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是不爱花的,即使见了,也只是短暂的一瞥,就弃之不顾。说起爱花,还是受到城市的诱惑。那日无意间闯入花鸟市场,满眼是紫绿红蓝,于是“芳”心大动,醉了般看着那些百态横生的妙物,全身不自觉一振,才明白:花是可以提神的——这也是十年前的事了。
于是,我开始学着买花。买花时不是凭着揣摸品种的雅典,而是凭着对某花的一叶一蕾的“独异”的想往,总之是依心绪随意而定。购买之时,从不想着去询问花的名称与习性,生怕售花者陡生冷眼,入了风庸附雅之流。及至花入了陋室,就放出些流言,邀人品赏一番,因自己对花的无知,当别人问及,往往故作高深,虚晃着搪塞过去,留给了客人佩服后若干时日的质疑。
花鸟市场的花,都是用花钵盛着,有些盆面铺排着五彩晶莹的碎石,或是绿绒绒的地衣,把花缀得多了无数的情趣与意趣,是以购者就无取舍地胡乱采购,仿佛还怕别人抢去一般。
大凡从花鸟市场购来的盆栽的花,那姿态与剪影,在抱回家时总是拱得人的心魄乱动,可是放在阳台或角落里,花就开始“水土不服”,仅在两三日里倔强一番,接着就耷拉着脑袋,最后浑身瑟缩着,在侍弄花的人痛苦的眼里,悄无声息地夭寿。
因念着那花对自己三五日的好,“春心”又开始萌动,上城!一起了这个意念,真的就不顾了生活中及时要处理的琐碎。到了城里,见着的又是别一种更好的花,于是就忘了原先思念的那身影,换了别的品种怡然自得凯旋而回。
但是,新的花重走旧路,又是三五日的炫耀其色,尔后,人老珠黄,留给人的就只有弥漫满屋的感伤。如是在花的身影下一次次画着相同的却不太规则的圆,就对盆花生出了无数的疑问与探究,所以,切破花盆,才看到碎石或地衣覆盖下的,不是自己熟悉的土,而是土的“另类”,呈颗粒状,黑不溜秋干涩不存水,且只是薄薄的一层,底下就是被称作垃圾的泡沫了。这对于懒散的我,花即使再美,终究是无法存活的了。
在得知花鸟市场的花有了故弄玄虚玩弄痴情者的伎俩,我不再购置盆花,但痴心依旧,就像怀想美人一般,即使有刺,也终究想一探其险。于是就开始流连苗圃。苗圃总是很大,多以葱茏的木苗为主,但也不乏花卉。且苗圃的木与花,都是植根于自然,还与大地的灵气相通,与风雨霜雪为伴,自然受过了无数岁月的磨砺。在搬回苗圃的花木时,多连本土一起带回,根仍紧紧虬结于泥土之中,是以,花木入了室,完全可以凭感观与情绪自由支配,一月半月,不需劳作,只平心静气鉴赏,在心里对其勾勾画画,待记住了形,再酝酿三五日,其“神”也姗姗而至。如巧遇痴于花爱于木者,共叙其姿,谈其影,绘其神,也算人生之一大乐事。而苗圃,又多是公园或公路的树种,不宜盆栽,其缺陷可数,于是我开始访于深山。深山更多灵气,树与花姿形截然不同,且不花钱,给个人的爱好与选择腾出了无尽的空间时间,想了,才荷锄“归隐”,说是为了找花寻木,其实是为了避其尘寰的嚣嚷。心静,人的慧灵自然附之脑中,待到有了“灵感”,信手拈来,虽不求赚了多少生活中离不了的那种俗物,倒也似乎觉着自己多些“强作愁”的“品味”,也多了些繁重生活外的释然。
诚然,在深山里,不是所有的花木都可以有所“得”。我也仅仅选些茎块状的花树带回家。凡肉茎般的植物,生命力极强,脱水十天半月,仍一昧发新芽,突新枝,都给人以年轻的意象。是以,特别与今世的颓废弃世相冲突,很适合我们用这鲜活的花木去教育各种年龄段的失意与懵懂。
而教育,总离不了文学,文学是教化社会的良师。大凡喜爱文学的人,都从着两个路子,要么爱读,要么爱写。现在的人,多数喜欢猎奇,大凡见着“异类”,就往往像是喝粥,哼哈一气,文学的土壤也因之派生了新的物种,让人目不暇接。特别于青少年,其毒素颇深。如果爱写,那也应该慎之再三。把自己的创作不以字数计,而以质量计,因为创作就如养花,设若自己只写花盆文学,从不考虑其习性,只一味追求花花绿绿;从不考虑真实,只一味铺排诱惑;从不考虑其土壤,只一味云里雾罩,从不考虑别人感受,只一味欺骗,那么,文学就将是白日昙花,在创作在夜的强光下照着,白日里的开放,也将夭寿。所以,我想,文学还是基于现实,不搞什么玄幻,也不搞什么修真,应该还是根植于现实的“本土”。更应该多选些富有生命汁水的“茎块”文学,即使偶尔的脱水,毕竟真实,也有人会大肚能容的了。
(编辑: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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