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家庭和亲朋好友之间,难免有些聚餐。哪些能去、哪些不能去,在哪吃、吃什么,党员干部应心明眼亮。(4月27日《人民日报》)
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五一”是奋斗者的节日,不是聚餐者的狂欢。“五一”是劳动者的节日,我们必须礼赞劳动者,而不应在“吃”上沉醉其中。吃人口软,拿人手短。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你在别人组织的聚餐上满足了“舌尖上美味”的需求,在别人有求于你时,你就难免会站不稳立场,坚持不住原则,从而做出有损于国家和人民的事。所以,最好少聚餐或不参加聚餐。即使要参加聚餐,也必须事先要有个预判,哪些能去、哪些不能去,在哪吃、吃什么,都要想清楚、弄明白。必须要坚持不与管理服务对象聚餐的原则。否则,就会一失足成千古恨。
也就是说,“五一”假期聚餐,廉洁不能“放假”。“五一”假期聚餐,党员干部要小心为上,自觉遵守廉洁的有关规定,决不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五一”假期,党员干部必须把纪律挺在前头,模范遵守党纪党规。为此,要加强自省、自警、自励,绝不逾越法纪的“红线”。党员干部决不能有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要以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待人处事原则,自觉远离不合时宜的聚餐。党员干部可以多参加一些诸如徒步走、自费旅游等健康方式放松身心,为节后努力工作补充新能量。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五一”假期容易发生不合规聚餐等“四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要坚持“零容忍”原则,发现一起违反党纪党规的聚餐问题,就应坚决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儆效尤。要加强警示教育,做好“治未病”工作。比如,观看鲜活的反面典型警示教育片,让党员干部吸取前车之鉴,避免重蹈覆辙。
治理“五一”假期党员干部违规参加聚餐问题,不能纪检监察机关一个部门在战斗。廉洁过“五一”,人人有责。组织部门也要对管理的干部多提醒警示。各个单位都要发挥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管好自己的人。同时,要走好群众路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好“朝阳群众”的威力,打一场人人监督党员干部廉洁过“五一”的“人民战争”。
当然,不是说其他节假日,党员干部就可以“光明正大”地与亲朋好友聚餐。而是在任何时候,党员干部都要管住嘴,自觉远离不合规定的聚餐。要坚决做到在任何时候都不与管理服务对象聚餐,这是党员干部聚餐正确打开方式的题中之义。任何时候,党员干部都要洁身自好,时刻绷紧廉洁聚餐这根弦,并做到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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