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回老家,发现邻村新修的“文化广场”拆了。问原因,村民摆摆手:“建成后没人去,县里还发现广场占耕地,现在要复垦。”如此“惠民工程”,令人惋惜,引人深思。这种“拍脑袋”决策实在让人惋惜和痛恨。(6月3日《人民日报》)
“拍脑袋”决策指不经过科学论证、实地调研或集体讨论,仅凭主观感觉、经验或一时冲动作出的重大决定,常带有随意性、盲目性和高风险性。“拍脑袋”决策不管是因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作出的,还是利益驱使作出的,都是危害极大的行为。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经济损失,而且会加剧党群干群关系的紧张。总之,“拍脑袋”决策必须坚决杜绝。笔者认为,杜绝“拍脑袋”决策要念好“三字诀”。
杜绝“拍脑袋”决策要念好“民”字诀。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由此,党员干部注定只能是人民的公仆,是人民的勤务员。而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因此,干事创业,党员干部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原则,胸怀“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为民情怀,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地工作。为此,党员干部就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需求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群众需要是什么,不能由党员干部擅作主张,要由人民群众“我的地盘我做主”。因此,必须问需于民。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人类社会的推动者和决定力量。高手在民间。因此,要做好为人民服务的工作,就必须问计于民。要广泛收集人民群众的“金点子”,集中民智民慧。决策必须做到民主,要民主决策。既然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应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党员干部工作做得如何,人民群众是直接受益者,他们最有发言权。
杜绝“拍脑袋”决策要念好“科”字诀。决策必须做到科学,要科学决策。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没有调查,就没有决策权。决策要科学,就必须首先要先调查好,了解决策所面临的真实情况,才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并进而精准施策。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群众身边,不搞“蜻蜓点水”式的浅式调研。要多到田间地头走走,多与群众同坐一根板凳,拉进彼此之间的距离,让群众放下戒备。同时,要平等以待,虚心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样,群众才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调研才能了解到基层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在此基础上,决策才可能做到科学。另外,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人士去做。因此,一些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事先还必须充分听取专家学者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好智囊团的参谋辅助作用。
杜绝“拍脑袋”决策要念好“法”字诀。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治是最好的善治。因此,决策必须做到依法进行,要依法决策。决策做到依法进行,核心是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履行法定程序、确保内容合法,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必经程序。首先,要严守法定权限。法无授权不可为,决策事项不得超越法律授权范围,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公民权益的,须有明确法律依据。其次,要履行法定程序。决策既要实体合法,又要程序合法,两者缺一不可。再次,还必须强化合法性审查刚性约束。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审查内容涵盖权限、程序、实体内容是否合法,探索性事项可明示法律风险但不得违法。总之,决策要做到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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