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人们老是喜欢“惊讶”,比如当听到“某某名人”干了某件骇人听闻的事,人们便会惊讶般地说到:“他居然是这样一个人。”又比如人们听到“某某医生或某某教师”做了一些有悖于行业道德的事时,人们又会说:“简直无法想象。”无论是名人显贵,还是普通群众,类似的例子在生活中数不胜数。
我不知道人们在看待这世间万物时是用予了怎样的智慧啊,但不知为何,我隐约地感觉到,由于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世间万物在大部分人们脑海中的印象似乎都大同小异,也就是当人们看到某个人、某件事、某个物时,尽管对其还不了解,但首先就已经在脑海中对其有了一个初步的判断和轮廓。
多数人心中所愿,四季一定分明,春天是鸟语花香,夏天是勃勃生机,秋天是一丛火红,冬天是白雪皑皑。
“政客”一定是身先士卒一心为民,“教师”一定是诲人不倦春风化雨;“医生”一定是救死扶伤妙手仁心,“律师”一定是据理力争义正言辞;“文人”一定是妙笔生花浮白载笔,“名人”一定是众星捧月光鲜亮丽;社会上层的人一定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社会下层的群众一定是五大三粗蓬头垢面。
学历高的人一定是学富五车知书达理,辍学早的人一定是胸无点墨愚昧无知;正史一定是真实可信,野史一定是荒谬绝伦;法律规范内的爱情都正义合理,婚约外的感情一定是人所不齿;着装得体的人一定是文质彬彬,身穿“奇装异服”抽烟喝酒甚至纹身的人一定是品行恶劣;被害者一定是楚楚可怜的弱者,罪犯一定是恶贯满盈的坏人。
心理学上有一种叫做“刻板效应”的说法,“它是指对某个群体产生一种固定的看法和评价,并对属于该群体中的绝大部分个人也给予这一看法和评价。刻板印象虽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判断,不用探索信息,迅速洞悉概况,节省时间与精力,但是往往可能会形成偏见,忽略个体差异性,人们往往把某个具体的人或事看作是某类人或事的典型代表,把对某类人或事的评价视为对某个人或事的评价,因而影响正确的判断。”我想这就是人们为什么会经常“惊讶”的原因。
一种职业有其特定的行规及行业特色,所以人们往往会把一种行业特色安放在从事这种行业的人身上。但亲爱的朋友,要知道行业是稳定的,而人是善变的,从事行业的人自然也就千奇百怪无所不有。有的政客一心为民,但有的政客又会贪污腐败;有的教师德高望重,但有的教师却枉为师表;有的医生妙手仁心,但有的医生却唯利是图;有的律师惩恶扬善,但有的律师却助纣为虐;有的文人脱俗典雅,但有的文人却荒淫无耻;有的名人表面白璧无瑕,但暗地却道貌安然;有些社会上层的人粗鲁蛮横,但有些社会下层的人却知书达礼......
四季并非分明,在地球的热带和极地,一个是常年炎热无比,一个是终日冰天雪地,在那些地方,从来就不存在四季之分。
如此说来,一切都是人一厢情愿地以自我意识来评判事物,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完全合理。当我们在并不熟悉一个人或一件事时,我想首先不应轻而易举对之做出评价和判断。就拿识人来说,人是多么复杂啊,就连朝夕相处的人也不一定能够完全了解对方,更何况是相交甚浅的普通朋友或萍水相逢的过客,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应辩证地看待和评判每一样事物。
学历高的人他在学习上所付出的努力是不可否认的,但他在学校里所学的内容主要是以本专业知识为主,而专业的种类又是五花八门,所以一个人学历的高低和他本人的文化涵养以及素质道德并不一定成正比。你能说即便是“清华”、“北大”、“哈佛”、“牛津”这些名校毕业的人都是“文化”高的人吗?文化的定义是什么?你又能说这些名校毕业的人都是“知书达理”的人吗?我想并不能。
正史看似都公平正直,具有很高的公信度,但要知道所谓的史书往往都是由后朝记叙前朝,而后者的统治者往往都是想方设法地抹黑前朝统治者。就比如我们熟知的隋炀帝,他是个暴君,但你能说他完完全全是一个荒淫无耻的昏君吗?杨广继位后,除了开凿过众所周知的大运河外,还迅速废除了很多严刑苛法,其中就包括了臭名昭著的谋反连坐制度,这项举动在中国历代皇帝中是独一无二的。杨广还礼贤下士,开科取士,延续了1000多年的科举制度便是他正式确立的,并且他还多次下旨降低税收,减轻百姓负担。当然他的罪过也不容忽视,残暴至极,但如果将隋朝灭亡的事归罪于他一人的荒淫残暴,我想这并不是最合适的理由吧,一个朝代的灭亡一定是有多个原因的。而野史在我看来姑且不论它真实与否,它存在的更大意义是教我们学会用客观的眼光去看待史事。
爱情太过于神圣,几乎没有人能为其制定一个统一的理论和标准,所以很少有人能够评判。法律为爱情提供了一把稳定的保护伞,制度约束的必要性不容置疑,这对于社会的稳定和道德的制衡非常有必要。但制度能约束的往往只有身体以及行为,却无法约束心灵的涣散,如果一对夫妻其中任意一方的心早已变质,不管是为了家庭还是什么别的目的,他们之间却还是一如既往在一起生活,那你能说他们之间的还是爱情吗?而在我们的认知中,凡是婚姻以外的感情都会令人唾弃,但如果我们思考一下,为何两颗陌生的心灵能够走到一起,这总是有一定原因的。我们可以用法律和道德来约束抑制甚至鄙视这种情感,但你又不得不承认这种情感的客观存在。
同样,如果仅仅以装扮和喜好来评判一个人的品行是不是更加过于草率。奇装异服、烟酒、纹身等这些在我们大众看来都是恶习的事物,但它们本身的客观存在没有好坏之分,甚至连一部分毒品,在最初的时候人们看重的是其药用价值。而之所以让这些事物蒙上了“有色光环”,是那些运用的人,水浒里的梁山好汉们,身上布满纹身的大有人在,但他们都是一群品行恶劣之辈吗?(他们手上的确血债累累,但我们不能用今天的文明和法治去评判他们。)
前两年我曾看到过这么一个新闻,“两个放高利贷的上门催债,催债的对象便是当事人的母亲,而催债人当着当事人的面毒打谩骂侮辱其母亲,当事人护母心切,意外致死了其中一个催债人。”我不是专业的律师,所以我姑且不论“放贷以及借贷”在法律上和道德上的对错,我只是以普通的人伦理念来评判这件事。催债人的催债方式是否过于激烈,而这位儿子的行为我个人非常理解,他有罪,他的罪过是护母过于心切,但他只是想保护自己的母亲。
而在上世纪有一则关于家暴的新闻,“当事人被其丈夫长年累月的家暴,最后一怒之下将其丈夫致死。”也许很多人会问这位当事人为什么不用法律的途径解决,我相信稍微有点生活阅历的人都会知道,法律在某些时候苍白无力,这个受害者他所犯的错虽不致死,但因却是他自己种下的。我想在碰到类似的案件时,人们同情心的偏向一定会不同于寻常。
我更愿相信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是相辅相成,如同善恶美丑,那么人有多面性那也不足为奇,所以我们在看待这世间的事物时,是不是应该多用予一份眼光,这样的好处不仅是为了给自己的认知留一份余地,同样也有利于遏制流言蜚语的传播,在网络时代的今天尤为重要。我想到了那个时候,当人们再看到一些骇人听闻的新闻和事物时,便不会再做出十分震惊的样子,更不会对其大肆渲染,人们只会淡淡地感叹一句:“大家都只是人而已,不足为奇”。
(编辑: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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