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西南作家网:www.xnzjw.cn
西南作家网: >> 原创作品 >> 评论 >> 正文

整治形式主义必须动真碰硬
信息来源:本站发布    作者:贵州省桐梓县工业能源和科学技术局 黄炜    阅读次数:23768    发布时间:2024-09-09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这是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党中央连续6年专门部署推动的重要工作。《若干规定》从切实精简文件、严格精简会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借调干部、规范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规范明晰基层权责、规范创建示范和达标活动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的实招和硬招。因此,整治形式主义,必须动真碰硬,敢于“亮剑”“动真家伙”,对前进道路上的形式主义之风要坚决“斩草除根”,从念好“简、长、硬”三字诀做起,才能确保整治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道路上行稳致远,屡创新篇。

整治形式主义需念好“简字诀”,才能在“实”处发力,一丝不苟抓落实。“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形式主义就像“牛皮癣”,时时处处害死人,这是大家对形式主义的共识。对于形式主义,大家都深恶痛绝,但敢怒而不敢言。整治形式主义,还必须对症下药,方能取得好的疗效。根据形式主义“繁多”的特点,整治形式主义就要念好“简字诀”,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广大党员干部无论干什么工作都要重内容、轻形式。毕竟,内容决定形式,而不是形式决定内容。为此,在贯彻落实上级要求时,不能以文件精神传达文件精神,也不能以会议精神传达会议精神。对于发文,可发可不发的文件,要坚决不发,即使要发文,也要言简意赅,不可长篇大论,要言之无物,言简意赅。对于开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要坚决不开,即使要开会,也要开短会,能够几个会套开的,就要套开,以减少开会的时间和频次,把更多的时间留给基层干部抓落实、提效能,让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填表留痕”“指尖打卡”“应付考核”中解脱出来,放开手脚,轻装前行,为整治形式主义增添新动力。

整治形式主义需念好“长字诀”,才能在“实”上用力,坚定信心促实干。“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整治形式主义绝非易事,也不是轻轻松松、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相反,整治形式主义是一件异常艰难的事,是让各级党员干部头疼不已的难事。党中央连续6年专门部署推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工作,由此可见整治形式主义有多艰难。整治形式主义绝非可以立竿见影的易事。即使能立竿见影,也很难持久保持好的效果,形式主义常常反复回弹。因此,整治形式主义,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想法,要抓常抓长,久久为“攻”。要建立整治形式主义的长效机制。《若干规定》的出台,正是整治形式主义必不可少的制度要求,释放出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信号,只有形成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才能避免“按下葫芦浮起瓢”“光打雷不下雨”“挂着空挡踩油门”。《若干规定》的出台,让整治形式主义有法可依,我们就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在强化监督问责的同时,要为实干者加分,方能收获人民的好评。广大党员干部必须高举“新”字大旗,搭上“新干线”,对形式主义之风坚决说“不”,才能彻底铲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让基层干部减负赋能,提质增效,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

整治形式主义需念好“硬字诀”,才能为“实”干赋能,开拓进取见实效。“大道至简,实干为要。”形式主义是党的“大敌”,官僚主义是人民的“敌人”。整治形式主义,要奖惩分明,逗硬奖惩。该奖的要奖,该罚的要罚。发现一起形式主义,就要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儆效尤。为此,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好“朝阳群众”的威力,打一场整治形式主义的人民战争,让形式主义无藏身之地。乱世要用重典,整治形式主义也必须下“猛药”。否则,形式主义必定难以根治。稍一懈怠,形式主义又会如星星之火燎原起来。到那时,也就前功尽弃了。因此,对于那些善于打着服务民生福祉旗号为幌子,以“作秀”代替“做事”的“文山会海”“打卡留痕”“材料上报”“资料留查”“党建刷牌”“文体展馆”“数字论坛”“党建积分”,以“造势”代替“造福”“留住乡愁”“城市名片”“旧城改造”“小田拼大田”而巧立名目,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民生工程”,大搞形式主义严重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会同组织部门高悬问责利剑,敢于动真碰硬,挥泪斩“马谡”,才能让改革之春风化雨,轻拂华夏广袤疆土,让改革之“硕果”创新发力,整治出“满堂彩”,浸润千家万户。

 

 

已经有 0 条评论
最新评论

版权所有:西南作家网

国家工业信息化部备案/许可证:ICP备18010760号    贵公网安备52010202002708号

合作支持单位:贵州纪实文学学会  四川省文学艺术发展促进会  云南省高原文学研究会  重庆市巴蜀文化研究中心

投稿邮箱:guizhouzuojia@126.com      QQ1群:598539260(已满)    QQ2群:1042303485

您是本网站第 164364507 位访客      技术支持:HangBlog(renxuehang@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