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宝源乡人民政府将桓山承包给村民何生才、张敬之、巫家齐造林。何生才、张敬之、巫家齐合计成立宝源乡桓山林业开发公司。桓山属国有土地,应由林业部门运管,宝源乡人民政府把管理权移交给赤水县林业局。宝源乡桓山林业开发公司与赤水县林业局签定承包桓山50年造林的经济合同。
1985年1月,由于赤水县林业局拨付造林款与宝源乡桓山林业开发公司发生纠纷,致使双方经济合同不能执行。
1986年冬,赤水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终止合同,桓山的管理权由赤水县林业局移交国营同兴林场。
1986年后,不再允许桓山的苗族村民再耕种土地。10户苗族村民多次到乡、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要求帮助解决生计问题。县人大、政协的少数民族代表和委员也提出建议、提案,要求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1993年6月,赤水市人民政府为解决桓山上的少数民族搬迁问题,安排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汪洪林牵头、市民委主任王治钦、市民政局局长杨国荣、市土地管理局局长聂明定、市政府办公室法制科科长王宗平等组成调研组,在宝源乡党委书记熊昌伦、乡人大主席团主席 周兴隆等的陪同下,由熊德方老支书当向导,深入桓山实地调研。调研组头天下午从乡政府出发,晚上到奉民村八组桓山脚下宿营。第二天一早从奉民沟鹅项岭上桓山,中午1点到达上坪,与从阳华项上桓山的市林业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汪伯林、副局长谢树声、同心林场场长何定龙等在上坪汇合,共同与少数民族座谈,商谈搬迁事宜。事毕, 苗族群众家煮吃了点萝卜秧稀饭吃。返程后在阳华项突遇雷阵雨,几经周折到返回宝源乡已是晚上7点过钟。调查组把桓山少数民族的情况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报告。签于同兴林场将在桓山开展世行贷款造林的实际,1993年10月5日,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桓山10户少数民族下山安置的办法,以在宝源乡范围内安置为主。由林业、民政、民委等部门出资建房,宝源乡负责,土地管理局协助落实搬迁户搬迁地点、建房用地、调整必要的耕地、山林给搬迁户等事宜。但因群工工作原因,搬迁工作进展缓慢。
图为调研组在桓山鹅项岭合影(前排左起:汪洪林、杨国荣、聂明定、周兴隆,后排左起:王治钦、熊昌伦。王宗平摄)
随后,市政协副主席张国书、汪洪林等再次到宝源乡调研解决关于解决桓山少数民族搬迁有关问题,催办督办政协委员关于桓山少数民族搬迁的提案。宝源乡按照市政府办公会议决定,加大了群工工作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安置村、组开始接收安置桓山苗族。至1994年底,安置5户37人到宝源乡奉明、联明、回龙、花鹿和翠兴村;并根据3户苗族意愿,与元厚镇、市中街道联系,允许其分别迁至元厚镇五星村和市中街道十居委落户。另外两户,1户8人已于1988年,安置到宝源乡玉丰村5组,1户1人在1994年初,已迁往古蔺县桂花村。至此,桓山少数民族搬迁问题最终得以解决。
2017年赤水市林业改制,国有林属赤水市自然资源局管理,林权归属赤水市自然资源局。
资料来源:
1.《仁怀直隶厅志》 中国文化出版社;
2.《赤水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
3.《赤水市志》;
4《赤水市宝源乡志》;
5. 赤水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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