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笔者父亲去世,留下两间临街门面房,笔者打算将房屋对外出租。由于这套房产未办理房产证,承租方申领营业执照时,卡在住所产权证明这一关。过去,这类材料直接到社区居委会开具证明即可。但我到了社区,工作人员回复说,为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社区不再出具此类证明。于是,我只能前往县区行政服务大厅领取制式表格,再找邻居挨个签字,还要登记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用来证明房屋的权属。(7月13日《人民日报》)
基层苦,基层累。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上级部门多、任务多,最后都落到基层来落实,就像千条线都要穿过一根针一样。所以,基层的苦与累是有原因的,也是必然的。当然,这只是表层原因,深层次原因是上级部门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在作祟。由此,为基层减负的声音不绝于耳。一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持续发酵,取得了不错的成效。现如今,基层工作虽不是轻舟已过万重山,但,却实实在在地减轻了不少工作。比如,为基层减负,村(社区)原则上不再出具缺乏法定依据的“万能章”类证明,核心取消亲属关系、无犯罪记录、死亡/健在、婚姻状况、财产收入、就业失业、市场主体住所等 20 余项常见证明。还有些报表,也一并取消。
这些为基层减负的有力举措,让基层干部拍手叫好。确实,为基层减负,基层干部可以抽出更多时间和精力抓好落实,抽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抽出更多时间和精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所以,为基层减负,得到了基层干部的衷心拥护和支持。
但,基层减负关键是要惠及群众。基层减负,不能只考虑村(社区)等基层干部工作轻不轻松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群众是否真的得到了优质高效的服务的大问题。也就是说,为基层减负,群众的获得感不能减少,这才是为基层减负的题中应有之义。为基层减负,是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核心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然要“一切为了群众”,所以,为基层减负是否成功,不仅要看是否减轻了基层干部的负担,而且要看在减轻基层干部负担的同时,群众是否也得到了实惠和便利。
因此,在取消村(社区)干部开具证明负担的情况下,必须要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不能村(社区)干部不开具证明了,却将举证责任完全推给办事群众。即使要让群众完成举证责任,也应坚持“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原则,决不可让群众在村(社区)、县区行政服务大厅反复跑,来回折腾。
为此,在取消村(社区)开具证明时,上级有关部门就应为群众办事想好应对之策。比如,共享数据,让不同部门的数据都能共享,免除群众重复举证。又比如,以邻居证明代替村(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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