢气愤的时候打篮球,喜欢烦恼的时候打篮球……
就像此刻,心情郁闷,所以打篮球。但为何郁闷,我也不知道,也许这就是青春期少年有的阴晴不定的情绪吧。其实,我多希望邻家哥哥能和我一起玩,但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如今的他们,有的已是高中生,有的已是大学生,有的甚至已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他们,似乎已经遗忘了我。
我将篮球用力向地面一扔,然后就地打坐。思绪飞到以前那些遥远的日子。记得那时,我整天和他们混在一起,一起玩水枪,玩警察追小偷,玩弹珠……他们从不嫌弃我年纪比他们小,只是想尽办法把我的弹珠赢走,等我输光了,便号啕大哭。于是,姐就会闻声而来,代我继续和他们玩。每次,姐都能轻而易举就将我输掉的弹珠赢回来。我姐真的很COOL,我一点都没有吹牛。
后来,五年级的时候,我迷上了篮球,一定要我妈给我买。我妈没办法便只好答应。之后,我家一下子就变得热闹非凡。他们和姐经常进行篮球比赛,偶尔,我也掺和一脚。当然,我只是混在他们当中瞎跑。有那么几次,我也会抢到球,然后抱在怀里死都不放。他们便判我犯规,可我还是不把球给他们,最后只有姐好言相劝,我才会松手。
有时,他们会教我如何运球和抢球。因此,在六年级的一节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赞我是全班女生中运球运得最好的。呵呵,为此我还高兴了好一阵子呢。他们还教我如何打乒乓球,如何借助竹子翻跟斗……我们曾经还搞过野炊,地点选在田野边,为的是避免引起火灾。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变得越来越陌生……
这时,爸抽着烟走过来,说道:“小笨蛋,你怎么坐在地上,女孩子就要像个女孩子。”我一惊,飞远的思绪这才回来,随即说道:“爸,我刚买来的时候你就说要给我装一个篮球筐,篮球筐呢?”“我一忙起来就忘了,而且我也不知道篮筐高度。”爸辩道。“你就别找借口了。”我笑着说道。“知道了,我一定给你装好。”爸的语气有些坚定,但我仍表示怀疑,说实话,我已经不抱希望了。
对面走来两个模糊的身影,我一看,是两个邻家哥哥。爸似乎突然想起什么,走过去说:“阿胖,你家的篮筐高多少,直径是多少?”哥听了,捡起地上的篮球,边抛边说道:“我家的篮筐是买的,你要自己做啊。你自己去量一量吧。”说完,把球还给我,便搭着我爸的肩去他家了。而另一个邻居哥哥自始至终没有说一句话,只是不停地按着手机键,手机荧光屏上的光照在他的脸上,看上去是那么模糊,甚至连轮廓都看不清。终究,他也跟着走了。
看着他们走远的背影,我站起来,将手中的篮球猛地抛向墙,球反弹回来,我想去接,但篮球滑过指尖就落到了地上。就像那些模糊的记忆,想捕捉一瞬间的清晰,却捕捉不到。呵,我苦涩地一笑。
莎士比亚说,再好的东西都有失去的一天,再深的记忆也有淡忘的一天。
我想,我正在淡忘,也正在失去……
(作者系萧山十中花雨文学社学生,推荐:张旺)
【编辑:黄先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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