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建议》提出“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督察,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乡村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加强乡村文物、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保护”。(3月6日《人民日报》)
文化遗产保护,势在必行。文化遗产指古代遗留下来的历史纪念物、考古遗址、建筑群等。在我国,文化遗产多多,而且品种齐全,应有尽有。现如今,文化遗产是乡村全面振兴的新引擎。因此,保护好文化遗产对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文化遗产保护要发挥“以文润心、以文兴业”的巨大作用。历史是最好的营养剂,是最好的教科书。文化遗产在以文化人、以文润心方面的作用是巨大的,是不可估量的。文化遗产保护好,则前来参观的人,必然络绎不绝。乡村要振兴,产业必振兴。文化遗产有助于产业振兴。文化遗产保护涉及方方面面,由此也衍生出众多的产业。近水楼台先得月。当地村庄正好可以利用这些天赐良机,发展当地的产业,增加村级组织的经济收入和村民的收入,为乡村全面在振兴奠定良好的经济基础。
文化遗产保护要发挥好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作用。文化遗产保护是利国利民的好事,但,文化遗产保护就是一项公益事业,难以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文化遗产保护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特别是财力,需要发挥好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办大事的举国体制作用。否则,文化遗产保护就会因缺乏资金支持而举步维艰。毕竟,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众人拾柴火焰高,众人划桨开大船。此外,文化遗产保护还需要以财政、税收优惠等方式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让文化遗产保护之路越走越宽。
文化遗产保护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原则。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大拆大迁。拆掉重建或异地重建,都不是文化遗产保护的正确打开方式。文化遗产保护必须坚持就地保护、最小干预原则,让文化遗产原汁原貌,“青春永驻”。为此,在新农村集中建房时,必须避开文化遗产所在地,要为文化遗产保护让路,而不能牺牲文化遗产。
文化遗产保护要避免同质化,突出地域特色。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不能搞大一统,要因地制宜,搞一村一特色。 通过文化遗产保护,要让文化遗产“活”起来。要积极运用3D、VR等展示方式,让文物“动起来”“活起来”“会说话”,从而吸引来城市和其他乡村的人接踵而至。只有特色鲜明,乡村旅游才能细水长流,源源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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